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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飞人是税务居民吗?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428813/

blu-ray : 2011-01-29#1
空中飞人即其配偶(及子女)在加生活居住,本人则主要在原居住地工作和生活,他是否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呢?

blu-ray : 2011-0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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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空中飞人具有和加拿大的主要居住关系(配偶、赡养人、居住地中的任意一条)。
在IT-221R3中是这样表述的: The most important factor in determining whether or not an individual entering Canada becomes resident in Canada for tax purposes is whether or not the individual establishes residential ties with Canada. ... an individual's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dependants, and dwelling place, if located in Canada, will almost always constitute significant ties with Canada.

blu-ray : 2011-0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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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空中飞人是否就一定是加拿大的居民呢?不一定。

blu-ray : 2011-01-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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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221R3中还有另一条说明:An individual who is otherwise resident in Canada for purposes of the Act (whether factual or deemed -- see ¶s 4 to 23), and who, at a given time, is resident in another country for purposes of a tax treaty between Canada and that country (see ¶s 25 and 26), is deemed not to be resident in Canada at that time, pursuant to subsection 250(5) of the Act. The individual is treated as a non-resident for all purposes of the Act, including the provisions deeming an individual to dispose of his or her property upon ceasing to be resident in Canada and the Part XIII withholding tax provisions, from the date that subsection 250(5) of the Act applies to the individual.

blu-ray : 2011-0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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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说明的中文翻译如下:
当事人如果作为税法意义上的加拿大居民(不论是事实上还是视同为 见 s 4 到 23),但是此人,在某段时间内,是另一个加拿大与其有税务条约国家的税务居民 (见 s 25 和 26),则根据税法第 250(5) 子项被视为在该时间段内不是加拿大居民。从税法第 250(5) 子项适用于该当事人之日起,该当事人被当作税法所有意义上的非居民对待,包括推定当事人终止在加拿大居住时处理他或她的财产的条款,以及第XIII部分的扣缴税款条款。

blu-ray : 2011-0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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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加拿大和中国有税务条约吗?有的,下面是该条约中有关“居民”的条款:
ARTICLE 4
Resident
1. For the purposes of this Agreement, the term "resident of a Contracting State" means any person who, under the laws of that Contracting State, is liable to tax therein by reason of his domicile, residence, place of head office, place of management or any other criterion of a similar nature.
2. Where by reason of the provisions of paragraph 1 an individual is a resident of both Contracting States, then his status shall be determined as follows:
a) he shall be deemed to be a resident of the Contracting State in which he has a permanent home available to him; if he has a permanent home available to him in both Contracting States, he shall be deemed to be a resident of the Contracting State with which his personal and economic relations are closer (centre of vital interests);
b) if the Contracting State in which he has his centre of vital interests cannot be determined, or if he has not a permanent home available to him in either Contracting State, he shall be deemed to be a resident of the Contracting State in which he has an habitual abode;
c) if he has an habitual abode in both Contracting States or in neither of them, he shall be deemed to be a resident of the Contracting State of which he is a national;
d) if he is a national of both Contracting States or of neither of them, the competent authorities of the Contracting States shall settle the question by mutual agreement.
3. Where by reason of the provisions of paragraph 1 a person other than an individual is a resident of both Contracting States, the competent authorities of the Contracting States shall by mutual agreement endeavour to settle the question and to determine the mode of application of this Agreement to such person.

blu-ray : 2011-0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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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的中文文本:

第四条
居民
一、在本协定中,“缔约国一方居民”一语是指按照该缔约国法律,由于住所、居所、总机构或管理机构所在地,或者其它类似的标准,在该缔约国负有纳税义务的人。
二、由于第一款的规定,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个人,其身份应确定如下:
(一)应认为是具有永久性住所所在缔约国的居民;如果在缔约国双方都有永久性住所,应认为是与其个人和经济关系更密切(重要利益中心)的缔约国的居民;
(二)如果其重要利益中心所在缔约国无法确定,或者如果在缔约国任何一方都没有永久性住所,应认为是具有习惯性居处所在缔约国的居民:
(三)如果其在缔约国双方都有,或者在缔约国任何一方都没有习惯性居处,应认为是其国民的缔约国的居民;
(四)如果其同时是缔约国双方国民,或者不是缔约国任何一方国民,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通过相互协商解决。
三、由于第一款的规定,除个人外,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人,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通过相互协商设法解决,并确定对这个人适用本协定的方式。

blu-ray : 2011-0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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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中国大陆空中飞人很可能是加拿大非税务居民,只要你的工作生活重心还在中国。

wedwardw : 2011-01-29#9
回复: 空中飞人是税务居民吗?

