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家园论坛

家庭的和睦是对新移民的一种考验-大家别以为是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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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mond1967 : 2005-11-06#1
真不知该怎样写下去,但这件事的确让我这个新移民体验了加拿大的法律.不要轻易打911.
前几天上夜班回来,家里来了个客人,老婆LINC班的同学,说是要借宿几天.原因是和老公打架,她大电话报了警,警察让她离开家,她不同意,而且情绪有些激动,说了一句,如果让她离开他儿子,她还不如去死.于是警察认为她比较DANGER.就把她带到了警察局.在警察局她稀里糊涂的签署了她的名字,结果是警察控告她以武器(碗)袭击她丈夫,由于她签了字,证明她认了罪,而她自己还不知道.然后被朋友保了出来,但不许回家,不许见她的丈夫,不能单独和孩子在一起.等待开庭审判.其间的细节我就不多说了,只是没想到这件事就发生在自己的身边.给大家提个醒,来到了加拿大各种压力不期而至.所以大家都应该学会包容和忍耐.放弃在国内的思维习惯,学习语言和新的文化背景,这也是我自己需要努力作的,希望与大家共勉.

hahaxiao : 2005-11-06#2
我的天哪,又是这样的消息,要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哦

Aim : 2005-11-06#3
感情不可以冲击法律,我们的某些习惯要彻底改变呀。

小南瓜 : 2005-11-06#4
夫妻吵架拌嘴也就算了,打架也太夸张了点。给她个教训也好,不然早晚还得出事

detai : 2005-11-06#5
有些人就不知道珍惜生活!

偏偏 : 2005-11-06#6
是不是在国内经常打阿?只不过这里不重视夫妻打架巴了。

筒子们一定不要随便签东西哦。看清楚!!

苏而 : 2005-11-07#7
首先谢谢楼主和您的妻子——你们是好心人!
并不是每一对新移民夫妻(或家庭)都能够平稳的过渡好这个特殊的时期,当生活、经济、工作、语言、子女教育许许多多的压力袭来的时候,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理智地去处理,请大家不要责怪她,她现在非常可怜:也许害怕父母担心,她根本不敢告诉家人;也许出国时风风光光,所以她也没法向国内的朋友诉说;还也许她抹不开面子,也没敢向熟识的朋友求援。
楼主告诉大家这件事是为了让我们引以为戒,因为说不准哪一天它就发生在我们身上了。

hahaxiao : 2005-11-07#8
小苏说的太对了,大家一定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luhui : 2005-11-07#9
在这种艰难的时期,一定要夫妻同心,互相体谅。

kinndydu : 2005-11-08#10
做到互相谅解,才能共同渡难关呀。

雪晴天晴朗 : 2005-11-08#11
家和 才能万事兴

happy29 : 2005-11-08#12
不小心签了不平等条约,英语不好造成的

牛牛猫 : 2005-11-08#13
困难时期,夫妻俩应该齐心协力共渡难关,建议大家多向天涯和苏而夫妇学习哦,他们比我们更难,因为孩子太小呀,可人家几乎每个周末都会全家出游,这就是意境,:wdb17: 家和万事兴呀

游客 : 2005-11-08#14
同意!家庭和睦比什么都重要!否则来加拿大就没有意义的说

天涯 : 2005-11-08#15
听朋友说起过类似的故事。就是有一对夫妻吵架,老公打了老婆一巴掌,老婆就去报警了,后来老公被判有罪。结果呢,他们夫妻后来的生活简直没法说,丈夫找工作难、买车难、买房难,因为贷不到款、保险还特贵,至今他们来加几年了,还无法买房,也申请不了公民身份。一说起这件事,这位老婆说:我的肠子都悔青了!
这就是教训啊,同志们!别以为加拿大是民主社会,讲自由讲民主,用GCD教我们的辨证法来说,就是有自由也有约束,更多的民主就意味着更多的约束。为什么这里的犯罪率低呢?是因为犯罪的成本太高了!警察是用来对付坏人的,不是用来对付家人的,千万不要随便报警!!!
但愿LZ的朋友能幸免!

