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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回馈贴:同性+加拿大婚姻+巴黎领馆审理=4个月13天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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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adamover : 2013-11-27#1
从09年开始混家园,从自己227技术移民到现在团聚自己的同性伴侣,家园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无尽的帮助,更重要的是绝望时候的来自大家持续的鼓励,有时候这些鼓励比分享信息本身来的还要珍贵,因为毕竟我们都晓得,只要符合条件了,移民只是时间的问题。可是谁没有在这个过程中经历过等待的煎熬,无助,多疑甚至抓狂呢?我自问在鼓励别人这方面做的太少了,所以只能靠一如既往的分享信息作为给移民路上朋友的一点点回馈吧。关于同性的移民家园里面不算是绝无仅有,不过也不算多见。偶有见到关于同性配偶团聚的问题因为自己之前一直也没有办理所以也不敢多给什么建议。现在办好了终于可以给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案例了。和往常的同性案例不太一样的是,大部分的同性案例都是走common law途径的,我们直接走的是婚姻的团聚,而且我俩并不是一个国人一个加人,我们俩都是国人。以前发过类似的帖子探索两个国人靠visitor visa去加拿大同性婚姻后再办理团聚或者结婚后一起办理移民的可能性,大部分的朋友都持保守谨慎地态度。现在我们成功了也算是给有这种想法的朋友一个鼓励。另外我们之前都在法国学习生活,现在我朋友仍然在法国学习,因为巴黎领馆的官方办理时间和北京香港一样而且需要准备的材料相对比较简单,所以我们就选择了巴黎。事实证明了这个选择还算比较理想但是办理的流程在某些方面和北京香港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对于将来可能在巴黎,伦敦或者华沙等欧洲的加拿大领馆办理的朋友也算是一个参考,因为欧洲片区的领馆基本都是按照一个模式办理的。下面就和大家具体说说我们的情况吧。

canadamover : 2013-1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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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偶团聚的时间点界定:我的感情经历就不多交代了,主要说明一个时间点。因为配偶团聚不管是同性还是异性,只要走团聚路线的很多都存在一个时间点的问题:那就是两人确立恋爱关系究竟是sponsor取得PR身份之前还是之后?如果确定关系就是在sponsor已经取得了PR身份之后那无需多解释。重要的是,在不少被拒案例中,大部分因为两人确立恋爱关系的时候一方还在申请自己移民的流程中但没有取得PR身份,相处一段时间后这个申请人取得了PR身份然后立即登陆加拿大来sponsor另一方的团聚。这个时候很敏感的问题就在于你必须证明从你们确定关系到sponsor取得PR身份这之间是少于1年的,如果长过1年或者在sponsor自己还没有获得PR身份之前你们就结婚了那就必须上报移民局,把你的另一半作为副申请人加进来一起申请移民。如果没有上报移民局的话,当你之后sponsor另一方团聚的时候移民局就很容易以超过1年关系或结婚未上报而直接默认你的另一半不属于你的family member为由而拒签。那么对于同性来说如果是走common law这条路的一定要好好的去界定这个时间点。因为common law本身的界定就是两人要确定关系一年以后才能算做common law partner,而如果在团聚申请的时候把这个1年或以上的时间都算在了sponsor取得PR身份之前,那是非常容易被拒签的。

比较合理的做法是,如果走common law,要么把你们确定关系的时间点放在sponsor自己已经取得PR身份以后,并且确定关系1年后再申请团聚。要么如果确定关系的时间点在sponsor自己PR获得身份之前,一定要保证你们两人确定关系的时间点和sponsor首次登陆加拿大的日期之间明显少于1年,同时从确定关系到团聚申请递交的时间(申请表上签字的日期)之间明显超过1年以上,这样才能符合时间点上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拒签。

比如我俩的情况是相识是2010年6月,确立关系是2011年6月(用1年时间确立关系,比较合理),sponsor方(也就是我)首次登陆加拿大确认自己的移民身份是2012年3月(和确立关系之间间隔9个月,明显小于1年),2012年10月双方加拿大结婚(和确立关系之间间隔16个月,也比较合理),2013年6月sponsor递交团聚申请(婚后8个月递交团聚申请,虽然也不算太长但是也不会显得很匆忙)。需要强调的是,因为我们俩有婚姻的关系存在,而且结婚时间在sponsor确认PR身份后7个月,因此很自然的就被当做确立关系的时间点(也就是结婚)在sponsor确认PR身份之后而模糊了之前的相识相处。

如果有朋友说,完蛋了,我们确实相处了超过1年sponsor才获得身份,之后来申请团聚我,这怎么办?记住一个大原则:移民局通常只会verify你提交的材料和表格内容是否作假说谎,但对于你没有提到的部分不会过多的追究。换句话说,对于刚才提到的情况,除非你们是结婚1年以上sponsor才获得PR身份然后未上报,否则如果是common law的话,在做材料的时候可以自行把两人确认关系的时间点到sponsor 的PR身份确认时间点之间缩短到1年以内,这样的话移民局通常只会verify你们提出的这个确认关系时间点之后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们关系的真实性,而对于这个时间点以前发生了什么,只要你自己不去提,移民局通常也不会去理会。

一句话,团聚移民成功最关键的部分就是证明两人关系的真实性。只要你们呈现出来的整个故事真实,合理,那么即使是为了符合条件而合理的微调一下确立关系的时间点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毕竟,什么时候确立的关系只有当事人双方才晓得,是很模糊的一个界定。如果两人关系真实但仅仅因为这个时间点界定的问题而导致团聚失败还挺让人沮丧的。

canadamover : 2013-1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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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性婚姻:上面我已经提到了,因为我们的婚姻在sponsor(我本人)取得PR身份7个月以后才注册,因此大大模糊了之前确立关系时间点的重要性。这也是为什么我当初一直努力要通过结婚来团聚而不愿意走common law。毕竟婚姻就算再假,也是有一纸法律效力的文件,总比common law这样单凭说说就存在的关系证据强硬的多。对于异性之间的团聚,我们极少看到走common law因为不需要,哪儿都承认异性婚姻。然而对于同性来说,国内大部分的案例都是走common law因为国内不承认同性婚姻,而跑去国外结婚费时费力费钱,而且大多数的国家也不是你随便想去结婚就可以的,都有别的附加条件。因此我当时研究下来,最可行的办法就是去加拿大结婚。一来我当时已经有了PR身份因此可以随便出入加拿大,只要给我的伴侣办一个visitor签证那么他也可以去加拿大了。另外加拿大的婚姻可以允许全世界的人自由注册,不论你是什么国籍什么背景,什么性别。只要你满足了基本的年龄要求,有被认可的ID,通过合理但是很简单的程序就可以注册了。考虑到本来就是要移民加拿大,所以在加拿大注册结婚也比在别的国家注册更直接明了。个人实施以后认为,只要是稍有条件的朋友都不妨用结婚的方式移民。现在从国内办加拿大的visitor签证也容易很多了,找个中介花点钱很多都能办出3,5年多次往返的签证。这样的话不仅仅是团聚移民,就算是两个同性伴侣希望一起移民也可以通过先结婚再申请的方式,还可以顺便先去加拿大考察一下。下面我简单地介绍一下结婚的程序和需要的材料,如果还有问题的话大家可以在后面提问我会尽量回答。

canadamover : 2013-1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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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加拿大是一个省高度自治的国家,每个省都有自己的政策,结婚也是一样。我对比了一下国内朋友比较熟悉的温哥华(BC省),卡尔加里(AB省),多伦多(安省)和蒙特利尔(魁省),发现除了魁省相对比较复杂以外,另外三个省都大同小异,尤其是BC省最为简便资源也最多。我后来选择了多伦多是因为我们当时在法国,去多伦多比去温哥华方便很多。加上我们希望去教堂结婚,而教堂能接受主持同性婚姻的非常少,正好多伦多有一间可以,所以就选择了那里。具体的过程非常的简单。首先需要去city council(或者其他指定机构)申请marriage license。安省的规定是法定结婚年龄至少16岁,但是18岁以下需要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签同意书。两人如果不是初婚的话需要提供离婚证明(这个相对比较麻烦这里就不提了,有这方面问题的朋友后续单独讨论),每个人需要两个身份证明文件。对于国人来说最简单的就是护照和出生证明的公证翻译件。这个公证件只要你发出生证明拿去公证处要求他们公证并翻译成英文就可以了。如果没有出生证明的也可以把你的国内驾照拿去公证翻译也ok。不论如何,每个人都必须有2个ID,而且这两个ID上面的姓名,生日等信息必须一模一样。有了这几样东西就可以去申请marriage license了。到场后需要简单的填表,取号,排队,缴费(目前是$140+HST),然后和工作人员简单的交流一下就办好了。注意如果工作人员问你为什么要在加拿大结婚千万不要说为了移民!!就说我们自己的国家不承认同性婚姻但是我们很相爱希望结婚所以就来这里结婚了。

canadamover : 2013-1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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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riage license的有效期是3个月(没记错的话),所以拿到这个license以后就可以找一个具有注册婚姻资格的人来帮助你们注册结婚。这个人在不同的省有不同的叫法,安省叫做marriage officiant,BC省和AB省叫marriage commissioner。关于这样的人的联系方式在市政府的网站上都可以找到,直接联系就可以了。他们主持的婚礼一般叫做civic的婚礼,也就是不同于在教堂主持的有宗教色彩的婚礼。Civic的婚礼比较类似中国的民政局,去marriage officiant的办公室就可以完成。只要事先联系好,到时间到场,带上你的marriage license和2个证人(随便谁,如果没有的话可以要求officiant提供),宣读誓言,缴费,签署一些文件即可(文件也不需要你准备都是现成的),半小时就可以搞定了。之后officiant会把这些文件整理好寄回相关部门,然后给你一个备份存档,上面会告诉你多长时间以后你就可以申请marriage certificate了。我当时大概是2个多月后就可以申请了,直接在市政厅的网站上就可以在线申请,在线付费,之后就直接寄到法国来了。有了这个marriage certificate,你就可以合理合法的在移民申请时证明你们的婚姻关系了。给大家两个网站参考,一个是BC省关于注册结婚的官方网站(http://www.vs.gov.bc.ca/marriage/ho...的真实性证明,有几个要点,尤其是对在国内生活的同性的朋友,也有一些经验可以给大家参考一下。

canadamover : 2013-1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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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伴侣关系真实性的证明:首先提出几个对于关系真实性会产生巨大质疑的情况——双方或者单方婚史复杂;双方年龄差距过大;双方背景差距过大;通过远距离网恋结婚并且婚前未曾见面或者极少见面;有明显为了移民而结婚的倾向,一方或者双方有敏感背景(比如军人,或有犯罪史)等等。以上情况我个人是没有什么建议的,还是找一些移民专家处理比较好。很多朋友会觉得只要我们的关系真实就不怕考验。事实上我自己经历了两次移民的案子,一次是自己的联邦技术移民,一次是现在的团聚,两次我都调档看了详细的审理过程,我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很多时候你想表达的东西和移民官眼里看到的东西是有差距而且差距可能很大的。除了做材料的时候需要注意技巧以外,很多时候也是要看运气的。当然运气的事我们没有办法掌握,只有在材料上下功夫。尤其是上面出现的这些情况最好能有专家指导如何做材料,否则就算是有面试机会来说明这一切也很难保证顺利通过。要是需要等到上诉或者重新申请才能通过的话消耗掉的时间精力金钱也是不容小觑的。如果你们的情况不是在上述所提到的情况中,那么只要在做材料的时候稍加注意,相信问题是不大的。这次调档出来移民官对我们的案子做的note提到说“材料整理的相当好”,我想这可能也是审理的算比较快的原因之一,所以下面可以给大家分享一下我整理材料的两个要点。

