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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究竟该不该拿GST退税和牛奶金?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40685/

游客 : 2006-01-11#1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大家应该分清概念:

1)收入税的退税(Income Tax Refund) 和 货劳税的退税(GST Credit) 是有很大不同的!!!......虽然在中文里都叫做“退税”.

2)牛奶金(Canada Child Tax Benefit)其实也属于退税的一种,性质与GST退税相似.

收入税对交税人的身份要求更加严谨一些,只有与加拿大有“居住联系”的人才需要报收入税(什么是“居住联系”在别的帖中讨论很多了),报了收入税的人可以享受收入税的退税(Income Tax Refund);

货劳税(GST - Goods and Service Tax)是大家买东西时即时交纳的税,它的退税对申请人的身份要求,特别是关于“居住联系”的要求基本没有提及,只需要申请人确认是否公民或永久居民就可以,甚至对于短期探亲旅游的人士,也可以申请退税(不过申请手续不一样);

货劳税退税(GST Credit)的另一个特征就是“卖大包”,只要申请了就一律补贴相同数额的钱不管你实际交纳的税是多还是少.另外一个好处是尽管你之前一年不在加拿大居住,只要你来到加拿大了,政府还是立即给予你退税的享受,等同于你之前一年在加拿大之外的购买行为也受到了退税的关照.

牛奶金和GST退税的道理一样!

那么,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究竟该不该拿GST退税和牛奶金呢?

结论就是:
1)如果想切实地做一个honest的人,你应该在长登后再申请GST退税(或牛奶金);

2)如果你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短登时申请了GST退税(或牛奶金),第二年没报收入税,那么你的GST退税(或牛奶金)只能拿到第二年6月,之后就没有了,你是honest的(想不honest也不行);

3)如果你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短登时申请了GST退税(或牛奶金),第二年开始报收入税,而且在2年之内长登,这样你还算是honest的;

4)如果你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短登时申请了GST退税(或牛奶金),第二年开始报收入税,但快3年了才来长登,你多赚了一年GST退税(或牛奶金),那你就不够honest了!!!

5)如果你短登后超过3年不来长登,你......就什么都没有了,呵呵......

下雨天 : 2006-01-11#2
up

lilianou : 2006-01-11#3
分析得好精辟!

nfishn : 2006-01-11#4
:wdb10:

xunmike : 2006-01-11#5
还有一种情况:LP和孩子长登;LG短登。
如何?

卉樱果 : 2006-01-11#6
实事求是,明了,好, Rubin 有好多实用有用的信息

MAISIE : 2006-01-11#7
透彻

zhou : 2006-01-11#8

iamgrace : 2006-01-11#9
LZ厉害,打算照做,坚持结论3.

亲亲我的宝贝猪猪 : 2006-01-11#10
还不是很明白,这些东东离偶还远了点。

孙小美 : 2006-01-12#11
写的好!支持楼主!加分!

green_w : 2006-01-12#12
加分分

老熊 : 2006-01-12#13
厉害, 感谢一番

已经收藏

游客 : 2006-01-13#14
xunmike 说:
还有一种情况:LP和孩子长登;LG短登。
如何?
这种情况当然可以拿,只要家庭成员在这里生活,你们(家庭)已经通过在这里消费而交纳过GST,因此可以享受GST退税。

加拿大的GST退税是按家庭为单位的,收入税是按个人为单位(也有考虑家庭的因素不过不是关键因素)的。

一楼的情况是指短登后全家离开的case。

游客 : 2006-01-13#15
卉樱果 说:
实事求是,明了,好, Rubin 有好多实用有用的信息
谢谢果子姐姐的夸奖,谢谢各位支持,我会努力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给大家。

礼轻情义重,楼上的都加纷纷。

zirong : 2006-01-20#16
很清楚,谢谢!:wdb10: :wdb10:

sqzr : 2006-01-24#17
很有用,收藏起来。:wdb10: :wdb17:

8b岁月 : 2006-01-25#18
收藏
谢谢
:wdb10:

tonyga1 : 2006-01-25#19
厉害,厉害。赶紧收藏

jedi : 2006-01-25#20
好帖

YJLH99 : 2006-01-30#21
不应该,想都不用想

枫叶获花 : 2006-02-25#22
如此有用的贴

好好好
\
Ruibin 说: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大家应该分清概念:

1)收入税的退税(Income Tax Refund) 和 货劳税的退税(GST Credit) 是有很大不同的!!!......虽然在中文里都叫做“退税”.:wdb19: :wdb19:

2)牛奶金(Canada Child Tax Benefit)其实也属于退税的一种,性质与GST退税相似.

收入税对交税人的身份要求更加严谨一些,只有与加拿大有“居住联系”的人才需要报收入税(什么是“居住联系”在别的帖中讨论很多了),报了收入税的人可以享受收入税的退税(Income Tax Refund);

货劳税(GST - Goods and Service Tax)是大家买东西时即时交纳的税,它的退税对申请人的身份要求,特别是关于“居住联系”的要求基本没有提及,只需要申请人确认是否公民或永久居民就可以,甚至对于短期探亲旅游的人士,也可以申请退税(不过申请手续不一样);

货劳税退税(GST Credit)的另一个特征就是“卖大包”,只要申请了就一律补贴相同数额的钱不管你实际交纳的税是多还是少.另外一个好处是尽管你之前一年不在加拿大居住,只要你来到加拿大了,政府还是立即给予你退税的享受,等同于你之前一年在加拿大之外的购买行为也受到了退税的关照.

牛奶金和GST退税的道理一样!

那么,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究竟该不该拿GST退税和牛奶金呢?

