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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313380/

顶天立地一马甲 : 2010-01-26#1
岁末年初,今年的年度汉字评比,“被”字被名列榜首,成为今年的年度汉字。两年以来,“被”字闹剧一直在中国不断上演,十分红火,创意十足。其背后暴露出的是专制统治社会下的中国政治之腐败,公权之异化,道德之沦丧,民主之缺失,诚信之衰败。剖析这一现象及其实质根源,对民众觉醒十分必要。以上这几句话并非出自本人之笔,而是来自一篇题为《“被”字之探索》的文章。这篇文章读来朗朗上口,如行云流水,似一气呵成,冷嘲热讽,淋漓尽致,让我爱不释手,深有感触。

文章中说“被”字肇始于“被自杀”,“被小康”,“被自愿”,“被幸福”,“被就业”,“被增长”,“被代表”,等等。“被xx”一词接踵而来,网民惊呼极具中国特色的“被”时代降临,已成定局。我分析研究这类“被”的对象实质都是反义词。被自杀=他杀,被小康=贫穷,被自愿=强迫,被幸福=痛苦,被就业=失业,……一切痛苦的事实真相都被弄虚作假的谎言欺骗掩盖掉了。

文章中还说,“被”实质上描述的是一种受人摆布的不自由状态,一种弱势的权利受强势的权力任意玩弄的被动状态。在傲慢,强势的权力面前,公众有种非常被动的感觉,权力既然凌驾于法律之上,自然也就凌驾于民众之上,主宰着权利的命运。这是多么深刻的一针见血的剖析,它解开了我心中多年未能解开的疑团。想当年,一路走来,自己也有太多的“被”字。年少爱读书,“被白专”。父亲“被右派”,本人及姐弟皆“被黑五类”。母亲“被畏罪自杀”,本人不服而申辩了几句,就“被翻案”。(被打成邓小平式的二月逆流右倾反案风的黑干将)历史的过去,现在都已“被活埋”。历史的现今,又出现了更多上述具有中国特色的“被”字,而我今天要说的就是“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海外华人林林总总约有6500万,改革开放30年来出国人数约3500万,“自动丧失”中国籍的外籍华人有几百万。几乎所有的外籍华人都会告诉你,他们不愿意“自动丧失”中国籍。很多留学生说:不明白为什么中国政府把他们白白地送给西方国家?中国国籍法第九条规定:中国公民加入外国籍,即自动丧失中国籍。我一直感到这条法规怪怪的,很希望中国那么多博学多才的法律顾问,法理学家能从法理的角度铨释一下它的逻辑思维是否正确?逻辑推理是否矛盾?因为我想规定就不自动,自动就无法规定。俗话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是一条无法抗拒的自然规律。天上云多了,就自动要下雨了,你是无法规定它不下雨的。反之,天上云不厚,你规定它几点几分自动下雨,它也不下,一点也不买你权贵的帐。规定的事就一定不自动,这是矛盾的对立面。规定“自动”是违背天意的强人所难。是指鹿为马的霸道条款,这种法律条款由人大代表制订,人大代表是人民的代表,干的是开除人民的国籍,把人民赶出国的事,这不是自挖墙角,同根相煎吗?就像冯正虎被赶出国门一样,是一出仆人赶走主人的闹剧,中国几千年未见的悲剧。皇帝把天下看成他的,也不敢如此张狂。

俗话说:事实是依据,法律是准绳。分析一下第九条的加入外国籍,即自动丧失中国籍,是否做得到还是空口说白话。照例,表明中国公民身份的应是中国公民证,在我拿到美国公民证时,这张中国公民证是否破了或消失了?没有!它原封不动,这说明我的中国籍并不会因我加入美国籍而自动丧失!中国13亿人民没有中国公民证,把出国旅游的护照充当中国公民证,那么我们看看这个护照是否会“自动丧失”它进出海关的功能?护照是十年有效期,有的移民在加入外国籍后,护照还有七,八年有效期,并没有“自动丧失”有效期,他们拿这护照通过了海关检查回国。这是完全合法的,说明中国护照的功能并没有因他加入外国籍而自动丧失。这说明了国籍法的一?情愿――加入外国籍并不能自动丧失中国籍。

为了让“自动丧失”的谎言成真,中领馆和中国海关不惜违法做许多侵犯外籍华人人权的卑鄙勾当,象上述事件中,海关会在外籍华人出关时,除了查中国护照外,还查外国绿卡,……然后罚很多钱。在中国护照延期时,中领馆也会要你出示外国绿卡,以此窃取你是否有外国籍的信息。当你被迫拿中国护照去中领馆签证时,(这是犯法的)中国官员迫不及待地把你的中国护照剪毁,就暴露出有外国籍时,中国籍并不会自动丧失,所以它要剪护照。外国绿卡是外国给移民的居住证,曾几何时成了领馆和海关办中国护照和出关的证件?当法律是胡说八道时,它是否还是准绳?官方一贯的作风就是知错不想认错,就只好用后来更多的错掩盖前面的错,就错得更离谱,害更多的人。

《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三条:(1)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取消中国籍还有居住权吗?要凭户口和暂住证的国家是没有迁徙自由的)(2)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并有权返回他的国家。(取消国籍是算有权返回本国吗?)

第十五条:(1)人人有权享有国籍。(开除我们的国籍是享有国籍吗?)(2)任何人的国籍不得任意剥夺……(“自动丧失”国籍就不是剥夺国籍了吗?)

世界人权宣言如此强调国籍是因为它是最基本的天赋人权,是比民主和自由还基本的天赋人权,它是我们的最原始最重要的无形资产――生存权,(居住权)国籍就像我们的影子,生而有之,死而灭之。在争取民主自由之前更重要的是生存权。连中国人都被开除,如何谈中国人的民主和自由?

国籍的普世价值是天赋人权,它的“属血”主义,即凡是父母生的子女必有和父母相同的国籍,是不需要论证的公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自然法。官方制定了一部违反有普世价值指引的自然法的法律。(中国国籍法)然后它们依据这部恶法而犯了反人类罪,我们是恶法的受害者。我们的国籍是不会自动丧失的,而是“被自动丧失”的。中国需要法制和法治。我们需要中国公民证!

蜡笔小昕 : 2010-01-26#2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有点儿过激了吧,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不多。瑞士是好地方吧,一样不承认双重国籍。

虎头妈妈 : 2010-01-26#3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这篇文章写得是挺“杠”的。

中国不是伊拉克 : 2010-01-26#4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关键还是被代表。

顶天立地一马甲 : 2010-01-26#5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有点儿过激了吧,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不多。瑞士是好地方吧,一样不承认双重国籍。

似乎不少,至少民主中国就承认,共产中国不承认。

小雷音 : 2010-01-26#6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有点儿过激了吧,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不多。瑞士是好地方吧,一样不承认双重国籍。
头回听说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不多。

法号若智 : 2010-01-26#7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多了去了。
作者不够理性。

虎头妈妈 : 2010-0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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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190多个国家中,现有70多个国家承认或接受双重国籍。

Helen钱 : 2010-01-26#9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加拿大国籍对好哦多家庭来讲,已形同鸡肋。

InVan : 2010-01-26#10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美国和俄罗斯是否承认双重国籍?其他国家不考虑。

Helen钱 : 2010-01-26#11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俄罗斯可以。连菲律宾都可以。

游客 : 2010-01-26#12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头回听说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不多。

头回听说的事还会有很多~

小雷音 : 2010-01-26#13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美国和俄罗斯是否承认双重国籍?其他国家不考虑。
美国其实也承认双重国籍,但是要按你进入的国籍来进行对待,所以允许保留双重国籍和法律上同时以双重国籍公民对待是不同的。
也就是说,你可以有双重国籍,但如果你进入时用加拿大护照就只视同加拿大人。你拿美国护照进入视同美国人。

中国完全是另一回事,入其他籍的同时等于永远失去中国籍,护照要被注销掉。

游客 : 2010-01-26#14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很多非洲来的人在加拿大有老婆,在非洲还有3、4个合法妻子。
那中国和加拿大只允许一妻,是不是也在剥夺人权。
拜托!

悠闲客 : 2010-01-26#15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哈哈哈,楼主好像没明白状况

蜡笔小昕 : 2010-01-27#16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头回听说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不多。

35%的国家承认,你说多不多

中国不是伊拉克 : 2010-01-27#17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光看数量并不全面。

就算只有35%,但如果都是一些发达国家,那还是能说明一些问题的。

漫步云中@桥 : 2010-01-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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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国家的法律,如果你能改变,那它就是你的,如果改变不了,那就听它的!拥有双重国籍或多国国籍不见得就是什么好事情!

什么民主中国共产中国?世界上就有一个中国!!

想想都后怕 : 2010-01-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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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着碗里的?
惦记着锅里的?

二选一!

raindragon : 2010-01-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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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脚踩两只船?

legent : 2010-01-27#21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难道大家都是“被出国”的?

guzheng1974 : 2010-01-27#22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有点儿过激了吧,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不多。瑞士是好地方吧,一样不承认双重国籍。

我在瑞士呆过半年, 有不少瑞士朋友
悄悄的告诉你, 瑞士不仅承认双重国籍, 而且承认多重国籍.

蜡笔小昕 : 2010-01-27#23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我在瑞士呆过半年, 有不少瑞士朋友
悄悄的告诉你, 瑞士不仅承认双重国籍, 而且承认多重国籍.

不会吧?我认识一个朋友,是前捷克斯洛伐克人,后来逃到瑞士,入了瑞士籍。她说瑞士不承认双重国籍,入了瑞士,只好放弃捷克斯洛伐克国籍。。。但是她父母都在捷克斯洛伐克,她十几年没办法回去,后来嫁了一个捷克人,才能回去,所以她在瑞士用瑞士护照,回捷克用捷克护照,瑞士管得不严,所以她才可以拿两本护照:wdb5:

carl_sun : 2010-01-27#24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美国其实也承认双重国籍,但是要按你进入的国籍来进行对待,所以允许保留双重国籍和法律上同时以双重国籍公民对待是不同的。
也就是说,你可以有双重国籍,但如果你进入时用加拿大护照就只视同加拿大人。你拿美国护照进入视同美国人。

中国完全是另一回事,入其他籍的同时等于永远失去中国籍,护照要被注销掉。

如果你拥有美国国籍,而申请加入其他国籍,你必须要放弃美国国籍。美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顶天立地一马甲 : 2010-01-27#25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如果你拥有美国国籍,而申请加入其他国籍,你必须要放弃美国国籍。美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似乎不是这样吧??

annoying : 2010-01-27#26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似乎不是这样吧??

原则上是这样的,不过美国双重国籍政策执行得很模糊,只要你不自己向官方宣誓放弃美国国籍,一般没人管,只是在美国国内只承认你的美国护照。除非是发生有关国籍司法管辖权一类的官司,美国国务院才会让你“被丧失”

顶天立地一马甲 : 2010-01-27#27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原则上是这样的,不过美国双重国籍政策执行得很模糊,只要你不自己向官方宣誓放弃美国国籍,一般没人管,只是在美国国内只承认你的美国护照。除非是发生有关国籍司法管辖权一类的官司,美国国务院才会让你“被丧失”

还是和共产中国的不承认双重国籍不一样,完全不一样

guzheng1974 : 2010-01-27#28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不会吧?我认识一个朋友,是前捷克斯洛伐克人,后来逃到瑞士,入了瑞士籍。她说瑞士不承认双重国籍,入了瑞士,只好放弃捷克斯洛伐克国籍。。。但是她父母都在捷克斯洛伐克,她十几年没办法回去,后来嫁了一个捷克人,才能回去,所以她在瑞士用瑞士护照,回捷克用捷克护照,瑞士管得不严,所以她才可以拿两本护照:wdb5:

告诉你为什么.

因为捷克当年是和中国一样的共产国家, 不是瑞士不承认双重国籍.
而是你那个朋友的捷克国籍"被"丧失了.

