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偶千万不能守死原则,应该相信跟谁过都不过是一辈子。要嫁人,是一定要相信爱情的”这两句话是完全矛盾的。我的原则就是应该有爱,如果和谁过都不过是一辈子,那我真是白活了这一辈子。
剩下的人总有各种各样的原因,譬如我,来自小地方,上大学,考研,找工作,飘在北京都是一个人在奋斗,年纪小的时候不以为意,总以为有一天可以碰到自己喜欢的人。可是生活圈子狭小,大城市人情淡漠,和同事同学来往日趋于礼貌,当发现真的很难遇到了,已经过去了这些年。我不知道在北京有多少像我这样的人,现在几乎每天朝九晚五,其余宅在家里。这个社会使我自己感觉灰头土脸,我所言的歧视是当有人听说你单身,他们的眼神流露的是惊诧,怜悯,怀疑......,他们认为你是没人要的,有毛病的,有缺陷的......
我并非歧视离异,只是离异的人心境已经不同了,我的一个女同事正打离婚官司,她说自己就像死过去一次,再也不相信所谓感情,昔日的恩爱到离婚的法庭都是对财产龌龊的争夺和对对方恶毒的攻击。在中国,离婚终究是无法调和的矛盾产生的。也许我说的过于绝对了,只是身边不少例子给我的感觉如此。
我是马上快到30岁的时候开始学法语准备魁省移民的,因为看不到婚姻的希望,也不希望遭受平白的歧视,即使到了加国我依然单身,但是只要能让我感觉自由快乐便也足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