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家园论坛

一次拿了政府1万6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34141/

lilianou : 2005-11-21#1
上workshop的一个同学,有3个孩子,去年短登过,今年7月长登.

最近收到牛奶金,$16000, 羡慕S偶了.:wdb20: :wdb17:

他说他老婆看到帐户上多了那么多钱,高兴得差点晕过去了.:wdb6::wdb6::wdb6:

我还发现加拿大政府一个有趣的规则:政府付钱给家庭的,钱会交给妻子,家庭付钱给政府的,帐单会给丈夫.
他打电话问牛奶金的问题,对方告诉他:我不能告诉你,只能告诉你的妻子.:wdb1:
但是care card的帐单,却是他的名字,我们家的care card帐单也是偶老公的名字的 ^_^

←个人の天空 : 2005-11-21#2
有意思~ 太不公平了~

呵呵~

kinndydu : 2005-11-21#3
这太有意思了,顶,多多有益呀。加分分。

博客侠 : 2005-11-21#4
看来短登真的可以申请牛奶金, 俺亏了不是.

lilianou : 2005-11-21#5
他短登时没有申请,是长登后才申请的.

听说短登的申请反而会有问题.

fafan : 2005-11-21#6
看来多生几个孩子是没问题的了!

lilianou : 2005-11-21#7
fafan 说:
看来多生几个孩子是没问题的了!
哈哈 3个孩子的牛奶金够付房租了.

偏偏 : 2005-11-21#8
哈哈,很有趣哦。

恍然如梦 : 2005-11-21#9
赞美,资本主义的大锅饭啊。

wyman : 2005-11-21#10
呵呵,小孩成了家里的支柱啦~~~

跟跟 : 2005-11-21#11
算了,别上班了,就在家生孩子吧,活活

Im-Julia : 2005-11-21#12
可不是么,这些钱挣一年还挣不到呢!

有本事的朋友们不如考虑考虑这条路.

俺是不考虑了, 俺是打工受累的命,不是养孩子受累的命.

暗影800 : 2005-11-21#13
哇~~~那么多啊!!!!恭喜恭喜~~

simple : 2005-11-21#14
lilianou 说:
上workshop的一个同学,有3个孩子,去年短登过,今年7月长登.

最近收到牛奶金,$16000, 羡慕S偶了.:wdb20: :wdb17:

他说他老婆看到帐户上多了那么多钱,高兴得差点晕过去了.:wdb6::wdb6::wdb6:

我还发现加拿大政府一个有趣的规则:政府付钱给家庭的,钱会交给妻子,家庭付钱给政府的,帐单会给丈夫.
他打电话问牛奶金的问题,对方告诉他:我不能告诉你,只能告诉你的妻子.:wdb1:
但是care card的帐单,却是他的名字,我们家的care card帐单也是偶老公的名字的 ^_^
:wdb2: 请问怎么会有这么多呢?是一次发了一年的吗?听说一个小孩的牛奶金只有300左右,而且小孩越多的话平均下来每个小孩的牛奶金还会减少,怎么算也算不出这么多啊,能仔细说说吗?

←个人の天空 : 2005-11-21#15
跟跟 说:
算了,别上班了,就在家生孩子吧,活活


brilliant idea!

:wdb10: :wdb10:

lilianou : 2005-11-21#16
3个孩子的牛奶金差不多1千,他们短登到现在有16个月了,所以就那么多了.

JoyDivision : 2005-11-21#17
是一年的吗?

mengmengfat : 2005-11-21#18
lilianou 说:
3个孩子的牛奶金差不多1千,他们短登到现在有16个月了,所以就那么多了.
3个?那俺就不做这个梦哩。想着发财捏,就是不想再走这条路线了。

BURNABY-BC : 2005-11-21#19
扫兴一下,这钱早晚要吐回去

lilianou 说:
3个孩子的牛奶金差不多1千,他们短登到现在有16个月了,所以就那么多了.
人不在加拿大不可以拿牛奶金的.会有麻烦的,别因小失大

lilianou : 2005-11-21#20
他们人在加拿大啊.

去年短登的时候没有申请,今年长登了才申请的.

博客侠 : 2005-11-21#21
lilianou 说:
3个孩子的牛奶金差不多1千,他们短登到现在有16个月了,所以就那么多了.

俺对这句话感兴趣.

他们的牛奶金难道可以从短登之日补起? 也就是说尽管他们短登时候没申请, 尽管他们知道今年7月才长登, 他们仍然可以拿16个月的牛奶金??