结论就是:
1)如果想切实地做一个honest的人,你应该在长登后再申请GST退税(或牛奶金);

2)如果你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短登时申请了GST退税(或牛奶金),第二年没报收入税,那么你的GST退税(或牛奶金)只能拿到第二年6月,之后就没有了,你是honest的(想不honest也不行);

3)如果你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短登时申请了GST退税(或牛奶金),第二年开始报收入税,而且在2年之内长登,这样你还算是honest的;

4)如果你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短登时申请了GST退税(或牛奶金),第二年开始报收入税,但快3年了才来长登,你多赚了一年GST退税(或牛奶金),那你就不够honest了!!!

5)如果你短登后超过3年不来长登,你......就什么都没有了,呵呵......

MyChristmas : 2006-02-26#23
如果孩子短登,父母常登呢?

wangxinxin : 2006-03-21#24
很有用啊,收藏.

lilianou : 2006-03-25#25
Maychristian 说:
如果孩子短登,父母常登呢?
我想问的是,父母一方在加,孩子和另外一方不在,孩子能领到牛奶金吗?

dreams2c : 2006-03-27#26
请问LZ,2和3的情况,人不在加,如何报税?要报这1年在海外的收入吗?:wdb2:

Aim : 2006-03-27#27
dreams2c 说:
请问LZ,2和3的情况,人不在加,如何报税?要报这1年在海外的收入吗?:wdb2:
最近听说最好申报,因为我们有利息收入,不过我的水平还停留在研究怎样申报阶段呐

Wonder : 2006-03-27#28
要做honest

游客 : 2006-03-31#29
lilianou 说:
我想问的是,父母一方在加,孩子和另外一方不在,孩子能领到牛奶金吗?
可以的,根据我的理解:

在加一方:
1、有依法纳税;
2、有小孩需要抚养(不论小孩在哪一方);
3、家庭收入较低符合退税标准;

不在加一方:
1、在居住国有依法纳税,且居住国与加有税务协约(中国是);
2、在加有报税(报海外收入);

就可以申请领取,由在加一方申请。

游客 : 2006-03-31#30
dreams2c 说:
请问LZ,2和3的情况,人不在加,如何报税?要报这1年在海外的收入吗?:wdb2:
我的理解不是很专业,试答之:

可以通过邮寄税表报税;

如果整年都不在加拿大,并且没有关于加拿大的收入,按 Non-resident 类报税;

申报海外收入,但不会被扣税,因为中国与加拿大有税务协约,两边不会重复扣税;

如果不报税,严重后果是没有的,只是明年的 GST 退税、牛奶金到了 7 月份就被 cut 掉。而且作为加国永久居民,保持报税资料每年持续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lilianou : 2006-03-31#31
Ruibin 说:
可以的,根据我的理解:

在加一方:
1、有依法纳税;
2、有小孩需要抚养(不论小孩在哪一方);
3、家庭收入较低符合退税标准;

不在加一方:
1、在居住国有依法纳税,且居住国与加有税务协约(中国是);
2、在加有报税(报海外收入);

就可以申请领取,由在加一方申请。
这几点我都看到了,申请的一方还要填一张表,叫<Canada Child Tax Benefit Statement of Income>的.

dreams2c : 2006-04-01#32
有这样的好事?那短登回中国的人不仅可以领牛奶金,还不用交海外收入税?

官方网站好像说申请牛奶金的基本条件首先是你和BB都住在加拿大,按 Non-resident 类报税不是自相矛盾了?

税务协约我的理解是扣除在海外已经交的税,补交不足的部分。要知道加国的税率比国内可高好多呀!为了牛奶金是不是不值得?会不会得不偿失?

还有,你说牛奶金是GTS退税一样,不是税务居民也可以申请,但要申请就要SIN卡和银行账号,那不是一定会成为税务居民了吗?

有没有官方的说法呀?都糊涂了!:wdb2:

Ruibin 说:
我的理解不是很专业,试答之:

可以通过邮寄税表报税;

如果整年都不在加拿大,并且没有关于加拿大的收入,按 Non-resident 类报税;

申报海外收入,但不会被扣税,因为中国与加拿大有税务协约,两边不会重复扣税;

如果不报税,严重后果是没有的,只是明年的 GST 退税、牛奶金到了 7 月份就被 cut 掉。而且作为加国永久居民,保持报税资料每年持续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dreams2c : 2006-04-01#33
LZ,迫切想知道这一点的依据。谢谢!

Ruibin 说: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大家应该分清概念:
......

2)牛奶金(Canada Child Tax Benefit)其实也属于退税的一种,性质与GST退税相似.

......

faith : 2006-04-02#34
up

fys205 : 2006-04-02#35
支持,很有用!

游客 : 2006-04-03#36
dreams2c 说:
有这样的好事?那短登回中国的人不仅可以领牛奶金,还不用交海外收入税?

官方网站好像说申请牛奶金的基本条件首先是你和BB都住在加拿大,按 Non-resident 类报税不是自相矛盾了?

税务协约我的理解是扣除在海外已经交的税,补交不足的部分。要知道加国的税率比国内可高好多呀!为了牛奶金是不是不值得?会不会得不偿失?

还有,你说牛奶金是GTS退税一样,不是税务居民也可以申请,但要申请就要SIN卡和银行账号,那不是一定会成为税务居民了吗?

有没有官方的说法呀?都糊涂了!:wdb2:
不好意思,这几天没时间上来!
我再仔细研究了一下,能不能拿牛奶金,官方网站(http://www.cra-arc.gc.ca/benefits/cctb/faq_qualifying-e.html#q4)原文如下(翻译是我加的,希望没曲解):

To get the CCTB, you must meet all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如果要获得CCTB,你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you must live with the child, and the child must be under the age of 18(你必须与该18岁以下孩子一同居住);

2、you must be the person who is primarily responsible for the care and upbringing of the child(你必须是养育孩子的主要责任人);

3、you must be a resident of Canada; and(你必须是加拿大居民,而且……)

4、you or your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must be a Canadian citizen, a permanent resident, a protected person, or a temporary resident who has lived in Canada for the previous 18 months(你或你的配偶必须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或受庇护难民,或在过往18月在加居住的临时居民).

