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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移民报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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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wn0065 : 2004-08-19#1
≮新移民?蠖???铨≯
加拿大的税务法比较复杂,是世界上税务负担最重的国家之一,很多新移民到加拿大后,对加拿大的税收细则并不了解,在经济上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麻烦境地。以下简要介绍一下加拿大的税务。

个人税务
  申报个人收入
  个人税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报税表必须在税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呈交税务局。迟交税表的罚款为未交税款之5%。迟交税表每满一个月,罚款再加1%,直至最高的17%为止。应课税收入包括工资、利息、净租金收入、个人公司净收入和合资无限公司净收入等。而资产性质收益如出售股票或出租物业净收益,则只有75%为应课税收入。任何海外收入也包括在应课税收入之内

  BC省基本个人税率:
  应课税收入   税率
  $0-$29590   26、18%
  $29591-$59180 40、04%-41、28%
  $59181或以上  50、55%-53、89%
  (注:税率已包括联邦税、省政府税或两政府的个人附加税。)
  加拿大夫妇是分开报税的。基本个人免税额为$6456。如配偶完全没有收入,则配偶的个人免税额为$5380。
  由于夫妇分开报税,而不同水平收入会直接影响税率,税务局有紧密税法减少纳税人将应课税收入分配给家庭成员而减低税务负担的现象。

一、收入税
  凡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或在加拿大工作,经商的人士,都必须向加拿大联邦政府和所在省份交纳所得税。所得税包括申报者一年以来各种收入,如薪水,证券买卖,银行利息,贷款,养老金,救济金等。根据联邦政府和省政府每年颁发的报税表,每年的税率不等,各省份也不等。

  二、居民税收
  1、 向加拿大税务局交付全球性所有收入的税收,但与加拿大有税务条约的国家,不会双重征税;
  2、 源自不同地区及不同类型的收入,都属征收加拿大收入税的范围,综合起来一起来计算收入税;
  3、收入税的边际税率高达54%,加拿大税制采取"良心报税"的制度,当纳税人填报税表时,须宣誓证明所填税表每一项都是正确而完备的,包括了纳税人一年中的各种收入。
  根据加拿大的税法,逃税的最高惩罚为税款的两倍,另加利息和罚款,这对一个家庭来说将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而且可以判处高达5年的监禁。

  三、纳税人的范围
  1、加拿大居民(一般指整年中在加拿大住满或超过183天);
  2、本人在加拿大一年中未住满183天,但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加拿大定居;
  3、在加拿大经商或就业;
  4、欲申请加拿大或省政府某些退税项目或津贴;
  5、在加拿大出售过不动产(如股票、债券、房产等)或从应纳税财额中得到收益。

四、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额=(全年的总收入-不用纳税的金额)×纳税率
  1、全年的总收入是指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所有收入和总和,包括就业收入、企业收入、税金收入、投资收入、各类津贴等。

  2、不用纳税的金额最常见的包括:
  (1)抚养费;
  (2)搬家费(从国外迁至加拿大的费用不能从总收入中扣除,担在加拿大境内的搬行费可以扣除);
  (3)工会费;
  (4)职业团体的会费;
  (5)与就业某些有关的费用;
  (6)退休储蓄金;
  (7)学及书本费等;
  (8)托儿费;
  (9)若干捐款等。

  3、减免税除的不扣税项目外,下列情况之一也可以减去一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1)由于年龄的关系;
  (2)单身居住或一个人养育的一个或几个小孩;
  (3)已婚者;
  (4)有小孩要负担;
  (5)有其他人要负担;
  (6)伤残人员;
  (7)某些医疗费及药费。
  在某些条件下,纳税人还可以申请其他方面的减免税。

  4、预先交纳的税收对大部分被雇佣者来说,全年总收入中有相当一部分已预先在薪水中被扣除,作为所得税交给政府的有关部门。税率按去年的应税率或自己申报整年的情况定。
  此外,有些种类的收入如利息收入,租借收入或独立劳动者的收入等,无法从工资中扣除,一般采用预缴税金的方法,即纳税人根据上一年度的纳税额来预算本年度的纳税额。在每年的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分四次预缴给政府。

五、缴纳税收
  1、申报收入:
  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最后期限前即4月30日前将上一年个人收入的情况申报给政府。倘若到时没有申报,而你又必须向政府补税的话,除了要付利息外,还要罚款。

