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我作为担保人,在案子转到北京审理阶段可以回中国一段时间么?
我的担保人资格2月份通过审理,当时CIC就告诉我案子已经转到北京,并且我上网查了下我女儿的体检表已经被北京接收(我们是在国内做好体检我老公一起把材料寄给我,我再一起寄到密市的)。本以为很快能下来,但是···这一下一个月过去了北京的状态千年不变。
实在太想小孩加上学校又要放暑假了,我早早就订好了4月底回中国的机票,打算8月过来的时候一起把孩子带过来。
唉,请教大家,如果在我回国期间受到使馆的补料信,比如寄我的护照之类的,会不会非常影响案子的审理啊?
如果影响了,有什么补救措施不?
希望4月底前我女儿的签证就能下来,省得我如此纠结了
当娘的实在太想小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