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了 说: 好处――提高英语听力,考验你的耐心,最后在电话里大吵一通后,增强了你的自信心。 我现在跟什么部门打电话都不发怵了。他妈的,有什么大不了的,我的英语不好,你就慢慢听;我没听明白的,你就一个字一个字地说。 点击展开...
决定了 说: 大家咋都不说点同情话啊?过两天要“出征”素里税务局,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啊? 点击展开...
跟跟 说: 没啥好建议,如果你一大早去,想找人陪,可以考虑我---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乘这个机会去看看税务局的楼盖得啥摸样地。素里我还没去参观过呢,听说印巴人比较多的,其他的一点都不了解。 点击展开...
决定了 说: 怪不得老见你在家园里晃悠,原来是“富贵闲人”。如果我有车,就在家园里多召集几个XDJM,让税官们瞧瞧,咋“娘家”也有人,别老欺负我! 点击展开...
跟跟 说: 哪里老见我了,就今天算是正式闲了。还不知道究竟能闲多少时间了。 啥叫如果我有车,是有还是没有呢??如果是假设句,那就说明没戏了。呵呵 点击展开...
决定了 说: 我又没车又开会开啊。 点击展开...
mywill 说: 如果你有150元的退税就说明你在2006年报了2005年的税. 在报税的同时, 你应该已经同时申请了GST和牛奶金. 但我记得(不知道是不是正确), 你申请牛奶金时又填写了申请表, 为什么呢? 所有这些都和你的2005年的报税有关. 点击展开...
mywill 说: 你申请牛奶金的时候, 报的是什么时候的收入? 与2005年报的税是否相同? 2005年的报税有没有COPY? 点击展开...
决定了 说: 申请牛奶金是填了三栏的收入,2004,2005,2006的1-7月。2005的收入和报的税的相同。 点击展开...
Ruibin 说: 牛奶金和 GST 退税是“共同进退”的,如果不够 qualified 拿 GST 退税,那么牛奶金也是不能拿的。 来来去去问题就在于:你什么时候真正成为税务 resident,你这种情况,应该是从你长登日开始才成为税务 resident,之前的 GST/牛奶金都要退,之后的 GST/牛奶金可以保留。 现在是你自己 confused,凑巧渥太华那人业务也不咋滴,跟着 confused 了。跟素里税局说明一下自己长登日子,他们就完全明白了,该退该补很容易有结论。 点击展开...
前生为鱼 说: 不懂帮顶的。 点击展开...
决定了 说: 被你一讲我迷糊了。我觉得渥太华那人讲得很清楚啊。他说2005我不是税务居民,不能拿退税。但2006我长登后就可以拿牛奶金。问题是素里税务局要收回我长登以后的牛奶金,没道理啊? 点击展开...
001 说: 可能是你长登后的牛金是有一部分是补交长登以前的一段时间的。因为你报税的时候已经误导了他们,所以他们认为你从短登时起就是税务居民,当然会补发至少11个月的给你。 其实申请牛金的时候是有一些辅助的表的,只要你没填错,政府就不会误会。既然你税都退了,肯定是误会了。 点击展开...
mywill 说: 刚才我的电脑有问题, 写的没有发上来. LZ现在还是要静下心来, 仔细弄清楚你的牛奶金, GST, 150元的sales tax credit 和税务的关系, 它们的确是共同进退的, 不能单独考虑. 也许开始有一步做错了, 但要想清楚如何解释给人家. 也要问清楚如何可以补救? 如果自己就confused, 就更不好办了. 点击展开...
001 说: 当然不同情你,你属于不该申请的却申请了,浪费了政府的人力资源,搞得他们忙活。 还有,牛奶金实质上也是一种福利退税,针对这里的RESIDENCE同时在这里养孩子的,你连居民都不是,当然不能拿。 点击展开...
决定了 说: 按我目前的理解是,我之所以退GST和150元,是因为我2005年是非税务居民,所以不应该领这个钱,应该退回去。牛奶金是我去年长登后申请的,与2005年的GST和150元有没有关系呢? 点击展开...