canadamover : 2013-1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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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一:申请表格中对于关系证明最重要的表格就是IMM5490。我相信绝大部分同学都会在这个表格的基础上加纸更详细的说明情况,更多的同学会采用love story的模式来秀恩爱。我个人用的也是love story的模式,但是事实上这并不是一个重点,也不是必要的。其实材料并不是越复杂越好,最重要的是清晰,一看就明白。这就是为什么有的同学被面试甚至被拒觉得很不可思议仅仅因为自己提供了几百页的QQ聊天记录就觉得材料很充分了。要做到材料清晰,最大的重点就是一定要按照时间顺序整理材料!!所以我强烈的建议大家,如果不晓得怎么整理材料合适,就按照5490表的顺序整理,能填进表格的就填进表格,写不下的或者需要其他佐证的就附在表格后面,标记好对应表格的相应部分即可。只要能做到这件事情,不写love story是完全ok的。尤其是有前面我提到的确立关系时间点问题的朋友更是要注意按照时间顺序整理材料,才会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麻烦。

canadamover : 2013-1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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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二:要证明两人关系的真实性,就需要证明两人之间的bond,也就是联系的纽带。最被移民官认可的证明,就是金钱流动,共同财产,共同居住,共同子女,双方亲友的认可,以及共同生活的点滴。对于异性伴侣来说,上面这几点都不是很难做到,但是对于同性伴侣,很多东西的证明是有难度的,比如银行共同账户,在国内很少会涉及到,更不用说同性伴侣一起开户。比如共同房产,很多人要么没有房子,要么都是家里资助买房,在家里不知情的前提下不太可能让你把同性伴侣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另外共同子女也很难实现,除非一起领养,但是在国内也很难操作。所以对于同性伴侣来说,我有以下的一些建议供大家参考。

首先,尽量共同居住,如果没有办法同居的话,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租房子,然后在租房合同上写上两个人的名字。这样就算两个人分开住,租房合同是最好的法律证明,于是“共同居住”这一条就顺利实现了,而且房东一般也不会过问租房合同上的两个人什么关系。

共同财产这一点如果没办法通过银行账户证明的话可以通过保险来实现。比如两人各买一份意外保险,受益人写对方的名字,这就是很好地证明。

关于金钱流动同性朋友之间是可以做文章的。比如你俩之间时不时就有金钱上的往来,可以是银行账户间的互相转账;可以是一方帮助另一方还信用卡;两个人也可以是同一张信用卡的主副卡拥有者等。这一部分可以尽量准备的充实一些。

共同子女没有就算了不强求。双方亲友中朋友的佐证是一定要有的,因为同性的朋友获得双方父母的支持绝对不是多数,所以朋友的证明就显得尤其重要。找一些有专业资格的朋友帮你写推荐信并且附上名片尤其重要。专业资格指的是加拿大普遍认为有背书资格的人群,比如医生,律师,博士,教师,政府公务员,高级管理人员等。最好是找你的朋友里有上述资格的人做推荐是最好,找不到也没关系其他的靠谱就行。另外最好找2个以上,而且这两个人最好一开始是双方各自的朋友最后因为见证了你们俩的关系而和你们俩都成为共同的好友是最好的。当然如果你们双方或者一方已经对父母出柜,可以得到父母的背书那就更好了。我对自己的父母是出柜的,所以去年结婚的时候我妈妈发来一封邮件祝福我们,我也用来作为团聚的佐证之一。

最后共同生活的点滴,我个人认为证据一定要多样化,而不用过于强调单一证据的充实性。比如前面说的QQ聊天记录几百页个人觉得就没什么必要。你可以把不同时期的聊天记录整理出来,每个时期放个10几页就够了。除非你们交往了10几年否则也不会有几百页需要提供。多样化比如说你还可以提供电话账单详单(显示双方通话记录和短信记录),双方出游照片、机票、酒店等单据,双方互送礼物照片和发票,婚礼照片、酒席等证明。种类越多越生活化越好,这样就越能证明你们之间的关系是点点滴滴存在于真实生活中的。

突然又想起来之前有一个被拒的案例说自己对于婚礼这一块花了多大力的力气证明,比如订婚宴,结婚酒席,婚纱照等,却鲜少有其他的证据来证明两人的关系。这样一来就算你们婚礼再盛大,也并不能说明你们的关系在移民官眼里有多真实。我和我的伴侣因为是同性婚姻而且是在加拿大举行,所以我们没有任何亲友到场,偌大的教堂里只有我俩,证人和牧师。我们也没有订婚仪式以及婚宴酒席。这些内容我都在5490表里面如实说明了情况并做了合理的解释。事实证明也没有对我们的团聚造成任何影响。所以还是那句话,共同生活的证据一定要是多样化,个性化,并且是渗透于生活中的点滴,这样才能让移民官相信你们的关系是真实发展而来的。

canadamover : 2013-1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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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黎领馆的审理:以下内容其实适用于所有在欧洲领馆审理的朋友,尤其是巴黎和伦敦这两个大的加拿大领馆。他们的审理程序和北京香港领馆有一些明显的不同,所以导致我在审理的过程中产生了不少疑惑因为我一直以来关注的都是家园的团聚论坛,而这边的案子几乎都是北京和香港的。后来我关注了一个国际的加拿大团聚论坛,上面有来自各个国家的加拿大领馆的案子在讨论,终于搞清了状况放下了心来。在这里也把这个论坛推荐给大家,有需要的朋友不妨上去逛逛,也许会有不少收获。下面的这个网址是这个论坛里面的团聚板块(http://www.canadavisa.com/canada-im...主题和帖子内容丰富,发帖后版主回复也很快。唯一的缺点就是必须使用英文或者法文。不过对于要去

canadamover : 2013-11-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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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CIC通过了sponsorship的审理后会把案子转到相应的领馆审理applicant,如果转到的是巴黎或者伦敦,绝大多数时候你是收不到领馆的确认信告诉你case已经收到,你的UCI是什么等,这也就是传说中的AR2。香港和北京的案子几乎都会收到AR2,但是巴黎和伦敦几乎都收不到。所以苦等AR2而导致心情不好就完全没有必要了。这里插一个题外话,不少同学都会从AR2的PDF文件属性里面去找自己的Visa Officer的名字,以此和以往的案例对比看自己是不是幸运的遇到了审理比较快的VO。事实上我在自己联邦技术移民的时候就已经发过一贴告诉大家根本就没有固定的VO这一说,因为一个案子的不同阶段都是不同的officer流水作业一样审理的,如果有质疑的话还会有更多的officer介入。从来就没有哪一个VO拿住你的案子从头审到尾的说法。这一点我在当时查CAIPS的时候就非常明显的反映出来了。因为大家不要过于执着于VO这件事,更不需要因为你的VO而或喜或悲,认真准备了,该来的总会来的。来得晚一定是有原因存在的,积极寻找其中原因,补足领馆需要的材料才是制胜法宝。

canadamover : 2013-11-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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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巴黎和伦敦领馆和北京香港一样都属于审理比较迅速的领馆,所以他们鲜少会用平信和你联系。只要你提供了email,他们几乎100%会用email和你联系,包括补料,要求寄护照等。北京和香港,尤其是香港,有时候喜欢用email+平信交错的方式联系你,即使你坚称email是最好的联系方式。另外直到你拿到登陆纸和VISA之前,巴黎领馆都会用你的application number来确认你的身份而不会告知你的UCI号码,虽然这个号码早就已经存在于你的档案了,但是你一直是无法知道的。而北京香港一般会在你的案子转到他们领馆的时候就告诉你这个UCI号码。

canadamover : 2013-11-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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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巴黎和伦敦领馆对于applicant的DM,也就是我们常说的DM2,一般会在案件审理结束的时候立刻就出现在你的CIC查询进度系统里。也就是说,DM2出现的时候他们还没有向你索取护照,一般会在DM2出现后2-4周左右的时候发email给你索取护照贴签证。这一点在北京和香港是完全不同的。北京很多朋友是主动补护照的,所以有可能收不到补护照的email就DM2了。香港一般是需要等补户信,然后补户以后才会DM2。但是在北京和香港,如果你没有主动补户,也没有收到补户信,然后就直接DM2了,一般这就意味着你被拒签了。所以当初我的伴侣DM2了但是没有收到补户信我差点就要崩溃了。后来研究后才知道这在巴黎和伦敦是一个常态事件。原因是欧洲很多国家都是加拿大免签国,所以他们第一次登陆加拿大是不需要签证的,直接拿着登陆纸去就可以了。因此这些申请者根本就不需要补护照也不需要贴签证,DM2之后直接就会收到登陆纸。而对于北京香港马尼拉印度等加拿大领馆审理的大部分申请者都来自加拿大非免签国,所以这些申请者登陆加拿大不仅需要登陆纸,还需要签证才行,因此才需要补护照贴签证。这也提醒了在不同领馆审理的朋友一定要搞清楚每个领馆的审理特殊性才能处变不惊,泡论坛就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了。

canadamover : 2013-11-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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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写了这么多,不免还是会有疏漏的地方。分享这些信息的初衷就是希望能给所有正在办理或者即将办理团聚的朋友,尤其是给和我们一样属于相对不太一样的群体的朋友一点有价值的信息。我自己也是边学习边摸索,有什么地方说的不对或者不够完善的还希望大家多多包涵。既然帖子开出来了,我也很愿意在空闲的时候和大家继续讨论和分享我所了解的信息。最后祝大家一切顺利,生活美满!

