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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堕落的中国人:2005年你还有多少清醒(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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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li : 2005-12-28#1
写给堕落的中国人:2005年你还有多少清醒
[746] (2005-12-27)

  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我已经做好了受到人们全面审判的准备。但是,我必须说,这是事实,在2004年的时候,中国人已经全面堕落了,而且是毫无挽救地堕落了。堕落,这并不是一个值得惊异的词汇,加在现今的中国人头上也再合适不过。在这一个特别的年份里,记载了太多的苦难,太多的悲愤。面对这些苦难和悲愤,我的神经几乎陷入了全面崩溃的境地。侥幸地留存了一点点的清醒,可是,我已经被一种无力感――一种深刻的无力感击打得快要麻木了。
  这些天来,我沉浸在工作、网络与自己的书籍世界里。然而,我找不到方向,整个世界对我来说就象一个迷失的世界。在大街上行走的时候,我蓦然发现,身边走过的那些人群其实都是一些目光呆滞,几乎丧失了精神内核的行尸走肉。而我,我也好不到哪里去。因此,我反省,作为一个平凡人的反省――我认为这是必须的,因为我们的民族太缺乏反省的传统了。有多少的文人学者一直在呼喊着我们应当忏悔,然而我们忏悔了么?扪心自问,我们很少忏悔,甚至于没有忏悔。某些人偶尔在公共场合表达一下对于历史的负罪感也成为了作秀的过场。
  我觉得自己已经缺乏力量去批评什么了。因为我要批评的事物太多太多。它们编织成网,我们每个人都被围困在这罪的网中央。我们越挣扎,它似乎就收得越紧。在这个网中的人们面对的世界就如同一个无物之阵,无论我们的呐喊朝向何方,我们都不能听到一点回声。
  因为我们只是个体的人,是的,个体的人对于这个社会来说就想一只渺小的蚂蚁面对这个地球。前方于我们来说永远是不可知的,然而,人总要憧憬,所以,我们把我们的“前方”用我们的梦想编织起来。但那些梦想,那些脆弱的梦想却总象风流要被“雨打风吹去”一般,我们所期待的,难道仍然是一个由许多人性的恶和社会之恶所严密编织起来的网?
  然而,我们放弃了逃离,我们甚至放弃了反抗。我们每个人都在纵容身边的罪恶肆无忌惮地横行。多少年前如此,多少年后还是如此。唯一不同的是,在这个物质发达的时代,我们几乎都变成了一个被功利主义击溃的空壳了。“空壳化”的生活在这个时代里空前盛行,冷漠、自私、麻木、残忍占领了人性的高地,而很多人却得意洋洋地将这种“空壳化”生活标榜为个性。
  面对这样一个时代,我只有悲哀。其实,我悲哀的还不仅这个时代的冷漠、自私、麻木、残忍,还因为,中国人在经历了十余年甚至几十年的发展以后,他们的精神世界仍然是一片断壁残垣。没有谁能拯救他们,因为每个人都需要拯救,因为每个中国人都在“空壳化”的生活中堕落了,而不少人却对这种堕落的生活安之若素。
  让我们再回忆一下十年前的克拉玛依大火吧:1994年12月8日,中国新疆克拉玛依石油城友谊馆发生大火惨案。325人丧生火海。其中多为前来向上级领导敬献歌舞的小学生。烈火浓烟中,孩子们被烧得呼声惨烈,而一些人却丧尽天良地高喊:“让领导先走。” 后来,据有关部门的统疲??/span>325名死难者之中,有288人是是学生,而那些学生正是给这些“领导”们支撑门面的啊!而医生的鉴定所揭露出来的是更加令人震惊的事实――死难者中有近百名孩子是被人挤死或踩死的。在许多孩子弱小的尸体上,有成年男人的大皮鞋印,也有成年女人们细若尖刀的鞋跟所踩下的血洞。
  让我们再回忆一下十年后陕西铜川的陈家山矿难吧:11月28日上午7时10分,陕西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距离井口8000米处的415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当时,293名矿工正在井下作业。当天下午6时,有127名矿工获救出井;12月1日,井下被困的166名矿工被证实已经全部遇难。在记者的调查中,我们得知,陈家山矿井下的工作层面在11月22日就已经起火,当时煤矿一直没有停止生产,许多矿工都不愿意下井,但是煤矿生产队为了增加产量,不让停工,并且强调不下井工作的矿工,全部要进行处罚,拒绝工作的甚至要停职、停工。而那166名矿工兄弟们啊!他们就这样死于煤矿生产队那冷酷而无情的增产指标之下。
  十年前与十年后,我们的社会有了什么样的改观呢?那些所谓的“领导”们仍旧拜倒在金钱与权力的石榴裙之下。在他们那里,似乎自己的生命要比别人的生命重要,别人的命要比自己的命贱。然而,两起事件所凸现的民族人格仍旧苦苦地撕扯着我的心灵。我们如何能将这些生命的消逝简单地归结为“领导的生命高于人民的生命”这样的结果呢?
  我们的民族,没有尊重生命的传统;我们的国人,难道也总是如此的冷漠、自私、麻木乃至残忍?