Ruibin 说: TO:楼主 刚把楼主以前发的帖子看了一遍,基本上知道是哪里出问题了。 这不是你的错,也不是你主观想要的结果,但你向税局提供的材料客观上确实出现了不少“前后不一致”,你的每一次提供材料(或电话沟通)都导致税局对你上一次的判断推翻了再来。 你们一家 05 年短登后回国,按理是属于税务上的 non-resident,不应申请牛奶金/GST 退税,06 年初是不用报税的。 实际上如果不告诉税局,税局根本不知道人们那个什么长登短登的,而且你们 06 年初报税了,税局就当你们一家是税务上的 resident,至此为止,问题还没出现; 问题开始出现,是在你长登后申请牛奶金之时,税局收到你的申请后,开始意识到你们 05 年登陆时没有申请牛奶金直到现在才申请,于是在你的申请上打了个问号,并要求你提供前两年的收入情况; 之后某次,你通过电话跟税局沟通,把你短登长登的过程和盘托出(也许很多“比你聪明的人”说你这样坦白到手的钱就飞了,但我会说,你做得很对!)税局终于确认,你们是“短登”情况,于是判断你们在长登前属于税务 non-resident,要求你们退回之前领取的 GST 退税,OK,你也退了,这个问题应该说是解决了。 于是,税局在你不断给他们压力之下(说笑呵呵),也赶快通过了你的牛奶金申请,但仓促之下又产生了新问题。 在给了你牛奶金后,也许你某次跟他们沟通的时候,告诉了他们你先生在中国还没长登,于是他们发现你填的申请表跟实际情况不符了:申请表上你填写了先生的信息,那代表你是和你先生一起申请牛奶金,但这种情况你先生必须是税务居民才能一起申请;问题是,税局知道你先生还没长登,他是税务 non-resident,于是判定你们不符合“夫妇一同申请牛奶金”的情况,决定收回你们的牛奶金。 至此,税局的做法虽然貌似不可理喻,但因为你给他们的信息象挤牙膏,一会一个新情况(你换位思考一下,虽然你对自己的情况说得都能背出来了,但税局方面对你的情况只能从几张申请表和几个电话中串联起来,而且经办人不止一个,整个 case 相当费解),所以他们的工作有反复,但每一步都有相应的考虑; 在你这方面,由于对税务规定不了解,而且情况又是登陆家庭中最复杂的,操作起来又不是很连贯,所以误会还是产生了。 OK,如果你打算再跟税局沟通,议题其实只剩下两个: 1、告诉他们,你还是要申请长登后的牛奶金和GST退税,即使先生还在国内还是税务非居民,你仍可以以“单亲母亲”相类似的方式申请; 2、请他们研究,对于你们 05 年度的报税,怎么处理; 文字太多组织得也不是太好,也许楼主一下子理解不了,没问题,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随时发问,我尽量跟你分析。 点击展开...
跟跟 说: 去的时候最好带上能证明你长期登陆的证明。 比如说有你名字的水电帐单,电话费什么的。 如果你住HOUSE没有上面这些,那就提供信用卡消费的记录,或银行的每月清单(这个实在没办法才提供)。 如果你工作过,提供雇主的名字和联系电话。 点击展开...
决定了 说: 你真是神了。我想肯定是这样的。因为中途我不是电话讲,而是书面材料告诉税务局,我2005年是短登,现在申请2006年长登后的牛奶金(因为之前税务局认为我儿子没资格领长登后的牛奶金,不知是啥原因)。 我现在想知道的是,即使我先生在国内是非税务居民,我儿子有没有资格领长登后的牛奶金,如果没资格,我连去都不去了,但今天渥太华的税官告诉我,绝对有资格领。你的看法一样吗? 还有你说的第二点,请他们研究2005年的报税,我不知道你是啥意思。这个还要研究吗?他们不是已认定2005年我是非税务居民了,为啥还要研究啊?请指教。 还有如果孩子和我过年回中国一个月,会不会影响牛奶金? 点击展开...
