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来看,大家普遍存在一个误区(也可能是被这两年CIC的38类新政策给折磨的有些思维混沌了)---只要一有收到新ME的旧政的申请者,大家都会问当事人“是不是属于38类的啊”?大家好像普遍认为香港对于旧政下的申请者也会按照38类的来优先处理。实际上这是一个普遍的认识上的误区。香港肯定是优先处理38类的申请者,但前提是申请者必须插销原申请而重新申请,走新程序。否则如果你不愿意撤案重递,仍然愿意跟着旧案排队的话,那么就算你是再紧缺的职业,HK也不会独独将你的CASE拿出来优先审理的,因为这是两个政策,两种排队系统。所以以后9.1前旧政(包括9.1简化程序)的申请者如果有收到ME的,那么只能说明CIC是在重新按照顺序,排队先后来审理旧案了,而不是许多人想像的那样---是不是她/ 他的案子是属于38类的啊?同理可证,这个道理也适用于那些近期突然出国的申请者,有个别收到ME了,大家都会说,那是因为他刚去美国了的原因,实际上他去不去美国跟审理到他的案子没有半点关系。有可能他自己都没有更新材料告诉CIC他本人去了国外,大家有时候都是在自己给自己增加烦恼,自我否定。香港啊!香港,你看看都把大家折磨成什么样了?就算你收到ME了,可能今后都有人会疑问:“这香港发的是真ME还是假ME啊?会不会是隔壁邻居开玩笑自己PS了一个ME逗我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