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家园论坛

钱的困惑--君子爱财存之有道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3499/

alfroosevelt : 2004-12-19#1
对这个钱的疑问,困扰了很久。
本来就赚得不多,即将要为新的起点作铺垫。
在国内是一介良民,到加还会遵纪守法。
不甘因为不了解而失去已有的盘缠,同时也提前体验新移民的酸甜苦辣。
让我们一起体会。


前面有帖,其中zzsusan写道:
昨天听了一个TD CANADA TRUST的讲座,特意替大家问了这个问题,解释如下:
如果后面带来的钱是卖房所的或原来在国内的储蓄帐户,请保留好卖房的发票和储蓄凭证和提款凭证,到加拿大后直接找到税务局,主动申报,经审查后,他是不会让你缴税的。
钱存入银行后,银行是不会向任何官方提供客户资料的,但每年报税时,银行会将你的利息收入打出一张报税单,政府会根据你的利息收入,计算出你的存款。
---end

请问:
上面所讲也适用于来短登的或一俩年内往返中加,且每次入加都带些首次移民登陆前在中的资金?

“请保留好卖房的发票和储蓄凭证和提款凭证”-
钱从银行里取出来后,就没有储蓄凭证原件了,提款凭证是有的。这里讲的是不是该把这些钱存在银行里的存折和定期存单事先复印了或提供银行的存款证明(不用包括移民申请时已提供的部分)或还要公证呢?

考虑到第一次短登时不会销中国的户口,那么还有些福利金如: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保...就暂时取不到。这部分如何来证明?同样用存折,银行对帐单等可否,用不用公证?

至于登陆日起之后的进项,该缴的就依法缴税。决不TAX EVASION.

mfcguy : 2004-12-19#2
我也对这些问题搞不清头绪,也许只有亲历才能真正搞清楚。

futureshop : 2004-12-19#3
第一次入境海关官员会问你还有多少钱(资产)没带来, 就报个ONE MILLION DOLLAR给他如果你认为这个数字足够你国内的资产变卖后转入加.

根据你
"本来就赚得不多,即将要为新的起点作铺垫。
在国内是一介良民,到加还会遵纪守法。
不甘因为不了解而失去已有的盘缠,"
应该没问题.

mfcguy : 2004-12-19#4
楼上的,难道自己说多少都行嘛?那样的话似乎太简单了点吧?

futureshop : 2004-12-19#5
楼上的,自己说多少当然可以,是很简单,别自己给想复杂了. 问题是简单不等于可以以此钻空子,进行欺骗或金融犯罪(如洗钱),那样的话会很难看.
1.多少你都可以从国内汇出去吗?(正规途径对外汇款,国内银行也要核查财产纳税证明,身份证明)
2. 加拿大海关保留要求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权利,无论是从税务还是其他方面的目的.
3. 任何国家,对汇款都是宽进严出的,连中国这种外汇管制国家尚且如此,更何况北美金融发达国家.

patricklzy : 2004-12-19#6
大兄弟:wdb7: 我啥都没报!咋办!还有补救的办法吗? :wdb5: 我进管时一切都没报!不知道会不会有影响!现在报是不是来不及了!我登陆1个月了!急。。。。 :wdb7: :wdb7: :wdb7:

futureshop : 2004-12-19#7
别担心如果你不是真有1MILLION刀准备转过来,不然你可以打电话到CCRA去补充说明. 1-800-959-8281

mfcguy : 2004-12-20#8
要有1百万日元也好了....

alfroosevelt : 2004-12-20#9
有帖写道:

第一年报税须知及新移民报税问答



  1.你移入加国前后的全世界所得,若你的配偶不申报加国所得税,也要将他(或她)的所得详细列清楚。身份要注明清楚。
引用:
你移入加国前后的全世界所得

我觉得这句话可能原文有笔误,也请suiping大师雅正。
  2.移入加国之日期要写清楚,因为成为移民前的收入不在加拿大所得税征收范围。
  3.若社会保险号码在4月30日未申请下来,请先报税,否则仍会被罚滞报金及利息,只要在报税资料里附注说明即可。
  4.填妥所得税申报书的第二步骤,税务局会据以计算你是否可以有货品服务税退款。请提供你的全世界净所得,而非加国之课税所得。
8.你在原先居住地若有财产,请用移入加国当时的公平市价为该财产之取得成本,作为日后该财产出售时之资本利得计算基础(视同取得)。
9.你在其他国家的注册养老金计划及注册退休金储蓄计划的供款不可以在加国的所得中列减。但在成为加国之税务居民前,若你有加国之勤劳及企业所得,你可以在规定的限额内列减你的加国之注册养老金计划及注册退休金储蓄计划的供款。

---END

但是不知道加税务局具体要求提供什么凭证或其它来证明来加前的资产。

tissot : 2004-12-20#10
听起来还是蛮复杂的。比如说在国内有房车,第一次短登时,是否就需说明(还是折成钱数),以后如果把它们卖了再长登并带所得款项入境,就无需缴税了。另外,短登后回国在国内所得,只用缴国内的所得税了吧,但必须向加拿大税务部门申报,只是不用再缴加国的税了,这样理解正确吗?哎,没有这方面的知识,头都大了!

alfroosevelt : 2004-12-20#11
我的头更大,明年3月就要登陆了。
还在拼命探索其中的脉络。

跟跟 : 2004-12-21#12
到加拿大去,一切0开始,白手起家,就没有这么复杂了。

alfroosevelt : 2004-12-21#13
我不太敢这样想。能先做的准备就在这边做或了解。
到了那边再弄由些浪费。

rainbow875 : 2004-12-21#14
顶.

mfcguy : 2004-12-22#15
白手起家也要看时代的,现在白手起家的就要先自己变态,变成一个偏执狂,还要看自己运气才能发家!: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