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跟丈夫分居了一年,现在双方决定离婚。孩子还未满十八岁,想请教大家几个问题:
1- 两人都还是中国公民(两人都在加国),能在这儿
办离婚吗?请问去什么地方办理?
答 :可以, 去BC Supreme Court
2-两人起草的支付抚养费的协议有效吗?需要请律师公证吗?
答: 在某种程上有效 . 可以不请, 去书店购书表格, 然后寄到BC Supreme Court .
3-如果男方不同意协议,请问该怎么做?
答:[FONT=宋体]只要分居(Separate)一年, 一方不同意也可以申请 .[/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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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规定的抚养费能支付到孩子上完大学吗? 还是只到十八岁?
答:[FONT=宋体]赡养费应该付多少,它是按照付款人的收入而定的。[FONT=宋体] 是否支付到上大学,就不清楚了. [/FONT][/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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