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俺们老东家说的。他说是从电视上看见的。说中国人吃猴子,吃蛇,还吃虫子。俺问他:你吃鱼吧,吃鸡吧,吃牛肉吧?那也都是动物。他辩解:猴子不一样,很聪明的。俺说:牛在被杀之前还哭呢。不知道,以后吃牛肉的时候,他是不是会想起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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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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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是资本主义,还吃人:wd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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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不知道螃蟹算不算是一种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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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样,吃猴子就是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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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人都吃过什么,一天有个鬼子举着打印出来的以下这篇报道请我帮忙翻译:
http://poool.blog.enorth.com.cn/article/101496.shtml 别跟人家瞎比,直接告诉他们:“那些人是混蛋,不过混蛋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有,任何蠢事儿都有可能做,没什么好新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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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都别吃,就吃桃子:wdb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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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看过牛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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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帖,楼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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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有些人确实不该吃某些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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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涉及到了人道主义的问题。
我曾经看过一则真实的新闻。 国内某些地区,还有把刚生下来的婴儿 做成汤的 食物。 那些图片,让我真正地吐了出来啊/ 至于,吃猴子,更残忍,把猴子的头盖骨打开,这个时候,猴子还是活着的, 然后把高温的汤汁 灌进猴脑子里。 吃肉没问题, 但起码要让他死得痛快点阿, 否则动物也知道痛的/ |
其实最残忍的是吃鱼。
为什么?且听我慢慢道来: 把鱼儿洗干净,扔到砧板上!:wdb4: (没人喜欢被扔来扔去的吧) 将菜刀在磨刀石上蹭几下,加快锋利度,而后一手摁住鱼儿,一手举刀刮鱼鳞。此时,鱼儿的尾巴必然猛甩!那可不是在扭秧歌,是极度疼痛下的挣扎!:wdb7: (不信把您洗干净、摁住了,刮您娇嫩的皮肤试试) 这还不算完。刮完鱼鳞,接着就用刀在鱼儿嫩嫩的肚儿上狠狠地切开一个口子,然后将手伸进去,把鱼肝鱼肠什么的鱼内脏生生地拽出来!:wdb1: (那个不服的可以享受一下这种待遇) 最后,鱼儿不是被扔进滚烫的油锅,就是沸腾的汤锅!:wdb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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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怎么没觉得?:wdb5: |
那个吃婴儿的是个中国的做行为艺术的人,不是什么汤,这组图片被转载了无数次,有说是日本的,说什么版本的都有,婴儿汤的版本是我第一次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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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看得是否和我一样。 我看得 就是做成了汤。 整个烹调过程 都有 图片。 我想我们 看得并非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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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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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b3: 没看见加拿大追逐海狮猎杀的场面吗?