  这是一个令人欲哭无泪的结论,然而,我们谁都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事实。我们在繁华的都市里穿梭着,我们的心灵可以在我们面对一个残疾的乞丐时不为所动;我们冷酷的心里私下想着:不要去同情他们,那些乞丐不知道比我们富有多少倍呢!然而,不管他们富有或是贫穷,有一点我却相信,我们在精神上已经沦落为一个乞讨者,一个乞丐。我们的同情心已然丧失了,在物质世界的冲击下,人性与良知都落荒而逃了。当我每每走过那些乞丐的身旁,而他们又习惯性地朝我伸出乞讨之手的时候,我总要对自己的良心进行检讨。我很多时候没有施舍乞丐一文钱――即便是在我有钱的时候。我想,很多人有着与我一样的困境。因为我们无法改变这样的现实,这过于残酷的现实。
  于是,我们就在这样一个现实中继续着“堕落”的生活。然而,我们的生活已经被撕裂了,在这被撕裂的生活背后,是我们那可怜的被撕裂的灵魂。我们继续在物质生活的泡沫中沉浮,我们以为这样的生活便是幸福的,于是,为了这样的生活,很多人不惜一切。
  一起工作的同事曾给我讲过一个令人痛心的故事:一个四川的农民,在带小女儿赶集的时候,不小心让一个人贩子把女儿拐到了山西太原。这个人贩子并没有象其他人贩子一样把小女孩卖掉,而是很残忍地生生砸断了小女孩的双脚,然后,将小女孩拖到大街上,用这种触目惊心的人为伤残来吸引人们同情的施舍,人贩子的目的达到了,然而可怜的小女孩从此失去了宝贵的双腿。后来,民警查出了真相,便将人贩子先收审起来,此时的小女孩已经被这个人贩子折磨得不成人样。后来,小女孩的父亲知道了这件事。悲愤的父亲拿起四川人砍柴用的弯刀上路了。小女孩的父亲到了太原,见到了自己心爱的女儿,再看女儿那活生生被弄断的双腿,顿时号啕大哭。小女孩的父亲又见了人贩子,趁民警没注意,拿出弯刀朝人贩子的双腿一阵乱砍……人贩子被砍成重伤,而小女孩的父亲,也因为故意伤害罪(情节特别严重)被判处了死刑。
  听完这个故事,我泪流满面。我相信,在一个畸形的社会里,人也只能畸形地生活着。我们不尊重生命,甚至不尊重基本的人权。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那个人贩子如此残忍?又究竟是什么原因我们的法律同样残忍地处决了那个小女孩的父亲?我无意为小女孩父亲的“同态复仇”去辩护,因为我知道,这并不仅仅是小女孩父亲一个人的问题。中国有一句俗语叫“情同此理,人同此心”,我们还有一句话叫“己所不欲勿施与人”,但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在面临生命的一系列考验时展示的不是这些高贵的精神和高贵的人性,而是一个个自私麻木丑陋残忍的嘴脸?是什么在纵容着那些成年男人和女人们无耻地从那些弱小的孩子们身体上踏过去?是什么在纵容着那些矿主们无视矿工的生命而强*他们冒着生命危险下井?又是什么在纵容着一个人贩子残忍地砸断了一个如花女孩鲜活的双腿?而法律在判处小女孩父亲死刑的同时难道不也是另一种形式的报复?
  我只能用一颗颤抖的心去想这些沉重得让人喘不过气的问题,去寻找它们的答案。然而,我发现,这些纠缠着我的心灵的问题对于很多人来说根本不用费心地去寻找它们的答案。罗素说:没经过审视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然而我们有多少人审视过我们自己的生活?我们不过在工作地和我们的“狗窝”之间来去,我们有时去逛逛商场,我们有时上上网,或者与人约会,或者在一个普通的晚上达到性爱的高潮。然而,我们拥有什么?我们除了拥有那些光怪陆离五花八门的物质世界再无可供我们炫耀的东西。我们变得可鄙可悲,我们也变得可怜可笑。我们的精神世界呈现出一个巨大的黑洞,我们的生命变成了纯粹的肉体生存,一种空壳化的堕落的生存。精神也不再是我们纯粹的信***仰和追求,一切都变成了牟利的手段,一切也都可以为利益作出牺牲。   这个时代的中国人,确实已经堕落了。当鲁迅《纪念刘和珍君》的声音还在耳边回响的时候,孙志刚这个“嫌疑分子”却寂寞地死了;当无数达官贵人还在歌舞升平的时候,矿难发生了,空难发生了,然后我们看到一系列事后的抢救工作,我们听到“一定要查清事故发生原因”的声音;当许多的基层选举中贿选象一出出闹剧一样发生的时候,许多的农民还继续着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蚂蚁般的生活;当许多经理老板还在为今天晚上去哪个酒店吃饭而烦恼的时候,许多的民工却为他们被拖欠的工资而辛苦地四处奔走……我不愿再说了,不愿,是因为我再也不想自己的心灵再痛苦地挣扎下去。然而我必须说,就算那些正人君子们要斥责我一派胡言也好,要说我目光短浅也好;我想对自己说的是,我不想粉饰太平,我不想美化那些丑陋的东西,更重要的是,我不想我的良心在有片刻清醒的时候总会感到罪恶和不安。我也无意为自己辩护,因为我清楚地知道,我自己也并非“清白之身”,在一个集体性堕落的时代,我也已经被卷夹在这堕落的洪流之中。但是,我更清楚地知道,个人身处于社会的无奈并不是我们选择堕落的借口,并不是我们自私、冷漠、麻木和残忍的借口,因为生命是独特的,自由是宝贵的,我不能容许践踏生命和自由的事情在这世间存在,我也不能容许自己用冷漠、麻木去纵容他人和这个社会(以及一个社会相关的制度)对生命和自由的践踏,我想,这些,正是我苟立人生天地间最重要的原因。

