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长什么样? 主申在某段工作期间病过6个月。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能体现出来么? 比如突然发现某个月税金少了之类的。
2. 如果能体现出来的话,是不是需要“主动交代”生病的这6个月呢?这几个月貌似是不计算在工作经验内的,因为这份工作的期限是两年多不到三年,生病这段正好在已经超过两年的这段里。
3. 由于03年遇上非典,合同跟公司签的从03年07月开始,但是实际工作,并有工钱是从03年08月开始。这个工作经历是按合同写还是按实际写呢? 按合同写估计会和税单对不上,按实际写会和合同对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