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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经纪可以同时有几个呀?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91811/

luhui : 2007-01-02#1
RT

又见飞刀 : 2007-01-02#2
随便。

Beijing2008 : 2007-01-02#3
偶也想知道,随便是指什么随便?

又见飞刀 : 2007-01-02#4
随便几个阿。

Beijing2008 : 2007-01-02#5
随便几个阿。

谢谢.压价?付了定金咋办?

admin : 2007-01-02#6
听说,很多agent会要签订排它合同(一般限制几个月);
几个月内如果没有成交,就失效了。

卡卡先生 : 2007-01-02#7
楼主要买房啦?打算买在密市吗?

糯米粉粉 : 2007-01-03#8
严格来讲,同一时间段只能有一个,不然有些经纪会起诉你。特别是别人已经带你看了几十套房的情况下。

luhui : 2007-01-03#9
起诉?这么严重呀。

luhui : 2007-01-03#10
听说,很多agent会要签订排它合同(一般限制几个月);
几个月内如果没有成交,就失效了。

不签可不可以呢?

luhui : 2007-01-03#11
楼主要买房啦?打算买在密市吗?

蓝图规划中。 当然在密市了,有书记罩着呀。:D

糯米粉粉 : 2007-01-04#12
不签可不可以呢?

即使不签任何协议或合同,只要realtor为你工作了,缺省的法律条款也是保护经纪人的,除非你有非常正当的理由,否则即使你自己买的房子或者找其他realtor买的房子,realtor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你拿佣金。也就是还是可以起诉你。中国人经济通常不会这么干,因为这样也会影响自己的声誉,但不作为并不代表他们无权利去做。

传说中的鸟人 : 2007-01-04#13
买房子的话,我打开报纸或上网,找到几个相中的单位,打电话去给各个列出的经纪约看房,这样的话,我也要受法律限制吗?

糯米粉粉 : 2007-01-04#14
买房子的话,我打开报纸或上网,找到几个相中的单位,打电话去给各个列出的经纪约看房,这样的话,我也要受法律限制吗?

这样的话,等于你没有realtor,对方realtor挣双份的钱。

传说中的鸟人 : 2007-01-04#15
这样的话,等于你没有realtor,对方realtor挣双份的钱。
原来是这个样子地,谢谢。

crystal_clear : 2007-01-04#16
即使不签任何协议或合同,只要realtor为你工作了,缺省的法律条款也是保护经纪人的,除非你有非常正当的理由,否则即使你自己买的房子或者找其他realtor买的房子,realtor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你拿佣金。也就是还是可以起诉你。中国人经济通常不会这么干,因为这样也会影响自己的声誉,但不作为并不代表他们无权利去做。
好象是: 如何A经济带你看过一房, 你后来却找B经纪买了这房, 这种情况A经纪有权分佣金.

crystal_clear : 2007-01-04#17
这样的话,等于你没有realtor,对方realtor挣双份的钱。

:wdb2:

经纪赚双份钱的情况是经纪既是买方经纪又是卖方经纪 ? 经纪是房子的挂牌经纪.

挂牌经纪不管房子是不是他卖的, 他都有权对半分佣金. 如果他自己卖掉, 赚双分佣金.

糯米粉粉 : 2007-01-04#18
:wdb2:
挂牌经纪不管房子是不是他卖的, 他都有权对半分佣金. 如果他自己卖掉, 赚双分佣金.


挂牌的就是卖房的呀

crystal_clear : 2007-01-04#19
挂牌的就是卖房的呀
不一定.

房子前面挂的牌子(For Sale)上的经纪是真正的挂牌经纪, 当然有的房主不愿意挂出牌子让别人知道他在卖房, 但他还是有个签了合约的挂牌经纪.

报子上的经纪大部分是帮挂牌经纪卖房子, 一般卖家找有名气的经纪挂牌, 而新经纪(小经纪)没有自己的盘(房子, 生意等等...), 只能卖别人的盘.

靓之凉粉 : 2007-01-04#20
不一定.

房子前面挂的牌子(For Sale)上的经纪是真正的挂牌经纪, 当然有的房主不愿意挂出牌子让别人知道他在卖房, 但他还是有个签了合约的挂牌经纪.

报子上的经纪大部分是帮挂牌经纪卖房子, 一般卖家找有名气的经纪挂牌, 而新经纪(小经纪)没有自己的盘(房子, 生意等等...), 只能卖别人的盘.

