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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居伴侣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57643/

110526004 : 2006-05-13#1
最近在办加拿大移民,因为那里承认同性婚姻。填表的时候碰到一个问题,里面有3个问题:
  1、婚姻状况: 未婚、已婚、离婚、同居伙伴
  2、你是否曾经有过婚姻或合法同居关系:有、没有
  3、如果没有同居伙伴,申请人要签名
  
  我有个疑问,这里说的合法同居关系,是合中国的法律还是加拿大的法律?譬如我和我gf的情况,在国内就不合法呀:(
  我想请教版里的兄弟姐妹们,特别是已经定居国外或者和我一样正在移民的朋友们,怎么理解才是正确的?还有,如果我选了没有同居伙伴和没有合法同居关系的话,并且签名了,以后我出去了,再想把我gf申请出去,是不是有影响,因为我这里的资料已经申明了没有同居伙伴啊,会不会让移民部认为我撒谎啊?好为难啊!!!!

110526004 : 2006-05-13#2
下面是网上的一些朋友给我的建议,我才知道到这里发贴咨询的.我就粘贴在下面了。

[SIZE=-1]作者:飘不散的梦 回复日期:2006-5-10 21:00:15[/SIZE]    谢谢 one_heart和有的没的。
  我开始也打算一起办的,可是因为我们能提供的同居的资料太少了,我担心不足够让移民官相信我们的同居关系,搞了个拒签,反而麻烦。为了稳妥起见,我还是决定,我先一个人申请出去,但是我的申请材料里申明我有同居伴侣,等我在外面稳定了,再邀请她来短期旅游,顺便在加拿大注册结婚,这样有了这个结婚证书,我再把正式把她以家庭团聚类的形式申请出来。你们觉得这样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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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黑白木刻 回复日期:2006-5-10 21:53:57
[/SIZE]    又有出去的多好啊,站在红旗下羡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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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地小猫 回复日期:2006-5-10 23:41:35
[/SIZE]    我总觉得一个人移民,就好像一个孩子抛弃自己的母亲一样!古人说子不嫌母丑,母亲再怎么样对自己也是自己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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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隔天河 回复日期:2006-5-10 23:53:59
[/SIZE]    你可能要尽快申请,据说加拿大的新政府要废除同性婚姻的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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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隔天河 回复日期:2006-5-10 23:59:38
[/SIZE]    还有。我理解的同居关系。就是你给他们提供证明你们共同生活的资料。我想最有力的资料比如,共同名字的房产证明银行账户什么的。还有就是生活上的点点滴滴的纪录。甚至可以写个翔实的说明,也不为过。家庭生活照,旅行日记等等。反正就是能证明你们一起生活的东西就好了。以上只是推断。如果申请,还是一起申请吧。万一法律改了,另一个还要自己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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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风眷叶 回复日期:2006-5-11 0:02:03
[/SIZE]    不可能的,加拿大的最高法院都裁定同性婚姻合法的,楼主可以发帖子到这里问问 http://forum.iask.ca/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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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的没的 回复日期:2006-5-11 00:25:08
[/SIZE]    如果你申请表上填的有同居伴侣,但拿不出证据,还是有可能因材料不足而被拒签的,所以跟你们同时申请的效果是一样的.如果因为这个原因才一个人申请,不如就不填有同居伴侣了.以后等你去了加拿大,让加拿大的公民帮你邀请她过去短期旅游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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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丛从 回复日期:2006-5-11 13:08:54
[/SIZE]    有意的同志们可以开始攒账单了,账单就可以了吧,两个人能容易些,还是就同步,各地的政策都好很不同啊,Good luck pp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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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隔天河 回复日期:2006-5-11 13:43:21
[/SIZE]    关于新政府要修改法律的事(可能是2007年),不是我一个人说的。最近传出来的,楼主问问别的朋友吧。

110526004 : 2006-05-13#3
[SIZE=-1]作者:飘不散的梦 回复日期:2006-5-12 12:57:56[/SIZE]    我现在的苦恼是,我在读博,申请的一个人的宿舍,所以她可以和我一起住的。这个是同居,可怎么去证明呢?没有共同交水电费的证明啊:(至于旅行日记,呵呵,不瞒各位,我们还没一起出去旅行过呢。我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有一对拉拉朋友,自己有房子,就找她们开个租房协议,再想办法让水电费帐单打我们的名字了,明天赶紧去咨询一下,是否可以?资料下个星期就寄出去,这些帐单资料就慢慢积累吧,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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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飘不散的梦 回复日期:2006-5-12 13:02:37
[/SIZE]    还有,觉得2个人一起申请固然好,可是都是在中国交申请,恐怕难度大,还是一个出去了,有了加拿大居民的身份,再申请另一个会容易一些,毕竟一个是有身份的了。
  退一步说,即使同性婚姻法律废除了,我在外面稳定了,再担保她过来,就如同小扁和小胖她们那样,也不错啊,至少2个人可以一起生活,没有国内那么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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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飘不散的梦 回复日期:2006-5-12 18:10:52
[/SIZE]    想了一个关于共同帐单的办法,大家帮忙看看是否可以?
  我拿到了租房协议后,请我名义上的房东用我和gf的银行卡分别去交水、电费,这样就有了水电费的帐单,上面同时显示我们的银行卡号,但是帐单名字是显示户主的,没有我和gf的名字,我再去银行让他们打印这些交费情况的清单,这样最后的清单上就是我和gf的名字了。最后再写一封信,向移民官解释一下帐单名字的情况。
  