luckyluo : 2005-11-08#16
好贴

偏偏 : 2005-11-08#17
天涯 说:
听朋友说起过类似的故事。就是有一对夫妻吵架,老公打了老婆一巴掌,老婆就去报警了,后来老公被判有罪。结果呢,他们夫妻后来的生活 简直没法说,丈夫找工作难、买车难、买房难,因为贷不到款、保险还特贵,至今他们来加几年了,还无法买房,也申请不了公民身份。一说起这件事,这位老婆 说:我的肠子都悔青了!
这就是教训啊,同志们!别以为加拿大是民主社会,讲自由讲民主,用GCD教我们的辨证法来说,就是有自由也有约束,更多的民主就意味着更多的约束。为什么这里的犯罪率低呢?是因为犯罪的成本太高了!警察是用来对付坏人的,不是用来对付家人的,千万不要随便报警!!!
但愿LZ的朋友能幸免!
反对!打人的不后悔,报警的后悔!

反对!天涯提倡被打了还不要报警。

老中 : 2005-11-08#18
看来俺有救咧!加拿大就是法制国家!

天涯 : 2005-11-08#19
偏偏 说:
反对!打人的不后悔,报警的后悔!

反对!天涯提倡被打了还不要报警。
偏偏MM,你误会了!你为那位女同志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她报了警,到后来对她自己有什么好处???(如果后来离婚了,倒是一了百了,她老公的罪不会影响到她的生活。)
我并不是说打人的不后悔,你想想那男人都被判罪了,他后不后悔呢?
我相信你不会象那位女同志一样,但假设你是她,你也会后悔的!

偏偏 : 2005-11-08#20
如果我是她,我会后悔的。最后悔的就是当初没长眼睛,居然嫁了个没出息的男人,打老婆!

小南瓜 : 2005-11-09#21
偏偏 说:
如果我是她,我会后悔的。最后悔的就是当初没长眼睛,居然嫁了个没出息的男人,打老婆!

:wdb10: 严重鄙视对女人动手的男人~~

peterduan : 2005-11-09#22
我真不知道这些从国内打到国外的人是怎么想的,有话可以好好说啊,吵架是不对的,打架就更应该禁止,家和万事兴啊,丢人献眼的事少做一点,我觉得是自作自受,应该受到惩罚和报应.

diamond1967 : 2005-11-09#23
其实这里面有很多的细节我没有给大家讲,孰是熟非很难一两句话讲清楚,只是在这里给大家也包括我自己提个醒,遇到再大的困难,不妨起个大早,趁着黎明去看看天边的朝阳和日出,或者在夜深人静时去去外面举头看看深邃的夜空和晚上的云,心也许会平静一些.这是我来加3个月在夜里去打工时,有时真的在问自己为什么,什么也不为,也许就是为了这灿烂的朝阳和宁静的夜空.

有闲人~ : 2005-11-09#24

嗲媚媚 : 2005-11-09#25
老中 说:
看来俺有救咧!加拿大就是法制国家!
老中这是话中有话啊/:wdb2:
是不是在家里..........:wdb4:

寒~露 : 2005-11-09#26
看不动,不是女的用碗打男的么?怎么还要报警?
冲动是魔鬼啊!

luhui : 2005-11-09#27
亲眼看到我的房东家里,妈妈管孩子,不听话就打了起来,孩子的爷爷不让打,作妈妈的就和作爷爷的吵了起来,爷爷说,再打孩子我就报警,妈妈就又去打孩子,爷爷拿起电话就拔了911,我看傻了,不知怎么办好,还好我LG手快,一下把电话摁死。孩子吓得哇哇大哭,真不敢想象,如果那天我LG不在,这一家该怎么收场。真要报了警,一家人都要后悔死。
受到伤害要报警,但报警绝不是吵架呕气时用的手段。

天涯 : 2005-11-09#28
实际上,不管在加拿大还是在中国,夫妻不吵架是比较少见的。吵架说到底也是一个巴掌拍不响,打人肯定不对,但如果能够弄到让男人动手的地步,我总觉得女人也得反思反思自己了(在我的印象里,这些新移民应该都是比较有素质的,不至于随便动手的)。我说这个我敢肯定有人拍我,因为我发现坛子里女权至上主义者挺多。说实在,现在的中国,妇女不是没有地位而是地位太高了,我就见过许多妇女飞扬拨扈、好吃懒做、意气用事的现象。
我与LZ的意见比较一致,就是这是一个教训,大家能够从中得到什么是你们的福,得不到什么,那我们也没办法,只好遗憾了。这个事,我想可能得请有些人生阅历的AIM大姐出来评论一下了,年轻人可能真的不好理解这个事。