另外瑞士和美国情况还不一样. 不是瑞士入关管的不严,而是瑞士是在法律上承认多重国籍的. 你拿10本护照都没关系.

guzheng1974 : 2010-01-27#29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如果你拥有美国国籍,而申请加入其他国籍,你必须要放弃美国国籍。美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美国的确在法律上不承认双重国籍.
但是同样的在法律上政府也没有剥夺公民国籍的权利.
放弃美国国籍,是公民本人的决定,需要做声明的.

此外, 就是有很多TX已经讲过的, 在实际执行中. 你拿美国护照,就按美国公民算,拿别国护照入境就按他国国籍对待. 属于默许的双重国籍.

最重要的一点,如果美国公民没有声明他自己主动放弃美国国籍, 他的美国国籍不会"被"丧失. 这就是最大的区别

加拿大有很多从美国移民来的人, 就持有加拿大和美国两本护照.

atongmu : 2010-01-27#30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美国的确在法律上不承认双重国籍.
但是同样的在法律上政府也没有剥夺公民国籍的权利.
放弃美国国籍,是公民本人的决定,需要做声明的.

此外, 就是有很多TX已经讲过的, 在实际执行中. 你拿美国护照,就按美国公民算,拿别国护照入境就按他国国籍对待. 属于默许的双重国籍.

最重要的一点,如果美国公民没有声明他自己主动放弃美国国籍, 他的美国国籍不会"被"丧失. 这就是最大的区别

加拿大有很多从美国移民来的人, 就持有加拿大和美国两本护照.
carl讲的是对的。

美国法律规定美国公民申请了他国国籍,美国国籍就失效了。不过,美国允许别国人申请美国国籍,同时保留原国籍。

所以只存在加拿大公民取得美加双重国籍,美国公民只能取得加拿大PR。

非矿工 : 2010-01-27#31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美国的确在法律上不承认双重国籍.
但是同样的在法律上政府也没有剥夺公民国籍的权利.
放弃美国国籍,是公民本人的决定,需要做声明的.

此外, 就是有很多TX已经讲过的, 在实际执行中. 你拿美国护照,就按美国公民算,拿别国护照入境就按他国国籍对待. 属于默许的双重国籍.

最重要的一点,如果美国公民没有声明他自己主动放弃美国国籍, 他的美国国籍不会"被"丧失. 这就是最大的区别

加拿大有很多从美国移民来的人, 就持有加拿大和美国两本护照.
是这样的,美国不会强行迫使其国民的国际被丧失

atongmu : 2010-01-27#32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是这样的,美国不会强行迫使其国民的国际被丧失
美国会强迫丧失美国国籍的。具体情况上面已述。

guzheng1974 : 2010-01-27#33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carl讲的是对的。

美国法律规定美国公民申请了他国国籍,美国国籍就失效了。不过,美国允许别国人申请美国国籍,同时保留原国籍。

所以只存在加拿大公民取得美加双重国籍,美国公民只能取得加拿大PR。


这里有很多美国来的移民, 就持有2本护照.
温哥华当地就不少,尤其是年纪大的. 70年代有不少美国年轻人移民加拿大.
现在不仅他们自己, 连子女有很多也都持有加拿大和美国2本护照.
多接触一下当地社会, 你就会知道了.
凭主观想象来判断事物, 得出的结论往往是错的

atongmu : 2010-01-27#34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这里有很多美国来的移民, 就持有2本护照.
温哥华当地就不少,尤其是年纪大的. 多接触一下当地社会, 你就会知道了.
凭主观想象来判断事物, 得出的结论往往是错的
如果有也是漏网之鱼,情况和中国人入他国国籍以后继续保留一样。

你说的这种人子女持有双重国籍并不奇怪,因为他们如果在加出生就是加国公民,事后取得美国双重国籍是可行的。

我在美国呆的时间远远超过加拿大。我大量朋友都涉及到和美国有关的双重国籍问题,也有很多朋友就是持有美加双重国籍的。

我本人直接看过美国国籍法的相关内容原文,你有兴趣自己可以搜索一下。

凭主观想象的评价小可受之有愧,呵呵!

atongmu : 2010-01-27#35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顺便再提一个相关话题。如果放弃美国国籍,会有十分严厉的“弃国税”,所以,大多数美国人就算长期定居外国也是不愿意加入外国国籍的。

jdcollect : 2010-01-27#36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我本人直接看过美国国籍法的相关内容原文,你有兴趣自己可以搜索一下。

能否提供个链接?

soleil_lee-太阳李 : 2010-01-27#37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如果有也是漏网之鱼,情况和中国人入他国国籍以后继续保留一样。

你说的这种人子女持有双重国籍并不奇怪,因为他们如果在加出生就是加国公民,事后取得美国双重国籍是可行的。

我在美国呆的时间远远超过加拿大。我大量朋友都涉及到和美国有关的双重国籍问题,也有很多朋友就是持有美加双重国籍的。

我本人直接看过美国国籍法的相关内容原文,你有兴趣自己可以搜索一下。

凭主观想象的评价小可受之有愧,呵呵!
Are YOU sure?

soleil_lee-太阳李 : 2010-01-27#38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DUAL NATIONALITY

Dual nationality can occur as the result of a variety of circumstances. The automatic acquisition or retention of a foreign nationality, acquired, for example, by birth in a foreign country or through an alien parent, does not affect U.S. citizenship. It is prudent, however, to check with authorities of the other country to see if dual nationality is permissible under local law. Dual nationality can also occur when a person is naturalized in a foreign state without intending to relinquish U.S. nationality and is thereafter found not to have lost U.S. citizenship: the individual consequently may possess dual nationality. While recognizing the existence of dual nationality and permitting Americans to have other nationalities, the U.S. Government also recognizes the problems which it may cause. Claims of other countries upon dual-national U.S. citizens often place them in situations where their obligations to one country are in conflict with the laws of the other. In addition, their dual nationality may hamper efforts to provide U.S. diplomatic and consular protection to them when they are abroad.


以上内容来自美国政府网站
http://travel.state.gov/law/citizenship/citizenship_778.html

美国承认双重国籍 而且就算一个美国人入籍其他国家,只要他不主动放弃美国籍,他仍然拥有美国国籍。

这根本不需要查什么美国法律,google上按两下的问题。

美国的国籍政策跟社会主义中国的国籍政策可谓天差地别,差的好远的了。

soleil_lee-太阳李 : 2010-01-27#39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至于如何主动放弃美国国籍,以上我引述的那个网址对此也有详细的论述。

jdcollect : 2010-01-27#40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如果有也是漏网之鱼,情况和中国人入他国国籍以后继续保留一样。

你说的这种人子女持有双重国籍并不奇怪,因为他们如果在加出生就是加国公民,事后取得美国双重国籍是可行的。

我在美国呆的时间远远超过加拿大。我大量朋友都涉及到和美国有关的双重国籍问题,也有很多朋友就是持有美加双重国籍的。

我本人直接看过美国国籍法的相关内容原文,你有兴趣自己可以搜索一下。

凭主观想象的评价小可受之有愧,呵呵!

我在网上查到的,跟你说得正好相反,美国公民获得其他国籍时,是否丧失美国国籍,取决于该公民自己的意愿。见美国国务院的网页:

Advice about Possible Loss of U.S. Citizenship and Dual Nationality

jdcollect : 2010-01-27#41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世界上像中国一样,取得其他国籍即自动丧失原国籍的国家还有:丹麦、日本、新加坡。不过这总比沙特好。在沙特,沙特公民持有外国护照,是刑事犯罪。见wikipedia:Multiple citizenship

soleil_lee-太阳李 : 2010-01-27#42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顺便再提一个相关话题。如果放弃美国国籍,会有十分严厉的“弃国税”,所以,大多数美国人就算长期定居外国也是不愿意加入外国国籍的。
所谓的“弃国税”更是让人摸不着头脑,你说的恐怕是这个

LOSS OF NATIONALITY AND TAXATION
P.L. 104-191 contains changes in the taxation of U.S. citizens who renounce or otherwise lose U.S. citizenship. In general, any person who lost U.S. citizenship within 10 years immediately preceding the close of the taxable year, whose principle purpose in losing citizenship was to avoid taxation, will be subject to continued taxation.
See …

jdcollect : 2010-01-27#43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DUAL NATIONALITY

Dual nationality can occur as the result of a variety of circumstances. The automatic acquisition or retention of a foreign nationality, acquired, for example, by birth in a foreign country or through an alien parent, does not affect U.S. citizenship. It is prudent, however, to check with authorities of the other country to see if dual nationality is permissible under local law. Dual nationality can also occur when a person is naturalized in a foreign state without intending to relinquish U.S. nationality and is thereafter found not to have lost U.S. citizenship: the individual consequently may possess dual nationality. While recognizing the existence of dual nationality and permitting Americans to have other nationalities, the U.S. Government also recognizes the problems which it may cause. Claims of other countries upon dual-national U.S. citizens often place them in situations where their obligations to one country are in conflict with the laws of the other. In addition, their dual nationality may hamper efforts to provide U.S. diplomatic and consular protection to them when they are abroad.


以上内容来自美国政府网站
http://travel.state.gov/law/citizenship/citizenship_778.html

美国承认双重国籍 而且就算一个美国人入籍其他国家,只要他不主动放弃美国籍,他仍然拥有美国国籍。

这根本不需要查什么美国法律,google上按两下的问题。

美国的国籍政策跟社会主义中国的国籍政策可谓天差地别,差的好远的了。

不好意思,跟您的帖子内容重了。

效果上看,美国的国籍政策是利己,中国的国籍政策是利他。

atongmu : 2010-01-27#44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呵呵,讨论越来越深入。

事实上,美国对于双重国籍的规定的确比较模糊(承认某些情况的双重国籍),不是中国这样的一刀切,导致出现的案例五花八门,从而结论总是似是而非。

比如说,外国国籍有很多种取得方法,出生、结婚、申请等等。对于美国国籍也有多种取得方法。对于先取得外国国籍还是先取得美国国籍,以及何种途径取得国籍都有着不同的处理方法。

http://www.travel.state.gov/travel/cis_pa_tw/cis/cis_1753.html

A U.S. citizen may acquire foreign citizenship by marriage, or a person naturalized as a U.S. citizen may not lose the citizenship of the country of birth.U.S. law does not mention dual nationality or require a person to choose one citizenship or another. Also, a person who is automatically granted another citizenship does not risk losing U.S. citizenship. However, a person who acquires a foreign citizenship by applying for it may lose U.S. citizenship. In order to lose U.S. citizenship, the law requires that the person must apply for the foreign citizenship voluntarily, by free choice, and with the intention to give up U.S. citizenship.

美国关于国籍的立法原则是美国国籍作为至高无上的身份认同,原则上具有不可侵犯性。比如说一个归化的美国人绝对不允许再申请他国国籍,一旦申请肯定丧失美国国籍。不过,实际操作上完全否认双重国籍会造成两国的法律冲突。比如一个美国出生的孩子父母国规定子女国籍跟随父母,这样这个孩子天然就拥有两个国籍。类似这种情况,如果强行规定二选一的话,可能导致孩子选择外国国籍,这样美国以后就会缺少一个税收来源。所以从税务角度来讲,美国模糊了对双重国籍的认定。

楼上jdcollect朋友说的美国国籍法利己是很正确的表述

guzheng1974 : 2010-01-27#45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呵呵,讨论越来越深入。

事实上,美国对于双重国籍的规定的确比较模糊(承认某些情况的双重国籍),不是中国这样的一刀切,导致出现的案例五花八门,从而结论总是似是而非。

比如说,外国国籍有很多种取得方法,出生、结婚、申请等等。对于美国国籍也有多种取得方法。对于先取得外国国籍还是先取得美国国籍,以及何种途径取得国籍都有着不同的处理方法。

http://www.travel.state.gov/travel/cis_pa_tw/cis/cis_1753.html

A U.S. citizen may acquire foreign citizenship by marriage, or a person naturalized as a U.S. citizen may not lose the citizenship of the country of birth.U.S. law does not mention dual nationality or require a person to choose one citizenship or another. Also, a person who is automatically granted another citizenship does not risk losing U.S. citizenship. However, a person who acquires a foreign citizenship by applying for it may lose U.S. citizenship. In order to lose U.S. citizenship, the law requires that the person must apply for the foreign citizenship voluntarily, by free choice, and with the intention to give up U.S. citizenship.

