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手里的材料清晰且简单:每人分别的护照和移民纸、B4A表一份、财产证明一份、打印好的加国居住地址电话一份。后三样材料是全家(其实就是我和老婆俩人)share的。我简单解释下B4A表。严格按CBSA的说法:随身物品personal effect和后续行李goods to follow分别要打印尽量填写好的B4表格。而遇到条目不够写的,要分别根据需要再续B4A表格。实际情况是,随身物品的表格没人看,因为在飞机上有填写了另外一张简明扼要得多的随身物品申报表declaration card。因此,只要在declaration card上没有违禁物,没人关心随身带了什么。而后续行李表倒是比较重要,这上面声明了的行李在一年内运抵加国都不用缴进口税。我把家里的从电脑、iPAD到电饭煲等一堆东西写了上去,还声称自己有多少衣物,总之宁滥勿缺。这样下来,一张B4表格明显不够了,于是我干脆连B4表格都不要了,直接拿B4A表格列了一张单子,前面注明这是goods to follow。事实证明这样做是正确的。
Interview的开头第一句就把我问得surprising。人家问:“why you come to Canada?”我一个新移民家庭来加拿大难道是相亲么?呵呵。后来我明白了,原来是我上家园网太多了,动不动就说“VO”,结果我把VO、移民签证发放者、入境官员三者都混为一谈。在我脑子里默认面前这个穿着制服的西女是个“VO”。其实不然。人家是入境处的官员。什么留学生啊,移民啊,都要经过这里。所以遇到我自然要问一下我是的目的。之后,又被问及一些非常简单的问题,大概就是有无犯罪记录,有无拒签记录,我俩是否都是第一次结婚,目前有无孩子之类。我们准备的材料全部交上去,拿回来的有:每人被划掉了签证且加盖了入境印章的护照、圆珠笔(没错,是圆珠笔!)写上了加国居住地的移民纸副本(无相片的那张)、盖章了的goods to follow表格。财产证明人家没看,仅仅问了我们带了多少现金。
最后说说我去最多的地方:斯坦利公园。我是一个天生喜欢大海的人,几乎是一看到沙滩和海洋生物就走不动道的,就像有些女生看到漂亮衣服一样。在温哥华时间有限,除了那几个著名的mall以外,我把时间都花在了斯坦利公园。但即便这样,很多地方也没去,只是游览了水族馆、English Bay、The Second Beach、The Third Beach,还有覆盖整个公园无处不在的森林。
冬季真的不是沙滩活动的季节,阴雨连绵的海边比起想象中的阳光沙滩差了很远。原本夏季在沙滩上晒太阳的计划被使馆拖垮了,只能是冬季在海边走走。我先后去了English Bay、the Second Beach、the Third Beach,在海边玩了玩沙子,用指尖感触一下冰冷的海浪。偶尔阳光也会出现一下,这时候碧蓝的海水、远处的大船和西温的山坡以及建筑就形成了完美的海景。其中一次我们甚至看到了西温山坡边上有一道巨大的彩虹。这在温哥华的冬天应该不常见。
从third beach到斯坦利公园的出口有一条林间小路叫做Tatlow,全程1.4km。走这条路的最初原因是为了从the Third beach尽快赶往市区,但是走路的过程证明这完全是对树林近距离的体验。沿途我看到了或许七、八个人才能环抱的大树,看到了由笔直的密林组成的若隐若现的幽径,看到了一片针叶绿色树林中一丛火红的树木,看到了已经枯萎的巨大树桩被翠绿的青苔完全覆盖,看到了林间安静而深邃的池塘,看到了长得极像灵芝的书本大的蘑菇。而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有一点,那就是全程我们只遇到2、3个路人。人少真是一大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