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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种情况,申请移民团聚可能吗?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4194/

jerry0712 : 2005-01-09#1
我移民加拿大已近三年,老婆半年前已回国,正准备离婚。但她不肯到法院起诉,非得让我回去到结婚登记处协议离婚,这样我就不可能委托别人代办。
现在我经过别人介绍,通过信件,上网和电话与另外一国内女孩交往。由于时间和经济的原因,我不可能多次回国。如果我短期回国,与前妻离婚并马上结婚,申请夫妻团聚移民,是不是障碍很大?我也知道应该多实际接触再结婚,但实在是没有办法。
移民官是不是要求一定要有一段时间的共同生活经历才能认可婚姻的真实性?而且我离婚后还没有通知加国政府就结婚,会不会被认为重婚,而新妻子也不被认可为家庭成员?如果是这样,那么我先离婚,然后把离婚公证在加备案,是不是就不会被认为重婚?不是非得在加拿大办离婚吧?

在加的单身弟兄都是怎么处理这类交往的?有什么办法可以增加婚姻的真实性?
另外担保材料中要求提供机票,是指我三年前的,还是任何一次往返的机票都行?以前的早没了。

那位弟兄有类似经验,多指点指点?谢谢!!!

jerry0712 : 2005-01-10#2
ding

ding

浮萍 : 2005-01-10#3
弟兄,像你这种情况大概本网没有人会有类似的经验。
我个人认为,你一定要先离婚,如果你不能自己回来可找一位家乡的律师代理,将前面的事情办清楚,然后才能考虑后面的事情。
至于你想离婚以后马上结婚,我看是可以的。你可以拿着你的离婚和结婚的有关文件,约大使馆的人面谈。例如有的老外在国内仅仅呆一个周,就带个媳妇回去。只要你准备的材料充分,让大使馆的人认为你不是在假结婚,应该是问题不大的,总不能让你老独身一人吧?
移民管证实你的婚姻可行性是指在加拿大。

suiping : 2005-01-10#4
按婚姻法,协议离婚非得当事人双方到场,才能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通过法院诉讼,会比较麻烦。缺席审判也要有具体规定的。一时半会也下不来,据说没有关系还不太容易搞定。

离婚后再结婚,结婚后立即申请团聚不太可能。好像要有一年时间(记不太清了),去看看《加拿大移民手册》的某一册上面写了些关于结、离昏的具体内容。

办团聚,请注意从收集“夫妻”双方的通信,照片等等能说明是真爱的证据,这些在申请团聚时,使领馆会要求提供的。(使领馆为的是防止假婚)

《加拿大移民手册》在资料栏目有下载。

jerry0712 : 2005-01-10#5
好像不是这样

suiping 说:
离婚后再结婚,结婚后立即申请团聚不太可能。好像要有一年时间(记不太清了),去看看《加拿大移民手册》的某一册上面写了些关于结、离昏的具体内容。
感谢大家的关注,我看了《加拿大移民手册12》,这个一年的期限不是指离婚再结婚后一年才能办团聚,而是指在加拿大分居一年才能离婚。是不是这样?

jerry0712 : 2005-01-11#6
ding

ding

jerry0712 : 2005-01-12#7
ding

ding

cadmus : 2005-01-12#8
我真不懂,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