MayTheFlower : 2013-11-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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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一个!

papillon : 2013-11-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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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以后再写这么大段的文字的话,尽量多分几段,不要全贴在一起。一看就觉得一大片文字,看得太累,就不想看了。

109604132 : 2013-11-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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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辛苦,谢谢分享经验!好贴,顶!

wsl_cd@aliyun.com : 2013-11-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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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很详细,我跟你描述的情况类似。现在也在等待中,递料刚一个月还无任何消息。望以后常联系——

卡布 : 2013-11-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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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 祝福

j2012 : 2013-11-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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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精华啊这帖

snowflake2012 : 2013-11-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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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marco1982 : 2013-11-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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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

commoncold : 2013-11-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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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

bastien9 : 2013-11-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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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啊 同是法国战友

lucy001 : 2013-11-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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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移民政策应该改改吧,想想它吸引移民的宗旨是什么?不就是增加人口与生育率吗?你们这样的能为加拿大做贡献吗?不要老想着揩人家的油,问问自己能做什么?不然好好一个美好的加拿大,会发展成怎样?我对同性恋,没有任何倾向性,当然如果我的亲人是的话,我除了有些遗憾,也只能接受。因为有些人是天性如此,能怎样?所以不要误会。

arielyou : 2013-11-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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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同性,又是国人,又走的家庭团聚。是在婚姻状态中吗?

amoyfanglx : 2013-11-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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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在是无法理解,勉强接受天生如此吧。不过总是违法自然规律吧,违反自然规律的东西就不用大张旗鼓的展示了。

emlnx : 2013-11-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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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gratulations!

fishyyy : 2013-11-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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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关系在一方申请227拿到之前已经存在1年的话,真不如申请227的时候实话实说作为common law伴侣再报上去一起申请,要那样的话估计你们到现在都已经在加拿大生活一年半了。其实楼主的案例完全可以做的更简单,不过国人喜欢把简单问题复杂化,搞点小聪明小动作,比如在毛绒玩具熊肚子里缝进去一袋不让过关的葵花籽啥的,然后再用中学解应用题的技能,去抓关键点找关键词在流程框架下找到一些非常规的运作办法并觉得这是大智慧。

不赞同这样的做事原则,也不建议后来人以此作为经验借鉴学习。

但是仍然恭喜楼主伉俪来到自由国度。也许呆久了,思想会有所变化。

0706 : 2013-11-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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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

taxpayer : 2013-11-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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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楼主啊!!
祝你们在加拿大生活快乐

前面有位朋友说的对,当年就应该以common-law身份一同申请,没必要再搞担保团聚的麻烦事

arielyou : 2013-11-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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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在是无法理解,勉强接受天生如此吧。不过总是违法自然规律吧,违反自然规律的东西就不用大张旗鼓的展示了。

:wdb10:

八根儿 : 2013-11-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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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世界,果真大不同耶
能来就好。。。

canadamover : 2013-11-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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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一个!

非常感谢!

canadamover : 2013-11-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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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以后再写这么大段的文字的话,尽量多分几段,不要全贴在一起。一看就觉得一大片文字,看得太累,就不想看了。

说的很对,其实已经分了很多贴了,不过确实还是看起来密密麻麻的一片,我等下就着手尽量多分几段。:wdb11:

canadamover : 2013-11-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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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辛苦,谢谢分享经验!好贴,顶!

非常感谢!!

canadamover : 2013-11-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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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很详细,我跟你描述的情况类似。现在也在等待中,递料刚一个月还无任何消息。望以后常联系——

有事可以私信,能帮的尽量帮忙。

canadamover : 2013-1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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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 祝福

非常感谢!

canadamover : 2013-11-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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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精华啊这帖

感谢看得起啊!!:wdb6:

canadamover : 2013-11-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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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非常感谢!!!

canadamover : 2013-11-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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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

非常感谢!

canadamover : 2013-11-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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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

非常感谢!!!

canadamover : 2013-11-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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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啊 同是法国战友

加油!巴黎领馆挺快的!:wdb10:

canadamover : 2013-11-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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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移民政策应该改改吧,想想它吸引移民的宗旨是什么?不就是增加人口与生育率吗?你们这样的能为加拿大做贡献吗?不要老想着揩人家的油,问问自己能做什么?不然好好一个美好的加拿大,会发展成怎样?我对同性恋,没有任何倾向性,当然如果我的亲人是的话,我除了有些遗憾,也只能接受。因为有些人是天性如此,能怎样?所以不要误会。

其实发这一贴的时候就做好了心理准备知道一定有不同的声音出现,我也习惯了。不过看到这样的回复还是忍不住要说几句。

首先,移民的宗旨是为了增加人口和生育率??这句话已经跑题到天边了。移民不管是从境内还是境外,不管是技术投资还是留学生,都是为了引进和留住对加拿大有用的人才的。不错,移民本身是为了增加人口,但为的是增加对加国有用的人口,是这些一登陆就立刻可以派上用场的人口。至于有没有孩子,先不说这些将来的孩子能不能成长成对加国有贡献的人,就算是对本国人或者异性恋者也从没有任何条例管他们生不生孩子的,照你的说法政策对于本国人也应该改改了,都逼着大家生孩子去好了何必吸引移民呢?

其次,对于“揩加拿大的油,不为加拿大做贡献,问问自己能为加拿大做什么?”我就更是一头雾水了。我在长登前来过两次,除了登陆和结婚以外最主要的就是考察这边的城市和工作情况。短登回法国以后我就立刻开始上CIIP的课程,着手准备自己的action plan,积极修订简历寻找工作,并且成功的在长登之前,也就是我人还在法国的时候就落实了加拿大的工作offer,CIIP的老师对此也非常惊讶和高兴,因为我并没有经历语言文化等过渡阶段就直接符合了就业的要求立刻上岗了,老师还联系了他们的高层官员对我做了专门的邮件访问并且把我找工作的事作为一个案例编入了CIIP的教程里面,这些都是他们告诉我的原话。长登后一周内我就开始工作至今,认真工作,积极纳税,结交朋友,同事融洽,上司对我也很不错。综上所述,我想请问,我揩了谁的油?我又为加国拖了什么后腿呢?如果说我是沾了政策的光,我倒觉得恰恰相反。有些人移民过来一年半载也不工作,靠着狂生孩子拿牛奶金和其他政府补助勉强度日,常年混迹国人圈子英文也不会说几句的,恐怕这才符合你说的“揩油”吧?不过需要澄清的是,我对上述这样的做法毫无意见,因为政策面前人人平等,人家爱怎么做是人家的事情我都心存祝福,不会给别人贴上一些负面的标签,更不会用一连串的问句变相的攻击别人。

最后呢,我觉得其实也没什么好误会的。正如你说,很多事情是天生的,我从没有因为自己的性取向看不起自己,也从不会因此而骄傲自豪,这就是一个人千千万万个面中的一个而已。我不晓得你现在在不在加拿大,就我对这里的感受而言,只要你严于律己,宽以待人,遵纪守法,很少有人会过问你的私事,更不会因为你的私事而说三道四。这也是我来这里生活的目的。估计这位朋友还需要再适应一下因为这里的社会现状和你的想法差距还有点大。祝福!

canadamover : 2013-11-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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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同性,又是国人,又走的家庭团聚。是在婚姻状态中吗?

是的,结婚一年多了

canadamover : 2013-1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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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在是无法理解,勉强接受天生如此吧。不过总是违法自然规律吧,违反自然规律的东西就不用大张旗鼓的展示了。

其实我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不过确实是自然造就的。既然生出来就是这样了,我相信自然也是有一套规律适合我们用的。只是想和有类似情况的朋友分享和交流一下,也没什么好展示的。其实您无法理解的事儿一定不止这一件,我也有好多想不明白的情况。不过我一直相信“存在即合理”。只要不犯法,不影响别人的,就算我想不明白,我都会诚实的接受。因为理解都是相互的,在你无法理解别人的时候,别人其实也无法理解你。祝福!

canadamover : 2013-11-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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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gratulations!

非常感谢!!!

canadamover : 2013-11-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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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关系在一方申请227拿到之前已经存在1年的话,真不如申请227的时候实话实说作为common law伴侣再报上去一起申请,要那样的话估计你们到现在都已经在加拿大生活一年半了。其实楼主的案例完全可以做的更简单,不过国人喜欢把简单问题复杂化,搞点小聪明小动作,比如在毛绒玩具熊肚子里缝进去一袋不让过关的葵花籽啥的,然后再用中学解应用题的技能,去抓关键点找关键词在流程框架下找到一些非常规的运作办法并觉得这是大智慧。

不赞同这样的做事原则,也不建议后来人以此作为经验借鉴学习。

但是仍然恭喜楼主伉俪来到自由国度。也许呆久了,思想会有所变化。

这位朋友的建议我觉得挺对,只是不适合我们的情况。首先我们从确定关系到我拿到签证只有半年,离一年还很远。我这人比较死板守规矩,没有把那些仅仅是朋友的日子算进去。就算是把那些日子算进去了勉强凑够一年,因为之前确实是朋友不是谈恋爱,所以根本也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我当时确实想过要不要把他在最后的时候加进去一起申请。但是一方面觉得我们就是不满一年的不想作假,另外也确实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1年,所以就没有这样做。至于后面说的什么国人的一些习惯,确实有存在,不过对于我们也不适用。因为长期在海外生活,其实我们的思想早已经习惯了西方社会的模式。遵纪守法不作假在国内可能会被看成傻X、装B,不过在这里却可以生活的很惬意。而且在法国的生活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意想不到的收获,一门新的语言,一个新的学历或者一项新的技能,都可以成为将来在加国谋生的手段。所以我只想说,上面分享的只是个人的案例,有很多个人的特殊性存在。如果交往满了1年又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的完全可以走common law我完全赞同。但是如果有我们这样类似情况的,结婚不失为另一个选择。仅供大家参考。

canadamover : 2013-11-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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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啊!!!

canadamover : 2013-11-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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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楼主啊!!
祝你们在加拿大生活快乐

前面有位朋友说的对,当年就应该以common-law身份一同申请,没必要再搞担保团聚的麻烦事

感谢啊!我们当年无法common law因为确立关系到我拿到签证只有半年:wdb7:

canadamover : 2013-11-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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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b6::wdb6::wdb6::wdb19::wdb19::wdb19:

canadamover : 2013-11-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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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世界,果真大不同耶
能来就好。。。

哈哈,除了感谢还是感谢!只是我的目标从来就不是“来了就好”。在国内我已经可以生活的很好,来了这里我要生活的更好!:wdb6::wdb6::wdb9::wdb9::wdb23::wdb23:

canadamover : 2013-11-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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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好几天才写完的东西,今天早上兴匆匆的po上来就去上班了,回来以后本来兴匆匆想和志同道合的朋友分享交流,看完了大家的回帖以后心情还挺复杂的。

首先,对于多数祝福的朋友,我是衷心的感谢并且也深深地祝福你们的!大家素未相识,但我能感受到你们正面的力量,哪怕只有“祝福”两个字也十分的有力!毕竟我们平时又会花多少时间去祝福那些和自己生活并无交集的人呢?真的,再次谢谢你们!!!

