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宽松一些的说法,法律要求就是要求,任何5年内都需要住够2年,不然就失去移民身份(当然可以上诉)
所谓第二种说法,是指实际操作中,你”只需要“填写递交表格开始向前5年的记录,如果这5年内符合要求,一般情况下移民局不会要求提供5年以前的记录,这是出于”信任“的原则做事,所以有些案例依据这个”操作方式“打了擦边球,拿到了新的枫叶卡。
但是非常明确的是,移民有义务依照法律保证”任何“5年内都满足2年的居住要求,一旦因任何愿意被查出居住时间问题,移民局可以一直追溯,理论上讲你入了籍再过40年人生基本走完了,被CIC查出来还是可以追溯取消公民身份的。
我一直在坛子里劝那些因为CIC宽松管理更新到枫叶卡的同学低调,不要在坛子里炫耀自己钻了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