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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租赁法和 BC 工作法 - 译摘自www.publiclegaled.bc.ca (供参考)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30130/

卉樱果 : 2005-10-24#1
BC居民租赁法

仅供参考,具体的的浏览
www.publiclegaled.bc.ca
or
www.pssg.gov.bc.ca
or
www.tenants.bc.ca,
or
电话 604-660-3456
1-800-665-8779

1)协议
一定要以书面形式签署合约,就是租赁协议,业主要在租户入住前21天给出协议复印件。协议包括:租金,根据租赁法规定的押金,租金增长率,维修。签字前租户必须详细阅读。双方签字并注明签字日期。

2)检查
入住前租户和业主一起检查租房所有设施,检查结果记录成一个文件,具体从上述电话中咨询。

3)租金
一般是每月付一次。业主必须给与收据。租户要保存好比如支票根之类的付款凭证。

4)提高租金
如果业主要提高租金,不得在一年内提出。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租户,收到通知的当月不计。通知书是“Notice of Rent Increase”专用表格。

5)押金
金额不得多余一个半月的租金。租户必须保存押金的付款凭证。如果租户没有损坏任何地方,租赁合约结束后,业主必须把押金带利息一起退回。如果有被租户认为损坏的情况,业主可以留下一部分押金作为维修费。前提是这些条款事先写入了租赁协议中。

6)普通维修
业主应当把联系方法事先告知租户。如果入住后发现厕所不工作或者没有热水之类的故障,应当是业主的责任进行出资维修。这一条也应写入租赁协议中。如果业主拒绝维修,租户可以联系居民租赁主管部门。申请费50加币(有可能退回),而后可以与仲裁员投诉,仲裁员决定争议的结果。

7)损坏维修
如果租户损坏了业主的东西和房屋设施,应当由租户出资负责维修。

8)业主对物业的探访
业主可以要求每月一次探访出租的物业。业主必须提前4小时书面通知租户,告知时间和探访理由。如有紧急事件比如水管破裂,着火事件,业主可以无需事先通知就进行探访。

9)提前收回租屋
业主如果要提前收回租屋,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通知上必须陈列出理由并给出迁出的时间期限。如果你不同意业主的理由(比如噪音,多于协议上的入住人口),你有权拒绝这个要求,并提出申诉。

10)提前迁出
租户要提前迁出租赁的房屋,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业主,列出你租赁的地址,迁出日期并签字。保存好你的通知书。

11)租赁歧视
业主不得以性别、年龄、种族、宗教、出生地、性倾向、婚姻状况、身体健康状况为理由,拒绝出租。

BC 劳动工作法

仅供参考,具体的的浏览
www.publiclegaled.bc.ca

1)申请工作
加拿大劳工法注重保护雇员不遭受歧视,雇主不得以下列理由拒绝雇用员工:性别、年龄、种族、宗教、性取向、婚姻状况、健康状况。

2)接受工作
与雇主要签署协议,写明薪水和其它福利。

3)要知晓雇员的权利
BC法律中的“雇用标准法Employment Standard Act.” 农场工人享受该法律中的部分条款,不是全部。
具体查看:www.labour.gov.bc.ca/esb/facshts
或者拨打免费电话:1-800-663-3316

4)第一份工/入门级别的薪水
2001年11月15日之前没有得到任何工作的工人,入门第一份工作最低薪水为每小时6加元。
做满500小时,才可以得到BC省标准的最低薪水。
为了证明你2001年11月15日之前有过工作,你必须向雇主出示雇佣纪录,如薪水单或前雇主的书面确认证明。

5)最低薪水
法律规定2004年1月份起,大多数工作的最低薪水是每小时8加元,该条款可能会随时修改,请与雇用标准法律部门确认。

6)工作时间
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
书面协议上应当写明最适合雇主要求的工作时间。如果你同意工作时间超过上述规定,且薪水不作为加班费处理,也应在雇用协议书面确认。
合同信息请查阅 “雇用标准法Employment Standard Act.”中第99页。

7)加班薪水
如果你和雇主的协议中:a: 没有要求任何加班费 b: 同意以标准薪水作为加班报酬,那么,一天中8小时~12小时时段的加班时间,加班费为你标定薪水的一倍半。
超过12小时的时段,加班费为你标定薪水的两倍。

8)工作时间无事情可做的最低每日薪水
如果你是按照雇主要求的时间去上班,但是工作时间里无事情可做,那么就至少应当每天得到两小时的薪水。
如果你按照与雇主签署的协议中所规定的,工作时间超过了八小时,但是其间无事情可做,那么就至少应当每天得到四小时的薪水。

9)工间休息
五小时连续工作后,你的雇主应当给你30分钟的工间休息。

10)国定假期和薪水
BC省有9天法定假期,它们是:元旦,Good Friday, 维多利亚日节,加拿大国庆节,BC节,劳动节,感恩节,纪念节,圣诞节。
带新条件:
如果你是在某个国定假前30天与雇主签署了协议,那么你就从此自动地得到带薪国定假的权利。
如果你在国定假日前一个月中为雇主已经工作了15天,那么国定假期就可以有薪水。