然后,对于坦诚交流的朋友,提出各种对于发帖或者申请程序本身的质疑和思考,我也感谢你们,这也正是我发这个帖子的目的,其实就是告诉大家一件很简单的事——你们可以多一个选择多一条路。common law的确是一个好的定义,可以让一对毫无婚姻关系的伴侣一同获得移民身份,这多好啊!试想,如果我们可以符合条件,又何必大费周章的去结婚呢?但是不得不说,确实有我们这样的情况,就是在我们相识的时候我已经在移民流程中了,又无法满足条件把对方加进来,那么之后需要团聚的时候,到底是继续走common law还是结婚呢?我现在只是想告诉大家,作为同性的伴侣,这两条都是畅通大道,就像异性的朋友你们也可以走common law是一个道理。仅此而已。所以关于什么“国人习惯”一类的大帽子就不要扣在我们身上了,我们受不起啊。。。不过我相信误会一场,小事一桩,大家都是本着分享的心来交流的,希望更多的在申请中的朋友受益。

最后,对于少数不能理解,觉得此为炫耀贴,或者不能理解同性恋爱,甚至是上升到政策层面的朋友。我完全可以接受你的不理解,就像有的人不喜欢黑人,有的人觉得女性工作不如男性,最近还出了一个有趣的调查结果说亚洲的女性全世界最受欢迎,亚洲的男性全世界最不受待见,等等等等。这些个人感官或者内心上的不理解都是及其私人的感受和认知,不接受我都没有问题我也从来没有去强迫别人接受。不过,我自己再不理解的事,我也不会去攻击别人,更不会在完全不了解别人情况的前提下就开始假大空的往及其负面的方向去分析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这就是个人修养的问题了。我还是那句话,加拿大是一个相对来说比较平等,民主和开放的社会,做到这一点的前提就是接受diversity。我现在住在AB省,前几天看到一句标语很喜欢“In Alberta, the diversity is our strength.”加拿大靠的就是这个国家对于民主平等的理解,对于多样化的敞开胸怀,来吸引来自各国的人才的。如果你的个人思想还接受不到这个程度,我倒是建议你在来之前深思熟虑一下,因为过来以后会有更多你在中国根本无法想象也无法看到的事情发生,而他们就这样自然而然,和谐平等的发生了。如果你整天无法理解不能接受,时不时的还攻击一下的话,我估计你在这里的日子过得也挺憋屈的。

说了那么多,差不多了,突然想象如果我分享的是一段异性伴侣的团聚案例,下面的回复又会是怎样的呢?也许这其中的差别才是前面那位朋友说的“国人的习惯”和“西方的文化”之间真正的差异性吧。

xhyx08 : 2013-11-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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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没太看明白

祝福LZ

佩服LZ

恭喜LZ

bastien9 : 2013-11-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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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巴黎领馆挺快的!:wdb10:

我们已经登陆两年了 是Common Law巴黎办的,有机会认识下

canadamover : 2013-11-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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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没太看明白

祝福LZ

佩服LZ

恭喜LZ

谢谢,也祝福你们早日团聚成功!

canadamover : 2013-11-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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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登陆两年了 是Common Law巴黎办的,有机会认识下

好的,咱们可以私信联系:wdb6:

hxcldf : 2013-11-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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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代孕是合法的,不过要花不少钱,所以你们还是可以繁衍后代的,现在什么年代了,高科技就可以了

angusfelix : 2013-11-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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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代孕是合法的,但是没有commercial surrogacy, 也就是没有商业代孕,代孕的女性不能收取任何费用,但是你需要支付怀孕期间和之后的和这个相关的所有费用,比如医疗,护理等等,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美国那些商业代孕什么的应该就更贵了。

我也是同性团聚的。支持LZ! 你也在AB吗?哪里?

fishyyy : 2013-11-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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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的建议我觉得挺对,只是不适合我们的情况。首先我们从确定关系到我拿到签证只有半年,离一年还很远。我这人比较死板守规矩,没有把那些仅仅是朋友的日子算进去。就算是把那些日子算进去了勉强凑够一年,因为之前确实是朋友不是谈恋爱,所以根本也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我当时确实想过要不要把他在最后的时候加进去一起申请。但是一方面觉得我们就是不满一年的不想作假,另外也确实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1年,所以就没有这样做。至于后面说的什么国人的一些习惯,确实有存在,不过对于我们也不适用。因为长期在海外生活,其实我们的思想早已经习惯了西方社会的模式。遵纪守法不作假在国内可能会被看成傻X、装B,不过在这里却可以生活的很惬意。而且在法国的生活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意想不到的收获,一门新的语言,一个新的学历或者一项新的技能,都可以成为将来在加国谋生的手段。所以我只想说,上面分享的只是个人的案例,有很多个人的特殊性存在。如果交往满了1年又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的完全可以走common law我完全赞同。但是如果有我们这样类似情况的,结婚不失为另一个选择。仅供大家参考。

你这么说,我非常同意。:wdb45:

我之前想说的是,正常的思路应该按照你们的关系情况选择合适的办理流程(根据现实情况决定如何办理),而不是按照“中国人的思路”,根据想办的事和想要办的方法去筹集制造相关的材料(根据想办的事去做材料改变事实)。

两人关系确定一定是一个双方都知道并且接受的时间,这个时间是纪念日性质的,不以是否办理移民或者申请时间而变化。不管你们是以初次见面来算,以初次上床来算,以上过n次床之后忽然有一天觉得两个人在一起也不错关系进了一步开始一起在家做饭吃饭那天来算,还是以搬到一起住那天来算,还是以朋友办了个派对见证你们在一起那天来算,还是以你们订婚那天来算,总有一天是你们俩都感到温馨想起来就甜蜜的,你们俩都认可的“确定关系的日子”。

然后,假设这个日子是A,根据当时的状况用不同的方式申请。

在A一年后如果还没拿到PR, 直接通知CIC并且以common law关系更新你们的申请。
在A不到一年的时候拿到PR, 在拿到PR之后继续同居满一年,以common law申请团聚。

还想说一点就是去加拿大结婚,事实上,两个人如果在一起生活一年的话,真的会留下很多痕迹和证据,想隐藏都藏不住的。不需要用三楼说的“毕竟婚姻就算再假,也是有一纸法律效力的文件,总比common law这样单凭说说就存在的关系证据强硬的多”这样的思路特意去“做”结婚证明(为了自己的甜蜜回忆是另外一回事)。比如,你们二位如果都在法国,在你们一起生活期间整个PACS,就既正常又合理。

我之前说的那些话是基于对你2楼和3楼文字的理解,也许是我看贴不仔细或者中文退化了:wdb14:,我当时看完觉得这些文字的目的是在于传授“如何确定两人关系时间点”和“如何做证明材料”的技术。由于我理解不到位,说话不当之处还请见谅。

最后,再次恭喜楼主伉俪来加落户。有机会到敝屯——土狼屯,本人愿一尽地主之谊。祝一切顺利。

canadamover : 2013-11-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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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楼上的两位朋友,感谢你们的支持和建议!不过目前我们还没有要孩子的打算,今后会不会有这样的打算现在也无法预知。但是还是非常感谢你们的信息和支持!祝好!:)

PS. to Augusfelix,我在AB省,在calgary附近。:)

canadamover : 2013-11-2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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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么说,我非常同意。:wdb45:

我之前想说的是,正常的思路应该按照你们的关系情况选择合适的办理流程(根据现实情况决定如何办理),而不是按照“中国人的思路”,根据想办的事和想要办的方法去筹集制造相关的材料(根据想办的事去做材料改变事实)。

两人关系确定一定是一个双方都知道并且接受的时间,这个时间是纪念日性质的,不以是否办理移民或者申请时间而变化。不管你们是以初次见面来算,以初次上床来算,以上过n次床之后忽然有一天觉得两个人在一起也不错关系进了一步开始一起在家做饭吃饭那天来算,还是以搬到一起住那天来算,还是以朋友办了个派对见证你们在一起那天来算,还是以你们订婚那天来算,总有一天是你们俩都感到温馨想起来就甜蜜的,你们俩都认可的“确定关系的日子”。

然后,假设这个日子是A,根据当时的状况用不同的方式申请。

在A一年后如果还没拿到PR, 直接通知CIC并且以common law关系更新你们的申请。
在A不到一年的时候拿到PR, 在拿到PR之后继续同居满一年,以common law申请团聚。

还想说一点就是去加拿大结婚,事实上,两个人如果在一起生活一年的话,真的会留下很多痕迹和证据,想隐藏都藏不住的。不需要用三楼说的“毕竟婚姻就算再假,也是有一纸法律效力的文件,总比common law这样单凭说说就存在的关系证据强硬的多”这样的思路特意去“做”结婚证明(为了自己的甜蜜回忆是另外一回事)。比如,你们二位如果都在法国,在你们一起生活期间整个PACS,就既正常又合理。

我之前说的那些话是基于对你2楼和3楼文字的理解,也许是我看贴不仔细或者中文退化了:wdb14:,我当时看完觉得这些文字的目的是在于传授“如何确定两人关系时间点”和“如何做证明材料”的技术。由于我理解不到位,说话不当之处还请见谅。

说的太好了!!!!你中文一点没退化,是我表达太罗嗦不够简单清楚:wdb17::wdb17:其实就是这个意思!!另外其他的方面你也都说中了。一个是我们确实向往结婚,总觉得common law不够完整(心理作用其实事实都差不多,哈哈!),所以就选择了结婚。另外我们在法国确实也PACSER了,我们也以此作为了确立关系的时间点。只是这个时间点到我拿到PR只有5个月,所以无法把我的朋友加进去。我们确实也可以等到PACSER一年后以common law申请,不过PACSER满一年的时候我们刚好订婚了,所以索性就结了婚然后以marriage申请了。:wdb6::wdb6:

是误会就不是什么大事,还要谢谢你精辟的解释和分析,看来我确实不适合码文字。。。:wdb7::wdb7:

canadamover : 2013-11-2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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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么说,我非常同意。:wdb45:

我之前想说的是,正常的思路应该按照你们的关系情况选择合适的办理流程(根据现实情况决定如何办理),而不是按照“中国人的思路”,根据想办的事和想要办的方法去筹集制造相关的材料(根据想办的事去做材料改变事实)。

两人关系确定一定是一个双方都知道并且接受的时间,这个时间是纪念日性质的,不以是否办理移民或者申请时间而变化。不管你们是以初次见面来算,以初次上床来算,以上过n次床之后忽然有一天觉得两个人在一起也不错关系进了一步开始一起在家做饭吃饭那天来算,还是以搬到一起住那天来算,还是以朋友办了个派对见证你们在一起那天来算,还是以你们订婚那天来算,总有一天是你们俩都感到温馨想起来就甜蜜的,你们俩都认可的“确定关系的日子”。

然后,假设这个日子是A,根据当时的状况用不同的方式申请。

在A一年后如果还没拿到PR, 直接通知CIC并且以common law关系更新你们的申请。
在A不到一年的时候拿到PR, 在拿到PR之后继续同居满一年,以common law申请团聚。

还想说一点就是去加拿大结婚,事实上,两个人如果在一起生活一年的话,真的会留下很多痕迹和证据,想隐藏都藏不住的。不需要用三楼说的“毕竟婚姻就算再假,也是有一纸法律效力的文件,总比common law这样单凭说说就存在的关系证据强硬的多”这样的思路特意去“做”结婚证明(为了自己的甜蜜回忆是另外一回事)。比如,你们二位如果都在法国,在你们一起生活期间整个PACS,就既正常又合理。

我之前说的那些话是基于对你2楼和3楼文字的理解,也许是我看贴不仔细或者中文退化了:wdb14:,我当时看完觉得这些文字的目的是在于传授“如何确定两人关系时间点”和“如何做证明材料”的技术。由于我理解不到位,说话不当之处还请见谅。

最后,再次恭喜楼主伉俪来加落户。有机会到敝屯——土狼屯,本人愿一尽地主之谊。祝一切顺利。

另外惭愧的问一句,我真的是不晓得,“敝屯”是在哪里啊。。。。:wdb14::wdb14::wdb7::wdb7::wdb5::wdb5:

angusfelix : 2013-11-2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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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楼上的两位朋友,感谢你们的支持和建议!不过目前我们还没有要孩子的打算,今后会不会有这样的打算现在也无法预知。但是还是非常感谢你们的信息和支持!祝好!:)

PS. to Augusfelix,我在AB省,在calgary附近。:)

嗯。我和我爱人在Calgary,将来没准能认识认识交个朋友。

fishyyy : 2013-11-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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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惭愧的问一句,我真的是不晓得,“敝屯”是在哪里啊。。。。:wdb14::wdb14::wdb7::wdb7::wdb5::wdb5:

呃,土狼屯 又名 toronto -_-#

canadamover : 2013-11-2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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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和我爱人在Calgary,将来没准能认识认识交个朋友。

好啊,荣幸之极!:wdb6:

canadamover : 2013-11-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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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土狼屯 又名 toronto -_-#

哈哈,去过两次。短登就是在toronto,下次去找你哈!:wdb17:

kasseler : 2013-11-2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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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发这一贴的时候就做好了心理准备知道一定有不同的声音出现,我也习惯了。不过看到这样的回复还是忍不住要说几句。

首先,移民的宗旨是为了增加人口和生育率??这句话已经跑题到天边了。移民不管是从境内还是境外,不管是技术投资还是留学生,都是为了引进和留住对加拿大有用的人才的。不错,移民本身是为了增加人口,但为的是增加对加国有用的人口,是这些一登陆就立刻可以派上用场的人口。至于有没有孩子,先不说这些将来的孩子能不能成长成对加国有贡献的人,就算是对本国人或者异性恋者也从没有任何条例管他们生不生孩子的,照你的说法政策对于本国人也应该改改了,都逼着大家生孩子去好了何必吸引移民呢?