  2、缴纳税收:
  税收部受到收入申报后,经八周左右会寄给纳税人一张纳税通知,告诉你这一年中应缴纳多少税收。根据纳税人平时已在工资中扣除的税收额,补交剩余的金额,若平时交的过多,税收部分会将多余的部分退还给你。
  如果发现纳税通知单上的计算有错误,纳税人可与税收部的顾客服务处联系,要求他们重新审核,如得不到满意的答复,可以在通知单寄出的90天内进行申诉,超过这一期限,除非特殊情况才会予以办理。

  六、其他税收
  在各省除收入税外,一般还包括购物税、房产税等。其中货物税包含联邦税(GST)和各省政府税(PST),这些税务加在货物或服务价格之上。GST的全国征收范围是一致的,GST是加拿大联邦政府对在境内销售的商品和服务征收的税收,除少数的产品和服务的税率为零外,一般采用的税率为7%,GST应在发票上注明。各省的PST征收的范围不同,PST是省政府对销售的货物(有时包括服务)征收的税款。各省的PST税率略有差别。

  七、新移民税务策略
  1、根据加拿大税法,一旦你成为加拿大居民,所有资产的增值(无论在世界各地)都要交付加拿大的资本增值税。
  为帮助确定日后加拿大税务的基础,在移民前应将个人及家庭所有的资产,包括物业,股票,珠宝即收藏品等,清楚在列在一张资产表上,再写明每项估值,估值最好由专业人士提供。   2、根据加拿大税务一个人总收入计算的原则。在税务策略中将资产由不同的家庭成员持有,可以避免个别成员总收入偏高而缴纳较高税收。重新分配资产应该在移民前进行,因为加拿大税法严格防止永久居民重新分配资产来减税,所以在对估值的同时,亦要估计各面资产的升值能力及提供收入的能力,已决定是否需要在移民前将资产分配到不同的家庭成员的名下。

  资产较多的新移民可以考虑成立在加拿大境外的海外移民信托基金。根据税法规定,新移民在加拿大住满60个月前的所有信托基金收益,都不用缴纳任何加拿大的收入税。

  八、投资收入的税务优惠
  1、移民后应利用加拿大不同的税务优惠去减轻投资收入的税收。有关投资的收入可以分为三大类:
  (1) 利息收入
  利息泛指银行存款,政府债券及对第二者货款的利息等。在税法上利息没有任何的特别优惠,等同了工资等其它收入。
  (2)股息收入
  股息收入是指由投资某家公司的普通股票所派发的股息。每年股息收入在当年可以得到股息税务优惠。与其他投资收入相比,股息收入可算是缴纳税收最少的一项。
  (3)资本增值收入
  资产增值收入泛指所有出售的投资,如股票,物业等所赚取的利润收入。计算增值可以简单的利用出售投资时净收入与投资成本的差税法上的基础。资本增值在税法上有很多不同的限制和优惠。现在最重要的减免为25%的资本增值不用纳税。此外,出售自住主要居所赚取的利润,还可以申请完全免税。

  2、孩子在减税上的优势
  (1)产业转赠的减税优势
  加拿大税法中规定,应纳税的居民如将产业转给丈夫,妻子或18岁以下的孩子,在此产业上所产生的收入,必须算做产业转出人的收入。但是产业收入则不必算作产业转出人的收入,可算做产业转入人的收入。
  (2)家庭津贴或儿童福利金的处理
  家庭津贴或儿童福利金是政府发给所有小孩家庭的一种补助,如果将此补助金存放到特别为孩子所开的账户,则其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就不必回归到父母名下,而可算做孩子的收入。小孩的收入通不高,不会产生须纳税的问题。按此法存放,到小孩18岁时,利息收入可达到上万元。

在加拿大如何缴交个人所得税

  加拿大的税制,以自我评估原则为基础。纳税人将个人的收入及支出列在报税表上,并计算出该付的税款,交给税务局审核。

  当你填交报税表时,你可能已缴全部或部分应付的税款。因为你的雇主在发薪时已经扣除一部分交给税务局。加拿大退休计划供款及失业保险费也从薪酬中扣除。你的雇主会提供一张员工报税单给你,列明已扣去的数目、有些收入没有预先扣税,例如自雇者的收入、投资收入等。这样,你可能要分期缴税,每三个月一期。

