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家园论坛

使馆来信上有这样段话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9916/

hutu : 2005-04-16#1
The employment proof for your accompanying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if he/she has engaged in full-time work in Canada, with appropriate authorization, for a period of at least one year in the past 10 years.

这段话的准确意思是什么?

elonghit : 2005-04-16#2
你的配偶在过去10年中在加拿大被雇佣时间至少1年的雇主(全职工作)的正式介绍信(如有公司台头的公文纸,老板签名呀)。大概是这个意思。

hawklittle : 2005-04-16#3
你随行人员的雇佣证明(如果他在过去十年中至少有一年的在加拿大正式全职工作)。

hutu : 2005-04-16#4
多谢二位。

申请材料上写的都是在国内工作。怎么会来这样段话?
莫不是标准格式?

wolfboy : 2005-04-16#5
字面翻译是:
你随行配偶/伴侣的雇佣证明,如果他/她已经在加拿大有得到认可的,在过去10年里至少是1年的全职工作。

或者这样翻译更明白些:
如果在过去10年里,如果他/她已经在加拿大有得到认可的,至少是1年期间的全职工作,需要提供你随行配偶/伴侣的雇佣证明。
强调的是,1年期的全职工作,且是加拿大认可的工作。

if he/she has engaged in full-time work in Canada, with appropriate authorization, for a period of at least one year in the past 10 years.

zhangyl : 2005-04-16#6
没有就不用写了

kongking : 2005-04-17#7
估计是表填错了。

chemphil : 2005-04-18#8
我这样猜测:是不是你的分数不够?因为你没有在签名中描述你的状态,我无法得知你的情况。
你考雅思了吗?
我猜测是不是VO觉得你的分数不够,想给你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