如果你能得到中国的官方文件证明你是中国税务居民就可以...一般不现实.多数情况下,加拿大会认为你是加拿大居民,就全球收入完税...

蓝色枫叶 : 2011-01-30#10
回复: 空中飞人是税务居民吗?

那如果在中国纳税和报税呢?

如果你能得到中国的官方文件证明你是中国税务居民就可以...一般不现实.多数情况下,加拿大会认为你是加拿大居民,就全球收入完税...

Zero! : 2011-01-30#11
回复: 空中飞人是税务居民吗?

那如果在中国纳税和报税呢?

你要取得中国的纳税证明,这里才不回重复征收。

wedwardw : 2011-01-30#12
回复: 空中飞人是税务居民吗?

那如果在中国纳税和报税呢?

在中国完税不代表你是中国的税务居民,所以说你很难拿到中国承认你是税务居民的证明

loumbsoc : 2011-02-19#13
回复: 空中飞人是税务居民吗?

在中国完税不代表你是中国的税务居民,所以说你很难拿到中国承认你是税务居民的证明

本人用事实情况说明,本人是在一家加拿大上市公司的中国分公司工作。Payroll在中国,有加拿大母公司的外派工作的派遣函及合同。

本人从2005年就被认定为税务非居民。由于配偶和孩子在加拿大生活,虽然是税务非居民,仍然需要报税(报税金额为“0“,这里的0指的是加拿大方面的收入)。这样,税务局才能界定家庭年收入(加拿大的配偶须报税来确定他/她的加拿大收入)来确定CCTB(牛奶金)和GST/HST退税。

注:上述情况如果是单身的话,就无需向加拿大报税了。因为你不申请任何福利-如GST/HST退税等。

20905 : 2011-02-19#14
回复: 空中飞人是税务居民吗?

学习

嘉士伯 : 2011-02-23#15
回复: 空中飞人是税务居民吗?

本人用事实情况说明,本人是在一家加拿大上市公司的中国分公司工作。Payroll在中国,有加拿大母公司的外派工作的派遣函及合同。

本人从2005年就被认定为税务非居民。由于配偶和孩子在加拿大生活,虽然是税务非居民,仍然需要报税(报税金额为“0“,这里的0指的是加拿大方面的收入)。这样,税务局才能界定家庭年收入(加拿大的配偶须报税来确定他/她的加拿大收入)来确定CCTB(牛奶金)和GST/HST退税。

注:上述情况如果是单身的话,就无需向加拿大报税了。因为你不申请任何福利-如GST/HST退税等。
不知道如果被外派到没有个人所得税的海湾国家会是怎样的情景, 有同事去了中东, 但不知道他们怎么处理税务的...

lucy9999 : 2011-02-24#16
回复: 空中飞人是税务居民吗?

我今天刚看过一本报税的书,讲过象你这样的空中飞人属于税务居民。
首先,你家属和子女在加拿大居住,说明你也有完税的责任。第二,你如果开了银行信用卡,账户,买了房子,有工卡号码等,证明你与加拿大存在社会联系。另外,你在加拿大境外的完税证明只能抵一部分税,这边还是要报税的。
如果税务局查你,你很可能要被罚款的。
小心啊!

loumbsoc : 2011-02-28#17
回复: 空中飞人是税务居民吗?

我今天刚看过一本报税的书,讲过象你这样的空中飞人属于税务居民。
首先,你家属和子女在加拿大居住,说明你也有完税的责任。第二,你如果开了银行信用卡,账户,买了房子,有工卡号码等,证明你与加拿大存在社会联系。另外,你在加拿大境外的完税证明只能抵一部分税,这边还是要报税的。
如果税务局查你,你很可能要被罚款的。
小心啊!

被CRA书面认定为非税居民:有和配偶的银行联合账户,加拿大房产在配偶的名下,配偶和小孩生活在加拿大,有工卡,没有加拿大的信用卡,车子在加拿大注册在配偶名下,公用事业(电,宽带,手机等)在配偶名下。

蓝色枫叶 : 2011-03-28#18
回复: 空中飞人是税务居民吗?

我今天刚看过一本报税的书,讲过象你这样的空中飞人属于税务居民。
首先,你家属和子女在加拿大居住,说明你也有完税的责任。第二,你如果开了银行信用卡,账户,买了房子,有工卡号码等,证明你与加拿大存在社会联系。另外,你在加拿大境外的完税证明只能抵一部分税,这边还是要报税的。
如果税务局查你,你很可能要被罚款的。
小心啊!