孩子跟父母一方住,不论在加拿大还是在中国,相信都符合1、2、4点的要求,但是第3点红字部分是关键点。这里说的 resident 居民,既不是指“永久居民”身份(如果是那么它就与第4点重复了),也不是指简单的居住行为(如果是那么很多住一阵子又离开一阵子的人又不敢申请了),它指的应该是我们税务关系里的“居住联系”定义。

对于短登的朋友,通常登陆当时就申请了牛奶金,这个是加拿大方面是“卖大包”赠送的,所以孩子有没有回国,都可以领取;

短登后次年报税,无论报税时是否在加拿大,你都可以认为短登当年是与加拿大有“居住联系”的,也就是,短登当年你符合第3点 resident 居民 的条件,所以报税时可以申请下年度牛奶金,当然这是利用新移民特殊情况打法规的“擦边球”,不过加拿大不会计较的;

短登后次年一年中,如果你在该年度没有在加拿大居住超过183日,而且没有与加拿大有确定的居住联系,你在第二次报税时,只能以 non-resident 名义报税,如果该年度你的小孩与你一起在国内,没有与加拿大有居住联系,那么你们不符合牛奶金第3点 resident 居民 的条件,所以你们不可以申请牛奶金了。

不过我知道很多人在国内是继续按 resident 居民 名义报税并申请牛奶金的,实际上这种做法是我在1楼说的――不 honest 的行为,加拿大政府基于诚信信任很少究查,但万一以后这种诚信体系崩溃,遭殃的还是我们自己。

结论:短登后小孩随大人回国居住,之后一直无长登(期间短期逗留不算):登陆时可以申请牛奶金,首次报税也可继续申请,但父母要以 resident 名义报税。此后再报税,原则上不能再申请牛奶金,直至长登后的首次报税才可申请。

游客 : 2006-04-03#37
我在29楼回答莲藕的问题,回答得不全面,该回答只适用于新移民首次报税时情况,之后的情况还是以楼上贴子内容为准。

游客 : 2006-04-03#38
dreams2c 说:
有这样的好事?那短登回中国的人不仅可以领牛奶金,还不用交海外收入税?

税务协约我的理解是扣除在海外已经交的税,补交不足的部分。要知道加国的税率比国内可高好多呀!为了牛奶金是不是不值得?会不会得不偿失?

还有,你说牛奶金是GTS退税一样,不是税务居民也可以申请,但要申请就要SIN卡和银行账号,那不是一定会成为税务居民了吗?

有没有官方的说法呀?都糊涂了!:wdb2:
继续回答 dreams2c 的问题,你说得对,回国工作的人不是不用交海外收入税,而是扣除在海外已交的税,补交加拿大不足的部分。

不过在国内工作的收入折算成加元后,很多人的收入就属于低收入了,是不需要在加拿大补交什么收入税的,除非在国内年计税收入在RMB20万以上;

如果孩子随父母另一方在加拿大生活,还可以申领牛奶金,每个孩子一年的总额大约 3000 加元,比你要交的税多得多了!

白桦林 : 2006-04-03#39
谢谢!

phil79 : 2006-04-06#40
很实用,谢谢楼主!加SW!

lilianou : 2006-04-06#41
Ruibin 说:
不好意思,这几天没时间上来!
我再仔细研究了一下,能不能拿牛奶金,官方网站(http://www.cra-arc.gc.ca/benefits/cctb/faq_qualifying-e.html#q4)原文如下(翻译是我加的,希望没曲解):

To get the CCTB, you must meet all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如果要获得CCTB,你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you must live with the child, and the child must be under the age of 18(你必须与该18岁以下孩子一同居住);

2、you must be the person who is primarily responsible for the care and upbringing of the child(你必须是养育孩子的主要责任人);

3、you must be a resident of Canada; and(你必须是加拿大居民,而且……)

4、you or your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must be a Canadian citizen, a permanent resident, a protected person, or a temporary resident who has lived in Canada for the previous 18 months(你或你的配偶必须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或受庇护难民,或在过往18月在加居住的临时居民).

孩子跟父母一方住,不论在加拿大还是在中国,相信都符合1、2、4点的要求,但是第3点红字部分是关键点。这里说的 resident 居民,既不是指“永久居民”身份(如果是那么它就与第4点重复了),也不是指简单的居住行为(如果是那么很多住一阵子又离开一阵子的人又不敢申请了),它指的应该是我们税务关系里的“居住联系”定义。

对于短登的朋友,通常登陆当时就申请了牛奶金,这个是加拿大方面是“卖大包”赠送的,所以孩子有没有回国,都可以领取;

短登后次年报税,无论报税时是否在加拿大,你都可以认为短登当年是与加拿大有“居住联系”的,也就是,短登当年你符合第3点 resident 居民 的条件,所以报税时可以申请下年度牛奶金,当然这是利用新移民特殊情况打法规的“擦边球”,不过加拿大不会计较的;

短登后次年一年中,如果你在该年度没有在加拿大居住超过183日,而且没有与加拿大有确定的居住联系,你在第二次报税时,只能以 non-resident 名义报税,如果该年度你的小孩与你一起在国内,没有与加拿大有居住联系,那么你们不符合牛奶金第3点 resident 居民 的条件,所以你们不可以申请牛奶金了。

不过我知道很多人在国内是继续按 resident 居民 名义报税并申请牛奶金的,实际上这种做法是我在1楼说的――不 honest 的行为,加拿大政府基于诚信信任很少究查,但万一以后这种诚信体系崩溃,遭殃的还是我们自己。

结论:短登后小孩随大人回国居住,之后一直无长登(期间短期逗留不算):登陆时可以申请牛奶金,首次报税也可继续申请,但父母要以 resident 名义报税。此后再报税,原则上不能再申请牛奶金,直至长登后的首次报税才可申请。
Ruibin看看我的理解对不对:

我们全家05年6月登陆,到06年年底,我带着孩子回国,那么07年年初报税的时候,我应该按照"resident" 报税,所以07年孩子应该有牛奶金.