老中 : 2005-11-09#29
diameimei 说:
老中这是话中有话啊/:wdb2:
是不是在家里..........:wdb4:

打死谁俺也不招!!

diamond1967 : 2005-11-11#30
再引出一个话题,来加一段时间后,可能大家想接父母过来住住.但作出这个决定之前一定要考虑仔细.不要因此而给家庭带来不和谐.从以往的移民经验来看.接丈母娘过来住的话还可以,而婆婆过来住的家庭产生矛盾的比较多.由此可见有些事情不是很难用表面素质来衡量.人心是一干秤,这杆秤希望大家能够好好掂量,不要差的太多.无论对待谁的父母希望都能够真心,我相信只要是真心就能换回真心.

苏而 : 2005-11-11#31
diamond1967 说:
再引出一个话题,来加一段时间后,可能大家想接父母过来住住.但作出这个决定之前一定要考虑仔细.不要因此而给家庭带来不和谐.从以往的移民经验来看.接丈母娘过来住的话还可以,而婆婆过来住的家庭产生矛盾的比较多.由此可见有些事情不是很难用表面素质来衡量.人心是一干秤,这杆秤希望大家能够好好掂量,不要差的太多.无论对待谁的父母希望都能够真心,我相信只要是真心就能换回真心.
这是因为婆婆总觉得儿子是自己的,生怕被媳妇抢了;
儿子呢,常常娶了媳妇忘了娘;
媳妇呢,也没有几个是省油的灯;
只有丈母娘看女婿――是越看越欢喜!
至于女婿怎么看丈母娘? ――嘿,咱保姆呗!

桃花灿烂 : 2005-11-11#32
关于家庭矛盾的问题,小女生的想法和“为人妻”后绝对不一样,等“为人母”后对整个世界的看法就更加宽容,真的

桃花灿烂 : 2005-11-11#33
非常支持LZ的提议!现实

harmer : 2005-11-11#34
天涯 说:
实际上,不管在加拿大还是在中国,夫妻不吵架是比较少见的。吵架说到底也是一个巴掌拍不响,打人肯定不对,但如果能够弄到让男人动手的地步,我总觉得女人也得反思反思自己了(在我的印象里,这些新移民应该都是比较有素质的,不至于随便动手的)。我说这个我敢肯定有人拍我,因为我发现坛子里女权至上主义者挺多。说实在,现在的中国,妇女不是没有地位而是地位太高了,我就见过许多妇女飞扬拨扈、好吃懒做、意气用事的现象。
我与LZ的意见比较一致,就是这是一个教训,大家能够从中得到什么是你们的福,得不到什么,那我们也没办法,只好遗憾了。这个事,我想可能得请有些人生阅历的AIM大姐出来评论一下了,年轻人可能真的不好理解这个事。

严重同意。虽然我从不打老婆,不过有时候老婆也实在是可气。
但是呢,我非常爱自己的老婆,所以呢,有时候只能自己生闷气。
唉,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一生如天花 : 2006-10-27#35
好像这些人没有看过国内的新闻阿?!
有用打来“教育”孩子的母亲,把自己一个初中女儿打了一顿。就不管了。后来发现,那孩子死在房间里了。好像是跟淤血什么的有关。
所以说,有暴力倾向是可怕的。如果一点教训没有,后果会很严重!
难道这位母亲觉得,自己在大街上动手打不相干的人,人家会放过她?利用母亲这种特殊地位来对孩子犯罪,侵犯孩子的身体权利,本身就是不尊重他人的犯罪思想!虽然,你生了这个孩子,但是,这个孩子并不是你个人的私人财产!他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生命个体!拥有和你一样的平等权利!
作为母亲,连自己的行为都这么不文明,有什么资格说教育孩子?!人类的模仿性非常强!你给孩子暴力的榜样,未来她就会这样对待你!
再说,你打孩子就能把孩子教育好了?那仅仅是你个人发泄了怒气而已!根本就对孩子没有任何好处!所以暴力对待孩子,根本就是作为母亲的一种耻辱!一种连基本尊重都不懂的无理智状态!
管教孩子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吗?这种做法还要被包庇,那不就等于在国外延续中国大陆对犯罪的纵容的状态吗?!
什么人都不可以不尊重他人!
不是你出于什么地位就可以破坏这个最基本的平等原则的!!!
现在很多大陆孩子多少都有点心理问题。不是那么健康。