被CRA书面认定为非税居民:有和配偶的银行联合账户,加拿大房产在配偶的名下,配偶和小孩生活在加拿大,有工卡,没有加拿大的信用卡,车子在加拿大注册在配偶名下,公用事业(电,宽带,手机等)在配偶名下。
所以不能完全相信那些报税的书,并不是只要有和加拿大的居住联系就一定是税务意义上的居民

Vancouver landing : 2011-04-05#19
回复: 空中飞人是税务居民吗?

被CRA书面认定为非税居民:有和配偶的银行联合账户,加拿大房产在配偶的名下,配偶和小孩生活在加拿大,有工卡,没有加拿大的信用卡,车子在加拿大注册在配偶名下,公用事业(电,宽带,手机等)在配偶名下。

顶!

季候风 : 2011-04-05#20
回复: 空中飞人是税务居民吗?

被CRA书面认定为非税居民:有和配偶的银行联合账户,加拿大房产在配偶的名下,配偶和小孩生活在加拿大,有工卡,没有加拿大的信用卡,车子在加拿大注册在配偶名下,公用事业(电,宽带,手机等)在配偶名下。
我的配偶与你的情况相同,也被认定为非税居民。
只是有一个疑问:非税居民也要单独报税吗?用非税务居民的表格报税吗?因为没有加拿大收入,所以整个税表从上到下都填0?

Michaelzhangxc : 2011-04-05#21
回复: 空中飞人是税务居民吗?

我与你的情况相同,也被认定为非税居民。
只是有一个疑问:非税居民也要单独报税吗?用那种非税务居民的税表报税吗?因为没有加拿大收入,所以整个税表从上到下都填0?


据我所知,没有加拿大收入应该是不用报税。可以再听听其他朋友的说法。

想知道您是填过表让税务局确认的吗?花了多长时间确认下来的?大概一年在加拿大居住不超多长时间确保这个非税居民身份?

季候风 : 2011-04-05#22
回复: 空中飞人是税务居民吗?

本人从2005年就被认定为税务非居民。由于配偶和孩子在加拿大生活,虽然是税务非居民,仍然需要报税(报税金额为“0“,这里的0指的是加拿大方面的收入)。这样,税务局才能界定家庭年收入(加拿大的配偶须报税来确定他/她的加拿大收入)来确定CCTB(牛奶金)和GST/HST退税。
quote]

配偶是非税,配偶有中国收入,但加拿大收入是0。

请教:
1,我的T1表上,填写配偶的信息时,要填报他的全年收入。我是填写他中国的收入呢,还是只填写他加拿大的收入0?
2,我申请GST/HST的时候,只要打勾就行了。但是税务局怎样知道我的配偶是非税务居民,所以只是我一个人领取?

您的回帖太有借鉴价值了,已经给你加了声望。:wdb17:

季候风 : 2011-04-05#23
回复: 空中飞人是税务居民吗?

据我所知,没有加拿大收入应该是不用报税。可以再听听其他朋友的说法。

想知道您是填过表让税务局确认的吗?花了多长时间确认下来的?大概一年在加拿大居住不超多长时间确保这个非税居民身份?

填写居住状态确认表寄给给税务局,大概半年后得到回信。

蓝色枫叶 : 2011-04-08#24
回复: 空中飞人是税务居民吗?

本人用事实情况说明,本人是在一家加拿大上市公司的中国分公司工作。Payroll在中国,有加拿大母公司的外派工作的派遣函及合同。

本人从2005年就被认定为税务非居民。由于配偶和孩子在加拿大生活,虽然是税务非居民,仍然需要报税(报税金额为“0“,这里的0指的是加拿大方面的收入)。这样,税务局才能界定家庭年收入(加拿大的配偶须报税来确定他/她的加拿大收入)来确定CCTB(牛奶金)和GST/HST退税。

注:上述情况如果是单身的话,就无需向加拿大报税了。因为你不申请任何福利-如GST/HST退税等。

非税务居民无加拿大收入不需要报税,其配偶作为税务居民也可以申请福利和退税,但是申请根据家庭收入确定的福利和退税时需要填报该非税务居民的全球收入。

季候风 : 2011-04-08#25
回复: 空中飞人是税务居民吗?