我们这里好像不是这样。通常大经纪会成立事务所,雇几个小经纪。也许我们这里市场规模比较小。

crystal_clear : 2007-01-04#21
我们这里好像不是这样。通常大经纪会成立事务所,雇几个小经纪。也许颐钦饫锸谐」婺1冉闲 /quote]

多论多有好多个地产公司, 其中有个大陆移民开的, 后来好象是违规操作给停业了. 最大的一家是Remax. 每个公司都有大大小小若干经纪. 多论多还有一个总的经纪协会, 主席是一个来自香港的女经纪.

卖家都想卖个最高价, 买家都想出个最低价, 经纪在中间讨价还价至一个中间价以满足双方的要求,经纪也付出了劳动, 不管他是否挂牌经纪, 所以经纪拿佣金作为报酬.

偶说的是多论多一般住宅房的情况, 大的商业房可能会有所不同.

Beijing2008 : 2007-01-04#22
在加拿大,一切按规则办.

luhui : 2007-01-04#23
即使不签任何协议或合同,只要realtor为你工作了,缺省的法律条款也是保护经纪人的,除非你有非常正当的理由,否则即使你自己买的房子或者找其他realtor买的房子,realtor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你拿佣金。也就是还是可以起诉你。中国人经济通常不会这么干,因为这样也会影响自己的声誉,但不作为并不代表他们无权利去做。

什么样的理由算非常正当的理由呢?

假如我找了个经纪,看了几次房子后,我觉得我和这个人合不来,我不再找他/她了,以后买了房子还要分他/她钱吗?

再比如,我找了个经纪,看了十几套房子,但总没有满意的,我觉得他/她手中的房源不好,再找了其他的经纪,以后买了房子还要分他/她钱吗?

再比如,我找了个经纪,看了十几套房子,也下过几个offer,但就是拿不到房子,我觉得他/她的业务水平有问题,再找了其他的经纪,以后买了房子还要分他/她钱吗?

vivienne98 : 2007-01-04#24
假如我找了个经纪,看了几次房子后,我觉得我和这个人合不来,我不再找他/她了,以后买了房子还要分他/她钱吗?
这边看opening house不用签合约的。

风华绝代石榴姐 : 2007-01-05#25
我以为就卖房子的时候要给经济钱呢,,买房子也要给经济钱?

给多少呢??

crystal_clear : 2007-01-05#26
什么样的理由算非常正当的理由呢?

假如我找了个经纪,看了几次房子后,我觉得我和这个人合不来,我不再找他/她了,以后买了房子还要分他/她钱吗?

再比如,我找了个经纪,看了十几套房子,但总没有满意的,我觉得他/她手中的房源不好,再找了其他的经纪,以后买了房子还要分他/她钱吗?

再比如,我找了个经纪,看了十几套房子,也下过几个offer,但就是拿不到房子,我觉得他/她的业务水平有问题,再找了其他的经纪,以后买了房子还要分他/她钱吗?
--->

如何A经济带你看过一房, 你后来却找B经纪买了这同一房, 这种情况A经纪有权分佣金.
卖主一次性付佣金, 佣金如何分是A与B经纪的事, 与买主无关. 如果A经纪没分到钱, A经纪可以上法庭争取正当权益, 不影响A经纪的声誉.

传说中的鸟人 : 2007-01-05#27
我以为就卖房子的时候要给经济钱呢,,买房子也要给经济钱?

给多少呢??
我理解是这样的:
甲有一物业出售,聘请A为其listing agent,或者说“卖方经纪”。其间受合同约束,甲需支付成交价的一个百分比为A的偿付,(在此例中,我们假设这个百分比为8%)。
乙欲寻物业,聘请B为其经纪,假如乙方和甲方成交,甲方付8%给A,A和B之间又有协议分这个8%,通常listing agent占大比例。
站在乙方的立场来说,他并没有支付给B任何金钱报酬。
假如乙方是直接跟A联络的,那么A可以独个享有8%的佣金,无需跟任何人分。
还有一点的就是,当甲乙双方讨价还价之间,甲方和其经纪之间的佣金百分比也可以随着改变。