如果我和孩子07年在加呆不够183天,那么到08年报税的时候,我就只能按照"non_resident"报税,那时候就不能继续申请牛奶金了.

是这样吗?

游客 : 2006-04-08#42
lilianou 说:
Ruibin看看我的理解对不对:

我们全家05年6月登陆,到06年年底,我带着孩子回国,那么07年年初报税的时候,我应该按照"resident" 报税,所以07年孩子应该有牛奶金.

如果我和孩子07年在加呆不够183天,那么到08年报税的时候,我就只能按照"non_resident"报税,那时候就不能继续申请牛奶金了.

是这样吗?
对,我就是这样理解的。

实际现象是,很多人和小孩在国内都按 resident 报税,照拿牛奶金,那是各人的自由了,呵呵……

jordan : 2006-04-15#43
Thanks!!!

zhmei1011 : 2006-04-25#44
我刚刚来温哥华,对税很不了解,问的问题可能很低级,别见笑。我今年买东西交的gst 什么时候能退?

游客 : 2006-04-25#45
zhmei1011 说:
我刚刚来温哥华,对税很不了解,问的问题可能很低级,别见笑。我今年买东西交的gst 什么时候能退?
这里的 GST 退税不是实数退税,而是按照家庭收入和家庭人口组成分档次退还,与你实际交付多少 GST 无关。

你现在填表申请,政府可以自你登陆后第二个季度开始发放退税金,三口之家每季度大约补贴 $146 。

牵狗散步的瓶子 : 2006-05-30#46
谢谢楼主的帖子 赶紧翻开入境时给我的那堆DD看,果然有张表没填..
今天刚刚把表寄走..想知道的是 如何知道申请已经被收到且受理呢?谢谢告之

牵狗散步的瓶子 : 2006-05-30#47
第二个季度..比如说现在是5月20号,是1-3月为一个季度4-6为一个季度 我是5月底寄的 大概到什么时候可以收到政府的退税呢? 谢谢:)

游客 : 2006-05-30#48
牵狗散步的瓶子 说:
第二个季度..比如说现在是5月20号,是1-3月为一个季度4-6为一个季度 我是5月底寄的 大概到什么时候可以收到政府的退税呢? 谢谢:)
是登陆的第二个季度开始补贴,不知道你登陆时间是几时,如果你是2月登陆的,那要到4月份(登陆后的第二个季度)开始。

你寄出申请后,大概1个月左右,就会寄给你支票或者转账到你银行账户,无论你什么时候寄出,补贴的数目是不会少的,也就是晚寄了也没问题,他们会补之前的补贴的。

oofy : 2006-05-30#49
登陆快一年了,2005年的退税都收到了,但是去年申报的gst 到现在也没受到。去年10月问过一次,被告知下一个星期给办理,一拖又是几个月,该怎么办呢。

牵狗散步的瓶子 : 2006-06-03#50
Ruibin 说:
是登陆的第二个季度开始补贴,不知道你登陆时间是几时,如果你是2月登陆的,那要到4月份(登陆后的第二个季度)开始。

你寄出申请后,大概1个月左右,就会寄给你支票或者转账到你银行账户,无论你什么时候寄出,补贴的数目是不会少的,也就是晚寄了也没问题,他们会补之前的补贴的。

谢谢楼主如此详细的回答!我是4月登陆的,那我收到退税的话应该就是7月份了对吗?

sherona : 2006-06-12#51
“处”顶!感谢!

debiao : 2006-06-12#52
lz的贴子真是太好啦! 记得以前在哪儿看过,去加登陆要选择好时期,其中奥妙记不清楚了,是不是指地这个呀?那看来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登陆比较好,是吗?

游客 : 2006-06-12#53
oofy 说:
登陆快一年了,2005年的退税都收到了,但是去年申报的gst 到现在也没受到。去年10月问过一次,被告知下一个星期给办理,一拖又是几个月,该怎么办呢。
现在收到了么?如果没有,只能再问了~~~
牵狗散步的瓶子 说:
谢谢楼主如此详细的回答!我是4月登陆的,那我收到退税的话应该就是7月份了对吗?
对!
sherona 说:
“处”顶!感谢!
谢谢你献出的第一次,呵呵~~~
debiao 说:
lz的贴子真是太好啦! 记得以前在哪儿看过,去加登陆要选择好时期,其中奥妙记不清楚了,是不是指地这个呀?那看来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登陆比较好,是吗?
那是另外一个帖子,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登陆似乎是比较好,不过也只是GST退税来的快点,感觉爽点而已,还是看别的大的因素决定自己行程吧~~~

yyz : 2006-06-14#54
Ruibin:

您好!

国内的房产以后变现带到加拿大,登陆前是否要评估,公证?用英文的。

谢谢!盼回答。是Aim让我向您请教的。

yyz

游客 : 2006-06-15#55
yyz 说:
Ruibin:

您好!

国内的房产以后变现带到加拿大,登陆前是否要评估,公证?用英文的。

谢谢!盼回答。是Aim让我向您请教的。

yyz
你好!

首先,你在国内的资产超过10万加元吗?如果不超过,就不用向加国申报!

如果超过,那么房产或证券等可以增值的资产,在向加国申报前需要确定这些资产的价值,也就是通过国内的评估机构出证明,然后英文公证;

在申报后任何时间,如果你将这些资产出售,增值部分等同于一笔收入,需要在当年的报税表上填写这项收入,向税局报税;

如果房产是你在海内外唯一的,也就是“自住”的话,增值收入不用报税。

以上都是加国税局的要求,但……

很多人并不这么操作,最简单的变通办法是,申报资产时报入一个数目,以后带入加国的金额不超过这个数目,等同于“转移资本”,而非“转移增值部分”,就不用上税了;

甚至有些人办法比较多,可以把资金顺利携带入加国,那么就干脆不申报海外资产了。

各种手段都有各自的出发点,至于你自己,就根据你自己的观点去选择处理办法吧!

