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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永久居住权费问题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5059/

louishoo : 2005-01-31#1
我是2001年9月北京递交的申请,现被要求交永久居住权费。大使馆的信上要求我查阅如下网址http://www.beijing.gc.ca/beijing/ch/navmain/visa/fee/index.htm,我看到有这个通知

**请注意:自2004年11月22日起,各类申请费数额都将适当上调。如果你的申请是在2004年11月19日之前或当天寄发的,仍按照原标准收费;如果你的申请是在11月22日当天或之后寄发的,将按照新标准收费。**

请问我应该按照新的标准还是老的标准交费?

谢谢

hellokitty : 2005-01-31#2
按照新的。

welcome : 2005-02-01#3
2004年11月19日是指交款的日期,我算了一下,新旧标准正好是加币对比人民币升值部分加原来的。

mfcguy : 2005-02-01#4
楼主,那段文字的application不是指你的移民申请,而是你的缴费申请。

louishoo : 2005-02-01#5
我不确定的就是这个application。谢谢大家了。

kitty : 2005-02-01#6
新的,偶和你一样,也错过了交费的最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