其次,对于“揩加拿大的油,不为加拿大做贡献,问问自己能为加拿大做什么?”我就更是一头雾水了。我在长登前来过两次,除了登陆和结婚以外最主要的就是考察这边的城市和工作情况。短登回法国以后我就立刻开始上CIIP的课程,着手准备自己的action plan,积极修订简历寻找工作,并且成功的在长登之前,也就是我人还在法国的时候就落实了加拿大的工作offer,CIIP的老师对此也非常惊讶和高兴,因为我并没有经历语言文化等过渡阶段就直接符合了就业的要求立刻上岗了,老师还联系了他们的高层官员对我做了专门的邮件访问并且把我找工作的事作为一个案例编入了CIIP的教程里面,这些都是他们告诉我的原话。长登后一周内我就开始工作至今,认真工作,积极纳税,结交朋友,同事融洽,上司对我也很不错。综上所述,我想请问,我揩了谁的油?我又为加国拖了什么后腿呢?如果说我是沾了政策的光,我倒觉得恰恰相反。有些人移民过来一年半载也不工作,靠着狂生孩子拿牛奶金和其他政府补助勉强度日,常年混迹国人圈子英文也不会说几句的,恐怕这才符合你说的“揩油”吧?不过需要澄清的是,我对上述这样的做法毫无意见,因为政策面前人人平等,人家爱怎么做是人家的事情我都心存祝福,不会给别人贴上一些负面的标签,更不会用一连串的问句变相的攻击别人。

最后呢,我觉得其实也没什么好误会的。正如你说,很多事情是天生的,我从没有因为自己的性取向看不起自己,也从不会因此而骄傲自豪,这就是一个人千千万万个面中的一个而已。我不晓得你现在在不在加拿大,就我对这里的感受而言,只要你严于律己,宽以待人,遵纪守法,很少有人会过问你的私事,更不会因为你的私事而说三道四。这也是我来这里生活的目的。估计这位朋友还需要再适应一下因为这里的社会现状和你的想法差距还有点大。祝福!

祝福下先~~~ 虽然楼主说自己不合适文字,但是我咋觉得这一段说得这么有道理呢,而且,看来楼主很厉害哦
对了,既然你们都是说法语的,为什么没有计划来魁省捏?

JustInCase : 2013-11-2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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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靠自己努力诚实赚钱的都支持,对不同性取向表示不习惯我也支持

canadamover : 2013-11-2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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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下先~~~ 虽然楼主说自己不合适文字,但是我咋觉得这一段说得这么有道理呢,而且,看来楼主很厉害哦
对了,既然你们都是说法语的,为什么没有计划来魁省捏?

来之前做了一下功课觉得阿省不管是收入,税收,福利,就业机会等都比较有优势,所以决定过来现在阿省试试看,没想到到现在越来越喜欢就不想走了。魁省我们也没有什么意见,当初打算就是觉得阿省如果不喜欢就去魁省。现在看来估计是不会去了。我们说法语,也说英语,所以都OK没什么差别。:wdb6::wdb6:在这里说法语的机会也不少,我有不少同事都是魁省和安省来的,都说法语所以平时也常有交流。

不过据说魁省很好玩,下次一定去看看。:wdb6::wdb6:

canadamover : 2013-11-2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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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靠自己努力诚实赚钱的都支持,对不同性取向表示不习惯我也支持

我也是,我接受一切不影响,不攻击别人的个人行为。

ipinvin : 2013-11-2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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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佛教的觀點來看, 同性恋是邪淫(前世)的果報, 沒有不敬, 謹供參考:
佛的开示:同性恋的因缘和回头方法, 节录《大乘造像功德经》 :
【弥勒。复有四缘令诸男子其心。常生女人爱欲。乐他于己行丈夫事。何等为四。
一者或嫌或戏谤毁于人。
二者乐作女人衣服庄饰。
三者于亲族女行淫秽事。
四者实无胜德妄受其礼。
以此因缘令诸丈夫起于如是别异烦恼。 若悔先犯更不造新。心生信乐作佛形像。其罪既灭此心亦息。】
白话:为什么会成同性恋呢?因为过去(或前世)曾经:
一、讥嫌、戏笑、毁谤他人;
二、喜欢穿着女人衣服;
三、与有血缘关系的女子行淫;
四、没有真实殊胜的德行,却接受别人的礼拜。
如何转变呢?首先要忏悔往昔所做过的上述四种恶业,以后不再复造;
其次,以敬信心和欢喜心,禮敬佛像。
这样,就可以除灭以前的罪业,同性恋之心也会熄灭。
【转自地藏论坛】

快乐青苹果 : 2013-11-2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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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不要心情复杂,只要是真结婚是真爱,就忽略那些指责、谩骂和鄙视。这世界上不可能有一件事情被所有人认可,我不是同性恋,但我不反对也不支持同性恋,我认为这就是自然发展出的人性——所有事物都会遵从物竞天择,如果不合理不合适这个世界,时间长了就会消失;如果长期存在、且没有伤害“其他”,肯定就有必然的合理性。
就算你是完美的人,做了很多好事,也可能有人会鄙夷的说你是装圣人、假白莲花。。。所以不“影响”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自己生活快乐最重要。


你的帖子肯定能帮一部分同性申请的同学,也能帮助异性申请的同学备料。
恭喜你们团聚移民成功,也感谢你的分享。




caicaigan : 2013-11-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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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恭喜!楼主写得很好啊,要收藏多看看才行了。

canadamover : 2013-11-3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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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不要心情复杂,只要是真结婚是真爱,就忽略那些指责、谩骂和鄙视。这世界上不可能有一件事情被所有人认可,我不是同性恋,但我不反对也不支持同性恋,我认为这就是自然发展出的人性——所有事物都会遵从物竞天择,如果不合理不合适这个世界,时间长了就会消失;如果长期存在、且没有伤害“其他”,肯定就有必然的合理性。
就算你是完美的人,做了很多好事,也可能有人会鄙夷的说你是装圣人、假白莲花。。。所以不“影响”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自己生活快乐最重要。


你的帖子肯定能帮一部分同性申请的同学,也能帮助异性申请的同学备料。
恭喜你们团聚移民成功,也感谢你的分享。




多谢苹果!这已经是很大的支持了!其实写这个帖子的时候我故意淡化了情感的成分,尽量从技术的角度诠释,为的也就是帮助大家准备case而已。所以说什么炫耀的,逆天的,大逆不道的,本身你们重点就放错了。这才是我沮丧的原因。原来不管多么有内容,也逃不过“同性”两个字耀眼。于是乎如果有交流分享case的回复我愿意参与,其余的我就一律忽略了。个人过个人的生活,父母亲人朋友都衷心的祝福我们,所以我们活得很开心也很幸福!那些不认可不赞同甚至谩骂鄙夷的,我还是那句话---我会送你满满的祝福,大家各自上路互不往来即可:wdb6::wdb6:

canadamover : 2013-11-3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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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恭喜!楼主写得很好啊,要收藏多看看才行了。

:wdb6::wdb17::wdb19:

西安男孩 : 2013-12-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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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了,同时也对楼主送上深深的祝福

canadamover : 2013-12-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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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了,同时也对楼主送上深深的祝福

:wdb6::wdb10:

一路同行 : 2013-12-0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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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楼主的主贴和所有回贴我的感觉只有一个:你是一个有美好人格力量的人!本来你是好意和朋友分享你申请团聚的成功经历,但是还是有人愿意跑题,我也不得不跑题。

我开始也不理解同性恋的朋友,后来我在问为什么在政治家,科学家和很多成功人士中也有同性恋? 通过思考我知道了:一个人有伟大美好的人格力量,这和性的取向没有关系,所以只要具备就应该受人尊重。

无论是异性婚姻还是同性婚姻,只要是美好的就应该祝福;是邪恶的就应该鄙视!

我祝福楼主学业的成功,事业的美好,婚姻的幸福。

你有一个伟大的母亲!也希望你永远是她的骄傲!





其实发这一贴的时候就做好了心理准备知道一定有不同的声音出现,我也习惯了。不过看到这样的回复还是忍不住要说几句。

首先,移民的宗旨是为了增加人口和生育率??这句话已经跑题到天边了。移民不管是从境内还是境外,不管是技术投资还是留学生,都是为了引进和留住对加拿大有用的人才的。不错,移民本身是为了增加人口,但为的是增加对加国有用的人口,是这些一登陆就立刻可以派上用场的人口。至于有没有孩子,先不说这些将来的孩子能不能成长成对加国有贡献的人,就算是对本国人或者异性恋者也从没有任何条例管他们生不生孩子的,照你的说法政策对于本国人也应该改改了,都逼着大家生孩子去好了何必吸引移民呢?

