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
在华人教会混9了,会发现,在两岸3地教会中,香港最虔诚,动机单纯。台湾最火热,使命感强,难怪灵恩派盛行。大陆最复杂,教会机关化,管理官僚化,经常分裂化。很多华人,特别是无神论的大陆人,去教会的目的千奇百怪,找工作,交朋友,谈恋爱,卖保险,卖按利,打发时间,找存在感,拉生意,给孩子找伴,学英语。。。。..
据偶观察,有的基督徒,甚至牧师,所信的,已经偏离圣经的教训,有点极端化,甚至异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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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本人经历几件事,颇为那个。略描述下-----
某老头,南美人,某少妇,大陆人,皆有家庭,基督徒,在同一教会.该男在中国工作过,中文尚可,英文不错,靠教中国孩子英语维生.半年前收了个中国男孩,30/小时,着钱赚的超值,因为连孩子他妈也给收了.该少妇姿色尚可,家境殷实,老工在国内做生意.
一个偶然机会我发现了他们的奸情,某次甚至听到他们在一个隐蔽的地方干那个。
想来真替她劳工悲哀,在国内拼命赚钱供老婆在外挥霍养2爷,头上都绿的发青了还梦在鼓里.也替那女人悲哀,年轻漂亮富有,也不找个好点的,非到帖这么个遭老头.也为教会悲哀,平日里圣洁虔诚道貌岸然的信徒,背地里污秽不堪.也为国内同胞悲哀,整天批判中国道德败坏男到女昌羡慕国外正派高尚,殊不知国外就是男到女昌的发源地.也为我自己悲哀,老是看见社会阴按面。总之,我看到的知道的越多我就越悲哀,为他人,为自己,为人性,从而就更相信着个世界是个无奈的悲哀的世界
他们平时很正统 ,做的很谨慎,知道的人估计不多.着个秘密让我很困扰.有一天与另个教会牧师聊天说起此事.他一听大惊并大怒,斥责我曰,某某,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不早说?你有义务站出来制止他们,着是奸银,淫乱,是犯罪得罪神,你要告诉他们的牧师,告诉警察,告诉他们家人,要挽救他们的灵魂,不能让他们灭亡!BLABLA...总之 很激动,鼓动我坚持真理,与犯罪斗争,相信神的大能,要有信心有勇气..
我说,不好侵犯他们隐私权哈,人家都成年人了,自己负责的.再说他们要知道我坏了他们好事,还不把我灭口拉..
牧师吃了一惊,问,"啊?什么权?隐私?哪条经文有写?"
"不是经问,是民事法律规定"
"法律?地上的法律能大过神的律法吗?法律如果违反圣经就是废纸.10戒你没读过吗?不可奸银,不可贪恋别人的老婆,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
"我要是去揭发,会被灭口的
"生命和灵魂比起来哪个重要?跟从基督就要舍己.我们追求的是永生,不是地上的...""
"那....我考虑考虑吧...我还有事先走了“
"先别走!我要为你祷告,求神给你力量和能力去制止犯罪...""
足足祷了10分钟.看着他扭曲的面孔紧闭的双眼紧琐的眉头,我忽然有点怜悯....
.唉,我真是苦啊,知道了不该知道的,又遭受了不该遭受的.现在最担心那个大意凛然一跟筋的牧师去宣扬揭发此事,那我就死定拉...
上周,我遇见另一位我认为比较开明的牧师,并和他探讨此事.哪知同样被他教训一吨.
"某某,你的立场怎么越来越模糊,灵性越来越退步了?你名知道罪恶的存在却不制止,这是姑息养奸.你说,宽容是美德吗?"
"是美德啊,神不是让我们宽容忍耐饶恕吗
"NO. 宽容是放纵,是对真理的妥协,是缺点.而谦卑谦逊才是美德.""
"......."
"知道耶稣为什么指责XXX教会吗?就是因为他们面对罪恶面对淫乱不挺身而出,却放任自流."
"偶要是挺身而出,可能就死鸟..."
"某某,你原来很有原则,坚持真理,现在怎么跟世人一样善恶不辨是非不分了?"
"哦,我从理想化超凡脱俗高高在上的冷漠状态变得缓和更接地气了.信仰不能脱离现实,否则就没有现实意义."
"你慢慢离开神的标准,离开真理,迎合世俗."
"我是在尽力合乎中道哈."
"NO, 你不是合乎中道,是中庸之道,是对真理的迷盲"
"反正我人为对于类似事件,我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去制止."
"对,你没有权利,但你有义务.起码你应当找那个女的谈谈,你们有共同的信仰基础."
"我也不人为我有义务.法律也没有如此规定."
"法律是人制定的,人都是有罪的,如果法律违背圣经,你还会遵守吗?"
"恶法亦法.法律一旦颁布就有强制力."
"法律制定的根据是什么?是神的话语吗?"
"即使基督教国家,目前也不可能完全以圣经为依据来制定法律.也要考虑社会现实."
"所以我们首先要思想神的标准是什么然后行事为人,而不是考虑什么法律."
"神没有让我听而走险干涉阴私吧?"
"你回去多读圣经吧,多想想,就知道你的说法多错误了...."
"......."
咋办?咋办?咋办?咋办?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