请楼主解释一下, 谢谢!

lilianou : 2005-11-21#22
^_^ 我知道的就是这么多了.

我那个朋友自己也不知道会补回短登到长登之间的部分的,所以吓了一大跳.

博客侠 : 2005-11-21#23
lilianou 说:
^_^ 我知道的就是这么多了.

我那个朋友自己也不知道会补回短登到长登之间的部分的,所以吓了一大跳.

好消息!! 顺便送束鲜花.

小蝶 : 2005-11-21#24
呵呵!在加拿大多生宝宝果然有好处!

冬天的大雨 : 2005-11-22#25
好消息.

游客 : 2005-11-22#26
我明年回国,到老区收养2个孩子,带到加拿大来,不知能不能申请到?

zhou : 2005-11-22#27
贾二爷 说:
我明年回国,到老区收养2个孩子,带到加拿大来,不知能不能申请到?
需要你的收入状况

liuf3002 : 2005-11-22#28
是不是政府搞错了,按理离开好象超过半年是没有的。

Dabaicai : 2005-11-22#29
不生孩子都不行啊,我锻炼身体先

Song : 2005-11-22#30
liuf3002 说:
是不是政府搞错了,按理离开好象超过半年是没有的。

象是有人弄错了. 不过我到真希望楼主说的情况具有普遍性.

zhang_meiyin2005 : 2005-11-22#31
这个消息太好了!我朋友2个,2岁4岁,再生一个不是问题。快告诉她,他们马上就要去啦!会增强信心的!呵呵

vavaen : 2005-11-22#32
好玩

瞌睡虫 : 2005-11-23#33
多生孩子能致富

pptt : 2005-11-24#34
好贴!
好好学习!

Aim : 2005-11-24#35
16000?得到孩子又捡到钱的感觉。

liuchh : 2005-11-24#36
wa!好,鲜花支持!

lilyzhn : 2005-11-24#37
等长凳了,赶紧给儿子申请。

BURNABY-BC : 2005-11-25#38
人不在加拿大其间,即短登到长登其间是不能申请牛奶金的

lilianou 说:
^_^ 我知道的就是这么多了.

我那个朋友自己也不知道会补回短登到长登之间的部分的,所以吓了一大跳.
回国其间也没有的.会有麻烦的.如入籍

BURNABY-BC : 2005-11-25#39
官方的回答是人不在加拿大其间是不可以领的,要退并会有麻烦,如入籍

To get the CCTB, you must meet all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 you must live with the child, and the child must be under the age of 18;
* you must be the person who is primarily responsible for the care and upbringing of the child;
* you must be a resident of Canada; and
* you or your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must be a Canadian citizen, a permanent resident, a protected person, or a temporary resident


Are you a resident of Canada?

We consider you to be a resident of Canada if Canada is where you regularly, normally and ordinarily live. If you have come to Canada from another country, we consider you to be a resident of Canada when you establish sufficient residential ties in Canada. These ties are usually established as soon as you arrive in Canada and include:

a home in Canada;
a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and/or dependants who move to Canada to live with you;
personal property in Canada such as a car or furniture; and
social ties in Canada.
Note: You cannot be an employee of another country whose duties require you to live in Canada, or a member of that person's family or their servant

曹老 : 2005-11-25#40
瞌睡虫 说:
多生孩子能致富
错了

要致富,少生孩子,多养猪:wdb17: :wdb17:

曹老 : 2005-11-25#41
BURNABY-BC引用的原文,跟你得到的结论没有直接的关系,你的结论是从哪里来的?

luckyluo : 2005-11-25#42
这在国内想都不敢想啊

BURNABY-BC : 2005-11-25#43
这话提别的论坛讨论过,001上,GOOGLE下

老曹 说:
BURNABY-BC引用的原文,跟你得到的结论没有直接的关系,你的结论是从哪里来的?
为何你说没关系?逻辑很严密的(不是我,是官方定义),符合全部条件包括是RESIDENT,何为RESIDENT,....

来源:
http://www.cra-arc.gc.ca/benefits/cctb/faq_qualifying-e.html

曹老 : 2005-11-25#44
BURNABY-BC 说:
为何你说没关系?逻辑很严密的(不是我,是官方定义),符合全部条件包括是RESIDENT,何为RESIDENT,....

