其实可以理解的,不过告诉你的是,你可以再试试的。其实这签证完全就是面试官对你的主观印象。
我和我BF是以common-law申请的移民。他先交材料,我后补充的。我到现在都很感激我的那个签证官,在我们都准备放弃的时候,他都没有放弃我们。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当他看到我们关系的申明时,他觉得太简单了,便打了个电话到我们家,询问情况,具体内容其实和你面试官问的一样,我当时也挺紧张的,回答得语无伦次,只是好在他最后要求我们补充了一份文字说明。
其实在这类签证的时候,关系证明的材料我认为是最关键的,比起什么资信证明要重要得多。任何能够证明你们两个人关系的文件,照片等,你都得准备给对方,不论对方是否看。而且你自己也要备一份,我不知道你面试能不能带文件进去,如果可以带的话,你都带进去,哪怕当你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的时候,把你手中的文件一个个翻出来讲给面试官听,并告诉对方这些材料你都是有提供的。不一定跟着他的思维走,跟着他问的回答,只要你说出他想知道的东西,他并不会去纠缠你是否一对一的回答了他的问题。其实你讲完你的之后,我估计他都明了了,就算有问题你再补充都不迟的。再者,其实面试官对你们怎么认识的并不在意,他们在意的是,你们怎么去证明现在你们两个仍然保持着恋人关系。此时,你准备的材料就能帮到你。
希望你申诉的时候,材料准备充分一点,而且面试的时候不要紧张,而且要有信心。我认识我BF 9年,都能把我和他认识时的复杂关系讲清楚,我相信你也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