一生如天花 : 2006-10-27#36
儿童的保护,就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端正自己的态度!把对孩子的尊重落实到具体的每一言行上!
管教孩子是应该的,但是,教育并不包括你可以任意伤害儿童!
无论做母亲也好,做父母官也好,都应该时刻明白,对方和你是平等的个体!你绝对没有权利对他做任何非法的事情!
而周围的人,也有义务去维护没有办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人!
给与那些不尊重他人的个体以应有的教训,就是使全体社会维持良好状态的物质保证!

一生如天花 : 2006-10-27#37
天地间,不是只有非要经过狂风暴雨才能成长的。相反,狂风暴雨是对生命毁灭的一种方式之一!
所以,细微的去掉自身的兽性,真正作为一个人,才能养育出一个真正具有人类智慧和品行的更完美的人来!
放纵任何兽性,都是在降低人类自身的品行标准!以及生存质量。

为了家庭和爱情 : 2006-10-27#38
俺也有救了,法制国家就是好.

一生如天花 : 2006-10-27#39
宽容永远不能等同于纵容!

一生如天花 : 2006-10-27#40
只有真正的法律约束下,对于不尊重他人的惩罚,才会使你,在有暴力倾向时,真正考虑到后果!
我之所以人同加拿大,也正是因为如此!
大陆的很多农村,殴打孩子现象非常严重!也恰恰是农村,老人,即使有孩子,也没人愿意赡养的非常多!如果,你有心去接触一下,你会发现一个现象:很多的这样的老人脾气非常不好!
也就是说,大多数老人都有殴打孩子的习惯,孩子从小就将父母当成仇人对待!等到孩子长大时,能不打父母,就觉得自己非常了不起了!那种被父母打,长大后还对父母好的,非常少,个别都是当作教材一样被老人赞扬的!但是,不是每一个人都会那么好运气!种瓜得瓜,始终是最普遍的现象!
所以说,真正养育孩子,也就是父母提高自身素质的一个过程。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当父母的!
连基本的文明规则都不能遵守,谈什么教育这种高等智慧生灵才会做的事情呢?!
那种父母应该叫生育!和动物一样!可能还不如动物!动物除了教小动物生存技能外,也没有太多伤害小动物的行为。相反,还会保护小动物,甚至为了小动物,不惜牺牲自己的都有。

一生如天花 : 2006-10-27#41
再凶猛的动物,在孩子面前都会表现出母爱的天性!
只有精神失控的情况下才会发生伤害小动物的事情。
所以,作为人类母亲,自己就该考虑,自己的行为,像不像个具有母爱的生物,像不像个人类!

一生如天花 : 2006-10-27#42
对于现在大陆到处标语上写的:尊敬老人!如何如何,心里很有感想!
不同的人,会受到不同的对待!这是和他自身有关系的!
你看,一个经常神经失控的人,喜怒无常的人,他就很难和别人正常沟通,那么在它处于弱势的情况下,有更好选择时,人们就不会愿意和这样的人交往。
而一个时常反省自己的人,懂得如何控制不理智情绪的人,给人稳定安全温暖的感觉,这样的人,不用号召,大家都希望和他交往,愿意帮助他。
所以,包庇亲人的不好行为,实际上也是在害她,说大点,危害全社会!