美国关于国籍的立法原则是美国国籍作为至高无上的身份认同,原则上具有不可侵犯性。不过,实际操作上会造成两国的法律冲突。比如一个美国出生的孩子父母国规定子女国籍跟随父母,这样这个孩子天然就拥有两个国籍。类似这种情况,如果强行规定二选一的话,可能导致孩子选择外国国籍,这样美国以后就会缺少一个税收来源。所以从税务角度来讲,美国模糊了对双重国籍的认定。


您真的在美国呆过吗?

税务和国籍是2回事, 这是一个常识.

外国国籍的人只要在美国工作生活,也要交税.
外国国籍的人, 只有有美国绿卡, 即使不居住在美国, 全球收入也要在美国交税.

美国国籍和美国税务是完全没关系的两件事情, 在美国长期生活过的您会不知道?

guzheng1974 : 2010-01-27#46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世界上像中国一样,取得其他国籍即自动丧失原国籍的国家还有:丹麦、日本、新加坡。不过这总比沙特好。在沙特,沙特公民持有外国护照,是刑事犯罪。见wikipedia:Multiple citizenship


我正巧丹麦也呆过一年. 有不少丹麦同事是有双重国籍的.

http://www.nyidanmark.dk/en-us/citi...ose_your_danish_nationality_automatically.htm


如果是主动申请加入外国国籍的, 是会丧失丹麦国籍.
但是如果是因为婚姻,出生等原因自动获得外国国籍的, 丹麦国籍仍然可以保留, 而成为事实上的双重国籍.

以上供你参考

atongmu : 2010-01-27#47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您真的在美国呆过吗?

税务和国籍是2回事, 这是一个常识.

外国国籍的人只要在美国工作生活,也要交税.
外国国籍的人, 只有有美国绿卡, 即使不居住在美国, 全球收入也要在美国交税.

美国国籍和美国税务是完全没关系的两件事情, 在美国长期生活过的您会不知道?
通常来说,拥有美国绿卡和美国国籍的人在税务上的义务是相同的。不过,一个重要的区别就是绿卡是可以放弃的,而国籍不是随便可以放弃的。我就有朋友赚了很多钱以后为当年加入美国国籍而烦恼。

http://www.irs.gov/businesses/small/international/article/0,,id=97245,00.html

话归正题,我的point是美国政府在双重国籍操作上的模糊性很大程度是源于税务的考虑,也就是说不希望美国公民因为双重国籍因素放弃美国国籍,从而彻底消灭一个税收来源。

就上面一个例子来讲,美国法律赋予那个天然双重国籍的小孩取得美国国籍的合法性,该小孩年满后可以选择正式取得美国国籍,如果这样美国就增加一个税收来源。反之,如果出生那天就逼着他放弃美国国籍的话,以后就可能失去一个税收来源,除非他在美国取得的收入。

soleil_lee-太阳李 : 2010-01-27#48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呵呵,讨论越来越深入。

事实上,美国对于双重国籍的规定的确比较模糊(承认某些情况的双重国籍),不是中国这样的一刀切,导致出现的案例五花八门,从而结论总是似是而非。

比如说,外国国籍有很多种取得方法,出生、结婚、申请等等。对于美国国籍也有多种取得方法。对于先取得外国国籍还是先取得美国国籍,以及何种途径取得国籍都有着不同的处理方法。

http://www.travel.state.gov/travel/cis_pa_tw/cis/cis_1753.html

A U.S. citizen may acquire foreign citizenship by marriage, or a person naturalized as a U.S. citizen may not lose the citizenship of the country of birth.U.S. law does not mention dual nationality or require a person to choose one citizenship or another. Also, a person who is automatically granted another citizenship does not risk losing U.S. citizenship. However, a person who acquires a foreign citizenship by applying for it may lose U.S. citizenship. In order to lose U.S. citizenship, the law requires that the person must apply for the foreign citizenship voluntarily, by free choice, and with the intention to give up U.S. citizenship.

美国关于国籍的立法原则是美国国籍作为至高无上的身份认同,原则上具有不可侵犯性。比如说一个归化的美国人绝对不允许再申请他国国籍,一旦申请肯定丧失美国国籍。不过,实际操作上完全否认双重国籍会造成两国的法律冲突。比如一个美国出生的孩子父母国规定子女国籍跟随父母,这样这个孩子天然就拥有两个国籍。类似这种情况,如果强行规定二选一的话,可能导致孩子选择外国国籍,这样美国以后就会缺少一个税收来源。所以从税务角度来讲,美国模糊了对双重国籍的认定。

楼上jdcollect朋友说的美国国籍法利己是很正确的表述

已经说了,美国不存在“美国国籍”自动丧失的情况。你归化的美国籍也好,生下来就是美国籍也好,主动加入外国籍只是构成失去美国籍的必要条件之一。
要失去美国国籍,必须主动提交退籍申明,同时面见领事回答问题。估计没几个人会这么做。

guzheng1974 : 2010-01-27#49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呵呵,讨论越来越深入。

事实上,美国对于双重国籍的规定的确比较模糊(承认某些情况的双重国籍),不是中国这样的一刀切,导致出现的案例五花八门,从而结论总是似是而非。

比如说,外国国籍有很多种取得方法,出生、结婚、申请等等。对于美国国籍也有多种取得方法。对于先取得外国国籍还是先取得美国国籍,以及何种途径取得国籍都有着不同的处理方法。

http://www.travel.state.gov/travel/cis_pa_tw/cis/cis_1753.html

A U.S. citizen may acquire foreign citizenship by marriage, or a person naturalized as a U.S. citizen may not lose the citizenship of the country of birth.U.S. law does not mention dual nationality or require a person to choose one citizenship or another. Also, a person who is automatically granted another citizenship does not risk losing U.S. citizenship. However, a person who acquires a foreign citizenship by applying for it may lose U.S. citizenship. In order to lose U.S. citizenship, the law requires that the person must apply for the foreign citizenship voluntarily, by free choice, and with the intention to give up U.S. citizenship.

美国关于国籍的立法原则是美国国籍作为至高无上的身份认同,原则上具有不可侵犯性。比如说一个归化的美国人绝对不允许再申请他国国籍,一旦申请肯定丧失美国国籍。不过,实际操作上完全否认双重国籍会造成两国的法律冲突。比如一个美国出生的孩子父母国规定子女国籍跟随父母,这样这个孩子天然就拥有两个国籍。类似这种情况,如果强行规定二选一的话,可能导致孩子选择外国国籍,这样美国以后就会缺少一个税收来源。所以从税务角度来讲,美国模糊了对双重国籍的认定。

楼上jdcollect朋友说的美国国籍法利己是很正确的表述



这段文字就是美国允许双重国籍的最好的书面证明

首先May, 也就是说"有可能"丧失美国国籍.
其次, 丧失美国国籍的先决条件讲的非常清楚, with the intention to give up U.S. citizenship.
在实际操作中, 希望持有双重国籍的人, 当然没有这个INTENTION, 也就是没有主观愿望去放弃美国国籍.
在这种情况下, 当然美国护照当然不会"被"放弃

美国是个尊重法律的国家
所以在搞清楚之前, 千万不要凭空说美国的规定很模糊

客观事实是, 美国的法律关于双重国籍的规定非常明确, 那就是允许存在, 只要自己不主动放弃,没人能剥夺你的美国国籍, 包括政府.



guzheng1974 : 2010-01-27#50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通常来说,拥有美国绿卡和美国国籍的人在税务上的义务是相同的。不过,一个重要的区别就是绿卡是可以放弃的,而国籍不是随便可以放弃的。我就有朋友赚了很多钱以后为当年加入美国国籍而烦恼。

http://www.irs.gov/businesses/small/international/article/0,,id=97245,00.html


美国绿卡如果是要主动放弃, 同样需要自己去声明, 这就是对人权的尊重.

举个比较著名的例子. 台湾马英九, 他说自己已经不满足绿卡条件了, 美国绿卡自动作废. 可是不好意思, 人家美国说,你没声明过放弃绿卡, 所以绿卡还是有效.


再回到你赚了很多钱的朋友的事情上.

如果美国国籍是按照你的说法操作, 不知道他还烦恼什么. 申请加入加拿大籍不就可以了嘛, 按照你的说法, 美国国籍不就自动丧失了嘛.
从此远离烦恼.

所以你举的朋友的例子, 正好证明了你关于美国国籍问题上的错误.

再重复一次, 国籍和税务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

所谓因为要税务来源, 而模糊国籍认定,是纯粹的中国式思维.

1.美国的国籍处理一点都不模糊, 法律条文非常明确.
2.美国的税收不是基于国籍. 前面已经讲了, 不是美国国籍的一样要交税.

atongmu : 2010-01-27#51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这段文字就是美国允许双重国籍的最好的书面证明

首先May, 也就是说"有可能"丧失美国国籍.
其次, 丧失美国国籍的先决条件讲的非常清楚, with the intention to give up U.S. citizenship.
在实际操作中, 希望持有双重国籍的人, 当然没有这个INTENTION, 也就是没有主观愿望去放弃美国国籍.
在这种情况下, 当然美国护照当然不会"被"放弃

美国是个尊重法律的国家
所以在搞清楚之前, 千万不要凭空说美国的规定很模糊

客观事实是, 美国的法律关于双重国籍的规定非常明确, 那就是允许存在, 只要自己不主动放弃,没人能剥夺你的美国国籍, 包括政府.


intention to give up U.S. citizenship并不是你主观不想放弃就可以的。实践操作中,美国很多情况把主动申请加入外国国籍的举动本身都视为intention,尤其是归化的美国公民。

不过,和中国的情况一样,如果你入他国国籍以后,不向美国政府宣告,正常情况下美国政府也不会知道你取得他国国籍,造成事实上的双重国籍是可能的。

atongmu : 2010-01-27#52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美国绿卡如果是要主动放弃, 同样需要自己去声明, 这就是对人权的尊重.

举个比较著名的例子. 台湾马英九, 他说自己已经不满足绿卡条件了, 美国绿卡自动作废. 可是不好意思, 人家美国说,你没声明过放弃绿卡, 所以绿卡还是有效.


再回到你赚了很多钱的朋友的事情上.

如果美国国籍是按照你的说法操作, 不知道他还烦恼什么. 申请加入加拿大籍不就可以了嘛, 按照你的说法, 美国国籍不就自动丧失了嘛.
从此远离烦恼.

所以你举的朋友的例子, 正好证明了你关于美国国籍问题上的错误.

再重复一次, 国籍和税务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

所谓因为要税务来源, 而模糊国籍认定,是纯粹的中国式思维.