来源:
http://www.cra-arc.gc.ca/benefits/cctb/faq_qualifying-e.html
税局的官员处理的应该是最权威的,他们给了人家牛奶金,还要退?不可能的

曹老 : 2005-11-25#45
RESIDENT指的是申请人在这里才申请(不是说人不在这里可以申请),其它的包括小孩也一起生活。但是,确实会补给登陆后小孩不在这里的相当一段时间的那部分钱的,不需要退,别吓唬别人。

BURNABY-BC : 2005-11-25#46
具体实施细则确实是要听他们官员的解释

孩子是否和父母在一起,离开时间长短,加国社会联系等,慎重的话打个电话问下.给了钱又要求退回去的事税务局常有.
吓着你老曹啦?:wdb6:

曹老 : 2005-11-25#47
呵呵,老曹是肯定吓不着的,谢谢关心喽

不需要打电话问的,如实填报申请,自己别隐瞒,不做假就行了。规定好象是可以倒朔最长11个月吧?不是记得很清楚了。他们自己会给你补齐即使小孩不在加拿大的那段时间的牛奶金的。

lilianou : 2005-11-25#48
哈哈 还在争这个问题那.

老曹说的对啦,人家是如实申报的,政府给他补了,他当然不会打电话去问啦,再说啦,他打电话去问,人家也不会告诉他的,不是说了嘛: 不能告诉你,只能告诉你老婆. :D

sattva : 2005-11-25#49
我也支持本拿比BC,他引用的条文我以前见过,是很清楚的,也就是你必须是加拿大的居民,这里居民的定义很清楚,不是指你短登后就算的,以前各大坛子都讨论过这个问题,001和枫下论
坛我都见过.的确有人回到国内仍然领牛奶金的,但毕竟要冒被发现的风险,会有什么后果不清楚.
你朋友申请虽然是今年申请的,但估计填表是从去年短登时开始申请,所以给他补了这期间的.相关部门并没有去查他的出入境记录,但不排除以后被查出的危险.
当然,退不退回是他自己的事,如果舍得吃进的钱又吐回的话,最好打个电话再确认一下,告知期间不在加国的事实,如果对方认为没有问题收得也更安心.

曹老 : 2005-11-25#50
好好看清楚了再说吧,不要老认为别人拿到钱了就好象是吃了不该吃的东西,还得准备吐,没必要这么说啊,莲藕已经说的够清楚了,别人没有隐瞒,为什么老要别人去问呢?原因就是不相信别人,或者就是认为那是别人不该得的钱,唉,要是加拿大的官员都这样,我想这里还是加拿大吗?我不相信在这些论坛(不管它001也好,什么也好)上混的人对牛奶金的发放规则理解得比处理牛奶金发放的官员还清楚,还专业。

曹老 : 2005-11-25#51
补充一句:我对各条的理解,包括对所谓的RISIDENT的理解,跟税局处理发放牛奶金的官员的立场是一样的,呵呵。

BURNABY-BC : 2005-11-25#52
这话说的太满了,之所以打电话是因为税务官的解释更权威

老曹 说:
补充一句:我对各条的理解,包括对所谓的RISIDENT的理解,跟税局处理发放牛奶金的官员的立场是一样的,呵呵。
对税务居民的定义,税务师的说法较准确,转贴税务师的文章,正好也提到了牛奶金

税务专题系列第一节:税务居民问题

1、税务居民问题(Residency Issues)

首先要强调的一点是税法里所说的“居民” (以后简称“税务居民” )和移民法所说的“居民” 是完全不相干的概念,它们具有完全不同的定义,写在两本儿不同的法律里,一个由财政部拟定,CRA执行,另一个由移民部负责。很多人都把两者混为一谈。

在你成为公民之前是否能够保持“永久居民”的身份,是由移民法规定的,什么几年之内几年几天的,就是管这个的,和你如何报税没有关系。只有在极端的情况下,比如你和移民部就你的身分问题打上法庭,你的税表上的信息有可能成为法庭上的证据之一,但如果你其它方面的证据不过硬,光有税表也帮不了你。

确认一个人是税务居民还是非税务居民,是税法中最具争议的“grey area”之一,为此和CRA打上法庭的官司很多很多。

简而言之,确定你是否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要分析你与加拿大之间的 “social and economic ties” 有多强。如果你刚来,你是否切断了与原居住地的“ties”而建立了在加的“ties”;如果你要走,你是否准备切断加拿大的“ties”,而且至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准备再回到加拿大居住。而这些都没有绝对的标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说你彻底打包回流了,可你经常回来,可到底有多经常?每年住多少天?都住在什么地方?来了都干什么?不同的情况都会导致不同的结果。

如果你不确定自己是否是税务居民,作为指导意见,CRA有两个表格,NR74和NR73,可以帮助你自我检测一下。(http://www.cra-arc.gc.ca/tax/nonres...重要因素之一,其它诸如是否仍拥有医疗卡、信用卡、驾照、各种会员资格等等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短登及回流等几种典型情况下的Residency问题会在以后的专题下再述。

为什么“residency” 如此重要?

