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家园论坛

抵加20天中国新移民车祸亡 遗下妻儿哭断肠(ZT)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81228/

momoz : 2006-10-16#1
据明报报道,一名抵埠不过20天的中国新移民,奉公守法在单车线上骑单车,却飞来横祸,惨遭一辆汽车撞倒身亡,留下无依的妻儿。一家人移民梦碎,爱妻痛不欲生、精神崩溃,独子涕泪琏琏,只能紧抱爸爸留下的血衣,悲恸物在人亡。

  列市骑警交通意外发言人威廉斯(Dave Williams)昨日表示,案发时,一名移民加国不久的47岁男子,与妻子分别骑单车沿格兰护路(Granville Ave.)的单车专用线东行,在格兰护路6000号路段时,被一辆2005年本田(Honda)Civic私家车撞伤,送院后伤重不治,妻子则没有受伤,而涉案汽车司机则面对相关控罪。

  据邻居称,死者沈先生在清华大学毕业,从事摄影行业,与妻子育有一名儿子,一家人于上月24日才乘坐飞机从中国北京移民加国,至今仅约20日。

  沈家在友人协助下,在列市租住一个房间。沈先生生前热爱家人,是一名好父亲和好丈夫,为人友善,与同事关系良好,是一名好好先生。

  其同行妻子目睹丈夫被撞伤,并且事后不治,身心大受打击,痛不欲生,精神崩溃,不时痛哭流泪,不能入睡,亦不想再说意外经过;其儿子心情沉重,向记者展示父亲沾满血?的衣服和鞋物,不停哭泣。

  陪妻上班怎料成永诀

  与沈先生同屋的一名华裔女租客,是沈氏夫妇的好友,昨日向记者讲述沈家的不幸时,心情沉重,眼泛泪光。

  她说,前日上午8时半左右,沈先生照料儿子吃过早餐后,与妻子各自骑单车,送妻子上班,并打算之后前往图书馆。沈氏夫妇一前一后,骑单车沿铁道路(Railway Ave.)的单车径北行,转入格兰护路往东行。两人骑单车经过第二路(No. 2 Rd.)后不久,沈先生的单车突然被一辆私家车从后猛撞,他即时被撞得飞起2米高,跌在该肇事汽车车头上,然后再滚堕地上,当场重伤。

  沈太在意外中幸未受伤,但目睹丈夫头破流血,惶恐得不知如何是好,幸当时有目击者和路人在场,即时致电报警及向沈太提供协助。

  这名沈家的好友表示,她接获消息后,即时赶到现场了解事故,并陪同沈太乘坐警车到医院看沈先生。

  她并说,肇事司机在沈太上警车前,曾私下向沈太说了一声对不起。

  殓葬费亦难筹措

  她与沈太到达医院后,看见沈先生头部重创,耳鼻流血,满身鲜血,床边亦有大量血?,情境骇人。沈太其后获悉丈夫不治,身心大受打击,整晚以泪洗面,悲痛万分。

  她叹说,沈先生以专业移民资格申请来加国,是家中经济支柱,沈先生原打算下月25日返回中国继续工作,赚钱来维持妻儿在加国的生活费。沈家突然失去经济支柱,生活顿陷困境,连沈先生的殓葬费更成为问题。

  她并说,沈太目前虽找得一份洗涤厂的工作,但薪酬不高,难以支撑家计,而沈太本身患有腰病,加上丈夫去世打击,能否继续工作都成疑问。而沈太人生路不熟,更不谙英文,亦不懂如何寻找律师提供协助,就沈先生意外身亡争取应得赔偿。

  她期望善心人士向沈家提供协助,以渡过难关。

  警方公布,肇事列市司机33岁,正面对相关控罪。骑警并呼目击者致电604-207-4764向警方提供消息助查。

momoz : 2006-10-16#2
请骑车的筒子注意安全.

本以为骑车人不违规就没事,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所以骑车真的都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了...

我的名字是伊莲 : 2006-10-16#3
真可怜~~~

天涯 : 2006-10-16#4
同情!!!
最好还是不要骑车,花一点钱乘车算了,不要节省了新来的朋友们!
这种情况应该能得到保险赔偿,丧葬费等应该不成问题。

加拿大民工 : 2006-10-16#5
同情啊,才来不到一个月就这样了,他父母还不知道他全家都移民了,唉~~~~~~
珍惜现在吧!