BTW,跟 AIM 姐姐通报一下,俺的声望好久没涨了,就当给介绍费,意思意思吧:D :D

yyz : 2006-06-15#56
To ruibin:

谢谢您。什么时候申报资产,我这次短登十天,二年后再去加拿大,什么时候申报资产。

yyz

游客 : 2006-06-15#57
yyz 说:
To ruibin:

谢谢您。什么时候申报资产,我这次短登十天,二年后再去加拿大,什么时候申报资产。

yyz
不用谢!

待到二年后去加拿大,你才正式与加国有“居住联系”,正式成为税务居民!第二年开始报税(首次报税),这首次报税是不用申报资产的。

再过一年,就是你第二次报税时,就需要申报资产了。

yyz : 2006-06-15#58
To Ruibin:

鞠躬!

另一问题请教,8月4日从温哥华到上海的机票大概多少钱,税多少?

yyz

西湖春天 : 2006-06-15#59
好的学习资料.

游客 : 2006-06-15#60
yyz 说:
To Ruibin:

鞠躬!

另一问题请教,8月4日从温哥华到上海的机票大概多少钱,税多少?

yyz
(604)278-4428

yyz : 2006-06-15#61
明白!

luisa1970 : 2006-06-15#62
好贴啊,收藏,谢谢

rosy3721 : 2006-06-23#63
请教一下,1楼的话的细节问题,如果短登后,孩子父亲留在加国,母亲带孩子回国,到底是否可以申请牛奶金呀??????

rosy3721 : 2006-06-23#64
对下面这段话,还有个问题不明白,如果父亲独自留在加国,母亲带孩子短登后回国,是否可以申请牛奶金呀?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大家应该分清概念:

1)收入税的退税(Income Tax Refund) 和 货劳税的退税(GST Credit) 是有很大不同的!!!......虽然在中文里都叫做“退税”.

2)牛奶金(Canada Child Tax Benefit)其实也属于退税的一种,性质与GST退税相似.

收入税对交税人的身份要求更加严谨一些,只有与加拿大有“居住联系”的人才需要报收入税(什么是“居住联系”在别的帖中讨论很多了),报了收入税的人可以享受收入税的退税(Income Tax Refund);

货劳税(GST - Goods and Service Tax)是大家买东西时即时交纳的税,它的退税对申请人的身份要求,特别是关于“居住联系”的要求基本没有提及,只需要申请人确认是否公民或永久居民就可以,甚至对于短期探亲旅游的人士,也可以申请退税(不过申请手续不一样);

货劳税退税(GST Credit)的另一个特征就是“卖大包”,只要申请了就一律补贴相同数额的钱不管你实际交纳的税是多还是少.另外一个好处是尽管你之前一年不在加拿大居住,只要你来到加拿大了,政府还是立即给予你退税的享受,等同于你之前一年在加拿大之外的购买行为也受到了退税的关照.

牛奶金和GST退税的道理一样!

那么,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究竟该不该拿GST退税和牛奶金呢?

结论就是:
1)如果想切实地做一个honest的人,你应该在长登后再申请GST退税(或牛奶金);

2)如果你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短登时申请了GST退税(或牛奶金),第二年没报收入税,那么你的GST退税(或牛奶金)只能拿到第二年6月,之后就没有了,你是honest的(想不honest也不行);

3)如果你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短登时申请了GST退税(或牛奶金),第二年开始报收入税,而且在2年之内长登,这样你还算是honest的;

4)如果你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短登时申请了GST退税(或牛奶金),第二年开始报收入税,但快3年了才来长登,你多赚了一年GST退税(或牛奶金),那你就不够honest了!!!

5)如果你短登后超过3年不来长登,你......就什么都没有了,呵呵......

游客 : 2006-06-23#65
rosy3721 说:
请教一下,1楼的话的细节问题,如果短登后,孩子父亲留在加国,母亲带孩子回国,到底是否可以申请牛奶金呀??????
这个在本帖 36 楼有解释~~~~

pandalin : 2006-08-04#66
短登如果在20天左右,SIN卡还没办好,如何申请牛奶金啊?是不是可以请朋友代办?虽然只能合法领取1年多,也不少啊!

001 : 2006-08-07#67
看来这里没一个人是学税法的,理解都有点偏差

pandalin : 2006-08-14#68
请问税法是怎么定义税务居民的?

深山老道 : 2006-09-04#69
先谢谢了,继续学习中,请再接再厉!加声望了!

Darenwu : 2006-09-11#70
待到二年后去加拿大,你才正式与加国有“居住联系”,正式成为税务居民!第二年开始报税(首次报税),这首次报税是不用申报资产的。

再过一年,就是你第二次报税时,就需要申报资产了。
Ruibin,我是06年4月短登的,只待了1个月就回国了,没有申报过牛奶金,但办理了SIN卡和银行卡,我是不是应该算税务居民呢?
按照上面帖子的说法,假设我09年3月份长登,是否应该如下操作:
(1)从07年开始报税,按照RESIDENT申报,但不用申报国内的收入和资产;
(2)08年报税,按NON-RESIDENT申报,但要申报国内的收入和资产;
(3)09年报税,仍然按NON-RESIDENT申报,要申报国内的收入和资产;
(4)2010年报税,按RESIDENT申报,不要申报国内的收入了,因为09年3月份开始已经长登了。

看了很多帖子,越搞越糊涂,对税务问题还是不太明白,请多指教。

不耻下问 : 2006-09-13#71
看来看去,好多东西还是不明白,还需要努力学习!
向高手们敬礼!!!!!!!!