先解释一下什么是”Filing Position”。”Filing Position” 是指你在报你的Tax Return的时候根据你当年的情况所预先确立的一个立场,以便决定哪些法律条文和计算方法适用于你。Filing Position 常见的有 Resident, Non-Resident, Deemed Resident, Deemed Non-Resident, Part-Year Resident, Non-Resident Rental Income 216 Election, Non-Resident Treaty Exempt Return, etc.)

如果你的”Filing Position” 是加拿大税务居民,即Resident,那么以年度为单位你的“全球收入(World Wide Income)”都要放在加拿大的税表上,按加拿大的税法计算所得税。境外所得如果已经给所在国纳税,要凭完税凭证在加拿大的税表上申报”Foreign Tax Credit” ,多不退,少要补。

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Foreign Tax Credit:

一个加拿大居民从一家美国银行得到$1,000利息(Interest),美国的银行在把钱给你之前根据美国税法的要求替你交了10%,即$100元的税,在你的加拿大税表上,你的收入是$1,000, 根据加拿大的税法计算公式,你最后应交$400,而你已经交给了美国政府$100,你最后只需要交给加拿大$300。

同样的情况,如果你的$1,000元收入在加拿大的税法下应交税是$90,你已经交了美国$100,就不用再交加拿大的税了。

在这个例子中有一点需要注意,根据美加间的税务协议(Tax Treaty) ,美国对一个加拿大居民来源于美国的利息收入应该只征收10%的税。如果,付给你这笔钱的美国银行或什么财务机构,因为失误,或以为你是另外一个国家的居民,收了20%的税,即$200, 而你的$1,000利息按照加拿大的税法计算下来应交$400,   对不起,加拿大只会认可你交给了美国$100, 你还得给加拿大交$300, 美国人多收了你的税,你得去找美国的税务局(IRS)去要。

觉得上面的例子太绕的人可以跳过,我只是希望能通过它说明一下 Foreign Tax Credit的原理,弄不明白也没关系。

如果你的Filing Position 是居民(Resident), 除了要申报World Wide Income 以外,你还要file一个Information Return,即T1135,Foreign Income Verification Statement (注:成为加拿大居民的的第一年不用填这张表)。

根据T1135的要求,如果你在海外的银行账户,拥有的海外公司的股票、债券,用于出租的房产,等等资产成本的总和超过$100,000,你就要把所有这些资产的大致信息填在这张表上在CRA备案。该填而不填这张表格的惩罚是很重的。还有一点不用说的就是,如果你的这些海外资产(不管有没有超过$100,000) 在本年度中有收入产生(Interest, Dividend, Rental Income等等),这些收入都是应该被包括在你的World Wide Income中的。

如果你的Filing Position是非居民(Non-Resident) ,那么只有你的来源于加拿大的收入(Canadian Source Income) 才需要上加拿大的税。如果是Interest, Dividend, 银行扣掉应缴数额替你交给CRA。如果是在加拿大的房产产生的租金,你的Agent或Tenant要先每月替你交税,然后年底你再报税计算多退少补。非居民的租金收入还牵扯到一系列关于Withholding及Election等的复杂的规定,这里就不细说了,有时间再专门讲。

在计算所得税过程中,resident可以享受很多不同的“credit” ,比如个人免税额(personal credit) 、配偶免税额(spousal credit) 、GST退税、房租及地产税credit、Child Tax Benefit (俗称牛奶金)等等,而Non-resident 就没有这些credit(这里的例外是如果一个非居民把当年全球收入的90%以上都是来源于加拿大的收入,可以有Personal Credit)。

这些法律条文运用起来虽然复杂,但我自己体会,最简单的解释就是,法律不允许你什么好处都占着。如果你建立了足够多的和加拿大的social and economic ties,比如你拥有房产或签了租约,领了驾照、健康卡,开了账户等等,成为了税务居民,你可以享受各种credit的前提是将你的全球收入和海外资产都按规定申报。如果你不想申报这些,你就得切断你和加拿大的各种联系,成为Non-resident,同时也不能享受resident所应得的福利。