其次,对于“揩加拿大的油,不为加拿大做贡献,问问自己能为加拿大做什么?”我就更是一头雾水了。我在长登前来过两次,除了登陆和结婚以外最主要的就是考察这边的城市和工作情况。短登回法国以后我就立刻开始上CIIP的课程,着手准备自己的action plan,积极修订简历寻找工作,并且成功的在长登之前,也就是我人还在法国的时候就落实了加拿大的工作offer,CIIP的老师对此也非常惊讶和高兴,因为我并没有经历语言文化等过渡阶段就直接符合了就业的要求立刻上岗了,老师还联系了他们的高层官员对我做了专门的邮件访问并且把我找工作的事作为一个案例编入了CIIP的教程里面,这些都是他们告诉我的原话。长登后一周内我就开始工作至今,认真工作,积极纳税,结交朋友,同事融洽,上司对我也很不错。综上所述,我想请问,我揩了谁的油?我又为加国拖了什么后腿呢?如果说我是沾了政策的光,我倒觉得恰恰相反。有些人移民过来一年半载也不工作,靠着狂生孩子拿牛奶金和其他政府补助勉强度日,常年混迹国人圈子英文也不会说几句的,恐怕这才符合你说的“揩油”吧?不过需要澄清的是,我对上述这样的做法毫无意见,因为政策面前人人平等,人家爱怎么做是人家的事情我都心存祝福,不会给别人贴上一些负面的标签,更不会用一连串的问句变相的攻击别人。

最后呢,我觉得其实也没什么好误会的。正如你说,很多事情是天生的,我从没有因为自己的性取向看不起自己,也从不会因此而骄傲自豪,这就是一个人千千万万个面中的一个而已。我不晓得你现在在不在加拿大,就我对这里的感受而言,只要你严于律己,宽以待人,遵纪守法,很少有人会过问你的私事,更不会因为你的私事而说三道四。这也是我来这里生活的目的。估计这位朋友还需要再适应一下因为这里的社会现状和你的想法差距还有点大。祝福!

canadamover : 2013-12-0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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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楼主的主贴和所有回贴我的感觉只有一个:你是一个有美好人格力量的人!本来你是好意和朋友分享你申请团聚的成功经历,但是还是有人愿意跑题,我也不得不跑题。

我开始也不理解同性恋的朋友,后来我在问为什么在政治家,科学家和很多成功人士中也有同性恋? 通过思考我知道了:一个人有伟大美好的人格力量,这和性的取向没有关系,所以只要具备就应该受人尊重。

无论是异性婚姻还是同性婚姻,只要是美好的就应该祝福;是邪恶的就应该鄙视!

我祝福楼主学业的成功,事业的美好,婚姻的幸福。

你有一个伟大的母亲!也希望你永远是她的骄傲!

非常感动!谢谢理解!之前从没想过把这个帖子往emotional的方向发展,总觉得只要做人似乎秉承着低调的作风比较好。这位朋友提到了母亲,提到了婚姻的幸福,提到了同志朋友的成就,我也想借此打开话夹子多说两句。

这几天最爆炸的新闻之一应该就是英国的跳水小将Tom Daley谈到自己交男友的新闻。特别感人,特别真诚。也许这背后有炒新闻的嫌疑,可是就我看来比王力宏头天宣布恋情第二天宣布结婚来的诚恳的多。Daley没有选择任何媒体采访而是选择了在自己的youtube上自拍视频公布,怕的就是媒体断章取义,刻意渲染。他从头至尾也没说自己是gay,只是说,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开心过,因为遇到了生命中的那个人,而那个人是个男生。他说自己同样还是fancy girls,只是目前dating男生的这段经历让他太开心了。我想大部分的同性取向朋友都能体会到这些话语中的真诚和力量,并且可以感同身受,虽然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勇气去公开的承认。我想告诉所有的朋友们:也许我们真的生下来就喜欢同性,但是没有任何一个人在生下来的时候就把自己定位成喜欢同性的。我们能走到今天,甚至走到婚姻,都经历过一个漫长的,复杂的,艰辛的心理煎熬过程。我们的身边充满了世俗的声音,充满了挑剔的眼光,充满了太多预设式的评断。尤其是在中国的社会,从小到大,从小学到大学,从恋爱到婚姻到孩子,这一切仿佛就像设定好的闹钟一样,到了一定的时间身边就会有无数人钻出来提醒你:你该谈恋爱了,你该结婚了,你该生小孩了。。。我不敢妄加评论异性的婚姻,因为自己从未参与。只是,在这个闹钟不断嗡嗡作响的时候,我看到身边无数的朋友,被迫着凑合谈上了恋爱,接着被迫凑合着结了婚,最后被迫凑合着生了孩子。而婚姻这个东西也绝无仅有的被标上了价码。没房子没车子没票子,想结婚?难啊!!小的时候我也在想,我是不是也应该为了所谓的“仁义道德”,“伦理孝道”而去找个女朋友凑合结个婚,下半辈子也能过。后来仔细想想我这样做到底“孝敬”了谁?又“仁义”了谁?一时间可能风平浪静了,我的父母毫不知情,我的妻子被蒙在鼓里,我的孩子永远不晓得自己的父亲喜欢的是男生。然后我就拼命的压抑着自己,过着貌合神离的生活。看似和谐一气,其实分崩离析。直到有一天撑不下去了,真相大白了,家庭破裂了,父母感觉被“蒙羞”,妻子觉得受“耻辱”,孩子可能还未成年心灵就受到了巨大的震撼和创伤,难道所谓的礼仪道德要的就是这样的画面产生吗?难道我就一定要为了这所谓的礼仪道德欺骗周遭的一切,牺牲自己的一生吗?

上面的痛苦和矛盾,没有体会过的,可以云淡风轻,事不关己般的侃侃而谈仿佛自己胸前就挂了一面道德的大旗正在随风飘扬。而体会过的朋友们,这种苦,不像女人生孩子,痛一下就过了。这是一辈子的伤。在你不停的舔舐旧伤口的同时,还会有人不停撒盐,不停拿着刀往里戳。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就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一步一步,艰辛的靠着自己的努力,换来了今天一点点的幸福和收获。我没有看过很多的同性婚姻,因为毕竟是少数群体。但是就我看到的而言,没有凑合的,也没有将就的,因为对于我们而言,婚姻不是必需品,无需凑合,无人说服。两个人可以携手走下去,甚至走到婚姻的阶段,靠的是一种力量,一种坚持,和一个最简单的字——爱。相信我,可能只有极其少数的人会选择单纯的用同性婚姻的方式去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因为这背后需要付出的代价远远地大过所谓的那一点点夺人眼球的收获。我从不后悔今生做过的任何选择和决定,我也艰难但快乐的在生活着。可我还是要说,如果有来世,我宁愿自己天性喜欢的就是异性。也许自己会因此少了很多如此生般的历练,可不论喜欢的是同性或异性,大多数人不都喜欢简单而快乐的活着吗?我也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我同样渴望这种单纯美好的快乐。

又说到了被我“大逆不道”的父母。他们知道我的事情是在十年前了。我也不晓得在当时这么年轻的时候怎么会有这样的坚定告诉他们这件事。那是一个很长的长途电话,我很平静的流着眼泪,但毫无哭腔的在电话的这一头告诉了我的母亲自己的心路历程。我不想回忆这个具体的过程,我只记得到了最后,我告诉我的妈妈:“我决定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了。我也知道会很难。但是我仍然希望建立起自己的家庭,过着可能不简单但是一定要快乐的生活。如果我找不到那个人,我愿意和你们一辈子相依为命。”我记得我母亲在电话里很平静,后来她告诉我,放下电话的那一刻她大哭了一场。然后就在第二天,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母亲,开始去图书馆,书店,报摊,搜集一切关于“同性恋”,这个当时还颇为陌生甚至恐怖的话题,开始没日没夜的阅读。她甚至去看过心理医生,想了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庆幸还好有“科学”这件事的存在,让我的母亲渐渐的冷静了下来。但是发生在自己孩子身上了,何尝又是可以简单地一笔带过呢?于是我们从开始的无言,到后来的回避,然后是无尽的讨论,直到最后的默许。走到这一步的时候,已经过了6,7年的时间了。而且直到那个时候,她还时常开玩笑的埋怨我,怨我就不该告诉她,这样她还有一点盼头,现在什么都知道了,盼头也渐渐没有了,不过反倒可以把注意力重新从孩子回到自己身上。毕竟操了这么多年的心,牺牲奉献了一辈子,现在也是时候让他们真正思考自己如何安享晚年了。

我从不怀疑自己母亲的伟大。但是伟大成这样,是我始料不及的。

相反,直到现在,我的父亲还是停留在回避的阶段。他不愿和我谈及此事,每每喝了点小酒,就会和我妈妈叨叨多希望我能娶个老婆生个孩子。这时候我妈妈就会劝他,多替孩子想想,毕竟孩子要过自己的生活,他要开心才行。我爸眼睛一瞪就数落我妈说:都是你纵容的!你就不能阻止他?!于是我妈就可怜兮兮的给我打电话,慨叹自己夹在中间多难做人。然而很快的,我们就变成了互相的鼓励。她鼓励我要健康的生活,我鼓励她继续滥用自己的EQ,在夹缝中顽强的发芽茁壮。我们现在还是期待着父亲松口的那一天。我不晓得何时何地在什么样的情形下会到来,我只知道,自己应该会哭很惨吧。

在我们结婚的头一天,我收到妈妈发来的email,只有一句话:“我想,我还是应该专程祝贺一下你们的。祝你们幸福!” 千头万绪,千言万语,我早已泣不成声。

这就是我和我的伴侣生活中一点小小的插曲。不好意思动了点感情,多说了几句。至于同志圈里的成就,我想大家有目共睹我就不多说了,尤其是在和文学艺术以及创意灵感相关的行业中,同志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不过我们就差远了,但求脚踏实地,认真过活就好。

见笑了,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一路同行 : 2013-12-0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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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敞开心扉后,看到的是平静,那是因为大家为你的心灵而震撼,每个人不得不重新认识和思考一些不理解的事情!

在年龄上我一定是大姐,老弟,现在我想和你说的是,尽你所能一定要多回报父母,无论是精神上和物质上的。

也让他们知道一个事实,现在在异性婚姻中不孕不育的数据,他们就会想开了。

人生太短暂了,在有限的生命里快乐和幸福,才无愧于自己的人生!

老弟,给你父母物质上最大满足吧,他们也同样能得到精神上的快乐!

canadamover : 2013-12-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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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敞开心扉后,看到的是平静,那是因为大家为你的心灵而震撼,每个人不得不重新认识和思考一些不理解的事情!

在年龄上我一定是大姐,老弟,现在我想和你说的是,尽你所能一定要多回报父母,无论是精神上和物质上的。

也让他们知道一个事实,现在在异性婚姻中不孕不育的数据,他们就会想开了。

人生太短暂了,在有限的生命里快乐和幸福,才无愧于自己的人生!

老弟,给你父母物质上最大满足吧,他们也同样能得到精神上的快乐!

