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家园论坛

咨询专业人士,我的离婚有效吗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99591/

chad : 2007-03-05#1
请问专业人士,我1998年初和前妻结婚,2000年7月开始申请移民(当时选择前妻作主申请人,觉得她的专业成功可能性更大),2003年夏天移民纸下来,2003年11月我们一起登陆(等待移民纸的过程中感情不好了,但是也没有说到离婚)
登陆以后,我们都不是很适应,加拿大当时经济也不好,夫妻都有失落感。吵架。前妻让我滚出门。冲动。买飞机票回国。当时我在加拿大才呆了2周的时间。
然后一个多月以后,也就是2004年春节前夕,我前妻也返回国内,与我离婚。
我也没有说什么,同意了。
然后我一直呆在国内,直到2005年3月,我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老婆。
2006年5月结婚。 然后我2006年7月返回加拿大, 2007年2月递表申请担保我现在的老婆。
有人说,我与前妻的离婚无效,因为我们当时都登陆加拿大了,应该在加拿大离婚,按照加拿大的婚姻法,必须要分居一年以后才能离婚。而我们回国离婚,就是逃避加拿大的法律规定。并且,我和前妻刚刚登陆以后就离婚,会被涉嫌我们的婚姻是假的。并且我在登陆一年之内离婚,会因此失去我的永久居民身份。
我这次登陆也没有通知加拿大政府我的婚姻状况发生了改变,这也是不对的。
所以,我现在有两个问题,第一,我和前妻登陆以后不久,就离婚了,而且是回到国内离婚,这个合法吗? 而且我那么快就离婚了,是不是因此我的永久居民身份也不保? 第二,我离婚了,是不是应该及时通知加拿大政府我的婚姻状况发上改变,如果不通知,那么我和现在的妻子的婚姻是不是无效的?

我现在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因为这个而没有担保资格,希望懂得加拿大婚姻法的人士给与解答。

palmer : 2007-03-05#2
不是很清楚,有点晕。官方文档应该还是比较清楚,就是俺也没仔细看。你还是好好仔细研究一下。也帮大家总结一下就好了。

偏偏 : 2007-03-05#3
离婚肯定是有效的。中国人为何不能在中国离呢?

其他的加拿大的就不太懂了。

ellen-H : 2007-03-06#4
曾看到过一个案子说是当事人(夫妇俩)短登后在加拿大又住满一年,俩人又回国离婚,
此男再婚后担保,被判前次离婚无效。

向你这种情况担保人可以通过。

前生为鱼 : 2007-03-06#5
如果你的相关日期没记错,那离婚有效。之前的婚姻若是多年,则登陆内1年离,可。

chad : 2007-03-06#6
如果你的相关日期没记错,那离婚有效。之前的婚姻若是多年,则登陆内1年离,可。


这位仁兄,你没有说完呢,可。。。。什么啊?

冰之守护者 : 2007-03-06#7
1.她不是仁“兄”,而且说话一般简炼些。
2.可=可以=你现在可以担保。
3.论坛里似乎没什么专业人士,有些热心人而已,所以大主意还得楼主自己拿。

前生为鱼 : 2007-03-06#8
这位仁兄,你没有说完呢,可。。。。什么啊?
由于打字慢,所以老是省字,不好意思。

之前回答,仅根据原来成功的案例。

一方当事人,短登后回国至今,即使另一方长住加国(即使超过1年),双方回国离婚,尚未见CIC判无效。

有登陆1年内离异者团聚成功。(之前是技术移民)

:wdb23:

美丽新世界 : 2007-03-06#9
你可以去华枫论坛法律园地里问问关于在加和回国办离婚的情况,好象以前那里面有专业人事谈过此事。有听说来加不到一年回国离婚,再办新配偶团聚,拖了近两年的。不好意思!提供这样的消极信息,不过,还是做好相应的准备,我们再婚的情况类似,但是真实的就不怕他。