如果你觉得你没费什么劲儿就占了加拿大政府的便宜,那么一定是有某种风险悄悄伴随着你。比如,我知道有很多人把孩子送回国了自己还在领取牛奶金,我的忠告是,祝你好运,而且愿赌服输。这样做不是在钻法律的空子,而是在钻警察的空子,99个人都没事儿不等于你也没事儿。

还有医疗卡的问题,说白了,EI也好,医疗也好,和汽车保险一样都是保险,只不过开这家保险公司的人是联邦或各省政府。既然是保险,就有保险和约,如果你违反了保险和约,保险公司就有权不履行保险义务,如果故意违反,严重的就是保险欺诈。比如医疗保险要求你每年住满几个月,离境一定时间以上要通知有关部门等等,如果你不符合这些规定而继续使用医疗保险,不是保险欺诈是什么呢?

话扯得有点远,但这些和税务问题一样,都有一个共通的地方就是,不按法律的要求做而占了便宜就有风险存在,每占一点便宜就相当于在自己头上悬了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这些剑未必很锋利,但即使是一把木头剑掉在头上也是会疼的。借用投资者常用的一句话,虽然未必恰当,叫做“risk and return go hand-in-hand”。

(待续)

sattva : 2005-11-27#53
老曹 说:
好好看清楚了再说吧,不要老认为别人拿到钱了就好象是吃了不该吃的东西,还得准备吐,没必要这么说啊,莲藕已经说的够清楚了,别人没有隐瞒,为什么老要别人去问呢?原因就是不相信别人,或者就是认为那是别人不该得的钱,唉,要是加拿大的官员都这样,我想这里还是加拿大吗?我不相信在这些论坛(不管它001也好,什么也好)上混的人对牛奶金的发放规则理解得比处理牛奶金发放的官员还清楚,还专业。
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我说过,之所以付给他这些期间的,是因为他填表的时候填的自己是居民要申请的时间是从短登时开始的,而且可能出具了枫叶卡等资料,但并没有说明自己只是短登且相当一段时间在国内的情况.
是你的就是你的,打个电话问问也不会从此就飞了的.

亲亲我的宝贝猪猪 : 2005-11-27#54
顶一下

曹老 : 2005-11-28#55
sattva 说:
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我说过,之所以付给他这些期间的,是因为他填表的时候填的自己是居民要申请的时间是从短登时开始的,而且可能出具了枫叶卡等资料,但并没有说明自己只是短登且相当一段时间在国内的情况.
是你的就是你的,打个电话问问也不会从此就飞了的.
完了,我小人了,呵呵。

我吐,我带头吐

sattva : 2005-11-28#56
"不要老认为别人拿到钱了就好象是吃了不该吃的东西
原因就是不相信别人,或者就是认为那是别人不该得的钱"
以上引用你的话,你这样揣度别人,不是说你是小人,而是你以小人的心去度量他人.

曹老 : 2005-11-28#57
sattva 说:
我也支持本拿比BC,他引用的条文我以前见过,是很清楚的,也就是你必须是加拿大的居民,这里居民的定义很清楚,不是指你短登后就算的,以前各大坛子都讨论过这个问题,001和枫下论
坛我都见过.的确有人回到国内仍然领牛奶金的,但毕竟要冒被发现的风险,会有什么后果不清楚.
你朋友申请虽然是今年申请的,但估计填表是从去年短登时开始申请,所以给他补了这期间的.相关部门并没有去查他的出入境记录,但不排除以后被查出的危险.
当然,退不退回是他自己的事,如果舍得吃进的钱又吐回的话,最好打个电话再确认一下,告知期间不在加国的事实,如果对方认为没有问题收得也更安心.
还是请这位君子自己好好看看你自己都说了哪些君子的话吧

你要不服气可以去举报,你可以去打电话啊!我真不敢相信你就能君子到哪里去,凭什么就那样猜测别人呢?再说一次:楼主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你还要别有用心地去估计什么呢?好一个吃了又吐,按你这个君子的说法,应该是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

知道丑字是怎么写的吗?

sattva : 2005-11-28#58
钱进的时候叫吃,出的时候叫吐,于我自己我也是这感觉.没有什么攻击对方人格的意思.换了是我,我也会舍不得,觉得吐出来很难,只是不得不权衡考虑后果而已.
收到多长期间的牛奶金,肯定是要本人申请才会有的,不会自己说自己今年才是resident,政府就将去年的都给你.这是不言自明的,不存在恶意揣测.申请时间是今年,但填的时间肯定是申请从去年短登开始的.

