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家园论坛

大家帮帮我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57068/

chad : 2006-05-08#1
我2003年10月短登温哥华,然后就回国了,今年暑假想过去看看,如果觉得能够适应,准备长登住满两年,把身份保住,但是最近遇到一些哥们,说我的身份已经丧失了。 我记得移民法的规定是“ 一个连续的五年内呆满2年“, 那我如果今年10月份之前登陆加拿大,然后连续住满两年,就可以保住身份, 难道我的理解不正确吗? 希望各位帮我解答。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困扰我,我第一次登陆的时候,虽然填了goods to follow, 但是过了三年,我也不知道我把那个表弄到哪里去了,并且我最近刚买了数码相机和手提电脑, 那么, 到时候检查我的行李,会不会给我没收了阿? 而且我还买了那么多衣服,日用品之类的,该怎么办? 难道都要重新去交税?

jiujiu : 2006-05-11#2
帮你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