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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成为拒签的理由吗?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38598/

yoycat : 2005-12-27#1
我是2001年的老筒子了,期间通知我考ys,我不理
12月收到体检表+登陆费+清华认证+无犯罪公证
可是我在04年结婚了,没有通知使馆,现在我想,我先申请,等我到加以后,看看
情况再决定老婆是否过来。我想的理由是,老婆刚刚签了,一份3年的合同,如果服务期限不到的话,要支付5万元的赔偿金!老婆是刚刚签的合同,当然没有那么高的违约金哦
可是有人告诉我说,移民官会以,夫妻可能长期不在一起,基于人道主意考虑,拒签!

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哦,移民法有这样的规定吗???
请教大家了,谢谢

liuchh : 2005-12-27#2
这里也有,如果楼主不马上告诉使馆你们结婚的事实,不仅你LP将来团聚有问题,就是你也有莫大的麻烦的!

yoycat : 2005-12-27#3
可以我一个人申请,而老婆不申请吗?

justin_zhu : 2005-12-27#4
可以的!

justin_zhu : 2005-12-27#5
但是你LP也必须体检!你看看我的连接中有关健康检查部分吧!

yoycat : 2005-12-27#6
老婆也要体检?

7-11 : 2006-06-17#7
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