kinndydu : 2005-12-28#2
路过,顶,支持。

Redrose : 2005-12-28#3
难受......虚伪的法律,将一个为女儿讨回公道的父亲判处死刑.法律的原理是只有国家机器才可以行使公法上的职权,公民个人不得私自执法...............但这真TNND虚伪!!!! 国家机器什么时候好好执法过???

Michelle Libra : 2005-12-29#4
这样的事见的太多太多了,如果我遇到,我朋友遇到,首先是政府是无法能帮忙解决问题的,我们只采用自己的方法去解决。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以暴治暴。

wingwinggg : 2005-12-29#5
唉。。。。。。

太多这样的事情,又多了一个移加的理由。

simplelife : 2005-12-29#6
唉,没办法,初级阶段至少100年呀!!嘿嘿,存在即合理,合理即存在嘛。

云里来雾里去 : 2005-12-30#7
经济发展了,道德落伍了,市场经济大潮前,中国人迷失了。物质第一,金钱至上成了商人乃至中国一些普通老百姓的追求。奉献已经成为过去,体现个人价值成了时髦用语,也成了可以安慰自己踩着别人尸骨前进的理由,确实这个国家的国民应该好好地反省了,我是一名商学院的MBA,我觉得自己也在奋斗中迷惘了,在残酷的商业竞争中变得自私,冷漠了。是制度的错吗?发展经济错了吗?改革开放错了吗? 希望和谐社会不是一句口号。

sattva : 2005-12-31#8
支持小女孩的父亲。有时候做人是没有选择的,勇者要选择的唯有牺牲!

sattva : 2005-12-31#9
我觉得中国的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不够的。
几个月前还看到北京郊区有一个男的活活打死自己三岁多的儿子只判了三年徒刑。
那是完全的故意伤害,打头致死。法院的意思是鉴于打死后有送医院抢救的悔改表现,所以从轻。
公诉的案子嘛就是这样,如果打死的是法官的儿子,你看他是不是也只判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