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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若居住年限不够将会丧失移民身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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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 : 2006-10-11#1
加拿大重申:若居住年限不够将会丧失移民身份
加拿大联邦难民局在网上重申居住年限的上诉程序,海外的签证官员如发现永久居民没有符合在5年内住满2年的要求,有关的永久居民将会失去移民身份。
有律师提醒那些没有枫叶卡的人士,向加拿大申请一次性的旅游文件,较申请枫叶卡难,甚至有可能失去身份。申请者在加国未住满年期申请枫叶卡,及其量是不及格,被要求再住够日子?但如果人在海外、又不合居住年限要求而冒险申请枫叶卡,不单没法获枫叶卡,更会连移民身份也一并失去。
律师王仁铎指出,在海外的当事人要在60日内向加拿大难民局提出上诉,加国境内的要在30日内提出。如果当事人在海外申请一次入境证,官员就会作出评估?另外,当事人在加国境内申请枫叶卡时,官员也可评估该申请者是否符合居留期限要求。
他说,在海外进行上诉,没法收集资料,总不及面对审裁官好,也不够公平。在香港的人可以持免签证的护照,到加拿大上诉,如持中国大陆或台湾护照,就要有加国的签证,即是说,他们可能没法前往上诉。
此外,律师李时勤表示,5年住满2年的条件,也计算陪伴已入籍配偶到海外生活,及当事人到海外公干的日子。如果当事人在加拿大境外,只要审核前的一年内在加国境内,移民部必须发出旅行证件,让当事人到加拿大。在其他情况下,当事人要向难民局申请,难民局会决定是否发出指令,让申请者亲自在加拿大的上诉中作供,如果难民局未有批准,当事人就要透过电话作证。
如上诉成功,当事人可以保留移民身份;如果遭推翻,当事人就会失去移民身份。如果人在加拿大的话,加国移民部的上诉部门就要求申请者离境。李时勤律师补充说,这类情况下,当事人只有一次在联邦最高法院上诉的机会。

Aim : 2006-10-11#2
好像没有涉及计算时间的方法?是自首次登陆时计算5年期,再从实际物理居住天数算居住时间吧?

yangyinghua : 2006-10-11#3
顶!

大胃贝克汉姆 : 2006-10-11#4
政策果然厉害!

izhiyong : 2006-10-14#5
我是有钱去没钱回来!所以不担心这一条!

tudouboy : 2006-10-14#6
想回来就别去了,去了就不要想回来,想回来也回不来了。

大胃贝克汉姆 : 2006-10-15#7
阅!!!700.

benkok : 2006-10-15#8
唉..我计划短登的...然后住个两年就回来

joannawang1991 : 2006-10-29#9
这个多提到没有枫叶卡的情况。
如果已有枫叶卡,短登后在国内居住超过三年后再去加拿大会有什么情况?怎么处理?

life990 : 2007-06-15#10
回复: 注意:若居住年限不够将会丧失移民身份(新)

帮顶

大笨笨熊 : 2007-10-06#11
回复: 注意:若居住年限不够将会丧失移民身份(新)

这个多提到没有枫叶卡的情况。
如果已有枫叶卡,短登后在国内居住超过三年后再去加拿大会有什么情况?怎么处理?

入境时会遭遇移民官的审查和评估,“超过三年”意味着之前的五年内已无法满足枫叶卡要求的住满二年,因此,禁止你入境的可能性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