谢谢大姐,如果你不介意我这样称呼您的话。既然敞开了心扉也谈到了孩子,我也不妨说说孩子吧。不少走上同志这条路的朋友都会因为孩子的问题伤透脑筋甚至抱憾终生。这一点,至少到目前而言,我和他们的想法是相反的。我是一个事事希望追求完美的人。年轻的时候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所以什么都敢上,什么都不怕试,失败成功都在一念之间。现在有年纪了,摸爬滚打后晓得自己擅长什么了,总是谋事在前,于是可以成事在后,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到最好。孩子对我来说不应该是父母催促的产物,也不应该是世俗逼迫的结果,更不能够仅仅作为传宗接代的代名词。孩子对我来说,是一个生命,需要当做一个事业来经营,更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和人格。我从不信奉要靠别人来替我养老送终,包括我的孩子。我只希望他的一生可以健康成长,自给自足,最终无怨无悔。所以如果我要有孩子,尽管他的生命可以有瑕疵有残缺,但是至少在他成年之前,在我需要尽责的这段时间,他可以有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仅仅这样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条件,我觉得已经无法满足了。

试着想象一下吧,我有孩子了,不管是靠我还是他出生的,孩子生下来面对的就是一个有着2个爸爸的家庭。我不晓得孩子的世界观要如何从这个事实上建立起来。看着别的小朋友大多有爸爸妈妈,自己没有妈妈反而有两个爸爸,我想就算是我这么开放的思想,在孩提时代也应该是满头问号后背发冷吧。我害怕孩子会问我为什么会这样?害怕孩子会问我自己是如何出生,有没有妈妈,妈妈在哪里?害怕孩子会问我自己为什么和别人不一样。要知道,与众不同可能是成年人炫耀的谈资,但对于年幼无知的孩子来说,往往更加能够毫无掩饰的反射出群居生物对于孤独的恐惧感。为什么会孤独?因为你和别人不一样。

慢慢的,孩子们开始学会用言语表达自己的感受了。都说童言无忌,于是不可避免的,你会听到别的小朋友,当着你的面,说出你心中的疑惑。甚至可以就着他们的疑惑,在简单的大脑里直通车般的转换成孤立你,鄙夷你的理由。相信我,你有一套纪念版的lego变形金刚你很酷,她背着一个disney的限量书包也很耀眼。但作为全班唯一一个有两个爸爸的孩子,只会让人瞬间感觉空气凝固,脑门上三条黑线,在你还不知所措的时候大家早已默默从你身边撤退。

于是,孩子开始怨我了。这是对的。因为他不怨我又去怨谁呢?是我强行要把他生下来的。为了我父母有后,为了弥补我人生的遗憾,为了让世人知道就算我们两个男人也能搞个孩子出来?!每每想到这里,我就立刻觉得自己的思想极度肮脏龌龊,自私无耻!生活中耳边一直绵延不绝各式父母的高谈阔论,声称自己要给孩子多么好的环境,让孩子上多么好的学校,学习多少的才艺,交到多少高素质的朋友。我们都习惯于把我们的“好”强加到了还未出世的孩子身上,然而,他们觉得好吗?最常见的回应就是“总有一天他们会晓得这是对他们的好”。我现在已过而立之年,但还是觉得这个“总有一天”有时真的离我好远好远。

就承认了吧,很多时候,这里的“好”=“遗憾”。我们习惯于把此生的“遗憾”,包上一层漂亮的糖纸,摇身一变,成了对孩子的“好”,不管他们受不受得了,吞不吞得下。我非常自豪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生命体生活在这个星球上。那我又有什么理由不从一出世开始就把一个孩子当做一个平等的生命体来看待呢?对不起,我尚未出世的孩子,虽然人无等级之分,但是在一个伤害可以来得如此云淡风轻的社会,我无法做到时刻的保护你不受伤害。如果你没能在不断来袭的淤泥中开出一朵莲花,我不会不敢也不舍得怪你。是我的自私造成了今天的一切。就算我追悔莫及又有什么用呢?只会在世上留下一段落寞的自责,和一个孤独扭曲的背影。

庆幸的是,我伟大的母亲又出现了,她和我的想法惊人的不谋而合。我们都希望,活着的人可以活得更自在,哪怕人生在世留下小小的遗憾却都不愿意从一开始就“残害”一个幼小的生命。

还有我的那个他,虽然他很想有一个小朋友,可是他尊重我的想法,尊重我们作为一个家庭的考量,欣然和我达成了一致。也许将来我们的想法会改变,可是目前,我们很安于两个人的现状。

大姐,您放心。不管是物质上,精神上,我的父母都得到了很好地照顾。十年过去了,我们已经像麻花一样紧紧地扭在了一起,尽管天各一方,心里一直是暖暖的。

再次衷心的感谢!!好人一生平安。

一路同行 : 2013-12-0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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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世界上多一份沟通就多一份理解,特别是在一个多元文化,多元社会里人们更需要沟通达到彼此的尊重和理解。我想大家会感谢你的坦诚!
老弟,希望我们成为朋友,能保持联系,我在卡城,有需要大姐做的事情,我会感到很快乐!

canadamover : 2013-12-0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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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世界上多一份沟通就多一份理解,特别是在一个多元文化,多元社会里人们更需要沟通达到彼此的尊重和理解。我想大家会感谢你的坦诚!
老弟,希望我们成为朋友,能保持联系,我在卡城,有需要大姐做的事情,我会感到很快乐!

再次谢谢大姐!!我也在卡城附近,不知道大姐有什么联系方式,微信,邮箱或者电话?咱们私信里沟通吧!:wdb6::wdb17::wdb19:

kyx8922 : 2013-12-0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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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楼主好帖!

我是common-law申请的因为申请的时候确实还没有想到要结婚,我们两人年纪都还太年轻都只有二十出头,最近刚结婚,刚刚向bj更新了status。现在我的case正在ip中。

我们的common-law relationship在加拿大的时候也领了证书的,虽然不是结婚证但在加国跟结婚有一样的法律效应,申领过程却相对结婚简易得多。

重点是加国移民处的朋友告诉我们其实移民官眼里common-law具有的真实性比很多婚姻要更高,很多人会假结婚移民,但是不太会有假common-law,因为common-law最重要的定义是两人必须同居一年半到两年以上才能成立,比见面就结婚然后分居两国的婚姻关系真实可靠很多。所以我们当时去咨询的时候提出想等先结婚再为我担保团聚,他们告诉我完全没有必要,还是common-law来得更好。所以我们一回到国内立刻着手申请了。

其实一直很好奇调档的话里面会有什么,特别是我作为bj的case,跟我同天dm1的人比我早一个多月ar2,我和其他几个同学等到两三个月才ar2,中间到底cic做了什么不同的事情,我一直很迷茫,但是又感觉case毕竟还是在正常运行中所以没必要去调档~

居然会有像导师批论文一样批示“材料准备得好”之类的评语,太恶搞了吧,我也想看看会不会有“材料准吧得乱七八糟”之类的话哈

lz还有别的经验的话请更新!!

kyx8922 : 2013-12-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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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lz不要理会那些思想narrow的人,每个人要做的事情都不同,有人注定要做总统,也有人注定要做育种用的cattle。

canadamover : 2013-12-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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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lz不要理会那些思想narrow的人,每个人要做的事情都不同,有人注定要做总统,也有人注定要做育种用的cattle。

首先谢谢你,也祝福你们尽快办理成功!

说到查记录,其实现在想想还蛮有意思的。我当时自己技术移民的时候查的是CAIPS,这次团聚查的是ATIP,应该是share一个信息库的吧具体有什么区别我就不清楚了。两次查出来呈现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只是排版不太一样。移民官的评语在两次里面都有。CAIPS的时候还要更丰富。包括他怀疑我某一张成绩单可能是假的然后请第三方机构去查询,包括他觉得我分数不够其实是没油把我的语言分数算进去也拖了很久。所以其实每个人的案子审理长短都取决于个人的材料准备情况,有可能是他对你的某个材料有进一步的想法,所以会耽误一点时间去研究一下,但是,也就是一点点的时间问题,所以不必多虑。你倒是可以考虑全部结束以后再去调一次档,看看审理的全过程,还是很有意思的。感觉像在写日记,把他们的想法都一览无余的写出来,哈哈!

wylq : 2013-12-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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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姐,如果你不介意我这样称呼您的话。既然敞开了心扉也谈到了孩子,我也不妨说说孩子吧。不少走上同志这条路的朋友都会因为孩子的问题伤透脑筋甚至抱憾终生。这一点,至少到目前而言,我和他们的想法是相反的。我是一个事事希望追求完美的人。年轻的时候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所以什么都敢上,什么都不怕试,失败成功都在一念之间。现在有年纪了,摸爬滚打后晓得自己擅长什么了,总是谋事在前,于是可以成事在后,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到最好。孩子对我来说不应该是父母催促的产物,也不应该是世俗逼迫的结果,更不能够仅仅作为传宗接代的代名词。孩子对我来说,是一个生命,需要当做一个事业来经营,更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和人格。我从不信奉要靠别人来替我养老送终,包括我的孩子。我只希望他的一生可以健康成长,自给自足,最终无怨无悔。所以如果我要有孩子,尽管他的生命可以有瑕疵有残缺,但是至少在他成年之前,在我需要尽责的这段时间,他可以有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仅仅这样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条件,我觉得已经无法满足了。

试着想象一下吧,我有孩子了,不管是靠我还是他出生的,孩子生下来面对的就是一个有着2个爸爸的家庭。我不晓得孩子的世界观要如何从这个事实上建立起来。看着别的小朋友大多有爸爸妈妈,自己没有妈妈反而有两个爸爸,我想就算是我这么开放的思想,在孩提时代也应该是满头问号后背发冷吧。我害怕孩子会问我为什么会这样?害怕孩子会问我自己是如何出生,有没有妈妈,妈妈在哪里?害怕孩子会问我自己为什么和别人不一样。要知道,与众不同可能是成年人炫耀的谈资,但对于年幼无知的孩子来说,往往更加能够毫无掩饰的反射出群居生物对于孤独的恐惧感。为什么会孤独?因为你和别人不一样。

慢慢的,孩子们开始学会用言语表达自己的感受了。都说童言无忌,于是不可避免的,你会听到别的小朋友,当着你的面,说出你心中的疑惑。甚至可以就着他们的疑惑,在简单的大脑里直通车般的转换成孤立你,鄙夷你的理由。相信我,你有一套纪念版的lego变形金刚你很酷,她背着一个disney的限量书包也很耀眼。但作为全班唯一一个有两个爸爸的孩子,只会让人瞬间感觉空气凝固,脑门上三条黑线,在你还不知所措的时候大家早已默默从你身边撤退。

于是,孩子开始怨我了。这是对的。因为他不怨我又去怨谁呢?是我强行要把他生下来的。为了我父母有后,为了弥补我人生的遗憾,为了让世人知道就算我们两个男人也能搞个孩子出来?!每每想到这里,我就立刻觉得自己的思想极度肮脏龌龊,自私无耻!生活中耳边一直绵延不绝各式父母的高谈阔论,声称自己要给孩子多么好的环境,让孩子上多么好的学校,学习多少的才艺,交到多少高素质的朋友。我们都习惯于把我们的“好”强加到了还未出世的孩子身上,然而,他们觉得好吗?最常见的回应就是“总有一天他们会晓得这是对他们的好”。我现在已过而立之年,但还是觉得这个“总有一天”有时真的离我好远好远。

就承认了吧,很多时候,这里的“好”=“遗憾”。我们习惯于把此生的“遗憾”,包上一层漂亮的糖纸,摇身一变,成了对孩子的“好”,不管他们受不受得了,吞不吞得下。我非常自豪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生命体生活在这个星球上。那我又有什么理由不从一出世开始就把一个孩子当做一个平等的生命体来看待呢?对不起,我尚未出世的孩子,虽然人无等级之分,但是在一个伤害可以来得如此云淡风轻的社会,我无法做到时刻的保护你不受伤害。如果你没能在不断来袭的淤泥中开出一朵莲花,我不会不敢也不舍得怪你。是我的自私造成了今天的一切。就算我追悔莫及又有什么用呢?只会在世上留下一段落寞的自责,和一个孤独扭曲的背影。

庆幸的是,我伟大的母亲又出现了,她和我的想法惊人的不谋而合。我们都希望,活着的人可以活得更自在,哪怕人生在世留下小小的遗憾却都不愿意从一开始就“残害”一个幼小的生命。