  每年填交报税表及缴付上一年度所欠税款的日期为四月三十日。

    报税表
  第一年报税的人士,可往税务局或邮局索取"联邦及省税务指南和表格",填妥后交回。下一年度,税务局就会把表格寄给你。

  所有从雇主、银行、政府或其他机构收到的报税单及收据,都应附在报税表上,一同呈交。

  报税一般用表格"TIGENERAL",表格上面有几个大项目要分别填报。
  1、个人资料填报姓名、地址、工卡号码、抵加日期、配偶资料等;
  2、申请退还货品及服务税的资格,是根据家庭收入及子女数目而定;
  3、总收入的计算;
  4、应课税收入的计算。
  5、不能退还的免税额的计算
  6、应付税款的计算
应付的税额包括联邦税、联邦附加税及省税。
  联邦税是以第4项的应课税收入来计算;联邦附加税是联邦税的3%。如果你要缴付的联邦税超过$12500,超过$12500的税款药付5%的联邦附加税。
  BC省税是你要缴付的联邦税的52、5%。省税超过$5300的,那超出的税款要交30%的附加税,超过$9000的省税款额则要再多交20%的附加税。
  将联邦税、联邦附加税及省税加起来,就是你该年度应付的税款。
  填妥的表格,连同应付的税款(支票),可放进附在"联邦及省税务指南"内的信封,寄往税务局。

如何利用加拿大的税务优惠政策

  加拿大投资收入可以分为三大类:
  (1)利息收入
  利息泛指银行存款,政府债券及对第二者货款的利息等。在税法上利息没有任何的特别优惠,等同了工资等其它收入。
  (2)股息收入
  股息收入是指由投资某家公司的普通股票所派发的股息。每年股息收入在当年可以得到股息税务优惠。与其他投资收入相比,股息收入可算是缴纳税收最少的一项。
  (3)资本增值收入
  资产增值收入泛指所有出售的投资,如股票,物业等所赚取的利润收入。计算增值可以简单的利用出售投资时净收入与投资成本的差税法上的基础。资本增值在税法上有很多不同的限制和优惠,现在最重要的减免为25%的资本增值不用纳税。此外,出售自住主要居所中赚取得利润,还可以申请完全免税。
  同时,还可以利用孩子在减税上的优势:
  (1)产业转赠的减税优势
  加拿大税法中规定,应纳税的居民如将产业转给丈夫、妻子或18岁以下的孩子,在此产业上所产生的收入,必须算做产业转出人的收入。但是,产业收入则不必算作产业转出人的收入,可算做产业转入人的收入。利用此项,可以达到减轻税款的目的。
  (2)家庭津贴或儿童福利金的处理
  家庭津贴或儿童福利金是政府发给所有小孩家庭的一种补助,如果将此补助金存放到特别为孩子所开的账户,则其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就不必回归到父母名下,而可算做孩子的收入。小孩的收入通常不高,不会产生须纳税的问题。按此法存放,到小孩18岁时,利息收入可达到上万元..

税务问题

  Q.你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吗?
  A.在税务上而言,当你与加拿大建立起足够的居住关系,你就成为加拿大的税务居民。

  Q.何谓居住关系?
  A.居住关系包括:在加拿大拥有住所、配偶及受抚养亲属移居加拿大和你住一起、以及在加拿大有个人财产(如车子、家具等)。其他关系如:与加拿大社会保持联系、有加拿大驾照、在加拿大有银行帐户或信用卡、以及在加拿大某一省或领地有健康保险等。

  Q.加拿大的租税制度有何特别之处?
  A.在加拿大,雇主支付的工资和其他薪酬采取"就源扣缴",企业所得及财产所得通常采用分期预缴税款。加拿大的租税制度特别之处在于,纳税义务人有权利及责任确认自己每一年的所得税资格,并确定自己已经依据税法支付了正确的税额。在所得税申报时,纳税义务人应详列个人所得、减除额、扣抵额、并计算他的应纳税额。

  Q.我一定要有社会保险号码吗?
  A.社会保险号码是唯一的,加国政府用它来识别你的所得税申报情形,同时为你的加拿大退休计划或魁北克退休计划更新你的所得记录。当你退休时,你能领到多少退休金要根据你的所得记录,同时用你的社会保险号码来识别。

  Q.如何申领儿童福利金?
  A.当你有18岁以下之子女,你可能符合每个月领取儿童福利金的资格。加拿大依据以下几点来决定发放金额:子女人数、子女年龄、你的家庭净所得、你所居住的省份。你和你的配偶都必须申报所得税,如此税务局才能计算你所能领取的儿童福利金。除此之外,你及你的配偶必需填妥CTB9儿童福利金所得表,申报你在成为加国居民前的全世界所得,以及这之前2年的世界所得,以此来计算你可以领的儿童福利金。因此为便于福利金的领取,你必须填妥申请表。

  Q.我一定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吗?
  A.若有以下二种情形你一定要申报:
  当计算有应纳税额的时候;
  当计算有应退税额的时候;