我理解的对吗?请指正。

靓之凉粉 : 2007-01-05#28
我理解是这样的:
甲有一物业出售,聘请A为其listing agent,或者说“卖方经纪”。其间受合同约束,甲需支付成交价的一个百分比为A的偿付,(在此例中,我们假设这个百分比为8%)。
乙欲寻物业,聘请B为其经纪,假如乙方和甲方成交,甲方付8%给A,A和B之间又有协议分这个8%,通常listing agent占大比例。
站在乙方的立场来说,他并没有支付给B任何金钱报酬。
假如乙方是直接跟A联络的,那么A可以独个享有8%的佣金,无需跟任何人分。
还有一点的就是,当甲乙双方讨价还价之间,甲方和其经纪之间的佣金百分比也可以随着改变。

我理解的对吗?请指正。

华人经纪可以商量降低佣金(卖方经纪)或返钱(买方经纪),西人一般不商量,按市价收费用。

crystal_clear : 2007-01-05#29
我理解是这样的:
甲有一物业出售,聘请A为潇isting agent,或者说“卖方经纪”。其间受合同约束,甲需支付成交价的一个百分比为A的偿付,(在此例中,我们假设这个百分比为8%)。
乙欲寻物业,聘请B为其经纪,假如乙方和甲方成交,甲方付8%给A,A和B之间又有协议分这个8%,通常listing agent占大比例。
站在乙方的立场来说,他并没有支付给B任何金钱报酬。
假如乙方是直接跟A联络的,那么A可以独个享有8%的佣金,无需跟任何人分。
还有一点的就是,当甲乙双方讨价还价之间,甲方和其经纪之间的佣金百分比也可以随着改变。

我理解的对吗?请指正。
正确~
另外8%还要分些给地产公司.
一般情况下甲方(listing agent, 挂牌经纪)的佣金百分比不变的, 除非那种卖不出的房子.

admin : 2007-01-05#30
我以为就卖房子的时候要给经济钱呢,,买房子也要给经济钱?

给多少呢??

it's probably total 4%, 2.5% + 1.5% for two sides

crystal_clear : 2007-01-05#31
华人经纪可以商量降低佣金(卖方经纪)或返钱(买方经纪),西人一般不商量,按市价收费用。
讲价的时候西人经纪也可以让佣金的, 但是返钱则是违规操作.

如果经纪没有真滴在帮买主争取最大利益, 返钱不能弥补买家的损失, 中国人的想买个最便宜的心理经常可能会吃大亏.

价格差不都就行了, 如果市场价卖得掉, 为什么要减价卖?

靓之凉粉 : 2007-01-05#32
it's probably total 4%, 2.5% + 1.5% for two sides

:wdb2:
我们这里正常情况下,卖家所需付的经纪费是:头10万收7%,后面的收5%,实际上头10万是不可商量的,后面的可以协商。一般给买家经纪多少经纪费,可以在list上看到,我看到过一起很少的,10万以外只给1。5%。如果给得太少,就会在welist上卖,实际上也是经纪在卖。

靓之凉粉 : 2007-01-05#33
讲价的时候西人经纪也可以让佣金的, 但是返钱则是违规操作.

如果经纪没有真滴在帮买主争取最大利益, 返钱不能弥补买家的损失, 中国人的想买个最便宜的心理经常可能会吃大亏..

现在几乎没有不返钱的华人经纪了,有些替你出律师费验屋费或跟卖家协商把降低的中介费打入售价里,或送家电家具之类,并不算违规。

传说中的鸟人 : 2007-01-05#34
现在几乎没有不返钱的华人经纪了,有些替你出律师费验屋费或跟卖家协商把降低的中介费打入售价里,或送家电家具之类,并不算违规。
我的经纪从来都没给过我钱,台湾人,老头儿。用了很多年了,只是圣诞新年送瓶酒和花蓝什么的意思意思而已。:(

admin : 2007-01-05#35
:wdb2:
我们这里正常情况下,卖家所需付的经纪费是:头10万收7%,后面的收5%,实际上头10万是不可商量的,后面的可以协商。一般给买家经纪多少经纪费,可以在list上看到,我看到过一起很少的,10万以外只给1。5%。如果给得太少,就会在welist上卖,实际上也是经纪在卖。

Thanks 凉粉, I love your post.

I head someone said this in Toronto. It probably depends on the city.

crystal_clear : 2007-01-05#36
我的经纪从来都没给过我钱,台湾人,老头儿。用了很多年了,只是圣诞新年送瓶酒和花蓝什么的意思意思而已。:(
偶的经纪是韩国人只送了花蓝, 没送酒.