还有我的那个他,虽然他很想有一个小朋友,可是他尊重我的想法,尊重我们作为一个家庭的考量,欣然和我达成了一致。也许将来我们的想法会改变,可是目前,我们很安于两个人的现状。

大姐,您放心。不管是物质上,精神上,我的父母都得到了很好地照顾。十年过去了,我们已经像麻花一样紧紧地扭在了一起,尽管天各一方,心里一直是暖暖的。

再次衷心的感谢!!好人一生平安。

感动!你母亲和你,都特别无私。这才是真正的爱。

canadamover : 2013-12-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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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你母亲和你,都特别无私。这才是真正的爱。

感谢!!!

jingdi25 : 2013-12-3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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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分享的经验,我也在申请老公团聚加拿大,很巧,他也是在法国,最近正在准备材料,很少看到法国团聚加拿大的分享,看了你写的,觉得十分有帮助
p.s 走自己的路,祝你幸福

canadamover : 2014-01-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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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分享的经验,我也在申请老公团聚加拿大,很巧,他也是在法国,最近正在准备材料,很少看到法国团聚加拿大的分享,看了你写的,觉得十分有帮助
p.s 走自己的路,祝你幸福

谢谢,也祝福你们!

jessietutu : 2014-01-0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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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姐,如果你不介意我这样称呼您的话。既然敞开了心扉也谈到了孩子,我也不妨说说孩子吧。不少走上同志这条路的朋友都会因为孩子的问题伤透脑筋甚至抱憾终生。这一点,至少到目前而言,我和他们的想法是相反的。我是一个事事希望追求完美的人。年轻的时候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所以什么都敢上,什么都不怕试,失败成功都在一念之间。现在有年纪了,摸爬滚打后晓得自己擅长什么了,总是谋事在前,于是可以成事在后,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到最好。孩子对我来说不应该是父母催促的产物,也不应该是世俗逼迫的结果,更不能够仅仅作为传宗接代的代名词。孩子对我来说,是一个生命,需要当做一个事业来经营,更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和人格。我从不信奉要靠别人来替我养老送终,包括我的孩子。我只希望他的一生可以健康成长,自给自足,最终无怨无悔。所以如果我要有孩子,尽管他的生命可以有瑕疵有残缺,但是至少在他成年之前,在我需要尽责的这段时间,他可以有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仅仅这样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条件,我觉得已经无法满足了。

试着想象一下吧,我有孩子了,不管是靠我还是他出生的,孩子生下来面对的就是一个有着2个爸爸的家庭。我不晓得孩子的世界观要如何从这个事实上建立起来。看着别的小朋友大多有爸爸妈妈,自己没有妈妈反而有两个爸爸,我想就算是我这么开放的思想,在孩提时代也应该是满头问号后背发冷吧。我害怕孩子会问我为什么会这样?害怕孩子会问我自己是如何出生,有没有妈妈,妈妈在哪里?害怕孩子会问我自己为什么和别人不一样。要知道,与众不同可能是成年人炫耀的谈资,但对于年幼无知的孩子来说,往往更加能够毫无掩饰的反射出群居生物对于孤独的恐惧感。为什么会孤独?因为你和别人不一样。

慢慢的,孩子们开始学会用言语表达自己的感受了。都说童言无忌,于是不可避免的,你会听到别的小朋友,当着你的面,说出你心中的疑惑。甚至可以就着他们的疑惑,在简单的大脑里直通车般的转换成孤立你,鄙夷你的理由。相信我,你有一套纪念版的lego变形金刚你很酷,她背着一个disney的限量书包也很耀眼。但作为全班唯一一个有两个爸爸的孩子,只会让人瞬间感觉空气凝固,脑门上三条黑线,在你还不知所措的时候大家早已默默从你身边撤退。

于是,孩子开始怨我了。这是对的。因为他不怨我又去怨谁呢?是我强行要把他生下来的。为了我父母有后,为了弥补我人生的遗憾,为了让世人知道就算我们两个男人也能搞个孩子出来?!每每想到这里,我就立刻觉得自己的思想极度肮脏龌龊,自私无耻!生活中耳边一直绵延不绝各式父母的高谈阔论,声称自己要给孩子多么好的环境,让孩子上多么好的学校,学习多少的才艺,交到多少高素质的朋友。我们都习惯于把我们的“好”强加到了还未出世的孩子身上,然而,他们觉得好吗?最常见的回应就是“总有一天他们会晓得这是对他们的好”。我现在已过而立之年,但还是觉得这个“总有一天”有时真的离我好远好远。

就承认了吧,很多时候,这里的“好”=“遗憾”。我们习惯于把此生的“遗憾”,包上一层漂亮的糖纸,摇身一变,成了对孩子的“好”,不管他们受不受得了,吞不吞得下。我非常自豪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生命体生活在这个星球上。那我又有什么理由不从一出世开始就把一个孩子当做一个平等的生命体来看待呢?对不起,我尚未出世的孩子,虽然人无等级之分,但是在一个伤害可以来得如此云淡风轻的社会,我无法做到时刻的保护你不受伤害。如果你没能在不断来袭的淤泥中开出一朵莲花,我不会不敢也不舍得怪你。是我的自私造成了今天的一切。就算我追悔莫及又有什么用呢?只会在世上留下一段落寞的自责,和一个孤独扭曲的背影。

庆幸的是,我伟大的母亲又出现了,她和我的想法惊人的不谋而合。我们都希望,活着的人可以活得更自在,哪怕人生在世留下小小的遗憾却都不愿意从一开始就“残害”一个幼小的生命。

还有我的那个他,虽然他很想有一个小朋友,可是他尊重我的想法,尊重我们作为一个家庭的考量,欣然和我达成了一致。也许将来我们的想法会改变,可是目前,我们很安于两个人的现状。

大姐,您放心。不管是物质上,精神上,我的父母都得到了很好地照顾。十年过去了,我们已经像麻花一样紧紧地扭在了一起,尽管天各一方,心里一直是暖暖的。

再次衷心的感谢!!好人一生平安。
不知道你看没看过一部美剧叫摩登家庭,他们也是一个同性家庭,但是他们领养了一个小孩,而剧里整个反应的情况来说,他们的孩子也很健康的成长了。加拿大比美国在这个问题上的开放和包容程度更好,所以楼主可能过于担心了。加拿大的同性家庭应该不会少,所以你的孩子可能并不一定是全校唯一的同性家庭的孩子。所以你如果了解了更多这方面的信息,,也许会给你不一样的想法。我只是觉得孩子会给一个家庭带来更多欢乐。你不需要太害怕。加油

kyx8922 : 2014-01-0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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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作为调档达人知不知道调档的CAIPS的30刀的调档,和cic官网上ATIP那个5刀的调档有什么差别的?出来的结果不一样么?

timelessjang3 : 2014-02-2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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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佛教的觀點來看, 同性恋是邪淫(前世)的果報, 沒有不敬, 謹供參考:
佛的开示:同性恋的因缘和回头方法, 节录《大乘造像功德经》 :
【弥勒。复有四缘令诸男子其心。常生女人爱欲。乐他于己行丈夫事。何等为四。
一者或嫌或戏谤毁于人。
二者乐作女人衣服庄饰。
三者于亲族女行淫秽事。
四者实无胜德妄受其礼。
以此因缘令诸丈夫起于如是别异烦恼。 若悔先犯更不造新。心生信乐作佛形像。其罪既灭此心亦息。】
白话:为什么会成同性恋呢?因为过去(或前世)曾经:
一、讥嫌、戏笑、毁谤他人;
二、喜欢穿着女人衣服;
三、与有血缘关系的女子行淫;
四、没有真实殊胜的德行,却接受别人的礼拜。
如何转变呢?首先要忏悔往昔所做过的上述四种恶业,以后不再复造;
其次,以敬信心和欢喜心,禮敬佛像。
这样,就可以除灭以前的罪业,同性恋之心也会熄灭。
【转自地藏论坛】

首先祝福一下lz,我和我家那位,也打算这样申请,只是我目前还在魁省读书,PR可能要等一段时间,真心很少看到same sex marriage申请团聚,我和她也打算结婚,只是我们想去新西兰(加拿大拒她2次了,各种伤心)。

对于这位师兄的回复,我只想问一句:歧视他人算不算一种罪业?众生对同性恋的歧视算不算众生共业?

walkingtoo : 2014-03-0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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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楼主
我也是要准备同性common law的,我自己呆在加拿大已经十年了,工作什么的都挺稳定,不过女朋友就还在国内。
这账号的第一个回帖就给你了,支持你
帖子很有用哦~
:wdb10:

P.S. 2014年了,有些人,打开门看看世界吧……

canadamover : 2014-03-0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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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作为调档达人知不知道调档的CAIPS的30刀的调档,和cic官网上ATIP那个5刀的调档有什么差别的?出来的结果不一样么?

其实是一样的,CAIPS在加拿大自己调也是不要钱或者5块吧我记得。

canadamover : 2014-03-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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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祝福一下lz,我和我家那位,也打算这样申请,只是我目前还在魁省读书,PR可能要等一段时间,真心很少看到same sex marriage申请团聚,我和她也打算结婚,只是我们想去新西兰(加拿大拒她2次了,各种伤心)。

对于这位师兄的回复,我只想问一句:歧视他人算不算一种罪业?众生对同性恋的歧视算不算众生共业?

估计等我们老了也想去新西兰,嘻嘻!祝你们成功!:wdb17::wdb6:

canadamover : 2014-03-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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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楼主
我也是要准备同性common law的,我自己呆在加拿大已经十年了,工作什么的都挺稳定,不过女朋友就还在国内。
这账号的第一个回帖就给你了,支持你
帖子很有用哦~
:wdb10:

P.S. 2014年了,有些人,打开门看看世界吧……

羡慕啊!我们也要好好加油了!谢谢你!!:wdb19::wdb6:

canadamover : 2014-03-0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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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看没看过一部美剧叫摩登家庭,他们也是一个同性家庭,但是他们领养了一个小孩,而剧里整个反应的情况来说,他们的孩子也很健康的成长了。加拿大比美国在这个问题上的开放和包容程度更好,所以楼主可能过于担心了。加拿大的同性家庭应该不会少,所以你的孩子可能并不一定是全校唯一的同性家庭的孩子。所以你如果了解了更多这方面的信息,,也许会给你不一样的想法。我只是觉得孩子会给一个家庭带来更多欢乐。你不需要太害怕。加油

你说的很对,可能是我自己在心理上还没有完全准备好吧。另外我想和你说,电视还是电视,现实还是不一样的。其实对于小孩,我不担心来自大人对他们的歧视,我担心的是和他们同龄的孩子对他们“不经意”的伤害。因为孩子根本不懂这些,而且孩子说话根本不经过大脑。就像你看现在很多人拼命的减肥,整容,不少都是小时候被同学起了难听的外号然后一辈子都难以释怀,发誓要改变。这些都还是小事。如果同学一直说你怎么只有爹没有娘,或者你是一个没有妈妈的野孩子,你是从哪里跑出来的,一类的话,我真的难以估量小孩幼小的心灵该怎么去承受。唉。。。其实我觉得,我并不是不喜欢孩子,只是我希望,一旦有了,就不要让他们受伤害,给他们留遗憾吧。:wdb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