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家园论坛

大家帮忙看看这样作可不可以,我是新来的实事求是,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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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 : 2004-12-25#1
要说新来倒也不是,只是一直潜水,fch, 小熊笨笨,还有hellobaby,suiping等等大侠我很喜欢你们的文章!

现在我有一点不太明白想请教各位,

我是上个月才递的北京,本人工学硕士,雅撕也考的很高(当然不如英语好),现在想改投香港,我写信问了北京的officer, 他说我的案子还在等初审,所以现在撤案可以退申请费。

但现在的问题是我递香港的档案可不可以与北京的有如下不同?
1。我北京的档案填了是党员,香港可不可以不填?

2。工作经历我又作销售又作人力资源(单位给开的证明上写清楚了我同时作2份工作),但我填的NOC代码是销售的,我马上要跳槽作人事经理,所以以前的工作我也想改作人事经理,免得别人觉得我老是换专业。

不知道香港的officer会不会看到我曾递到北京的材料呢?

万一他知道我有所改动,会不会怀疑呢? 难道非要一致吗?

谢谢各位回帖发表意见的同道! :wdb9:

实事求是 : 2004-12-26#2
没人理吗?

顶顶顶

兔子凶猛 : 2004-12-27#3
如果是先在北京撤回案子,再重投,那么你说的做法应该没啥问题。

不过俺一直没太搞懂,这种转换使馆的案子是在使馆内部运作的吗? :wdb2:

浮萍 : 2004-12-27#4
我认为应该保持一直,外国人最恨的就是造假,往往你的一点点材料是假的,他就可能认为你所有的材料是假的.在你不确知香港和北京是否通气以前,一定要认为他们是互通信息的.再说了,将来万一背调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