  各位朋友,看了多多给点意见和建议,我实在是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了。
  
  另外:如果加拿大真的要废除同性婚姻的法律,我想也不是那么快吧?毕竟现在执政的保守党还没有在议会获得绝对优势吧,好像联合政府吧?这样,如果真要废除刚刚通过的法律,恐怕没那么快吧?而且,我只要在新法颁布实施前递交的申请,我的情况应该还是适用旧法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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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沽酒看灯话二三事 回复日期:2006-5-12 18:40:01
[/SIZE]    
  别气馁,总会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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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山含笑yy 回复日期:2006-5-12 18:46:29
[/SIZE]    http://218.77.130.16/new/TechForum/...38910&Key=367371791&idItem=339&idArticle=1979
  楼主可以看看这个帖子。可能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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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mskiej314 回复日期:2006-5-12 18:52:56
[/SIZE]    18 [图] 美国时代周刊封面上的中国变迁,168字节> 青果变身 03-28 15:17 35/9194 我最爱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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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nar1890 回复日期:2006-5-12 22:15:04
[/SIZE]    同居12个月以上,叫房东出证明,
  有一个共同的账户,开一个,没事多用用
  还有两个人同时出席一些聚会的照片什么的。
  证人若干。
  还有听说移民官会问很隐私的问题。
  具体每个国家不同,找律师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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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飘不散的梦 回复日期:2006-5-12 23:04:20
[/SIZE]    请问楼上的朋友,共同帐户怎么才能开到呢?就凭我们两个人的身份证银行就肯给我们开共同帐户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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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nar1890 回复日期:2006-5-13 9:51:12
[/SIZE]    国内我不清楚,要是你们都在国外的话可以阿。国内你也可以去问问。
  
  对了,还有就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就是说什么房子阿,车子什么的,买的时候最好有两个人的名字。
  
  能结婚的话,赶紧在国外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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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nar1890 回复日期:2006-5-13 9:56:31
[/SIZE]    作者:飘不散的梦 提交日期:2006-5-8 21:42:00
  
  ??最近在办加拿大移民,因为那里承认同性婚姻。填表的时候碰到一个问题,里面有3个问题:
    1、婚姻状况: 未婚、已婚、离婚、同居伙伴
    2、你是否曾经有过婚姻或合法同居关系:有、没有
    3、如果没有同居伙伴,申请人要签名
    
    我有个疑问,这里说的合法同居关系,是合中国的法律还是加拿大的法律?譬如我和我gf的情况,在国内就不合法呀:(
    我想请教版里的兄弟姐妹们,特别是已经定居国外或者和我一样正在移民的朋友们,怎么理解才是正确的?还有,如果我选了没有同居伙伴和没有合法同居关系的话,并且签名了,以后我出去了,再想把我gf申请出去,是不是有影响,因为我这里的资料已经申明了没有同居伙伴啊,会不会让移民部认为我撒谎啊?好为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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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加拿大承认不承认事实婚姻,就是说,两个人同居12个月以上就是事实婚姻,和对待登记注册结婚的情况一样。
  合法同居关系当然是按照加拿大的法律。
  你可以写信说明你的情况,就是说你们在一起,但是由于社会和家庭压力不能住在一起。但是你们的确是伴侣。
  如果有你们之间的信件阿,照片啊什么的,随信附送给移民官看。
  多给移民官打电话,和他/她多聊聊,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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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uderstand 回复日期:2006-5-13 09:56:37
[/SIZE]    hahah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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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askycolor 回复日期:2006-5-13 11:10:09
[/SIZE]    我们也是到加拿大,2003年的FN,目前在等待中,当时递材料的时候,我是能提供的证据都提供了,照片、机票,两个人分别写了个人陈述,呵呵,像申请学校一样。本要请朋友做证人的,文章我都写好了,等她签字,但对方临阵脱逃,估计是怕被牵扯。呵呵,没办法,不求别人,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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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herbrooke 回复日期:2006-5-13 13:03:08
[/SIZE]    楼上的jnar1980, 汗死。 多给移民官打电话?你有电话号码?你以为移民官你召之即来,呼之既去阿。 他们都是看个案例的吃饭的人,早就麻木了,不会感情用事的。 责任也不许他们这样。依法律办事就行了。
  
  楼主: 面谈的时候 面试官可能会问很多很隐私的问题。但又是很正常的日常情景。比如说对方喜欢吃什么水果之类的。分别提问 然后核对答案。他们对待同志婚姻就和一般婚姻一样的。 你想想正常婚姻会问什么,那么也就大差不差了。

风眷叶 : 2006-05-14#4
家园这里的这样的帖子难回答吗?

bebejeans : 2006-05-14#5
这里的同居是按照加拿大法律来的,而且承认同居关系要在律师面前填申明书的,所以不适合中国的法律.国内的只有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