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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Teaching Assistant 算不算是job?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44773/

francus : 2006-02-14#1
:wdb2: 本人一直都有一个疑问,我现在在加拿大读master,给教授做research assistant, 不知道这个算不算是job,如果是的话,算是part-time 还是什么,时间又怎么计算呢?

有哪位大侠知道此事,请不吝赐教,谢谢!!!

francus : 2006-02-14#2
在移民局给出的:National Occupation Classification list 里面: 4122 Post-Secondary Teaching and Research Assistants 是期中的一项,问题它给出的这个是指全职的吗? 还是边读研究生边做TA/RA也算在内呢。请各位大侠指点啊

francus : 2006-02-14#3
刚刚找到答案,自己的问题自己回答,请大家看看对不对。
TA/RA算不算工作经验?
如果TA/RA不是你学习和学位(program)的必要部分,比如你不需要作TA同样可以拿到学位, 或者你的学位并不要求thesis/essay但是你仍然做RA,那么可以算。注意这必须是有收入的 (paid work),volunteer 不行。你应该让你的系里并且/或者导师出具证明说明你每周工作的时间,和总的工作的期 间,工作的职责和你的收入。时间按以下part-time算。注意新法以后TA/RA在NOC上,无论 你申请什么职业这些经验都是有效的,不像旧法要以TA/RA为职业才行。时间上见下一条。

Partime 算不算工作经验?
如果在NOC上,有收入,并不是你教育的一部分,可以算。
full-time的规定是37.5小时一周 ,52周一年。part-time可以以此折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