传说中的鸟人 : 2007-01-05#37
偶的经纪是韩国人只送了花蓝, 没送酒.
送女的不兴送酒,化妆品又太个人,所以不好送礼,有花蓝就不错了。

admin : 2007-01-05#38
我理解是这样的:
甲有一物业出售,聘请A为其listing agent,或者说“卖方经纪”。其间受合同约束,甲需支付成交价的一个百分比为A的偿付,(在此例中,我们假设这个百分比为8%)。
乙欲寻物业,聘请B为其经纪,假如乙方和甲方成交,甲方付8%给A,A和B之间又有协议分这个8%,通常listing agent占大比例。
站在乙方的立场来说,他并没有支付给B任何金钱报酬。
假如乙方是直接跟A联络的,那么A可以独个享有8%的佣金,无需跟任何人分。
还有一点的就是,当甲乙双方讨价还价之间,甲方和其经纪之间的佣金百分比也可以随着改变。

我理解的对吗?请指正。

I thought it is right :wdb17: :wdb6:

传说中的鸟人 : 2007-01-05#39
I thought it is right :wdb17: :wdb6:
嘻嘻,连老大都崇拜我,我又身轻如燕了。

靓之凉粉 : 2007-01-05#40
我的经纪从来都没给过我钱,台湾人,老头儿。用了很多年了,只是圣诞新年送瓶酒和花蓝什么的意思意思而已。:(

我们这里其实大部分都可以返,但如果不知道不去要,人家自然不会主动给你。

vivienne98 : 2007-01-05#41

luhui : 2007-01-05#42
现在几乎没有不返钱的华人经纪了,有些替你出律师费验屋费或跟卖家协商把降低的中介费打入售价里,或送家电家具之类,并不算违规。

对的。送家俱家电的我听说过。我以前的房东还收到了个二手的钢琴。

luhui : 2007-01-05#43

谢谢,内容不少呀,存下来慢慢看。

Wonder : 2007-01-05#44
什么样的理由算非常正当的理由呢?

假如我找了个经纪,看了几次房子后,我觉得我和这个人合不来,我不再找他/她了,以后买了房子还要分他/她钱吗?

再比如,我找了个经纪,看了十几套房子,但总没有满意的,我觉得他/她手中的房源不好,再找了其他的经纪,以后买了房子还要分他/她钱吗?

再比如,我找了个经纪,看了十几套房子,也下过几个offer,但就是拿不到房子,我觉得他/她的业务水平有问题,再找了其他的经纪,以后买了房子还要分他/她钱吗?


听过一个讲座,你说的三个情况归结为:看你有没有与经纪签Agreement,如有,一般agreement上都有规定即使终止agreement后,在一定的期限内买房的话,特别是买了他带你看过的房子的话,就算没有别的经纪服务,是自己回头再看中房子的,他仍可以索要佣金。

如果没签agreement,但从别的经纪手里买的房子是前一个经纪带你看过的,那么前一个经纪仍可以索取佣金。

crystal_clear : 2007-01-06#45
:wdb2:
我们这里正常情况下,卖家所需付的经纪费是:头10万收7%,后面的收5%,实际上头10万是不可商量的,后面的可以协商。一般给买家经纪多少经纪费,可以在list上看到,我看到过一起很少的,10万以外只给1。5%。如果给得太少,就会在welist上卖,实际上也是经纪在卖。
嗯, 每个城市不太一样. 那么在卡城卖房佣金比较高罗~

crystal_clear : 2007-01-06#46
现在几乎没有不返钱的华人经纪了,有些替你出律师费验屋费或跟卖家协商把降低的中介费打入售价里,或送家电家具之类,并不算违规。

是啊, 羊毛出在羊身上.
返钱给买家, 买家少付钱了, 意味着经纪少赚了; 凭啥经纪要少赚钱泥? 作为专业人士的经纪要想把失去的损失给找回来, 想点办法也不是那么难,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提高售价. 所以拿个返钱的买家不一定买到便宜, 可能只是感觉便宜而已.

经纪返钱给买家扰乱了房地产市场. 偶发现华人大量涌入的行业, 用了一些中国人的"聪明才智", 结果是破坏了整个行业的正常运作与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