11)带薪休假
雇员为该雇主工作一年到四年期间,可以获得两周的带薪休假。雇员为该雇主工作五年或以上,可以获得三周的带薪休假。
如果在你休假前辞工,雇主应当付将你的休假以工资形式付给。

12)失业
在雇员工作日满三个月或之前,雇主如要辞退雇员,可以口头通知或无任何赔偿。雇员工作满三个月以上,雇主如要辞退雇员,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付给赔偿金。金额大小取决于雇员为该雇主工作的时间。
如果雇主有时候没有足够的工作给雇员或者资金短缺,雇主无需事先告知雇员即可决定让雇员暂时待业几周。如果在20周内待业超过13周,那就是说你的雇佣合同结束了。这样的话,雇主应当付给赔偿金。
如果由于雇员行为严重不检,比如偷窃,雇主可以辞退该雇员,无需事先通知和赔偿。

13)辞职
雇员可以随时辞职。不过事先告知雇主的话,。让雇主有所准备,雇主如给雇员一个书面证明(Reference),对其申请下一个工作有益处。详情请查阅
http://www.labour.gov.bc.ca/esb/esag...vember2002.pdf

14)参加工会
如果大多数雇员要求有工会的话,每个人都有权组织工会。
工会和雇主将进行劳资谈判,决定工资、假期、带薪病假和其他福利,谈判结果的合约称为劳资协议。协议写明雇员的权利和工作条件。如果雇员与雇主有矛盾,雇员可以向工会反映,工会将代表你与雇主交涉。
劳动关系法规制定了工会的权限。

15)申请就业保险 ( EI)
所有就职人员均向联邦政府的保险项目 EI 加纳费用,用于对失业者、病假者或者分娩请假者提供帮助。

a) 失业补助
一旦失业,请带上你最后一次工作的就业记录和SIN卡,立即申请,如申请人已工作了一定的周数(周数取决于居住地区,具体请查黄页与地区的EI办公室联系),即可获得 EI补贴。
如果由于雇员行为不检而被辞退或者你自己辞工,那么批准将有难度。

b) 孕期休假和补助
工作的孕妇有权享受17周的无薪孕期休假。雇主不能因为雇员怀孕而辞退她。当她回来工作,应当给予假期前相同的职位和薪水。
孕妇可以申请最多至15 周的EI补助。具体条件和条款请与当地EI办公室联系。

c) Parental (为人父母)休假和补助
孩子出生后或者领养后,双亲有权享受12周的无薪假期。休假期间均可申请EI补助。
具体休假长短和补助的多少要看一定的条件,母亲有可能申请最多至35周(包括孕期)的无薪假期。父亲或领养孩子的双亲在孩子出生或者领养后有可能获得最多至37周的假期。
具体条件和条款请与当地EI办公室联系。

16)工伤赔偿
(Worker’s Compensation Board) WCB制定安全法规,并派员视察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费用由雇主承担。雇员因工作受伤或病假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因工作死亡家属可以得到赔偿。

有关资料和信息

就业标准

如果对工作在BC的法律有所疑问,可拨打就业标准咨询
1-800-663-3316(BC省免费)
或者浏览
www.labour.gov.bc.ca

就业保险EI

请查询蓝页中加拿大政府栏目下的人力资源,或者浏览
http://www.hrdc-drhc.gc.ca/ae-ei/emp...nsurance.shtml

下雨天 : 2005-10-24#2
好.支持

卉樱果 : 2005-10-24#3
本来还想摘译其他部分的法律,看来筒子们不大感兴趣,

那偶就不给自己压担子了。

下雨天 : 2005-10-24#4
哈哈,姐姐摘译得好啊,很多资料当时看可能没多大用,等想用的时候现找可来不及了.俺是觉得加拿大这里人有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干一个事前先了解相关法律,其实这非常有用,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在国内的时候,觉得政府有时候制订一个法律来得很草率,不够合理,上面是法律,下面大家靠约定俗成,靠习惯.很少有人关注法律,俺就想来到加拿大俺一定要改改习惯,入乡随俗吧.

zhou : 2005-10-24#5
卉樱果 说:
那偶就不给自己压担子了。
我们可是都需要了解这些法律知识的,希望果子大姐能继续:wdb17: :wdb17:

偏偏 : 2005-10-24#6
俺已经收藏先了

←个人の天空 : 2005-10-25#7
:wdb10:

海边老渔 : 2005-10-25#8
又一篇好东东,mm好人哪

卉樱果 : 2005-10-25#9
谢谢DD的称呼,偶受宠若惊呀

家园网上叫我JJ,那就是我爱家园的原因。其它网上的桐子们叫我婆婆
:wdb7:
海边老渔 说:
又一篇好东东,mm好人哪

lilianou : 2005-10-25#10
zhou 说:
我们可是都需要了解这些法律知识的,希望果子大姐能继续:wdb17: :wdb17:
就是就是

果子JJ继续啊......

jiujiu : 2005-10-25#11
:wdb11: :wdb11: :wdb11: :wdb11: :wdb29:

老熊 : 2006-02-23#12
好,

收藏

Ava : 2006-02-26#13
我是新来的,给果子姐姐加纷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