水门提督 : 2006-09-13#72
请教一下,1楼的话的细节问题,如果短登后,孩子父亲留在加国,母亲带孩子回国,到底是否可以申请牛奶金呀??????
回国时间很短,可以.
如果比较长,比如一年,不可以领,在适当的时候要自己打电话去停掉.
如果是想偷机,这个贴子是有参考价值,,如果不想给政府查到影响到以后,就不要那样做了.

游客 : 2006-09-16#73
Ruibin,我是06年4月短登的,只待了1个月就回国了,没有申报过牛奶金,但办理了SIN卡和银行卡,我是不是应该算税务居民呢?
按照上面帖子的说法,假设我09年3月份长登,是否应该如下操作:
(1)从07年开始报税,按照RESIDENT申报,但不用申报国内的收入和资产;
(2)08年报税,按NON-RESIDENT申报,但要申报国内的收入和资产;
(3)09年报税,仍然按NON-RESIDENT申报,要申报国内的收入和资产;
(4)2010年报税,按RESIDENT申报,不要申报国内的收入了,因为09年3月份开始已经长登了。

看了很多帖子,越搞越糊涂,对税务问题还是不太明白,请多指教。
如果你们全家当时短登,然后全家离开加拿大,没有申报牛奶金,银行里没有交易记录,一直到 09 年 3 月才长登,我认为你们这几年可以不报税,因为你们没有建立在加的居住联系。

到 2010 年年初,你才开始为 09 年报税,报税时,在首页“进入加拿大”日期填上长登的日子。并从 2010 年 7 月开始享受牛奶金、GST 退税优惠。

以上只是我的个人意见,请在征求更多专业人士的意见后再操作。

Darenwu : 2006-09-17#74
如果你们全家当时短登,然后全家离开加拿大,没有申报牛奶金,银行里没有交易记录,一直到 09 年 3 月才长登,我认为你们这几年可以不报税,因为你们没有建立在加的居住联系。

到 2010 年年初,你才开始为 09 年报税,报税时,在首页“进入加拿大”日期填上长登的日子。并从 2010 年 7 月开始享受牛奶金、GST 退税优惠。

以上只是我的个人意见,请在征求更多专业人士的意见后再操作。
06年4月短登时虽然没有申报GST和牛奶金,但银行卡中还有钱,会产生利息收入(估计利息会超过50元),根据朋友的说法,07年4月份还是需要报税的。但不知道报税时是否只报该部分利息收入即可,还是要把海外(即在中国)收入一起报?看了不同的帖子,有些说需要报海外收入;有些说收入直接填0,只报银行利息收入。所以有些困惑,请资深筒子解答。谢谢!

debiao : 2006-10-03#75
06年4月短登时虽然没有申报GST和牛奶金,但银行卡中还有钱,会产生利息收入(估计利息会超过50元),根据朋友的说法,07年4月份还是需要报税的。但不知道报税时是否只报该部分利息收入即可,还是要把海外(即在中国)收入一起报?看了不同的帖子,有些说需要报海外收入;有些说收入直接填0,只报银行利息收入。所以有些困惑,请资深筒子解答。谢谢!

严重关注!

Clint : 2006-10-09#76
好消息:(Oct 05, 2006 CANADA GST 146.50) 今天上网发现收到GST。我们是7/7日去的,10月5日就收到了, 但我现在在中国,LG9月底刚回来,10月底再去。小孩一人在加拿大读书,本人07年初去, 但没有看到牛奶金和登入费。

truelier : 2006-10-09#77
想请教一下,如果短登买房随即回国,以此房租金收入报加拿大收入,是否可以领取牛奶金?

水门提督 : 2006-10-13#78
想请教一下,如果短登买房随即回国,以此房租金收入报加拿大收入,是否可以领取牛奶金?
离开短期比如旅游探亲,可以,离开比较长,不可以.
凡是离开加拿大,不是物理定义上的居民,如果不是短期的探亲旅游,基本上不可以拿牛奶金.
政府有规定什么情况下不在加拿大也可以拿牛奶金,我估计新移民里符合条件的基本没有.

Jennyzha : 2006-10-16#79
谢谢!这是个困扰了我很久的问题,现总算有点明白了。
不好意思,无法为LZ加分。

Exocell : 2006-10-16#80
不管3721,拿了再说,大不了查出来再退回去,反正没有利息的。偶门交的税不能便宜了鬼佬们,对不?

水门提督 : 2006-10-16#81
不管3721,拿了再说,大不了查出来再退回去,反正没有利息的。偶门交的税不能便宜了鬼佬们,对不?
查出来不知道是否有罚款,而且是肯定要交利息的,相当于高利贷.
反正是撑死胆大的,馋死胆小的.

lilianou : 2006-10-16#82
离开短期比如旅游探亲,可以,离开比较长,不可以.
凡是离开加拿大,不是物理定义上的居民,如果不是短期的探亲旅游,基本上不可以拿牛奶金.
政府有规定什么情况下不在加拿大也可以拿牛奶金,我估计新移民里符合条件的基本没有.
想知道什么情况下不在加拿大也能拿牛奶金,请提督指点一二.

水门提督 : 2006-10-16#83
想知道什么情况下不在加拿大也能拿牛奶金,请提督指点一二.
我还是以前听朋友介绍过,因为时间久了,记不清楚具体细节,说错了反而误导就不好了.只记得当时的结论.很抱歉帮不上忙.

靓之凉粉 : 2006-10-16#84
拿妈妈金在中国待着,应该符合拿的条件吧?:wdb2:

孙小美 : 2006-10-16#85
拿妈妈金可以离开加拿大,这个有明文规定!不用担心!

