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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新移民法对新移民在加国居住的时间要求(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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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ay : 2005-12-15#1
想移民加拿大的人士都想了解这么一个问题,加拿大对新移民在其国家居住的时间是怎样要求的呢?

  加拿大新移民法是这样规定的:获得永久居留身份后的人士每五年内必须在加国居住累计不得少于两年(旧移民法则规定居住时间不得少于三年)。永久居留人士只有保证这个居住时间上的要求,其永久居留身份就不会被撤销。永久居留者在不加入加拿大国籍的情况下必须做到每五年保持两年的居住纪录直到离开人世。

  五年里必须保持两年的居住纪录,这对很多做生意的国外人士约束太大,怎样才能彻底获得没有居住时间上的要求变得终身自由呢?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移民人士必须加入加拿大国籍,成为加拿大的公民。

  如何才能成为加拿大公民呢?新移民法规定:新移民人士只要在加拿大国内连续居住满三年就可以申请入籍成为公民。  

  新移民法还给获得移民签证人士一个调整进入加拿大的宽松的时间表,那就是获得移民签证人士可以在获得签证后有一年的入境准备时间,当获得移民签证人士进入加拿大到当地移民局报到后,此时获得移民签证人士就可以离开加拿大了,并在两年不用返回加拿大居住,但到第三年时必须进入加拿大,进入之后,获得移民签证人士必须在三年内保持两年的居住时间。  

  不少人士会在获得签证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有许多难以一时间了断的各种事务缠身,怎样才能够做到既保住移民身份,又不用按照新移民法对居住时间上的要求呢?有办法解决这一问题吗?环宇联合可以为您支招,彻底满足您的要求,不过,您只有成为环宇联合的客户才能得到这种贴身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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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 : 2005-12-15#2
广告呀。我移动走了哦。

tonyga1 : 2005-12-15#3
不会是什么损招吧...耽误客户前途

emilia710 : 2005-12-15#4
是啊,这个是广告呀!

芽芽学语 : 2005-12-15#5
是啊, 建议移走!

Evergreen Tree : 2005-12-16#6
广告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