1.美国的国籍处理一点都不模糊, 法律条文非常明确.
2.美国的税收不是基于国籍. 前面已经讲了, 不是美国国籍的一样要交税.
我从来没有说过美国税收完全基于国籍。不过,国籍是美国征税的一个重要保证。逻辑是这样的:不是美国国籍的人有条件向美国缴税(拥有绿卡或者拥有美国来源的收入),拥有美国国籍的人在任何情况下无条件向美国缴税。

当你放弃美国国籍的时候,美国税务局会进行一个调查,是否因为税务原因放弃美国国籍。如果认定因为税务原因放弃美国国籍,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放弃美国国籍后继续缴纳美国税很多年,还有一个是一次性交一大笔钱。如果像你说的申请一个加拿大国籍就可以轻松放弃美国国籍的话,美国不少富人,尤其是主要收入在海外的富人都这么干了。

guzheng1974 : 2010-01-27#53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我从来没有说过美国税收完全基于国籍。不过,国籍是美国征税的一个重要保证。逻辑是这样的:不是美国国籍的人有条件向美国缴税(拥有绿卡或者拥有美国来源的收入),拥有美国国籍的人在任何情况下无条件向美国缴税。

当你放弃美国国籍的时候,美国税务局会进行一个调查,是否因为税务原因放弃美国国籍。如果认定因为税务原因放弃美国国籍,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放弃美国国籍后继续缴纳美国税很多年,还有一个是一次性交一大笔钱。如果像你说的申请一个加拿大国籍就可以轻松放弃美国国籍的话,美国不少富人,尤其是主要收入在海外的富人都这么干了。


大家包括我都是在谈双重国籍的问题, 我没记错的话, 是你本人把话题扯到税务上的吧.

另外再提醒一下,红字不是我说的哦,

例子是你自己举的. 所谓加入别国国籍就自动丧失美国国籍也是你说的.

对不起, 不是如果象我说的那样, 而是如果象你说的那样,
是你一直说加入别国国籍会自动丧失美国国籍的.

你的发言真让人糊涂了,
1.前面说加入了别国国籍, 就自动丧失美国国籍.
2.现在又说想通过加入别国国籍来丧失美国国籍没那么容易.

逻辑上, 观点1,2是完全不相容的, 也就是大家在争论的.

而你的发言竟然把1,2和谐统一了. 佩服!

只是不知道你到底认为美国国籍可以"被丧失"呢, 还是不能"被丧失"

atongmu : 2010-01-27#54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大家包括我都是在谈双重国籍的问题, 我没记错的话, 是你本人把话题扯到税务上的吧.

另外再提醒一下,红字不是我说的哦,

例子是你自己举的. 所谓加入别国国籍就自动丧失美国国籍也是你说的.

对不起, 不是如果象我说的那样, 而是如果象你说的那样,
是你一直说加入别国国籍会自动丧失美国国籍的.

你的发言真让人糊涂了,
1.前面说加入了别国国籍, 就自动丧失美国国籍.
2.现在又说想通过加入别国国籍来丧失美国国籍没那么容易.

逻辑上, 观点1,2是完全不相容的, 也就是大家在争论的.

而你的发言竟然把1,2和谐统一了. 佩服!

只是不知道你到底认为美国国籍可以"被丧失"呢, 还是不能"被丧失"
美国的国籍是可以被丧失的。不过,如果因为税务原因而放弃美国国籍,丧失美国国籍以后还是有相当的纳税义务。有纳税义务不等于继续拥有美国国籍,在逻辑上你把二者偷梁换柱了。

再重申一下我的观点:美国并不是禁止双重国籍,不过美国不是无条件的允许双重国籍。不同的case是区别对待的,有些复杂的case还需要法庭判决才能解决纠纷。(我承认前面说的申请加入他国国籍,美国会强迫放弃美国国籍有些过犹不及)

guzheng1974 : 2010-01-27#55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美国的国籍是可以被丧失的。不过,如果因为税务原因而放弃美国国籍,丧失美国国籍以后还是有相当的纳税义务。有纳税义务不等于继续拥有美国国籍,在逻辑上你把二者偷梁换柱了。

再重申一下我的观点:美国并不是禁止双重国籍,不过美国不是无条件的允许双重国籍。不同的case是区别对待的,有些复杂的case还需要法庭判决才能解决纠纷。(我承认前面说的申请加入他国国籍,美国会强迫放弃美国国籍有些过犹不及


您真的在美国呆过吗?

税务和国籍是2回事, 这是一个常识.

外国国籍的人只要在美国工作生活,也要交税.
外国国籍的人, 只有有美国绿卡, 即使不居住在美国, 全球收入也要在美国交税.

美国国籍和美国税务是完全没关系的两件事情, 在美国长期生活过的您会不知道?


请再认真看一下我前面的回贴.

是否有对美国纳税义务和美国是否允许双重国籍无关, 更不是所谓美国不允许双重国籍的理由. 就是我一直的观点.

在逻辑上, 请不要偷梁换柱. 将双重国籍问题与纳税扯到一起

另外请注意你论据要可以和论点保持一致. 才在逻辑上说的通.

试图用美国国籍不能"被放弃"来证明美国国籍可以"被放弃" 在逻辑上是无法有说服力的.

如果你确实对税务感兴趣, 我们可以另开一贴讨论, 正巧我对税务方面也颇有研究.

再重复一次, 美国国籍的问题法律上非常明确, 只要不是人为的去模糊曲解.
无论是法律文件规定还是实际操作上, 美国允许双重国籍的存在都是客观事实.

红字部分不是过尤不及, 而是根本的错误.
申请加入别国国籍, 美国政府不会强迫公民放弃美国国籍才是事实.

既然你已经承认了, 上述回贴中的第一句,美国国籍可以"被丧失"也就已经被承认为错误了

atongmu : 2010-01-27#56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请再认真看一下我前面的回贴.

是否有对美国纳税义务和美国是否允许双重国籍无关, 更不是所谓美国不允许双重国籍的理由. 就是我一直的观点.

在逻辑上, 请不要偷梁换柱. 将双重国籍问题与纳税扯到一起

另外请注意你论据要可以和论点保持一致. 才在逻辑上说的通.

试图用美国国籍不能"被放弃"来证明美国国籍可以"被放弃" 在逻辑上是无法有说服力的.

如果你确实对税务感兴趣, 我们可以另开一贴讨论, 正巧我对税务方面也颇有研究.

再重复一次, 美国国籍的问题法律上非常明确, 只要不是人为的去模糊曲解.
无论是法律文件规定还是实际操作上, 美国允许双重国籍的存在都是客观事实.
美国只是允许某些情况下双重国籍的存在,并不是无条件的承认。实际操作的结果更是五花八门。完毕!

guzheng1974 : 2010-01-27#57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美国只是允许某些情况下双重国籍的存在,并不是无条件的承认。实际操作的结果更是五花八门。完毕!


很高兴看到你终于承认了美国允许双重国籍的存在.
这是一个认知上的重大进步,祝贺你
完毕!

atongmu : 2010-01-27#58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很高兴看到你终于承认了美国允许双重国籍的存在.
这是一个认知上的重大进步,祝贺你
完毕!
我从一开始就没有否认过美国在某些情况下承认双重国籍。我趟这浑水是不同意美国像加拿大这样无条件承认双重国籍。

如果没有异议的话,很高兴与你达成共识。我们只是看问题的角度偏差造成的观点对立,希望能以辩会友。

真理总是越辩越明的。

孙悟空 : 2010-01-27#59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成龙的儿子房租名主动放弃美国国籍了。

虎头妈妈 : 2010-01-27#60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一个“被”字,是要表达不是主动的,而是被动的,因此自己就不必承担责任了,责任都是他人的。即使后果是有益于自己的,一旦“被”了,也是要不爽的。是这个意思吗?
问题是,中国这个国籍法是你改换国籍,或者说你决定改换国籍之前这样规定的还是之后确定的?如果是之后,那我认为你是“被自动丧失”了;如果你改其他国籍之前就有这个法律了,那么你不是“被自动丧失”,而就是“自动丧失”了,没人逼你,你做出的选择完全是自愿的,而且是经过思考的,我相信你也认为这种变化是于己有益的。
不明白的是,那还抱怨什么呢?

法号若智 : 2010-01-27#61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成龙的儿子房租名主动放弃美国国籍了。

据本人观察,成龙有“求仕进”的趋势。
都是影星大腕,施瓦辛格可以,为什么成龙不可以?
成龙自己会不也这么想呢?

走着看吧。

中国不是伊拉克 : 2010-01-27#62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据本人观察,成龙有“求仕进”的趋势。
都是影星大腕,施瓦辛格可以,为什么成龙不可以?
成龙自己会不也这么想呢?

走着看吧。
不同的是,施同学需要讨好选民,成同学需要讨好the party。

不过成同学似乎政治智商不是太高,the party是讨好了,可是开罪了一大帮p民,对仕途其实很不利。

guzheng1974 : 2010-01-27#63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一个“被”字,是要表达不是主动的,而是被动的,因此自己就不必承担责任了,责任都是他人的。即使后果是有益于自己的,一旦“被”了,也是要不爽的。是这个意思吗?
问题是,中国这个国籍法是你改换国籍,或者说你决定改换国籍之前这样规定的还是之后确定的?如果是之后,那我认为你是“被自动丧失”了;如果你改其他国籍之前就有这个法律了,那么你不是“被自动丧失”,而就是“自动丧失”了,没人逼你,你做出的选择完全是自愿的,而且是经过思考的,我相信你也认为这种变化是于己有益的。
不明白的是,那还抱怨什么呢?


大清规定了要留辫缠足,寸板不许下海. 你还非要剃光头下海打鱼.
所以杀头是主动争取的, 要自己承担责任.

大清还规定了不得妄议朝政, 所以孙中山从日本返国时,曾被拒入境(这几天东京机场里还有个回不了国的)

没人逼他们, 都是自己的选择.

另外想澄清一下, 不是改国籍, 大部分人是想获得别国国籍, 而没有打算放弃中国国籍, 所以没有所谓的改, 都是"被改"

此外, 的确中国的国籍法已经存在很多年了, 但是首先它和中国政府自己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有冲突. 由血缘关系产生的国籍是天赋人权, 任何政府无权违背公民本人意愿强制取消.
国际公约也签了很久了, 没人逼着签, 如果觉得不爽, 大可以撕毁退出.

其次大家在讨论国籍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如果存在的就是正确的,就是合理的,不能抱怨的话
强烈建议这位TX查封中国全国人大, 因为他们的"抱怨" 中国宪法已经修改了5次. 那是比国籍法重要的多的法律.
而每一部宪法都是在他们开大会前就已经存在了的. 竟然敢改动宪法, 其心可诛啊.
至于国籍法, 和宪法比起来, 那是小CASE了.

最后, 从这位TX的发言里, 依希看出了你认为拿到外国国籍, 即使放弃中国国籍仍然是得益的. 赫赫, 所以我想你本人对中国一定是别有一番感受在心头.

carl_sun : 2010-01-27#64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国际人权公约=?

虎头妈妈 : 2010-01-28#65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大清规定了要留辫缠足,寸板不许下海. 你还非要剃光头下海打鱼.
所以杀头是主动争取的, 要自己承担责任.

大清还规定了不得妄议朝政, 所以孙中山从日本返国时,曾被拒入境(这几天东京机场里还有个回不了国的)

没人逼他们, 都是自己的选择.

另外想澄清一下, 不是改国籍, 大部分人是想获得别国国籍, 而没有打算放弃中国国籍, 所以没有所谓的改, 都是"被改"

此外, 的确中国的国籍法已经存在很多年了, 但是首先它和中国政府自己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有冲突. 由血缘关系产生的国籍是天赋人权, 任何政府无权违背公民本人意愿强制取消.
国际公约也签了很久了, 没人逼着签, 如果觉得不爽, 大可以撕毁退出.

其次大家在讨论国籍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如果存在的就是正确的,就是合理的,不能抱怨的话
强烈建议这位TX查封中国全国人大, 因为他们的"抱怨" 中国宪法已经修改了5次. 那是比国籍法重要的多的法律.
而每一部宪法都是在他们开大会前就已经存在了的. 竟然敢改动宪法, 其心可诛啊.
至于国籍法, 和宪法比起来, 那是小CASE了.