情报局长 : 2006-10-16#6
唉,同情,一声叹息。

开车的筒子应该都知道在这里骑自行车其实是很危险的。

vivienne98 : 2006-10-16#7
看着这边骑车的人真的是挺吓人。又没有汽车安全隔栏。同志们宁可早起点,多花点钱,也最好坐汽车上班上学。生命可贵,可不敢有万一。

将军 : 2006-10-16#8
人间惨剧,不知我们能帮点什么吗

自由云飞 : 2006-10-16#9
深表同情

sjysxl : 2006-10-16#10
太惨了!同情!

卡卡先生 : 2006-10-16#11
真可怜,不过书记说得对,殓葬费不成问题的,这样的事故应该有好多钱可以赔的。狗抓伤了人都可以赔个几十万的。遗孀和遗孤还是拿这笔钱回国重新开始的好

jun : 2006-10-16#12
同情.

momoz : 2006-10-16#13
我不会骑自行车,以前总有点后悔没学会,但现在真的不后悔了...

以后开车我也一定小心...一定不要撞到别人...我想出了车祸正常结果是司机也很后悔...一个活生生的人在自己的车轮下消逝...一定是一辈子的悔...

andrewchen : 2006-10-17#14
希望家属节哀,希望大家小心!

blueluk : 2006-10-17#15
同情!
不知道那筒子是否论坛上d朋友
真想安慰一个

erantis : 2006-10-17#16
同情!

Lxiaoyang : 2006-10-17#17
太可怜了,可惜!

silja : 2006-10-17#18
同情,我晚到几天,也买了一辆自行车,路上很小心,过马路提心吊胆的。
scarborough马路上看到的骑车的人十有八九是国人,看来大家要小心了。

xuehhhh : 2006-10-17#19
不仅骑车的要注意安全,开车的更要遵守规则,开车的相对骑车的就是强势对弱势了。所以更应当守规矩。

情报局长 : 2006-10-17#20
同情,我晚到几天,也买了一辆自行车,路上很小心,过马路提心吊胆的。
scarborough马路上看到的骑车的人十有八九是国人,看来大家要小心了。
能不骑最好,真的危险。

kathy66 : 2006-10-17#21
还是别骑自行车了!太危险了!

Amendy : 2006-10-17#22
:wdb7:
我才来一个月不到,觉得虽然这里的交通秩序比国内好很多,但我们会因此放松警惕,不象在国内那样仔细看好再过马路,反而会危险,而且这里的车速很快,出了事就是大事。
大家要注意注意再注意!

Wonder : 2006-10-17#23
骑在人行道上安全系数会高点,在快车道骑的话,虽然可能会有画线以示快慢车道,但还是非常危险的。

星子 : 2006-10-17#24
看来骑车是咱们中国人的爱好,不过最好是做足安全措施。不知道为什么,来这里一年,看到老是华人这出事故,那怎样怎样,就没几个是报道华人怎么怎么好的……心里感觉灰灰的,有点压抑。

bbjj : 2006-10-17#25
我倒是经常骑车的,很多本地人也有骑车的。交通事故很多,并不仅仅是骑车的出事。

xnkjdx1998 : 2006-10-18#26
出门在外,朋友们要相互帮助啊

虫虫狗 : 2006-10-27#27
实在太可怜了,本来好端端的家啊

poorguy2 : 2006-10-27#28
:wdb7:
我才来一个月不到,觉得虽然这里的交通秩序比国内好很多,但我们会因此放松警惕,不象在国内那样仔细看好再过马路,反而会危险,而且这里的车速很快,出了事就是大事。
大家要注意注意再注意!

赞同,这是主要问题.

momoz : 2006-10-28#29
据说在这里骑自选车的规矩很多,好象和开车的规矩差不多?有没有知道的筒子介绍一下...让大家又可以享受骑车的乐趣(便利)..又可以平平安安...

散步的鱼 : 2006-10-30#30
在驾校上课的时候,说到骑自行车,有人提到这件事,驾校的教练说,骑车的人逆行了

yinyinrose2006 : 2006-10-31#31
同情

garfieldcai : 2006-10-31#32
此人是红灯逆行,撞到他的车主至尽未收到警局告票,说明是白撞。

等待ME : 2006-10-31#33
同情!!!

momoz : 2006-10-31#34
啊,原来是这样,看来真的要引起注视了.

