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不会有什么陷阱。
要留意的是15个月后不要忘了开始付钱,不然会有高额的利息产生。
另外,商家的优惠通常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在这样的付款方式下,商家一般会拿成功的销售债权(应收款)去跟银行质押贷款,对商家来讲要支付银行一些利息的。这个利息也成为销售成本做在卖给客户的售价中了。
换句话说,你如果不用这种付款方式的话,可以跟商家要到较好的销售折扣。
在北美许多客户购买耐用消费品时由于没有现金存款,通常喜欢商家给账期, 然后每月分期支付,达到提前消费(享用)的目的。
华人的消费习惯一般是有了钱才去买贵重的东西。所以选择这样付款方式的华人会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