Jennyzha : 2006-10-18#86
06年4月短登时虽然没有申报GST和牛奶金,但银行卡中还有钱,会产生利息收入(估计利息会超过50元),根据朋友的说法,07年4月份还是需要报税的。但不知道报税时是否只报该部分利息收入即可,还是要把海外(即在中国)收入一起报?看瞬煌?奶?樱?行┧敌枰?êM馐杖耄挥行┧凳杖胫苯犹?,只报银行利息收入。所以有些困惑,请资深筒子解答。谢谢!
与Darenwu 情况相似,也有同样疑问,请高人指点。多谢多谢!

Darenwu : 2006-10-19#87
与Darenwu 情况相似,也有同样疑问,请高人指点。多谢多谢!
分享一下经验,我的问题目前已基本解决。我找了当初开户的银行,申请转为Non-resident帐户,存款利息由银行直接扣除Non-resident Tax并上缴给CRA。另外把联系方式改为国内的地址,银行给我邮寄NR4表,而不是邮寄针对Resident的T3或T5表,这样我在长登以前就不用填报税表了。

呵呵,好贴要加声望哦。

水门提督 : 2006-10-19#88
拿妈妈金在中国待着,应该符合拿的条件吧?:wdb2:
拿妈妈金可以离开加拿大,但是拿妈妈金<>可以拿牛奶金.
如果打算长时间离开加拿大,妈妈金可以一直哪到不能拿的那一天,但是牛奶金部分必须打电话去向税局取消.我这是标准答案.

Jennyzha : 2006-10-20#89
分享一下经验,我的问题目前已基本解决。我找了当初开户的银行,申请转为Non-resident帐户,存款利息由银行直接扣除Non-resident Tax并上缴给CRA。另外把联系方式改为国内的地址,银行给我邮寄NR4表,而不是邮寄针对Resident的T3或T5表,这样我在长登以前就不用填报税表了。

呵呵,好贴要加声望哦。
谢谢Darenwu 的分享!可是不知如何加声望:wdb2: 如果你在广州就请你喝茶好啦:wdb6:

wangwang : 2006-10-20#90
弱弱的问,妈妈金是什么呀?

如题

水门提督 : 2006-10-20#91
妈妈金: 产假失业金和父母假失业金.

yangsisi : 2006-10-22#92
如果短登没有在银行开户,可以在国内开户吗?请教各位内行同路人?我还需要在明年4月报税吗?说明一下我没有申请牛奶金!

枫之叶 : 2006-10-31#93
LZ真实太伟大了,:wdb17:
请LZ赐教, 针对:

3)如果你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短登时申请了GST退税(或牛奶金),第二年开始报收入税,而且在2年之内长登,这样你还算是honest的;

我是06年7月短登, 估计07年8月再长登,但报税时间应该在2007年的3,4月, 那时尚在国内, 应该如何报?:wdb4:

veiclee : 2007-02-08#94
太实在,太有用了,加声望了。感谢Rubin。另外真诚请教楼主,我于2006.10月份登陆,一星期后回国,银行开了户,申请了牛奶金,没有申请GST退税,计划今年4-5月份长登,5月份后报税,有问题吗?谢谢!

lucyflower : 2007-02-08#95
太实在,太有用了,加声望了。感谢Rubin。另外真诚请教楼主,GST 的表格可在哪里得到?

vini6 : 2007-04-06#96
回复: 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究竟该不该拿GST退税和牛奶金?

不错
有价值

Elinor : 2007-04-09#97
回复: 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究竟该不该拿GST退税和牛奶金?

我们是06年2月短登,10天后回国, 当时银行开了户,申请了牛奶金, 好象也报了税,请问:
1.我现在需要报税吗? 具体金额怎么填?我们这一年在加拿大没有收入,除了一点银行利息.
2.牛奶金还能够继续申请吗? 如果想要honest的话.

谢谢了! (对税务基本没什么知识,所以看了上面的信息还是一头雾水)

凉白开 : 2007-04-11#98
回复: 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究竟该不该拿GST退税和牛奶金?

楼猪高人!
这个贴子解答了我的大问题,谢谢!

freedom2000 : 2007-04-17#99
回复: 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究竟该不该拿GST退税和牛奶金?

仔细看了楼主前面的帖子.我是这种情况:
2005年12月30号到的加,呆到1月4号就回国了.申请了SIN卡,没有申请牛奶金和GST,现在要在2007年5月过去长登.我这种情况按照楼主的说法应该是可以不用报税的吧?
问题是我打听到在多伦多申请SUBSIDY需要报税信息的.那么我现在能报税吗?
我人还在国内,可以通过网络报税吗?(听说新移民第一次报税要邮寄)
如果我报税的话,会不会有为什么2006年不去申请牛奶金的问题?

今非昔比 : 2007-04-18#100
回复: 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究竟该不该拿GST退税和牛奶金?

好贴,一目了然,很清楚哦!

solomon : 2007-04-21#101
回复: 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究竟该不该拿GST退税和牛奶金?

我长登,老婆带儿子短登,除了枫叶卡外什么都没办,应该不算居民吧,因为不符合任何一条residential ties,这样填GST时关于她的income那栏就应该空着,但前面关于她residency status里enter the date you became a resident of Canada这里的日期应该空着吧?

有人解答下吗?谢谢!

huangtaiji : 2008-07-08#102
回复: 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究竟该不该拿GST退税和牛奶金?

收藏,,谢谢LZ

yangsisi : 2008-07-11#103
回复: 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究竟该不该拿GST退税和牛奶金?

好帖,帮助大啊
我就是全家06年短登后,今年6月又长登的,不过我短登时什么都没报就走了,这长登我还可以有一年的退税吗?特别是牛奶金

ray : 2008-07-12#104
回复: 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究竟该不该拿GST退税和牛奶金?

关注

jie_ming : 2008-07-31#105
回复: 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究竟该不该拿GST退税和牛奶金?

xiexie

nuange : 2010-02-04#106
回复: 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究竟该不该拿GST退税和牛奶金?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大家应该分清概念:

1)收入税的退税(Income Tax Refund) 和 货劳税的退税(GST Credit) 是有很大不同的!!!......虽然在中文里都叫做“退税”.