Aim : 2005-11-28#59
看看看看,高兴事情让整成伤心事情了.看来看去大家都没有找到原主,我们把问题放一放,等lilianou问问她同学再上来给大家明确结果了.

剑走偏锋 : 2005-11-28#60
Aim 说:
看看看看,高兴事情让整成伤心事情了.看来看去大家都没有找到原主,我们把问题放一放,等lilianou问问她同学再上来给大家明确结果了.

她同学八成不敢再说什么了,以后有什么意外之财只能自己偷着乐.

sattva : 2005-11-29#61
Aim 说:
看看看看,高兴事情让整成伤心事情了.看来看去大家都没有找到原主,我们把问题放一放,等lilianou问问她同学再上来给大家明确结果了.
我知道aim大姐是好人,老曹怎么想人家是他自己的事,不过我这里要说的不是人家的事,而是加拿大的规定.
申请的时候必须填rc66sch-04e表,而这个表的第三部分要填你recidency status(指税务居民)的开始时间,有两个选项,要么是作为new recident 填,要么以前是recient,期间有段时间是non-recient的,要填non-recient开始的时间和重新成为recient的时间.
当然申请人也可以说自己的理解有误,但表上同时明确说明对身份不确定的人要填另外一个nr74-04e表,交去由他们决定.而这个表非常详细地要列明你所有的境外活动的性质及时间.
总之,结论可以肯定的是,原则上这个期间是不能申领的,至于你领到了会不会查出来,查出来如何处理是另外一回事.

我是不会去告发的,但我认为去告发的人未必是小人.

bullnew : 2006-01-25#62
心安理得!

酷爪虎 : 2006-01-25#63
好,看来孩子多也能为家庭多作贡献:wdb6:

MAISIE : 2006-01-25#64
很公平啊,保护妇女和儿童啊

little bird : 2006-01-25#65
一口气看完全贴,感觉谁都没错,以我在加生活半年的感觉,加拿大有很多福利政策的定义不是一时半会新移民能搞得清清楚楚的,楼主的同学并非精心策划去拿这笔钱,如果是我,我会心安理得的用(当然用到该用的地方),即便将来被要求退,就退呗,权当借钱花不用给利息,我会把打电话的时间用到别的地方(比如学习,找工,和孩子玩...),如果什么都要自己去弄得明明白白,我觉得吃力不讨好,尤其这种政府部门的事,由专业人士/部门去定(错了也正常)。

green_w : 2006-01-26#66
little bird 说:
一口气看完全贴,感觉谁都没错,以我在加生活半年的感觉,加拿大有很多福利政策的定义不是一时半会新移民能搞得清清楚楚的,楼主的同学并非精心策划去拿这笔钱,如果是我,我会心安理得的用(当然用到该用的地方),即便将来被要求退,就退呗,权当借钱花不用给利息,我会把打电话的时间用到别的地方(比如学习,找工,和孩子玩...),如果什么都要自己去弄得明明白白,我觉得吃力不讨好,尤其这种政府部门的事,由专业人士/部门去定(错了也正常)。

这个钱如果政府问你要还的话是要连利息一起退的

西湖春天 : 2006-06-09#67

西湖春天 : 2006-06-09#68
光一个牛奶金就有这么多学问,我现在开始要好好学习,天天长进,过几月登陆才不手忙脚乱哦.

momoz : 2006-06-10#69
晕了,,,

Wonder : 2006-06-10#70
那笔牛奶金是有点不对,不是填表有误,就是税局错误。

johnson1968 : 2006-06-11#71
搞不明白,也不想搞明白,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反正这些事情是委托专业机构代办,各有所专吧

朱朱LOVE梅梅 : 2006-06-11#72
西湖春天 说:
光一个牛奶金就有这么多学问,我现在开始要好好学习,天天长进,过几月登陆才不手忙脚乱哦.
:wdb10: :wdb10: :wdb10: :wdb10:

sole9999 : 2006-06-13#73
那短登回来的人到底能否领牛奶金?