最后, 从这位TX的发言里, 依希看出了你认为拿到外国国籍, 即使放弃中国国籍仍然是得益的. 赫赫, 所以我想你本人对中国一定是别有一番感受在心头.
这位同学,我不太擅长抬杠,如果你非要拿国籍法跟大清留辫缠足等而视之,我除了觉得您真能抬杠以外也不想说什么了。以你的逻辑,把大清留辫缠足搬将出来,你想干什么谁都不能不让了,不让就等同于让你留辫缠足。你觉得你是不是至少应该雄辩一下,不给你双重或多重国籍怎么等同留辫缠足的道理啊?
至于你说我说改国籍不对,没人"改",那我就虚心接受你的咬文嚼字,说加入外籍可以了吧?是“被”加入的还是主动加入的你先回答我,好吗?
没有人说法律不能改变,那还要立法机构干吗?有司法机构就足矣了,还省了一笔开支呢!但是法律没更改以前就是法律,你不能去违反它,否则就是犯法。这点你同意吗?
要讨论合理性你就好好讨论,历数双重国籍对中国(而不仅仅是对哪个群体或个人)有何种好处,为什么要采用双重国籍等等balabala,而不是已经知道入外籍根据中国法律会丧失中国国籍,还是选择入籍,然后如楼主所转那篇文章那样抬杠地说事儿,甚至自己选择了的事情,非要加个“被”字来表明是别人强迫了他。你认为有人强迫你入外籍吗?就拿入加拿大籍来说,你至少还得取得PR,然后还得一天不落住满3年呢吧?
至于你那"赫赫"前后的最后一句话,你觉得除了让我觉得你阴暗和逻辑混乱以外还有什么别的作用吗?这种表达方法比较常见于处于青春逆反期的人呈口舌之利。你从我哪句话里逻辑推理出我认为" 拿到外国籍,即使放弃了中国籍还是得益的"这个意思的啊?麻烦你再仔细看看,不要去“依稀”地猜。或者我再给你掰开了揉碎了说更清楚点吧:我认为的是,作为加入外籍的成年人,他们一定是权衡过加入外籍对他们自身(注意,不是我)的人生更为有利才选择入籍的。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选择负责,这也是尊重自己的一个表现。如果你选择了,你又诡称自己是" 被" ,这种行为我认为不是一个成熟的人应该做的事。好汉做事,你好汉就当了吧!

Vera72 : 2010-01-28#66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马甲,您这么忧国忧民,百年之后,俺选你当联合国秘书长!:wdb20:

annoying : 2010-01-28#67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讨论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被丧失”的只有国籍吗?居留权都给你“被丧失”了。
要回我出生的地方还要申请签证,这放在其他国家,简直就是个笑话。

我有一个好友,小学同学,祖父母是从延安时代就跟着D一起战斗的英国和加拿大友人,母亲是中国人,具体名字不说了,了解历史的应该知道我说的是谁。老一辈很早就放弃了外国国籍加入中国国籍,他们生在中国的儿子当然也是中国籍,但是,根据血缘+出生地原则,很容易申请到了英国加拿大的双重国籍。这是在80年国籍法颁布之前,国籍法颁布之后,他们有一半中国血统的孙子,也和父亲一样,18岁的时候得到了除中国之外的两本英国加拿大护照(这一条加拿大移民法现在已经修改,只能传一代了)。

中学的时候有个政治老师是60年代响应号召归国的印尼华侨,手里也是两本护照,那是中国和印尼在50年代为了华侨地位问题谈判的成果,那时候是中国对印尼政府施加压力使其承认双重国籍。

此外还有香港澳门问题,很多香港移民手里都有加拿大和特区两本护照,澳门在99年回归前葡萄牙政府的政策是允许所有本地出生的居民申请葡萄牙护照。
如果说国籍法没有追溯效力,那么之后这些事情完全就让国籍法成为了摆设。

由此可见,中国对于双重国籍并非是不可容忍的,在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原则是不重要的。但是在没有好处的情况下,就可以连血缘出生地原则这样作为人最基本的权利都可以无视,这才是问题的本质所在。

游客 : 2010-01-28#68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hehe

carl_sun : 2010-01-28#69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血缘出生地原则这样作为人最基本的权利"?

smartrobby : 2010-01-28#70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有点儿过激了吧,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不多。瑞士是好地方吧,一样不承认双重国籍。
totally nonsense!:wdb22:
http://www.ch.ch/private/00029/00033/00237/00238/index.html?lang=en


Dual citizenship

There is no restriction on holding dual nationality in Switzerland. Thus people who acquire Swiss nationality no longer have to relinquish their previous nationality although it is possible that the law of the country of origin stipulates the automatic loss of nationality if another nationality is voluntarily acquired. Swiss citizens who acquire another nationality abroad do not have to relinquish Swiss nationality unless the other country stipulates that they give up their current nationality as a precondition to naturalisation.

annoying : 2010-01-28#71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血缘出生地原则这样作为人最基本的权利"?

有问题?
连中国国籍法也阐明

“我国对于出生取得国籍采取的是血缘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annoying : 2010-01-28#72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totally nonsense!:wdb22:
http://www.ch.ch/private/00029/00033/00237/00238/index.html?lang=en


Dual citizenship

There is no restriction on holding dual nationality in Switzerland. Thus people who acquire Swiss nationality no longer have to relinquish their previous nationality although it is possible that the law of the country of origin stipulates the automatic loss of nationality if another nationality is voluntarily acquired. Swiss citizens who acquire another nationality abroad do not have to relinquish Swiss nationality unless the other country stipulates that they give up their current nationality as a precondition to naturalisation.

没错,有些人喜欢不做调查研究就张口说话,其实有些东西都是生活中可以接触到的常识
喜欢欧洲足球的,瑞士国家队的当家球星Hakan Yakin就是瑞士/土耳其双重国籍,原来Arsenal的Phillipe Senderos也是西班牙/瑞士双重国籍

gotogoto : 2010-01-2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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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子够份量,虎头妈妈一认真,有些人就傻眼了。因为他们其实是不太会摆事实讲道理,只是凭着个人喜好来评判是非,凡是不一样的就打倒打倒,这种党同划异的心态,和他们一直所强调的自由、权利什么的,又恰恰是背道而驰,实在是件有趣的事情。

可惜了,虎头妈妈这个帖子大约是没有多少人来捧场的,有的是不能,有的是不敢,有的是不愿。不能的,是知道无话可说。不敢的,是被虎头妈妈说得哑口无言。不愿的,是知道就算说,和人家水准相差太远,徒添笑话罢了。

向虎头妈妈致敬。:wdb17:

这位同学,我不太擅长抬杠,如果你非要拿国籍法跟大清留辫缠足等而视之,我除了觉得您真能抬杠以外也不想说什么了。以你的逻辑,把大清留辫缠足搬将出来,你想干什么谁都不能不让了,不让就等同于让你留辫缠足。你觉得你是不是至少应该雄辩一下,不给你双重或多重国籍怎么等同留辫缠足的道理啊?
至于你说我说改国籍不对,没人"改",那我就虚心接受你的咬文嚼字,说加入外籍可以了吧?是“被”加入的还是主动加入的你先回答我,好吗?
没有人说法律不能改变,那还要立法机构干吗?有司法机构就足矣了,还省了一笔开支呢!但是法律没更改以前就是法律,你不能去违反它,否则就是犯法。这点你同意吗?
要讨论合理性你就好好讨论,历数双重国籍对中国(而不仅仅是对哪个群体或个人)有何种好处,为什么要采用双重国籍等等balabala,而不是已经知道入外籍根据中国法律会丧失中国国籍,还是选择入籍,然后如楼主所转那篇文章那样抬杠地说事儿,甚至自己选择了的事情,非要加个“被”字来表明是别人强迫了他。你认为有人强迫你入外籍吗?就拿入加拿大籍来说,你至少还得取得PR,然后还得一天不落住满3年呢吧?
至于你那"赫赫"前后的最后一句话,你觉得除了让我觉得你阴暗和逻辑混乱以外还有什么别的作用吗?这种表达方法比较常见于处于青春逆反期的人呈口舌之利。你从我哪句话里逻辑推理出我认为" 拿到外国籍,即使放弃了中国籍还是得益的"这个意思的啊?麻烦你再仔细看看,不要去“依稀”地猜。或者我再给你掰开了揉碎了说更清楚点吧:我认为的是,作为加入外籍的成年人,他们一定是权衡过加入外籍对他们自身(注意,不是我)的人生更为有利才选择入籍的。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选择负责,这也是尊重自己的一个表现。如果你选择了,你又诡称自己是" 被" ,这种行为我认为不是一个成熟的人应该做的事。好汉做事,你好汉就当了吧!

carl_sun : 2010-01-2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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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题?
连中国国籍法也阐明

“我国对于出生取得国籍采取的是血缘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哪里有写“作为人最基本的权利”?

InVan : 2010-01-2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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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同学,我不太擅长抬杠,如果你非要拿国籍法跟大清留辫缠足等而视之,我除了觉得您真能抬杠以外也不想说什么了。以你的逻辑,把大清留辫缠足搬将出来,你想干什么谁都不能不让了,不让就等同于让你留辫缠足。你觉得你是不是至少应该雄辩一下,不给你双重或多重国籍怎么等同留辫缠足的道理啊?
至于你说我说改国籍不对,没人"改",那我就虚心接受你的咬文嚼字,说加入外籍可以了吧?是“被”加入的还是主动加入的你先回答我,好吗?
没有人说法律不能改变,那还要立法机构干吗?有司法机构就足矣了,还省了一笔开支呢!但是法律没更改以前就是法律,你不能去违反它,否则就是犯法。这点你同意吗?
要讨论合理性你就好好讨论,历数双重国籍对中国(而不仅仅是对哪个群体或个人)有何种好处,为什么要采用双重国籍等等balabala,而不是已经知道入外籍根据中国法律会丧失中国国籍,还是选择入籍,然后如楼主所转那篇文章那样抬杠地说事儿,甚至自己选择了的事情,非要加个“被”字来表明是别人强迫了他。你认为有人强迫你入外籍吗?就拿入加拿大籍来说,你至少还得取得PR,然后还得一天不落住满3年呢吧?
至于你那"赫赫"前后的最后一句话,你觉得除了让我觉得你阴暗和逻辑混乱以外还有什么别的作用吗?这种表达方法比较常见于处于青春逆反期的人呈口舌之利。你从我哪句话里逻辑推理出我认为" 拿到外国籍,即使放弃了中国籍还是得益的"这个意思的啊?麻烦你再仔细看看,不要去“依稀”地猜。或者我再给你掰开了揉碎了说更清楚点吧:我认为的是,作为加入外籍的成年人,他们一定是权衡过加入外籍对他们自身(注意,不是我)的人生更为有利才选择入籍的。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选择负责,这也是尊重自己的一个表现。如果你选择了,你又诡称自己是" 被" ,这种行为我认为不是一个成熟的人应该做的事。好汉做事,你好汉就当了吧!


有些人就喜欢抬杠而不自知。虎头妈妈别跟这种人着急。

你说的这句话最有意义:作为成人,自己负责。

丁丁猫 : 2010-01-2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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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被自动丧失'国藉的所谓王法,终久会和'计划生育'的所谓国策一样.被历史扔进阴沟里.虽然我可能看不见那一天.但我坚信!!!

虎头妈妈 : 2010-01-2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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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就喜欢抬杠而不自知。虎头妈妈别跟这种人着急。

你说的这句话最有意义:作为成人,自己负责。
没有啊!我没有着急啊,是不是我说话的口气太激烈了?(这可绝非我愿,我只是想说说我的不同看法)
要说生气可能当时是有一点,我比较烦最后那句话的表达方式,透着阴阴的,挺没劲的,其实网络当中谁也不认识谁,没事儿老往人家身上忽悠什么啊?可时不时还老看见有人这样说话!
要说你同意双重国籍还是单一国籍,这其实没什么特别原则性的争议,几重国籍都不要紧,各有各的位置各有各的考虑。世界上那么多国家,有的承认双重,有的不承认,这说明这个问题其实不是你拿了外籍回中国要签证了,不方便了那么简单的一点儿事情。说老实话,我还没认真考虑过我希望几个国籍。我原帖表述的也不是应该不应该承认双重国籍的问题,我表述的是“被”字不应该被滥用的问题,我就是那句话:每个人都尊重自己一点,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别老“被”什么了,除非你真的“被”什么了。
如果话语中有过激处,还望海涵!