2)牛奶金(Canada Child Tax Benefit)其实也属于退税的一种,性质与GST退税相似.

收入税对交税人的身份要求更加严谨一些,只有与加拿大有“居住联系”的人才需要报收入税(什么是“居住联系”在别的帖中讨论很多了),报了收入税的人可以享受收入税的退税(Income Tax Refund);

货劳税(GST - Goods and Service Tax)是大家买东西时即时交纳的税,它的退税对申请人的身份要求,特别是关于“居住联系”的要求基本没有提及,只需要申请人确认是否公民或永久居民就可以,甚至对于短期探亲旅游的人士,也可以申请退税(不过申请手续不一样);

货劳税退税(GST Credit)的另一个特征就是“卖大包”,只要申请了就一律补贴相同数额的钱不管你实际交纳的税是多还是少.另外一个好处是尽管你之前一年不在加拿大居住,只要你来到加拿大了,政府还是立即给予你退税的享受,等同于你之前一年在加拿大之外的购买行为也受到了退税的关照.

牛奶金和GST退税的道理一样!

那么,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究竟该不该拿GST退税和牛奶金呢?

结论就是:
1)如果想切实地做一个honest的人,你应该在长登后再申请GST退税(或牛奶金);

2)如果你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短登时申请了GST退税(或牛奶金),第二年没报收入税,那么你的GST退税(或牛奶金)只能拿到第二年6月,之后就没有了,你是honest的(想不honest也不行);

3)如果你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短登时申请了GST退税(或牛奶金),第二年开始报收入税,而且在2年之内长登,这样你还算是honest的;

4)如果你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短登时申请了GST退税(或牛奶金),第二年开始报收入税,但快3年了才来长登,你多赚了一年GST退税(或牛奶金),那你就不够honest了!!!

5)如果你短登后超过3年不来长登,你......就什么都没有了,呵呵......
比较通俗,好理解

ywq22000 : 2010-04-10#107
回复: 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究竟该不该拿GST退税和牛奶金?

CCTB and GST/HST 收藏

cavabien : 2010-04-13#108
回复: 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究竟该不该拿GST退税和牛奶金?

留看

yvr2009 : 2010-04-13#109
回复: 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究竟该不该拿GST退税和牛奶金?

我长登,老婆带儿子短登,除了枫叶卡外什么都没办,应该不算居民吧,因为不符合任何一条residential ties,这样填GST时关于她的income那栏就应该空着,但前面关于她residency status里enter the date you became a resident of Canada这里的日期应该空着吧?

有人解答下吗?谢谢!
可以不算是居民.最好和CRA确认下,因为毕竟你在加拿大,也许CRA会认为你太太和加拿大有紧密联系,我前几天遇到一个人就是这种情况,税务局的理解和他自己的不同,就要来回拉锯了,但是孩子的牛奶金确实不能领,因为不在境内.

ada_aeon : 2010-05-20#110
回复: 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究竟该不该拿GST退税和牛奶金?

MARK

urchin : 2010-07-16#111
回复: 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究竟该不该拿GST退税和牛奶金?

楼主,我07年7月短登就跑了,就申请了枫叶卡。今年10年6月长登(卡在要到3年的时间上),现在我应该过了10年的income tax报税,我没小孩就没牛奶金,那么gst的税我现在可以交表申请嘛?07-10年之间的应该就没有是吧?往指点一二。谢谢。

amychang : 2010-07-29#112
回复: 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究竟该不该拿GST退税和牛奶金?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大家应该分清概念:

1)收入税的退税(Income Tax Refund) 和 货劳税的退税(GST Credit) 是有很大不同的!!!......虽然在中文里都叫做“退税”.

2)牛奶金(Canada Child Tax Benefit)其实也属于退税的一种,性质与GST退税相似.

收入税对交税人的身份要求更加严谨一些,只有与加拿大有“居住联系”的人才需要报收入税(什么是“居住联系”在别的帖中讨论很多了),报了收入税的人可以享受收入税的退税(Income Tax Refund);

货劳税(GST - Goods and Service Tax)是大家买东西时即时交纳的税,它的退税对申请人的身份要求,特别是关于“居住联系”的要求基本没有提及,只需要申请人确认是否公民或永久居民就可以,甚至对于短期探亲旅游的人士,也可以申请退税(不过申请手续不一样);

货劳税退税(GST Credit)的另一个特征就是“卖大包”,只要申请了就一律补贴相同数额的钱不管你实际交纳的税是多还是少.另外一个好处是尽管你之前一年不在加拿大居住,只要你来到加拿大了,政府还是立即给予你退税的享受,等同于你之前一年在加拿大之外的购买行为也受到了退税的关照.

牛奶金和GST退税的道理一样!

那么,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究竟该不该拿GST退税和牛奶金呢?

结论就是:
1)如果想切实地做一个honest的人,你应该在长登后再申请GST退税(或牛奶金);

2)如果你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短登时申请了GST退税(或牛奶金),第二年没报收入税,那么你的GST退税(或牛奶金)只能拿到第二年6月,之后就没有了,你是honest的(想不honest也不行);

3)如果你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短登时申请了GST退税(或牛奶金),第二年开始报收入税,而且在2年之内长登,这样你还算是honest的;

4)如果你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短登时申请了GST退税(或牛奶金),第二年开始报收入税,但快3年了才来长登,你多赚了一年GST退税(或牛奶金),那你就不够honest了!!!

5)如果你短登后超过3年不来长登,你......就什么都没有了,呵呵......

我想应该还有一种情况:你不在加拿大期间,毅然把全球收入报税,仍然符合资格的。

Hyori : 2013-04-24#113
回复: 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究竟该不该拿GST退税和牛奶金?

好贴。。 必须顶。。

xiaomin217 : 2013-04-30#114
回复: 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究竟该不该拿GST退税和牛奶金?

ma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