胖胖妈 : 2006-06-13#74
同样关注中.

whoami : 2006-07-24#75
跟跟 说:
算了,别上班了,就在家生孩子吧,活活
:wdb6: :wdb6: :wdb6:

yannora : 2006-07-24#76
牛奶金是孩子在这边才可以申请.但是登录时间是填你短登时的时间.我表格还是中侨的人帮助填的.

tomgod : 2006-07-24#77
我的理解,RESIDENT就是满足了拥有加拿大枫叶卡的所有人和加拿大公民。
加拿大公民在国外工作,他们的孩子应该也是享受牛奶金的,只要他们按章程每年报税,并且是居住在加拿大的时候申请的。
拿了枫叶卡的诸位,如果回国工作,只要你能保证报税,牛奶金一样是有的。
据说机场海关在你第一次登陆的时候会给你个报税表(我没拿到,是后来在网上下载的),只要按规定填写完成,会有退税的(也没拿到,不过后来让我补了点资料)。
在加拿大,只要你按规定完成所有的手续,就没有问题。政府有错误,很简单,按照规定,此类错误不应当由无责任人承担,也就是说你花去的部分政府将无法问你追回,所以不用担心,不会出现追讨本金还要利息的事情,因为如果打官司政府稳输的。
放心花吧,这里是加拿大(全球知名的大家拿+万税之地,哦,瑞典还是瑞士的那是万万税)。

我知道的是有人忽然收到政府发的2000刀,也不知道做什么的,就用光光了,政府发现错误,跑来跟他说的时候,只是告诉他政府以后不会犯此类错误(55555,我希望能对我多犯点此类错误啊)。我估计,即使没花掉,也不能要回去了,咔咔。

Luciewang : 2006-07-25#78
yannora 说:
牛奶金是孩子在这边才可以申请.但是登录时间是填你短登时的时间.我表格还是中侨的人帮助填的.


这个朋友说的对,短登不可以申请牛奶金,但长登后牛奶金可以向前追溯11个月.所以楼主写的是有可能发生的情况

dudu0222 : 2006-07-25#79
做个记号,说不定哪天就有用。

juliewang : 2006-07-25#80
好,生孩子先

001 : 2006-07-29#81
tomgod 说:
我的理解,RESIDENT就是满足了拥有加拿大枫叶卡的所有人和加拿大公民。
加拿大公民在国外工作,他们的孩子应该也是享受牛奶金的,只要他们按章程每年报税,并且是居住在加拿大的时候申请的。
拿了枫叶卡的诸位,如果回国工作,只要你能保证报税,牛奶金一样是有的。
据说机场海关在你第一次登陆的时候会给你个报税表(我没拿到,是后来在网上下载的),只要按规定填写完成,会有退税的(也没拿到,不过后来让我补了点资料)。
在加拿大,只要你按规定完成所有的手续,就没有问题。政府有错误,很简单,按照规定,此类错误不应当由无责任人承担,也就是说你花去的部分政府将无法问你追回,所以不用担心,不会出现追讨本金还要利息的事情,因为如果打官司政府稳输的。
放心花吧,这里是加拿大(全球知名的大家拿+万税之地,哦,瑞典还是瑞士的那是万万税)。

我知道的是有人忽然收到政府发的2000刀,也不知道做什么的,就用光光了,政府发现错误,跑来跟他说的时候,只是告诉他政府以后不会犯此类错误(55555,我希望能对我多犯点此类错误啊)。我估计,即使没花掉,也不能要回去了,咔咔。
扯淡

001 : 2006-07-29#82
如果楼上的同志自己填过那个表,就会知道得很清楚,那个表是没有含糊的,如果你填对了,不会发给你的。除非是政府人员看花眼或
累晕了

001 : 2006-07-29#83
Luciewang 说:
这个朋友说的对,短登不可以申请牛奶金,但长登后牛奶金可以向前追溯11个月.所以楼主写的是有可能发生的情况
不是长登可以追,而是你没申请后来想要时,只能追回以前11个月的。如果你三年都没申请也只能领到十一个月前开始的

huahua : 2006-07-30#84
..........................

Don : 2006-07-30#85
lilianou 说:
我还发现加拿大政府一个有趣的规则:政府付钱给家庭的,钱会交给妻子,家庭付钱给政府的,帐单会给丈夫.
他打电话问牛奶金的问题,对方告诉他:我不能告诉你,只能告诉你的妻子.:wdb1:
但是care card的帐单,却是他的名字,我们家的care card帐单也是偶老公的名字的 ^_^
呃是歧?嘛, 要是那???拿去偕衣服鞋子了怎麽揠?

