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其实也不靠谱,这些规定的本意是为方便从其他国家到美国旅游的游客顺道到加拿大转一下准备的,例如从某国到美国旅游,使用一次有效的签证入境,理论上说签证用过一次就无效了(哪怕还在有效期内),但这种情况下如果顺道去加拿大转一下,不需要签证只要有I-94卡就可以再次入境美国然后返回出发地。加拿大的一次入境签证也有类似的规定,去美国转一圈回到加拿大也不需要再次签证。对于加拿大永久居民来说,是滥用这个规定(虽然从字面上看也许符合规定),但是要知道边境的官员和签证官一样拥有独断专行的权力,即使拥有有效签证都可以拒绝入境,如果没有签证靠一个规定和他理论,结果很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