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分局办无罪,办事的人总算在了。
不过,说我没介绍信!
我只带了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补料信是英文的,他说不管用,得有介绍信说明办无罪的原因。我司法局的朋友说现在公证处的公证员不给提成了,积极性降低N多,找他们办公证简直就得求着他们!
所以我压根儿没想要像上次一样去找他们开介绍信。
...
然后我央求一大堆,他答应先让我按指纹,介绍信四天内补齐。我说一定要的话我马上回单位找人开。然后,他说了句让我几乎当场晕厥的话-----‘别急,反正办下来得20天!’
然后我又是一通苦求,‘那,争取给你15天吧!’
上次才3天就搞定了啊!这办事效率怎么越来越低了啊
没办法。不管怎么的,我得先把东西补齐,不然万一他从我材料齐的日子开始给我算15天,我更头大了。我心急火燎的赶回单位,开出介绍信,又急急匆匆赶回公安局。这次又涎着脸的央求,还是没有让步的迹象。不过这次他告诉了我理论上耗时比较久的原因---以前是出国的人办无罪,现在很多用人单位招工的时候都要求申请人提供无罪证明了,所以办无罪的人很多!晕倒!
回家的路上我脑海里一直重复闪现一个镜头---要是我是他们局长的一个亲戚,或者哪怕就是认识他们隔壁办公室的!我敢保证我当场就拿到无罪证明!
。。。开始琢磨要让公安局的朋友帮忙了。。。 (
这么个事也要靠关系!谁再跟我讨论要不要移民我跟谁急!!!)
PS:按指纹还不是一般的细致活,我就像个幼儿园的小朋友,被警察叔叔手把手指头的,十个指头一一慢慢从左到右的捺过去,末了还得签字画押---在打印出来的指纹卡上再按一遍,连掌纹都要!
整个一套活儿下来,我就觉得自己已经是个招供完毕的犯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