非税务居民无加拿大收入不需要报税,其配偶作为税务居民也可以申请福利和退税,但是申请根据家庭收入确定的福利和退税时需要填报该非税务居民的全球收入。

非税务居民无加拿大收入不需要报税,其配偶作为税务居民也可以申请福利和退税,这一点是确定的,没有歧义。

现在的分歧是:其配偶申请福利和退税时候,所依据的根据家庭收入中,只需要填报该非税务居民的加拿大收入,而不是全球收入。

loumbsoc : 2011-04-10#26
回复: 空中飞人是税务居民吗?

非税务居民无加拿大收入不需要报税,其配偶作为税务居民也可以申请福利和退税,这一点是确定的,没有歧义。

现在的分歧是:其配偶申请福利和退税时候,所依据的根据家庭收入中,只需要填报该非税务居民的加拿大收入,而不是全球收入。

  • CCTB申请是考虑税务居民的加拿大收入+非税务居民(配偶)的全球收入(这好像是从2009税务年度开始改的),参考附件“cctb9-10e”。
  • GST/HST退税只考虑加拿大收入,税务居民的加拿大收入+非税务居民(配偶)的加拿大收入(为“0”)。
  • 当一方是税务居民在加拿大申请CCTB及GST/HST的福利是,作为非税务居民(配偶)的一方需要报税,报税时加拿大的收入为“0”。
从2010税务年开始,根据Section217,需要填写全球收入表-Schedule A。请注意自己对Section217的适用性。关于非税务居民的报税,具体见附件“5013g-10e”,文件太大,请大家自己去CRA网站搜索。

附件


loumbsoc : 2011-0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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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福利,加拿大儿童税务福利 (Canada Child Tax Benefit,俗称牛奶金),是政府为减轻抚育孩子的费用,给符合资格的中低收入家庭18岁以下子女每月发放的免税金额。

牛奶金的申请人必须和孩子 (18岁以下)住在一起,并负责孩子的抚育,而且申请人必须是本国的税务居民。此外,申请人或配偶必须是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难民或是在申请前的18个月居住在加拿大的临时居民。


申请牛奶金需要填写RC66表格,并附上小孩出生证明。此外,不管有没有收入,夫妻双方每年都需要报税,否则,国税局无法计算家庭净收入,牛奶金的发放就会被延误。另外,牛奶金的发放通常只能从申请递交日往前推最多11个月。

季候风 : 2011-04-13#28
回复: 空中飞人是税务居民吗?

  • CCTB申请是考虑税务居民的加拿大收入+非税务居民(配偶)的全球收入(这好像是从2009税务年度开始改的),参考附件“cctb9-10e”。
  • GST/HST退税只考虑加拿大收入,税务居民的加拿大收入+非税务居民(配偶)的加拿大收入(为“0”)。
  • 当一方是税务居民在加拿大申请CCTB及GST/HST的福利是,作为非税务居民(配偶)的一方需要报税,报税时加拿大的收入为“0”。
从2010税务年开始,根据Section217,需要填写全球收入表-Schedule A。请注意自己对Section217的适用性。关于非税务居民的报税,具体见附件“5013g-10e”,文件太大,请大家自己去CRA网站搜索。

非税务居民报税,可以在网上申报吗?还是只能填写寄过去?联系部门是渥太华的税务国际部吗?

loumbsoc : 2011-04-13#29
回复: 空中飞人是税务居民吗?

非税务居民报税,可以在网上申报吗?还是只能填写寄过去?联系部门是渥太华的税务国际部吗?
1, 非税务居民报税,不可以在网上申报。
2,只能填写寄过去,联系部门是渥太华的税务国际部

季候风 : 2011-04-16#30
回复: 空中飞人是税务居民吗?

GST/HST退税只考虑加拿大收入,税务居民的加拿大收入+非税务居民(配偶)的加拿大收入(为“0”)。

有谁知道MSP减免的福利所依据的家庭收入,也是只考虑税务居民的加拿大收入+非税务居民(配偶)的加拿大收入(为“0”)吗?

loumbsoc : 2011-04-16#31
回复: 空中飞人是税务居民吗?

GST/HST退税只考虑加拿大收入,税务居民的加拿大收入+非税务居民(配偶)的加拿大收入(为“0”)。

有谁知道MSP减免的福利所依据的家庭收入,也是只考虑税务居民的加拿大收入+非税务居民(配偶)的加拿大收入(为“0”)吗?
是的,

季候风 : 2011-04-18#32
回复: 空中飞人是税务居民吗?

再问,要通知MSP配偶是非税务居民吗?

季候风 : 2011-04-21#33
回复: 空中飞人是税务居民吗?

打电话,不在乎你是不是非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