骑自行车一定要注意交通规则.

千万不要掉以轻心.

zzz : 2006-10-31#35
惨!

golf_trip : 2006-11-01#36
同情。!

游客 : 2007-01-18#37
看得我。。。。。。想哭。。。。。。。

ororo : 2007-01-18#38
这边不叫骑自行车,叫开自行车,顾名思义,和汽车是同等交通工具,有些街道有自行车专用线,有些没有,不过,有G1的同志们注意了,自行车是不可以开在人行道上的,如果开在人行道上,是要吃告票的,告票的价格和汽车\摩托车的告票价格一样,60还是70:wdb26: .而且,开自行车时,要遵守和汽车\摩托车一样的交通规则,最好带头盔.所以,不到万不得已,大家还是安全第一,能不骑就不骑:wdb13: :wdb13: .能走的就走,不能走的坐车.一个月也就省100块钱,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wdb10: :wdb10:

hitman007 : 2007-01-18#39
国内无论开车、骑车的都不太注意守交通规则,出去要注意啊。听说国外骑车都要求戴头盔的。

caicai : 2007-01-18#40
同情

Wonder : 2007-01-18#41
这边不叫骑自行车,叫开自行车,顾名思义,和汽车是同等交通工具,有些街道有自行车专用线,有些没有,不过,有G1的同志们注意了,自行车是不可以开在人行道上的,如果开在人行道上,是要吃告票的,告票的价格和汽车\摩托车的告票价格一样,60还是70:wdb26: .而且,开自行车时,要遵守和汽车\摩托车一样的交通规则,最好带头盔.所以,不到万不得已,大家还是安全第一,能不骑就不骑:wdb13: :wdb13: .能走的就走,不能走的坐车.一个月也就省100块钱,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wdb10: :wdb10:

这说法也不准确,自行车小于24还是26寸的是允许在人行道上骑(至于“开”那是广东人的说法),不会吃罚单。只是如果在人行道上碰撞了人,不管对错,都是骑自行车的错!

eerainee : 2007-01-18#42
对不幸的人哀悼~~

但我开车的时候最怕遇到骑自行车的人拉,特别是晚上,又没个灯,要等到很近了才能看到,黑呼呼的一团,有一次,一个男的,马路中间掉头,幸好我慢,吓死人拉!!!!
这种行为,简直可以说是害人害己啊~~
遇到过几次老外骑车的,人家都穿了带荧光条的衣服,老远就能看到,这也是保护自己的一种办法.

只能说明很多国人还没有那么强的安全意识.

cgd007 : 2007-01-18#43
雪地更要小心,不过这是发生在去年10月13日的事情,已经过去3个月了。
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也没有后续报道。

momoz : 2007-01-18#44
我走路的时候最怕自行车....晕~

总是我躲人家,人家躲我,最后撞一堆去了.............:(

心如芷水 : 2007-01-18#45
WUUUUUUUUUUUU
我也想哭。。。新移民真的不要骑自行车了,开车的也应该遵守60的限速规定。。大家多加小心把

banyantree : 2007-01-18#46
叹一声,看了太多这样的故事了,华人买人寿保险的不足30%而在北美西人平均人寿保险是4。3份,谁都在假想自己不会有事,但谁又能保证呢,出了事情全是社会资助,社团捐款,所有的这些故事主角谁又有哪怕一份人寿保险呢,每天少喝一杯咖啡就会有一份25万的TERM人寿保险了,25万不多但绝对能CHANGE SOMETHING,多留点爱心给家人吧,特别是身后无助的爱人和幼小的孩子。

游客 : 2007-01-18#47
我想知道,这个被撞死的华人会得到赔偿么?还是真的撞死了白撞??

iris08 : 2007-01-18#48
前一阵子,有个天津的人过马路赶公车,被撞死了.看人说是乱过马路,没走红绿灯.出门在外,要小心呀,要改掉在国内的一些习惯.

kind16 : 2007-01-18#49
次事证明,国人还是受了不少苦的

大汉子民 : 2007-01-19#50
新移民来了一定要买一个TERM的保险,一个月只有几块钱。可以只买老公的,一般老公的收入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将来出了事情(伤残或者死亡)可以得到比较好的保障,不至于使妻儿子女陷入困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