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 - 是否可以撤BJ重递HK
我也面临同样的困惑.
我是01年10月, BJ, 04年2月在香港通过魁省面试. 我的BJ CASE网上04年12月显示6(背调), BJ使馆回EMIAL说6-12月背景调查之后才会给体检表. 我已经等得没脾气了, 也想撤北京(联邦)CASE, 然后重新递交香港联邦(含面试通过信), 不知这样好不好? 我现在就想再准备一套资料直接递HK, 但中介说必须先撤掉北京CASE后才能递交香港, 不知是否可以先递交HK, 等收到FILE NO后再撤北京CASE行不行? 要撤掉北京CASE也很慢,04年3月我也试过, 但当时北京使馆建议我不要撤, 不知现在这样撤BJ交HK有否负面影响(因正背景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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