001 : 2006-07-30#86
Don 说:
呃是歧?嘛, 要是那???拿去偕衣服鞋子了怎麽揠?
不是这回事,而是按谁的名义申请的,一般孩子是由母亲抚养,所以寄给母亲的多。如果专父亲养,就寄给父亲

001 : 2006-07-30#87
huahua 说:
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写的清清楚楚,短登什么时候,回去什么时候,又什么时候来的,往前追不追11个月,我写的不追,结果来信让我报04年国内收入,说是算05至06年的牛奶金是多少,我给了答案,后来又来了这个月当月的,只有一个月,还给了计划分别是今年6月7月至5月的,只有二个月的,我就看不懂了,难道那一年的不给了?
如果你是五月登陆的,当然不能给短凳回去那段时间。你写的很清楚 ,所以没有给你

xianzijj : 2006-07-30#88
好好好!!!

zl3jane : 2006-07-30#89
sattva 说:
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我说过,之所以付给他这些期间的,是因为他填表的时候填的自己是居民要申请的时间是从短登时开始的,而且可能出具了枫叶卡等资料,但并没有说明自己只是短登且相当一段时间在国内的情况.
是你的就是你的,打个电话问问也不会从此就飞了的.
我是有孩子的人,今年4月长登,刚着陆的时候就密切关注牛奶金的问题,真的是短登后离加那段时间是不能申请发放牛奶金的。若是查到,要退回并罚款。当然,我没有看到相关条文,但这是多方咨询的结果,至于罚不罚,我想应该看具体情况吧,像莲藕说的别人是如实申报,那就是税局的疏忽咯。因为当时我没有决定是否长登,所以这件事情重点咨询过。

001 : 2006-07-30#90
zl3jane 说:
我是有孩子的人,今年4月长登,刚着陆的时候就密切关注牛奶金的问题,真的是短登后离加那段时间是不能申请发放牛奶金的。若是查到,要退回并罚款。当然,我没有看到相关条文,但这是多方咨询的结果,至于罚不罚,我想应该看具体情况吧,像莲藕说的别人是如实申报,那就是税局的疏忽咯。因为当时我没有决定是否长登,所以这件事情重点咨询过。
好象不是罚款,而是交回款和那段时间的利息而已。是他们的错误不会罚的。即使你退税的资料不真实也不是罚,只是交利息,但是可能有不良好的信用记录。

Luciewang : 2006-07-31#91
001 说:
不是长登可以追,而是你没申请后来想要时,只能追回以前11个月的。如果你三年都没申请也只能领到十一个月前开始的

感谢001的纠正,是如你所说的.我没写清楚!:wdb11:

iris08 : 2006-08-01#92
政府弄错了,如查出来,会要求退的,查不出来,就这样了.

flyingpalm : 2006-08-01#93
申请也是应该一个月一个月给的,怎么可能一次给那么多?
搞错了吧

家庭收入低于2万8,一个孩子牛奶金只有不到300/月

八年申请路 : 2006-08-03#94
MY GOD

小小诺一 : 2008-07-10#95
回复: 一次拿了政府1万6

好好学习学习~~有点晕

cursedeye : 2008-07-11#96
回复: 一次拿了政府1万6

我还发现加拿大政府一个有趣的规则:政府付钱给家庭的,钱会交给妻子,家庭付钱给政府的,帐单会给丈夫.


nnd,性别歧视,:wdb8::wdb8:

游客 : 2008-07-11#97
回复: 一次拿了政府1万6

nnd,性别歧视,:wdb8::wdb8:
自由民主的加拿大啊,这个人在攻击你.
已投诉!

020 : 2008-07-13#98
回复: 一次拿了政府1万6

我也支持本拿比BC,他引用的条文我以前见过,是很清楚的,也就是你必须是加拿大的居民,这里居民的定义很清楚,不是指你短登后就算的,以前各大坛子都讨论过这个问题,001和枫下论
坛我都见过.的确有人回到国内仍然领牛奶金的,但毕竟要冒被发现的风险,会有什么后果不清楚.
你朋友申请虽然是今年申请的,但估计填表是从去年短登时开始申请,所以给他补了这期间的.相关部门并没有去查他的出入境记录,但不排除以后被查出的危险.
当然,退不退回是他自己的事,如果舍得吃进的钱又吐回的话,最好打个电话再确认一下,告知期间不在加国的事实,如果对方认为没有问题收得也更安心.
很同意这个观点,其实那朋友肯定没有说清楚回国的那段时间,自然人家会认为你一直在加拿大,补足够的钱很正常。

政府给了钱要求退回是常有的事,现在人在国内拿了牛奶金,回来被罚的例子已经很多了,其实只是小心为妙,政府今年出错,明年找你要回钱实在正常。

lilianyang : 2008-07-13#99
回复: 一次拿了政府1万6

还是尽可能搞清楚,这钱能不能收,否则,将来会麻烦的,信用受影响,:wdb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