虎头妈妈 : 2010-01-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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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被自动丧失'国藉的所谓王法,终久会和'计划生育'的所谓国策一样.被历史扔进阴沟里.虽然我可能看不见那一天.但我坚信!!!
你说的也有道理,我指前一部分。而且,你看见改变也不是不可能的事,记得美乐假期还是哪位啊贴过一个帖子,就是说有国内相关的官员提到在考虑如何解决双重国籍的问题,我记不住具体时候了,反正是有那么个印象。至于是不是扔进阴沟那可不一定,什么都往阴沟里扔,会堵塞的。至于计划生育国策,我觉得这个问题还是比较严峻的。我是赞成计划生育的,中国人口政策前期的失误总要调整回来是吧,要不中国得成什么样子啊?问题是怎样找到最佳解决方案,以及怎样保障普通公民的权利。

sycharles : 2010-01-2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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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非常需要中国国籍,那你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既然你对中国的相关法律条款持不同意见,又不愿意遵守,那么你可以放弃中国国籍,中国政府不会阻挠你。
另外有个问题不明白:“共产中国和民主中国”?只要具有小学文化的的中国人都知道:只有一个中国。楼主连这个都搞不明白,我看最好还是自动放弃中国国籍吧。
请楼主不要自欺欺人了。

顶天立地一马甲 : 2010-01-2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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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非常需要中国国籍,那你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既然你对中国的相关法律条款持不同意见,又不愿意遵守,那么你可以放弃中国国籍,中国政府不会阻挠你。
另外有个问题不明白:“共产中国和民主中国”?只要具有小学文化的的中国人都知道:只有一个中国。楼主连这个都搞不明白,我看最好还是自动放弃中国国籍吧。
请楼主不要自欺欺人了。

好啊,我遵守宪法好不好?我是不是遵守宪法在共产中国内有言论自由呢?


本来大陆就是共产中国嘛,台湾就是民主中国嘛

gotogoto : 2010-01-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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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我遵守宪法好不好?我是不是遵守宪法在共产中国内有言论自由呢?


本来大陆就是共产中国嘛,台湾就是民主中国嘛

抱歉,您还真算不上中国人。

如果您不认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话,您最多算是“中华台北”,那个“国”字,是加不上去的。:wdb5:

Vera72 : 2010-01-3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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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我遵守宪法好不好?我是不是遵守宪法在共产中国内有言论自由呢?


本来大陆就是共产中国嘛,台湾就是民主中国嘛
撇开政治因素,从血缘上讲,统统都是一个中国!

tinyhuhulp : 2010-01-3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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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190多个国家中,现有70多个国家承认或接受双重国籍。

那就是不承认的比承认的多。那楼上多数国家不承认双重国籍貌似没说错。

小雷音 : 2010-01-3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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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吧?我认识一个朋友,是前捷克斯洛伐克人,后来逃到瑞士,入了瑞士籍。她说瑞士不承认双重国籍,入了瑞士,只好放弃捷克斯洛伐克国籍。。。但是她父母都在捷克斯洛伐克,她十几年没办法回去,后来嫁了一个捷克人,才能回去,所以她在瑞士用瑞士护照,回捷克用捷克护照,瑞士管得不严,所以她才可以拿两本护照:wdb5:
你理解的反了,是捷克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她才不能回去。你所以说的跟你要证明的正相反。

小雷音 : 2010-01-3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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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拥有美国国籍,而申请加入其他国籍,你必须要放弃美国国籍。美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大错特错。

小雷音 : 2010-01-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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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l讲的是对的。

美国法律规定美国公民申请了他国国籍,美国国籍就失效了。不过,美国允许别国人申请美国国籍,同时保留原国籍。

所以只存在加拿大公民取得美加双重国籍,美国公民只能取得加拿大PR。
我的同事至少有两个人我知道是先有美国籍,后有加拿大护照。

小雷音 : 2010-01-3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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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讨论越来越深入。

事实上,美国对于双重国籍的规定的确比较模糊(承认某些情况的双重国籍),不是中国这样的一刀切,导致出现的案例五花八门,从而结论总是似是而非。

比如说,外国国籍有很多种取得方法,出生、结婚、申请等等。对于美国国籍也有多种取得方法。对于先取得外国国籍还是先取得美国国籍,以及何种途径取得国籍都有着不同的处理方法。

http://www.travel.state.gov/travel/cis_pa_tw/cis/cis_1753.html

A U.S. citizen may acquire foreign citizenship by marriage, or a person naturalized as a U.S. citizen may not lose the citizenship of the country of birth.U.S. law does not mention dual nationality or require a person to choose one citizenship or another. Also, a person who is automatically granted another citizenship does not risk losing U.S. citizenship. However, a person who acquires a foreign citizenship by applying for it may lose U.S. citizenship. In order to lose U.S. citizenship, the law requires that the person must apply for the foreign citizenship voluntarily, by free choice, and with the intention to give up U.S. citizenship.

美国关于国籍的立法原则是美国国籍作为至高无上的身份认同,原则上具有不可侵犯性。比如说一个归化的美国人绝对不允许再申请他国国籍,一旦申请肯定丧失美国国籍。不过,实际操作上完全否认双重国籍会造成两国的法律冲突。比如一个美国出生的孩子父母国规定子女国籍跟随父母,这样这个孩子天然就拥有两个国籍。类似这种情况,如果强行规定二选一的话,可能导致孩子选择外国国籍,这样美国以后就会缺少一个税收来源。所以从税务角度来讲,美国模糊了对双重国籍的认定。

楼上jdcollect朋友说的美国国籍法利己是很正确的表述
美国的国籍法并不模糊,倒是您的理解很模糊。

zhendugu : 2010-01-3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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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我遵守宪法好不好?我是不是遵守宪法在共产中国内有言论自由呢?


本来大陆就是共产中国嘛,台湾就是民主中国嘛
老兄有所不知

中华民国宪法在完成的当年12月30日声明生效

国宪法始终没有声明生效

国是个没有宪法的国家的

Vera72 : 2010-01-3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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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发现小和尚变FOSSIL作古了,呵呵。

顶天立地一马甲 : 2010-01-3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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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开政治因素,从血缘上讲,统统都是一个中国!

可惜共产中国是不讲血缘的,否则为啥几百颗飞弹对着有血缘的人呢?

Vera72 : 2010-01-3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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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共产中国是不讲血缘的,否则为啥几百颗飞弹对着有血缘的人呢?
这个俺不懂所指。不过那GMD不也白色恐怖过嘛?政治和人性还真不好统一。

tinyhuhulp : 2010-01-3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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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共产中国是不讲血缘的,否则为啥几百颗飞弹对着有血缘的人呢?

不讲血缘的是台湾吧.一天到晚闹独立.联合国都没有位置,台湾什么时候立国了?

虎头妈妈 : 2010-01-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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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我遵守宪法好不好?我是不是遵守宪法在共产中国内有言论自由呢?


本来大陆就是共产中国嘛,台湾就是民主中国嘛
顶天立地的思想还停留在30年前啊!
大陆早已不共产了,私有制名正言顺地膨胀再膨胀,已经达到私欲的境界了。如果你回到中国,再说共产什么的,一准被当某个墓地爬出的僵尸,估计会吓倒一片人的。
至于你心目中的民主中国吗,本来是让我等百姓极为期待的,后来发现有个议会的好处也就是可以抢话筒、揪头发地闹腾,国民党下台了,民进党上台,也没什么新鲜的,该贪污一样贪污!所以,也不用指望了。
好在,咱们也不过都是小百姓,本来也没指着执个政啥的,两岸都在抓经济,促民生,大家过过小日子。政治,就让政客们去伤脑筋吧。

顶天立地一马甲 : 2010-01-3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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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讲血缘的是台湾吧.一天到晚闹独立.联合国都没有位置,台湾什么时候立国了?

台湾从来没立国, 因为那是中华民国的领土。中华民国你不会不知道吧,联合国创始国。

顶天立地一马甲 : 2010-01-31#95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顶天立地的思想还停留在30年前啊!
大陆早已不共产了,私有制名正言顺地膨胀再膨胀,已经达到私欲的境界了。如果你回到中国,再说共产什么的,一准被当某个墓地爬出的僵尸,估计会吓倒一片人的。
至于你心目中的民主中国吗,本来是让我等百姓极为期待的,后来发现有个议会的好处也就是可以抢话筒、揪头发地闹腾,国民党下台了,民进党上台,也没什么新鲜的,该贪污一样贪污!所以,也不用指望了。
好在,咱们也不过都是小百姓,本来也没指着执个政啥的,两岸都在抓经济,促民生,大家过过小日子。政治,就让政客们去伤脑筋吧。

现在胡某人正在向共产迈进呢,你没看出来? 中华民国老百姓生活的如何,你不会不知道吧

new_mic : 2010-01-3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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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国籍法并不模糊,倒是您的理解很模糊。

是比较模糊。"May" lose并不代表自动丧失,要lose有很多手续问题,最后变得不切实际。

小雷音 : 2010-01-3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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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发现小和尚变FOSSIL作古了,呵呵。
是活化石,没有作古,与您同在~:wdb19:

虎头妈妈 : 2010-01-31#98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现在胡某人正在向共产迈进呢,你没看出来? 中华民国老百姓生活的如何,你不会不知道吧
知道知道,比大陆贫困地区好太多了,跟大陆的大都市差不多......
我们公司里就有两个台湾人,他们觉得还是大陆钱好赚!

SunnySmile : 2010-01-3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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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天立地的思想还停留在30年前啊!
大陆早已不共产了,私有制名正言顺地膨胀再膨胀,已经达到私欲的境界了。如果你回到中国,再说共产什么的,一准被当某个墓地爬出的僵尸,估计会吓倒一片人的。
至于你心目中的民主中国吗,本来是让我等百姓极为期待的,后来发现有个议会的好处也就是可以抢话筒、揪头发地闹腾,国民党下台了,民进党上台,也没什么新鲜的,该贪污一样贪污!所以,也不用指望了。
好在,咱们也不过都是小百姓,本来也没指着执个政啥的,两岸都在抓经济,促民生,大家过过小日子。政治,就让政客们去伤脑筋吧

:wdb10:

小雷音 : 2010-01-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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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

顶天立地一马甲 : 2010-01-31#101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知道知道,比大陆贫困地区好太多了,跟大陆的大都市差不多......
我们公司里就有两个台湾人,他们觉得还是大陆钱好赚!

那是自然,可以使劳工的工资降到几乎为零,还没有工会的挑刺,当然钱好赚了。

虎头妈妈 : 2010-01-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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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自然,可以使劳工的工资降到几乎为零,还没有工会的挑刺,当然钱好赚了。
你说什么呢?看来你真是脑子该更新一下了,在你的脑子里去大陆的都是台湾老板,趁着没有工会,人力便宜多赚点是不是?
你还是学习学习吧!
我说的是台湾、香港的好多人来大陆,在大陆人开的企业工作!人家来大陆工作觉得钱好赚,会是降到几乎为零?那肯定是比他在台湾工作赚得多(至少相对值得多吧?),要是比在台湾少,人家老远跑来干吗啊?

虎头妈妈 : 2010-01-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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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不跟顶天立地争论了,他知道的都是30年前的中国了!时代得进步,马甲也不能一件穿到临终不是!