这是我看到的最残忍的场面:wdb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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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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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遍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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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俺在国内的单位里还真有一位不吃鱼的同事。据说原因如下: 解放前某一天,此人的爷爷带领全家老小摇着自家的木船从某处迁移至另一处。入夜后,大家都睡得很香。等天明起来一看,大家大吃一:船底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洞。正常情况下船早就沉没了,幸亏一条大鱼把洞堵了个严严实实,救了全家人的命。 从此爷爷下令,今后全家不许吃鱼!:wdb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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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老巴眨眼睛装糊涂,吃猴子就是吃你,还问为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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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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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肯定叫安徒生 中国人叫马良 |
昏古七了,国内现在什么鱼都不敢吃,多宝鱼已经是不能吃了,最近又说桂鱼也有孔雀石绿,米有东东好吃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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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我们中国古时候有句话“君子远庖室”。
因为,人应该保护自己的善良本性。所以,如果看惯屠宰和其他生物的残死,慢慢就会对他人的痛苦,对罪恶没有反应。 就像文革时候,就是这么教孩子的。让孩子参观殴打和残杀“敌人”。 那种场景看多了,孩子就慢慢习惯了将别人打得脑浆爆出,对他人的哀号哭喊,不仅不能产生同情,怜悯,对自身犯罪行为的罪恶感,反而产生屠杀的快感。 其实,吃肉无罪,关键是残忍的杀生有罪。因为,罪和恶是连在一起的,是能使人丧失善良人性的行为。 所以,屠夫,专业点的,都会把刀磨快些,位置准些。就是这样,大家都知道,屠夫的杀气是很重的,是人们不太喜欢从事的行当,就像这个世界也有小偷,妓女,不是因为有这个行当,就说明这个行当好,对不? |
快感,对于人类来讲,不顾及他人或其他生灵的快感,很多是罪恶的。
要不你可以看看强奸,为什么,同样的性行为,那个合法夫妻婚内都有叫强奸的?因为,你只顾着满足自己,而毫无顾忌的伤害到对方了。 |
都想要舒服,你光顾自己,不管别的,那怎么可以?而且,那也不可能!除非你变成魔王了,像毛厕洞那样不把其他生命当回事。
“谈笑间,灰飞烟灭”。完全没有了人性,完全蜕变成了噬血的狼人,完全不再维护善良,不再爱除自己以外的其他生命。这么残忍而孤独的活在罪恶和其他生命的咒骂中,最终走向完全自我消亡。 你想啊,这么大罪,死后连魂魄都不可能再有了,不完全消亡还能怎么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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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看这样行为对大陆的人性影响。
在国外,大家可能都发现,人们行为普遍比较文明,合乎规则。 比如说,这个人偷东西了,大家叫来警察,由警察抓捕,同时给你辩护律师,法庭审理,监狱关押。刑满释放。 大陆不同了。发现小偷,大家拳脚相加,如果小偷命好,还能等到警察。 警察在局里继续殴打,这有讲究的,据说,要打得他哭爹叫妈,但是,身上不能看到伤疤,厉害吧! 再关进监狱,一般情况下,法庭那一过场,只有在法院要表演“公审大会”时,才会出现。在监狱,听说,进门就是一顿打,女的非常下流,男的非常残忍。 整个社会都是一种黑社会状态, 人们不是因为对方犯了罪,违反了法律,要制止他,维护法律,维护公共秩序,不是,而是一种互相虐待残杀的快感。 所以,当大陆出现政策错误时,这种恶习,就使得执法机关非常容易的执行非法的命令。 比如,抓捕没有任何犯罪行为的人,并且,不经审理,就打死在任何地方。这些行为,在众目睽睽之下公然发生! 人们谁都不去质问:那个警察有权利杀人吗?被杀的有没有犯罪? 没有人过问!!! 这就是一种良知丧失的状态!一种人人自危,但是,却把危险的来源归于其他人的状态! 其实,只要不维护公道,无论你怎么做(因为,你一做就是为了维护自己,违反公道的事情),社会都会混乱无秩序,人人都会感到危险恐怖。 所以,人人都应该主持公道,社会才能真正稳定,才不会给权力犯罪可乘之机。 |
人类吃肉没有罪,有罪的是残忍杀生的人。
比如,六畜,是人们喂养的,人们杀掉畜类吃肉,在人类社会讲,算不上犯罪。相当于结婚一样,正当的性行为不是犯罪,强奸啊什么的,就是犯罪。 当然,如果是和尚,尼姑,按照戒律就不能结婚。 看他守的戒,我就知道,具足戒和菩莎戒是规定不能吃肉的。西方的红衣主教等大主教是不能结婚的。有的教门对高级教士要求也是不吃肉的。 其实,你真的非常善良,就会自动不那样做了,根本就不会有什么勉强。我记得有个故事说,中国古时候有个贵族,他喜欢吃一种菜,有一天,他上厕所,经过厨房,发现厨房有头驴叫声非常凄惨,问下人,下人说他吃的那道菜,就是活取驴肉做的,这个贵族非常难过,下令以后都不许再做这个菜,他再也吃不下去这道菜了。 |
我觉得,吃肉和赚钱啊性行为阿一样,也就分成正当和不正当。
你活吃大动物的肉,那么残忍和强奸杀人的差不多,你是爽到了,对方可是非常悲惨。 |
应该说是:广东人什么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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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花乱坠的意思是,杀可以,要人道的杀,不能一点一点的虐杀,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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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反对虐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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