一生如天花 : 2006-10-27#43
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任何时候,任何场所都一样!不是说,你在公共场所就讲文明礼貌,回到家里就可以当土匪当野兽了!中国大陆的情况还不严重吗?还要带到其他国家去吗?!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健康的家庭越多,整体社会就越健康!
所以,每个家庭成员都应该像在公共场所一样,对待你的亲人!这个文明法则,我们中国古代叫做“礼”!
在中国大陆,现在,很多人,把礼,理解成物质利益,把互相送东西当成礼!那能叫‘礼’吗?那叫人情,过去也叫私情!就是一种超越礼义的过分交往!古代贵族中,都是被他人指责的行为。要不你翻开古书讲什么“私交甚密”之类的,最容易成为调查对象了。

一生如天花 : 2006-10-27#44
不要因为私情,而防碍公理!
前任中国领导人就是那样的东西!以为和他国首领私交可以换取对方背叛国家利益,当然,也有这样的,但是不多!最后成为大家的指责对象!因为,这样的人,也同样会为了私情出卖自己国家的利益!
所以,建议那些不愿意放弃暴力倾向的红卫兵们,既然在文明国度,不打人都受不了,活不下去了,那就回大陆,你皮痒的时候,有更厉害的鞭子等着你,会让你非常舒服的,因为,这里你被更加暴力的伤害,也同样没有任何可以保护你的。别人都和你一样,不认为对他人犯罪有什么不对,当然,像这样的当个大陆领导也很好啊,你不仅可以打你孩子,还可以任意关押其他让你生气的,弄死他们也没人敢吭声!
像这样的,实在是病原体一样的,就特别不应该出去,污染其他国家的人性。

一生如天花 : 2006-10-27#45
什么叫和谐?
捂住被害人的嘴就实现和谐了?
看来,确实有人士这样认为阿!人人互相伤害,然后摆出一幅自愿受虐的笑脸,那叫和谐社会?
难怪,大家这么多人挤破头要逃离这种和谐社会。

一生如天花 : 2006-10-27#46
家庭是社会的缩影!
正常的家庭,才能组成正常的社会!
家庭成员之间都以强凌弱,社会何来公平可言?!没有公平的社会,又哪会有正义,真理,智慧的容身之处?!
家庭成员之间都不能互相爱护,不能和睦相处,社会有什么资格说和谐!
看看吧,那种非理性的斗争思维的影响下,多少人和幸福无缘!
很多情况下,非理性的情绪发泄,后果往往是毁灭性的!如果认识不到,不能从细微上剔除,等于埋下祸根!作用于个人,使这个人不幸,作用于社会,使这个社会整体不幸,如果任由这种反文明的思维发展,对人类来讲,就是灾难。

一生如天花 : 2006-10-27#47
如果,你认为无理智的发泄情绪会对事情有什么好处的话,那我真的无话可说。
不是每个生在现代的人,都会达到同样的现代文明标准。
至少,不打人,作为文明人来讲,大家都听过吧?也许可以试一下,用其他理智的方式解决问题,不仅自己的问题解决了,也可以同时维护好他人,多好!你说是不是?
孩子,也是人吧?就算你再生气,你也该记住他是个人吧?那你有什么资格殴打他呢?动不动就打,大发淫威,你哪点像个母亲的样子呢?那叫“教育”吗?那叫残害儿童心灵!你教孩子什么了,暴力解决问题?还是要屈服于暴力?

一生如天花 : 2006-10-27#48
人人都向往文明国度,人与人之间的礼貌互助,何必去从根本上破坏那么美好的地方呢?
喜欢互相殴打的,都回来!大陆才是适合这样的人的地方。不要跑过去搞破坏。往华人脸上抹黑。

lilly_linj : 2006-10-27#49
楼上在写杂文?佩服...

zptcn : 2006-10-28#50
强烈建议封“天花”的ID!总是喋喋不休的bt帖子,
每次让看得俺好辛苦、好痛苦,几乎要哭了:(
有倾诉狂自己开帖子狂叫个够吧,不要什么帖子都来捣乱,拜托!

游客 : 2006-12-04#51
语言不通的罪过啊~

wanming : 2006-12-30#52
有些时候,女人确实.........

zzz : 2006-12-30#53
都凑合着过吧,呵呵~

加拿大民工 : 2006-12-31#54
我是绝对不会打老婆的,就算吵的再厉害也绝对不会动手
一旦动手,什么都完了

唉~

zcmzcm : 2007-01-01#55
:wdb10: 严重鄙视对女人动手的男人~~
:wdb4: 前后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