小雷音 : 2010-01-31#104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你说什么呢?看来你真是脑子该更新一下了,在你的脑子里去大陆的都是台湾老板,趁着没有工会,人力便宜多赚点是不是?
你还是学习学习吧!
我说的是台湾、香港的好多人来大陆,在大陆人开的企业工作!人家来大陆工作觉得钱好赚,会是降到几乎为零?那肯定是比他在台湾工作赚得多(至少相对值得多吧?),要是比在台湾少,人家老远跑来干吗啊?
看一个国家好不好,不是看有没有机会投机,而是看她的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如何。不然,文明的意义何在?
不是说中国什么都不好,而是做的还远远不够好。

虎头妈妈 : 2010-01-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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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个国家好不好,不是看有没有机会投机,而是看她的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如何。不然,文明的意义何在?
不是说中国什么都不好,而是做的还远远不够好。
这个观点我非常赞同!
我喜欢加拿大就是因为在这里人不会因为没钱而被人看不起或者任意欺凌!
中国应该向缩小贫富差距方向努力!

westend : 2010-01-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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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什么呢?看来你真是脑子该更新一下了,在你的脑子里去大陆的都是台湾老板,趁着没有工会,人力便宜多赚点是不是?
你还是学习学习吧!
我说的是台湾、香港的好多人来大陆,在大陆人开的企业工作!人家来大陆工作觉得钱好赚,会是降到几乎为零?那肯定是比他在台湾工作赚得多(至少相对值得多吧?),要是比在台湾少,人家老远跑来干吗啊?

他们发财赚钱的机会,是建立在大陆很多打工仔工资极为低下,工作严重超时的恶劣生存环境的基础上的.
从一个方面来说,他们赚的越多, 大陆某些人的生活就越悲惨.当然,只是某些人,被社会忽略掉的群体.

虎头妈妈 : 2010-01-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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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发财赚钱的机会,是建立在大陆很多打工仔工资极为低下,工作严重超时的恶劣生存环境的基础上的.
从一个方面来说,他们赚的越多, 大陆某些人的生活就越悲惨.当然,只是某些人,被社会忽略掉的群体.
这其实是两个问题。
很多人从香港、台湾来大陆企业工作,跟打工仔工资低下没有必然联系,他们没来以前(比如90年代,很少香港人、台湾人来大陆的企业工作,那时的中国企业确实也不具有聘用他们的实力)我们所说的打工仔工资就很低,即使这么低的工资,也使得很多贫穷的乡村很激动了一下,这些年,打工仔(唉,实在不喜欢这个称呼,实际上这个称呼本身就是香港、广东那些没受过太多教育但一不小心发了财的人叫起来的)的工资比以前好多了,但是对于他们权益的保障,中国还有很多工作应该做。加拿大应该是中国这方面的榜样!
这些年很多台湾人、香港人来中国工作,说明中国的企业实力确实增强了,已经开始逐步改变那种靠低人工、低成本的运营模式,开始有想法了。

长缨在握 : 2010-01-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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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其实也承认双重国籍,但是要按你进入的国籍来进行对待,所以允许保留双重国籍和法律上同时以双重国籍公民对待是不同的。
也就是说,你可以有双重国籍,但如果你进入时用加拿大护照就只视同加拿大人。你拿美国护照进入视同美国人。

中国完全是另一回事,入其他籍的同时等于永远失去中国籍,护照要被注销掉。

说美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有道理,美国入籍宣誓就有放弃其他国家国籍的说法,说美国承认双重国籍也有道理,美国人就算加入了其他国家的国籍,并不是他丧失美国国籍的充分条件。

flytao777 : 2010-01-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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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国籍对好哦多家庭来讲,已形同鸡肋。
赞成

Vera72 : 2010-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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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活化石,没有作古,与您同在~:wdb19:
到了温哥华可否拿来让咱们研究研究?:wdb6:

小雷音 : 2010-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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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温哥华可否拿来让咱们研究研究?:wdb6:
怎么个研究法?:wdb12:

OKOK987A : 2010-02-0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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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今年的年度汉字评比,“被”字被名列榜首,成为今年的年度汉字。两年以来,“被”字闹剧一直在中国不断上演,十分红火,创意十足。其背后暴露出的是专制统治社会下的中国政治之腐败,公权之异化,道德之沦丧,民主之缺失,诚信之衰败。剖析这一现象及其实质根源,对民众觉醒十分必要。以上这几句话并非出自本人之笔,而是来自一篇题为《“被”字之探索》的文章。这篇文章读来朗朗上口,如行云流水,似一气呵成,冷嘲热讽,淋漓尽致,让我爱不释手,深有感触。

文章中说“被”字肇始于“被自杀”,“被小康”,“被自愿”,“被幸福”,“被就业”,“被增长”,“被代表”,等等。“被xx”一词接踵而来,网民惊呼极具中国特色的“被”时代降临,已成定局。我分析研究这类“被”的对象实质都是反义词。被自杀=他杀,被小康=贫穷,被自愿=强迫,被幸福=痛苦,被就业=失业,……一切痛苦的事实真相都被弄虚作假的谎言欺骗掩盖掉了。

文章中还说,“被”实质上描述的是一种受人摆布的不自由状态,一种弱势的权利受强势的权力任意玩弄的被动状态。在傲慢,强势的权力面前,公众有种非常被动的感觉,权力既然凌驾于法律之上,自然也就凌驾于民众之上,主宰着权利的命运。这是多么深刻的一针见血的剖析,它解开了我心中多年未能解开的疑团。想当年,一路走来,自己也有太多的“被”字。年少爱读书,“被白专”。父亲“被右派”,本人及姐弟皆“被黑五类”。母亲“被畏罪自杀”,本人不服而申辩了几句,就“被翻案”。(被打成邓小平式的二月逆流右倾反案风的黑干将)历史的过去,现在都已“被活埋”。历史的现今,又出现了更多上述具有中国特色的“被”字,而我今天要说的就是“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海外华人林林总总约有6500万,改革开放30年来出国人数约3500万,“自动丧失”中国籍的外籍华人有几百万。几乎所有的外籍华人都会告诉你,他们不愿意“自动丧失”中国籍。很多留学生说:不明白为什么中国政府把他们白白地送给西方国家?中国国籍法第九条规定:中国公民加入外国籍,即自动丧失中国籍。我一直感到这条法规怪怪的,很希望中国那么多博学多才的法律顾问,法理学家能从法理的角度铨释一下它的逻辑思维是否正确?逻辑推理是否矛盾?因为我想规定就不自动,自动就无法规定。俗话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是一条无法抗拒的自然规律。天上云多了,就自动要下雨了,你是无法规定它不下雨的。反之,天上云不厚,你规定它几点几分自动下雨,它也不下,一点也不买你权贵的帐。规定的事就一定不自动,这是矛盾的对立面。规定“自动”是违背天意的强人所难。是指鹿为马的霸道条款,这种法律条款由人大代表制订,人大代表是人民的代表,干的是开除人民的国籍,把人民赶出国的事,这不是自挖墙角,同根相煎吗?就像冯正虎被赶出国门一样,是一出仆人赶走主人的闹剧,中国几千年未见的悲剧。皇帝把天下看成他的,也不敢如此张狂。

俗话说:事实是依据,法律是准绳。分析一下第九条的加入外国籍,即自动丧失中国籍,是否做得到还是空口说白话。照例,表明中国公民身份的应是中国公民证,在我拿到美国公民证时,这张中国公民证是否破了或消失了?没有!它原封不动,这说明我的中国籍并不会因我加入美国籍而自动丧失!中国13亿人民没有中国公民证,把出国旅游的护照充当中国公民证,那么我们看看这个护照是否会“自动丧失”它进出海关的功能?护照是十年有效期,有的移民在加入外国籍后,护照还有七,八年有效期,并没有“自动丧失”有效期,他们拿这护照通过了海关检查回国。这是完全合法的,说明中国护照的功能并没有因他加入外国籍而自动丧失。这说明了国籍法的一?情愿――加入外国籍并不能自动丧失中国籍。

为了让“自动丧失”的谎言成真,中领馆和中国海关不惜违法做许多侵犯外籍华人人权的卑鄙勾当,象上述事件中,海关会在外籍华人出关时,除了查中国护照外,还查外国绿卡,……然后罚很多钱。在中国护照延期时,中领馆也会要你出示外国绿卡,以此窃取你是否有外国籍的信息。当你被迫拿中国护照去中领馆签证时,(这是犯法的)中国官员迫不及待地把你的中国护照剪毁,就暴露出有外国籍时,中国籍并不会自动丧失,所以它要剪护照。外国绿卡是外国给移民的居住证,曾几何时成了领馆和海关办中国护照和出关的证件?当法律是胡说八道时,它是否还是准绳?官方一贯的作风就是知错不想认错,就只好用后来更多的错掩盖前面的错,就错得更离谱,害更多的人。

《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三条:(1)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取消中国籍还有居住权吗?要凭户口和暂住证的国家是没有迁徙自由的)(2)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并有权返回他的国家。(取消国籍是算有权返回本国吗?)

第十五条:(1)人人有权享有国籍。(开除我们的国籍是享有国籍吗?)(2)任何人的国籍不得任意剥夺……(“自动丧失”国籍就不是剥夺国籍了吗?)

世界人权宣言如此强调国籍是因为它是最基本的天赋人权,是比民主和自由还基本的天赋人权,它是我们的最原始最重要的无形资产――生存权,(居住权)国籍就像我们的影子,生而有之,死而灭之。在争取民主自由之前更重要的是生存权。连中国人都被开除,如何谈中国人的民主和自由?

国籍的普世价值是天赋人权,它的“属血”主义,即凡是父母生的子女必有和父母相同的国籍,是不需要论证的公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自然法。官方制定了一部违反有普世价值指引的自然法的法律。(中国国籍法)然后它们依据这部恶法而犯了反人类罪,我们是恶法的受害者。我们的国籍是不会自动丧失的,而是“被自动丧失”的。中国需要法制和法治。我们需要中国公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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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雷音 : 2010-02-04#113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说实话,跟不少香港老板打交道,他们都觉得大陆吸引人的就是人工便宜。我刚来的时候呆的一家公司,很多东西都是从中国进的,MANAGER告诉我,磨一个花瓶的工人在四川一天工资就两个美金。他说他现在是老了,不然也会去大陆投资的。早期还有政府税收上的极大优惠。

法号若智 : 2010-02-0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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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阶级观点是不同的,无法调和。

小雷音 : 2010-02-0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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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为什么那个那么多,改变能力却是0呢?是说声望。

虎头妈妈 : 2010-02-05#116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说实话,跟不少香港老板打交道,他们都觉得大陆吸引人的就是人工便宜。我刚来的时候呆的一家公司,很多东西都是从中国进的,MANAGER告诉我,磨一个花瓶的工人在四川一天工资就两个美金。他说他现在是老了,不然也会去大陆投资的。早期还有政府税收上的极大优惠。
钱少是因为劳力过剩,你看如果不是劳力过剩的行业(比如过年过节期间找保姆),哪个不是工资涨得高高的还找不到人啊?说实话,就这么点儿可怜的工资还竞争得很厉害的,找个这么低工资的工作也是很不容易的。金融风暴刚起的那阵子,广东好多做外单的厂子停工,好多工人失业,那些人多着急啊!我个人觉得,中国就这么个状况,工资少点总比没有好。目前最要紧的应该是建立并严格执行保障劳工权益的法律,杜绝以强凌弱、不但剥削而且凌辱工人的现象。在国内,大部分地方都是赤裸裸的弱肉强食,连资本主义“虚伪的面纱”都不要了。就说我们住的小区,门口站的保安多受气啊!好像都习惯成自然了,都跟过去吆喝家奴似的。然后,到有个什么农民工之类的要进来做个工给哪家干活儿,瞧那保安神气活现可是不一样了!这种状况时时让我想起来就痛心。不要说礼仪之邦什么的了,中国人该好好反省反省了。什么民主,再好的东西拿到中国,只要这拜金、践踏人的尊严都习以为常了的状况不改变,政治民主就是空话。

carl_sun : 2010-02-0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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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就一定是好东西?!