决定了 说: 谢谢跟跟。我差点快要把家搬到税务局了(说笑)。是的,我准备把电费,手机,电视,医疗保险帐单,卡消费记录,还到我儿子学校打了证明。准备全部带到税务局去。 点击展开...
跟跟 说: 带上这些英语再怎么破,都不用担心说不清楚了。那里的人一见就明白了。 另外你如果是一早去,不介意的话通知我一下,跟你一起去。有些问提也想当面咨询咨询他们。 点击展开...
Diamondmm 说: 哦,我儿子的牛奶金也出过问题。 我前夫2005年报税,报单身。(当时已婚) 儿子在2006年1月出生。有1-7月的牛奶金,8月开始,说我没资格拿了。 然后一直跟税务局补报税,递交证明资料。(前夫置之不理,也不提供我他当时报税的资料。)我一直到10月才办妥。07年1月才拿到补给我的1500加币。 所以,不要着急,如果他们搞错了。他们还是会全数退还给你的。 不用担心!也不要着急~~~ 点击展开...
Ruibin 说: 如果你长登后,生活、经济重心都在加拿大,你就算是税务居民,小孩和你这个税务居民一起生活,你们是有资格领取牛奶金的; 现在问题只是,重新申请时(填表或对话),需要确认你成为 resident 的日子是长登日(不是枫叶卡上那个永久居民生效日),另外确认你是以单人带小孩的形式申请,你与先生的生活和经济是分开、独立的,这次申请与你先生无关(单身小孩家庭拿的金额和双亲家庭拿的金额确实是不同的,这也解释了税局收回你的牛奶金的理由)。 我说的 2005 年度的报税,就是你在 2006 年初朋友替你报的那个,税局既然认定你们在 05 年是非居民,那么那次报税也应该是废的,你应该提醒他们注意这个问题而且应该怎么解决,主要是防止以后在这个问题上又产生什么新的误会,现在有个说法,以后办事就清晰了。 孩子跟你回去个把月,并不会令你立即变成税务非居民,而且时间这么短,你还是符合领取牛奶金条件的,所以不用担心。 点击展开...
决定了 说: 你的建议太好了。是的,一定要把上次把错的税纠正过来,免得以后再添乱,我可是怕怕了。 别的都清楚了。只有一点,单身带小孩申请和单亲小孩申请应该不同吧?虽然我们和我先生之间生活是分开的,但经济好像不说是分开的啊。比如回去带点钱回来之类的。 点击展开...
决定了 说: 你好像没搞懂情况啊。我可是长登以后才申请牛奶金. 点击展开...
iris08 说: 06年初不应报税,我们当初刚来时,也是这个问题,和税务局打过交道,他们说根本就不需要报税. 所以新移民一定要找人咨询下,看到底什么时候开始报税 点击展开...
wan yin 说: 不知楼主住哪里,我住RICHMOND,如果需要,我可以开车陪你去! 对你的事一直高度关注,只是我也不懂! 点击展开...
Ruibin 说: 你当然不是单亲小孩的申请,是“配偶为非税务居民单身带小孩”的申请,你把这个名称说了,让税务局的人跟你拿主意吧; 谁都知道你和你先生经济不分开啦,问题是,如果你跟税局说你先生要负责资助你们,那税局又得重新考量他是什么 deem-resident,会把问题又复杂化了,所以你就说,你先生确实还没跟加拿大有什么居住联系,过一段时间才会过来,其它细节就不必太花口舌了。 点击展开...
yannora 说: 我情况跟楼主有点不同.请教一下各位.06年5月短登,自己在温住5个月,申请了GST,政府也给了.老公和孩子在温只待3天.今年4月老公和孩子才会一起过去长登.牛奶金还未申请.今年要报税吗?GST申请时有报老公在国内的收入.自己反而写0了. 点击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