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子姑娘 说: 1、是。家庭团聚类移民之夫妻团聚。 2、你作为担保人,因为还不是加国公民,所以必须待在加拿大。 3、合法。申请流程肯定比北京使馆的速度慢,但是是否比香港使馆快,没有比较过。 点击展开...
canadamover 说: 感谢这位大侠的回答呀,尤其是第三个问题,更加坚定了我先把她带过去再申请的决心,否则一旦申请不顺利两地分居时间太长特别的不好。。。 点击展开...
leila_shawn 说: 是不是我在加拿大结婚后就可以呆在那里申请团聚移民,直到被批准呀 点击展开...
never_talk 说: 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一定要来加拿大结婚,男方回国内不是一样能结婚吗,而且境内申请团聚的等待时间还长。 点击展开...
leila_shawn 说: 如果再国内结婚,然后申请团聚,是不是很难成功呢。 点击展开...
leila_shawn 说: common law 意思是在国内结婚吗? 点击展开...
Ju51 说: 既然还在申请技术移民的阶段,那为什么现在不马上结婚?这样不是可以一起走吗? 点击展开...
canadamover 说: common law的意思就是“事实婚姻”。意思就是你们俩没领证,好比在爸妈面前拜了天地,有人见证你们在一起了,那就算是在一起了。 点击展开...
new_mic 说: 像你这种情况办common law得非常小心。 如果你说你登录前已经common law了,你只能先补你老婆材料再两个人同时申请移民,要拒两个人一起拒。如果不补材料,你登录后你的移民身份会受到质疑,你将永远不能办理你老婆团聚移民 如果登录后再common law,大概你得在登录后回来住上一段时间,然后再去长登,然后再办团聚。登录后没有两个人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应该不够common law的条件 点击展开...
西子姑娘 说: 什么叫“先登陆,同时结婚”? 登陆和结婚到底哪个在前,哪个在后?如果登陆前结婚,你必须退回你的移民签证,同时通知使馆你已结婚,然后补充你老婆的全部材料,再等使馆重新发你和你老婆的新签证。 所以,你只能先登陆,然后再回来结婚,然后在长登申请团聚。 记得以后申请团聚时,最好不要再提同居超过1年以上的事了,表格也好,恋爱经过也好,都必须将两人的同居时间控制在“离你登陆时往前算,不超过1年” 。千万不要再写什么解释信去越描越黑了。 如果在国内不能结婚,或者考虑去香港结婚吧。 点击展开...
canadamover 说: 哪怕他们要调查也好,我都无所谓,反正我也不是假结婚。我觉得这个逻辑是说得通的,大侠觉得呢? 点击展开...
new_mic 说: 这种想法要不得。是你在办理团聚,你自己要准备材料准备证据,真结婚被当作假结婚的多的是,痛苦的只有你自己,所以要作充分的准备。 点击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