小雷音 : 2010-02-05#118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钱少是因为劳力过剩,你看如果不是劳力过剩的行业(比如过年过节期间找保姆),哪个不是工资涨得高高的还找不到人啊?说实话,就这么点儿可怜的工资还竞争得很厉害的,找个这么低工资的工作也是很不容易的。金融风暴刚起的那阵子,广东好多做外单的厂子停工,好多工人失业,那些人多着急啊!我个人觉得,中国就这么个状况,工资少点总比没有好。目前最要紧的应该是建立并严格执行保障劳工权益的法律,杜绝以强凌弱、不但剥削而且凌辱工人的现象。在国内,大部分地方都是赤裸裸的弱肉强食,连资本主义“虚伪的面纱”都不要了。就说我们住的小区,门口站的保安多受气啊!好像都习惯成自然了,都跟过去吆喝家奴似的。然后,到有个什么农民工之类的要进来做个工给哪家干活儿,瞧那保安神气活现可是不一样了!这种状况时时让我想起来就痛心。不要说礼仪之邦什么的了,中国人该好好反省反省了。什么民主,再好的东西拿到中国,只要这拜金、践踏人的尊严都习以为常了的状况不改变,政治民主就是空话。
钱少是因为流氓无产者太多。失去了土地,没有资本投资,只能靠出卖劳动力来维持最简单的劳动力再生产。

Vera72 : 2010-02-0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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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个研究法?:wdb12:
It is a secret.:wdb20:

Kiegaie : 2010-12-1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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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大陆来的华人同胞,在加入美国或国籍后,就认为,自己的中国国籍没了。

其实不然。


首先,来看一下在“凡是派”华国锋同志担任国家主席期间通过的
<<国籍法>>怎么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说,“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全文请读:http://www.gov.cn/banshi/2005-05/25/content_843.htm​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是一个非常严肃的国家法律;有可能它有错误和缺点,但在新版本出来之前,对国家法律条文一定要认真阅读理解准确,逐字逐段逐句的理解,坚决服从;任何人包括海关,派出所的同志都不能随心所欲或想当然的加以解释。





再读一遍:“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显而易见,“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要有两个前提或条件:



1)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



2) “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



同时满足这两个前提或条件,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不满足这两个前提或条件,就不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对于1) 如果定居中国的中国公民,即使他“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




也不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他们还有中国国籍。这一点中国公安部早有宣示。大家自己在网上查一下。



定居在中国还是定居在外国,是一个事实,很容易认定。



对于2),很不容易搞清楚,因为“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中的“自愿”不是一个客观事实,而是一个个人的主观意愿。





“自愿”两字十分关键。“自愿”不能随意改成”不自愿“,”不太自愿”,“生活所迫”,“不得不”“强迫”,“无奈”等等,等等。



例如,不能改成和加成这样:“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被强迫或要挟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如果这样的话,这个世界变成强盗世界了。



例如,也不能改成和加成这样:“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不太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而又不得不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也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太不合理了吧?还要“自愿”两个字干吗!​





“自愿”当热不能从法律条款的理解中拿掉。



不能改成和加成这样:“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经革命群众检举揭发已有外国国籍的,当地派出所便可取消其中国国籍,当场逮捕,押其出境”。这不是又回到文化大革命的“火红”年代了吗?前一段时间,好像现在中国个别海关已经变相的这样干了,但得到了中央一级部门的批评和制止。



曾听到一位先生抱怨,中国护照到欧洲太麻烦,美国或加拿大护照到欧洲方便多了。所以,还是加入美国或加拿大国籍算了。



如果中国护照到欧洲和持美国或加拿大护照到欧洲一样方便,他会加入美国或加拿大国籍吗?



看起来,他是为了“方便”而“不得不”加入加入美国或加拿大国籍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他不符合“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条件,所以,他没有“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又听一位家有20岁上大学的孩子的母亲说,孩子在美国大学,有些关键的化学物理实验室必须是美国籍或西方国家国籍的才能进。为了孩子的学业,只好让孩子加入美国籍放弃中国籍。





可伶天下父母心啊。不过,这位母亲不必担心,她的孩子并没有“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难道不是吗?



可以举出更多例子。



在那篇著名的<<领馆小姐卡一剪刀剪断了海外华人哪根筋>>的文章中,人们可以读到华人同胞们加入外国国籍时的种种无奈。祖祖辈辈是中国国籍,突然要“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有几个会自觉自愿啊!





既然大家都不是“自愿”“加入外国国籍”,大家就根本不符合“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条件,所以,大家并没有“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纪人忧天了!

大家的中国国籍还在!

游客 : 2011-02-0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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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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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研究一下这条国籍法。其中关键有几个词,‘定居’,‘自愿’,‘自动’。

定居这个词,是说长期居住在某地即为定居。比如说原来是中国公民,来到加拿大长期居住,即为‘定居’。如果他再回去中国长期居住,其’定居‘地即转为中国。

那么,’定居‘在中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外国籍的,是不是要丧失国籍呢?看来是否定的了。也就是说,如果你在入籍前就回国’定居‘,或者入籍后也回国’定居‘,那么你的中国国籍根据法律是不能被丧失的。

再者,’自愿‘,这个词也有点文章,上面也有人研究过了。有时候加入外国国籍是出于自身自愿之外的其他客观因素的作用,那么,如果不是完全‘自愿’的,那么也不能丧失国籍。

再者,‘自动’。这个词可以跟‘自愿’连起来看,如果自愿的解释是‘自己愿意’,那么‘自动’呢?岂不是‘自己行动’吗。

那么,如果是‘自己愿意’加入的外国籍,也必须‘自己行动’才能丧失这个原有国籍。也就是说,你必须自己清楚表达要放弃原国籍,你才会丧失。如果你不’自动‘,也就是不’自己行动‘起来表示要放弃,那么,你不能被丧失。

游客 : 2011-02-0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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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简单一点,坐满移民监3年的人,3年一满,立马回国。回国居住,也就是说已经回国定居了。那么,你再短期到加拿大考试,什么的,那只是短期到加拿大了,不算定居了。办完手续你也再回中国居住。

这样的人,他完全不是’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的情况。而是’定居‘在中国的中国公民加入外国籍的情况。无论如何,他如果要丧失国籍,是必须要自己提出申请,还要主管部门批准才可以的。

再者,后面这个’自动‘,可以做做文章,’自动‘的解释是什么?’自己动’,‘自己行动’,主动权在自己。如果我没有自己行动起来大声喊我要丧失国籍,没有书面声明我要丧失国籍。如何丧失?

所以,要丧失国籍,主动权完全在自己手里。具有中国血缘,血统,并且在中国土地上出生的中国公民,没有任何一个政府,任何一个他人,或者任何什么机构,可以剥夺他的国籍。这个国籍是神圣不可剥夺的。

唯一能这样做的只有他自己,必须在头脑清醒的情况下,‘‘动的提出书面声明才可以。

游客 : 2011-02-06#123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不好意思,我研究了半天,原来前面这位也已经提出 - ‘定居’在中国的中国公民加入外国籍的情况。没看清楚。说重复了。

不过即使如此,说明大家英雄所见略同嘛。

只要在中国定居,即使入了外国籍,也不能丧失中国籍。要丧失还得申请,得到批准才可以。如果不批准,你要丧失还丧失不了。

其实这条也可以反过来解释,也就是说,即使你有外国籍,你在中国定居或者居住,那么,在中国政府眼里,你就是中国公民,它不承认你的外籍身份。

那么,就很清楚了。美国政府也是这么处理的。双重国籍的美国人,在美国境内是当作美国公民对待,美国政府不承认他的外国籍。

游客 : 2011-02-06#124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后面那个‘自动’,主语是前面那个’中国公民‘,也就是说这个主语必须’自己动‘。而不是’他动‘。这里主语只有一个。没有其他的主语,或者主体。

那么,即使是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如果他没有自己主动的行动起来去自己丧失那个中国国籍,那么,根本就没有别的主体,这句里根本没有提到别的任何机构可以给他丧失。

游客 : 2011-02-06#125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为了这个‘自动’一词的解释,我特意查了词典。

这里有两个链接
http://www.chinabaike.com/dir/cd/Z/485224.html
http://xh.5156edu.com/html5/4355.html
还有在线新华词典。

权威的解释 -

①自己主动;出于自己心愿:非常自动地来到车站送行|自动报名参加。
②不靠外力的:自动燃烧。
③指器械通过自身的装置而活动:自动传输|自动售货机。

显然人不是机械,适用第一条解释,也就是‘自己主动,出于自己心愿’。
即使第二个解释‘不靠外力’的,那么,主动权也在自己,因为没有任何外力,或者外面的机构政府可以。

‘自动报名参加’,‘自动丧失国籍’。一个意思,也就是你必须自己主动去做。

bbjj : 2011-02-07#126
回复: ZT“被自动丧失”的中国国籍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以下称华侨),可申请回国定居:
  (一)夫妻一方在国外生活确有困难,国内一方能自行解决申请者回国定居后的工作或住房等问题的;
  
(二)在国外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国内有亲友能解决住房、赡养等生活问题,不增加国家负担的;
  (三)在国外的老人用外汇在国内已购买住房,又有外汇积蓄或退休金养老金可转回国内领取,国内有亲属协助料理生活等问题的;
  (四)在国外受到迫害,失去谋生条件,我驻外使、领馆认为其必须回国,并服从分配接受安置的;
  (五)国内公民出国定居后在短期内又要求回国定居者,经其原所在单位同意复工复职或由原系统安排工作及解决住房;或者有单位聘请,有固定工作, 并能自行解决住房的;个别老人因水土不服,语言不通,生活不习惯等原因坚决要求返回原居住地,国内亲属能解决住房、赡养等问题的。
  二、申请材料 (需一式两份)
  (一)填写完整的《外国人、华侨回国定居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浅蓝色底光学光面正面半身彩照(规格为48mmX33mm)四张(其中两张贴在申请表上);
  (二)提交华侨回国定居入户申请书(申请书须写明当初以何种原因出境,现以何种原因申请回国定居入户);
  (三)提交申请人所持有的中国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复印件(交验原件),申请人侨居国签发的居留证件、旅行证件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四)提交出境前被注销的深圳户籍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有原户籍地派出所公章);
  (五)提交申请人在拟定居地有住房和生活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交验原件(包括房产证、银行存折,在拟定居地有工作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 若住房和生活费用是由其亲友提供的,须提供亲友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经公证的亲友关系证明及该亲友愿意为其提供住房或生活费用的经过公证的保证 书。
  (六)回答受理民警的询问,受理民警认为必要时,应提交外文材料的中文翻译件(需由正规翻译公司翻译)。
  (七) 其他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
  请用黑色或蓝黑色笔填写申请表,所提交复印件使用A4纸张复印,并按顺序装订上述所列的申请材料。
  三、申请方式
  (一)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华侨)要求来我省定居,应向我驻该国的使、领馆提出申请,由我驻外使、领馆受理后,直接与省公安厅联系,省公安厅将 材料转申请人拟定居地的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提出意见,上报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也可由本人或其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 请,上报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
  (二)已在国内的华侨拟要求办理回深圳定居手续的,可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罗湖区解放路4016号)提出申请,市公安局对申请人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意见上报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经批准后,由省公安厅签发《华侨回国定居证》。
  四、收费标准
  华侨回国定居证 每证 50元
  五、温馨提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办证信息或查询办证结果,可以到全市各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现场咨询或选择下列方式:
  (一)信息咨询服务热线:96897、95000100(自动台)
(二)登录出入境便民网: http://www.sz3e.com
希望对某些人能排上用场

Takemiya : 2011-02-0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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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脚踩两只船?

便于闹革命呗。
有说孙中山是美国人?谁知真伪?

meimei99 : 2011-02-0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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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想两边便宜都占。嗬嗬,很有梦想哪!

liaotian : 2011-02-0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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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需要承认双重国籍,只需要像对待港澳台的同胞一样发一个海外华人证即可。

台湾地区的发台胞证,港澳地区的发回乡证,其它地区的中国同胞发海外华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