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您好!
我在渥太华,不知您再那个城市?
关于报税,我想请教您一下:
我06年10月21日登陆安省 多伦多,截至12月31日 没有正式工作过,期间帮朋友忙,得到报酬320元,以现金支票形式入账。
开销主要是房租约1000元以及月票约200元(但无发票,仅有月票卡底儿),专业学费(非full time) 约800元。
请教:
1 去年仅居住2个月零810天,是否要报税。
2 如果保税,320元收入是否需要填入,填入哪一栏?
3 房租,月票,学费是否可以抵税?已经是低收入了,还有必要作为抵项填写么?如果没必要,我就省事了。呵呵
4 GST申请,是不是打个勾就可以了?
5 如果我今年找工作,有收入了,那么学费800元是否可以在今年年底,也就是明年初再做为抵项填报?
以上问题,还望楼主不吝赐教。
非常非常感谢!
我的邮箱是
liuyst@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