  Q.假如没有所得或无应纳税额,我是否要申报加国个人所得税?
  A.你可能符合申请货品服务税之退款、儿童福利金补助、或各省(领地)税款补助资格,因此你一定要申报所得税才能申请这些补助。假如你居住在魁北克,你可能需要另外申报魁北克省所得税。

  Q.我要适用哪一个地方的税率及抵扣额?
  A.加国除个人联邦及联邦附加税外,各省的税率及所得税抵扣额都不同,你必须依据你当年12月31日所居住的省(或领地)的适用规定来申报。

  Q.个人所得税申请何时到期?
  A.2000年的个人所得税申请到期日为2001年4月30日。若是自雇人员,则2001年6月15日前要申报,除此之外,若你是个人企业主的配偶,你2000年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也是在2001年6月15日以前要申报完毕。但若你有应纳税额,你必须于2001年4月30日以前将税款先缴清。

  Q.我的申报及缴税都过期了,会有那些处罚?
  A.你会被罚滞报金及利息。

  Q.新移民第一年申报所得税要注意些什么?
  A.列明你移入加国前后的全世界所得,若你的配偶不申报加国所得税,也要将他(或她)的所得详细列清楚;
  身份要注明清楚;
  移入加国之日期要写清楚;
  若社会保险号码在4月30日未申请下来,请先报税,否则仍会被罚滞报金及利息,只要在报税资料里附注说明即可;
  填妥所得税申报书的第二步骤,税务局会据以计算你是否可以有货品服务税退款。请提供你的全世界净所得,而非加国之课税所得;
  在作为非税务居民的期间,就你所获得的加国来源所得报税(如:加国薪资或企业所得、因出售加国财产而产生之应税资本利得、加国来源之应税等)。非税务居民已就源扣缴的利息所得不用再并入申报所得税;
  非税务居民已被就源扣缴之所得税可能在原居住地可以抵税,请注意;
  在税务居民期间,需将你全世界的所得申报加国所得税。若你是难民,由教会等慈善机构收到的救助金不用列为收入。但若你为教会工作而得的薪资,则要列为你的应税所得;
  你在原先居住地若有财产,请用移入加国当时的公平市价计算该财产之取得成本,作为日后该财产出售时之资本利得计算基础(视同取得);
  你在其他国家的注册养老金计划及注册退休金储蓄计划的供款,不可以在加国的所得中列减。但在成为加国之税务居民前,若你有加国之勤劳及企业所得,你可以在规定的限额内列减你的加国之注册养老金计划及注册退休金储蓄计划的供款;
  你在加国内因创业或换工作而发生之搬家费用,或重新注册为全职之学生,则搬家费用可以列减;
  当你支付膳养费给前任配偶时,即使你的前任配偶不住在加拿大,你可以由所得中列减此膳养费。若支付给加国之非税务居民,记得要扣缴,除非系与加国有租税条约的国家有相关免税的条款例外;
  某些国外所得可能因该国与加国有租税条约而可在加国免税,此部份可在申报书第256行列减;
  加国新移民之所得税扣抵额要分摊入非税务居民期间所得税扣抵部份,及税务居民期间所得税扣抵部份,其合计数不得大于全年度加国税务居民所得税扣抵额;
  作为非税务居民期间,所得税扣抵部份可包含:加拿大或魁北克退休计划供款额、失业保险费、失能金、学费、慈善捐赠、文化、社会、政府赠与。若你申报非税务居民期间之所得已达你全球所得的90%以上,有些扣抵额你可以不用依比例计算;(无所得仍符合90%以上之规定。)
  作为税务居民期间,所得税扣抵部份可包含:加拿大或魁北克退休计划供款额、失业保险费、退休金收入、学费、教育费、医疗费用、慈善捐赠、文化、社会、政府赠与。另外依你是加国税务居民的天数比例扣抵以下之扣抵额:基本个人扣抵额、年龄扣抵额、配偶扣抵额、相当配偶扣抵额、子女扣抵额、失能金额、受抚养亲属之失能移民转额、子女或孙子女学费或教育费移转额、配偶未扣抵部份之移转额;
  国外所得税款之扣抵,利息、股利等财产所得(不动产除外),扣抵额不得大于其15%,超过的部份可以列入第232行减除。其他所得可扣抵之税不得超过因加计该国外所得依加国税率计算增加之应纳税额。另外,企业所得税未能扣抵之税款可前转(过去)三年,后抵(未来)七年。

apple3800 : 2004-08-19#2
登陆第一年要不要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